A. 專項計劃為啥還有信託
專項計劃為啥還有信託,其中的信託的主要原因是把信託作為空液陵一個放款的通道。因為在國內有給企業放款的機構並不多,主要是銀行,斗戚另一個就信託。信託可以給企業埋槐足夠的資金。
B. 電影投資靠譜嗎,不懂行的怎麼投資電影
根據《電影管理條例》規定,個人是可以參與電影投資的,條例規定,允許個人和企業以投資和資助的方式參與電影市場,所以說個人是可以投資電影的!
那麼既然個人可以投資電影,那麼電影投資靠譜嗎,收益怎樣?
答;有了管理條例的界定,大家無非是擔心電影投資收益的問題,怎麼樣通過正規途徑來參與的問題了,首先個人要通過宣發進行選擇影視作品,而後定金簽署版權合同;
選擇低成本電影是首要的,成本低回本壓力小,票房收益空間才大,再就是題材,直簽很多次說了大家要選擇受眾的題材,電影票房才更有保障,最後是演員了,一線的演員參演更有票房號召,三者合一,能滿足這些條件的我們稱之為優秀電影作品,大家也可以放心參與!
另外合同保障個人權益,也是必不可少的,個人參與電影投資就要和出品方簽署電影版權收益合同,一部電影的出品方就是一部電影的投資方,投資方擁有版權,聯合出品方和出品方只是各自佔比版權多少的問題,都可以進行版權對外轉讓,所以個人要參與影視投資就只能和電影的出品方簽署合同,任何的第三方或者平台都無權也不能代簽合同,直簽是對個人權益的最大保障,避免投資風險,所以說還是很靠譜!
電影有廣電備案,三方授權,合同保障,走對公賬戶,根據擇影標准選擇影視作品參與,票房的回報率整體來說還是非常不錯的,目前電影投資是最穩定和靠譜的投資方式之一!
電影投資認購流程:
→1選擇你要投資的電影作品,了解作品
→2向出品方對公賬戶支付認購訂金(對公帳戶受銀行,公安,銀監三方監管,可放心打款)
→3出品方給投資人郵寄紙質合同
→4投資人收到合同查閱無誤並簽署,自留一份,回寄剩下的給出品方,然後補齊認購尾款
→5出品方會郵寄回執單,發票給投資者保存
→6等待電影上映分賬,分賬收益包括:票房,電視,網路,廣告植入,元素等收益!
(注意:若距離較近,可選擇前往出品方單位面簽,打款認准出品方對公帳戶,合同和出品方直簽,任何第三方無權收款,也無權簽署合同,合同生效,雙方履行合約精神)
C. 重慶財信資金承壓
本報記者 樊紅敏 鄭利鵬 北京報道
持牌經營正式執行前夜,「金控」已暗流涌動。
近日,《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財信集團」)正在通過多個渠道融資。記者掌握的資料信息顯示,重慶財信集團及旗下公司僅3個融資項目規模就達25億元,並且這些融資項目在產品結構上頗為「新穎」,均通過信託嵌套金交所,產品收益率遠高於目前市面上信託產品平均收益率。此外,重慶財信集團旗下股權也被大規模質押。
值得一提的是,重慶財信集團已經出清旗下一家保險公司股權,兩次掛牌所持另外一家保險公司股權,「金控」戰略收縮明顯。
顯赫一時
據了解,重慶財信集團正在通過引戰增資方式,出讓旗下信託公司部分股權。
此前,2019年7月1日,華泰保險集團披露的一則股權變更內容顯示,重慶財信集團(持股比例1.1425%)等4家公司,擬將其持有華泰保險集團的全部股份轉讓給龍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工商資料顯示,目前重慶財信集團已不在華泰保險集團股東之列。
更早之前,2019年1月份,安誠財險5%的股權,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被掛牌轉讓,轉讓方為重慶財信集團。上述股權轉讓完成之後,重慶財信集團將完全退出安誠財險。記者注意到,2018年11月12日~12月14日間,重慶財信集團還曾在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出售該部分股權。
不過,此前多年,重慶財信集團曾不斷投資金融機構股權,早已是名副其實的隱形「金融大鱷」。
公開信息顯示,2009年4月,重慶財信集團設立了重慶江北區聚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5億元,主要從事各項貸款、票據貼現、資產轉讓等業務。根據某金融機構出具的重慶財信集團信託融資產品推介資料,重慶財信集團在金融領域的投資並購涉及保險、銀行、信託、基金和小貸等領域,投資總額超過50億元。
2014年11月,重慶渝富經營管理公司擬出讓西南證券控股權時,重慶財信集團亦是躍躍欲試的4個意向方之一;2016年2月,重慶財信集團還曾發起中企首次出擊海外證券交易場所的收購,收購對象為創立於1882年的美國芝加哥證券交易,不過這兩項股權收購計劃均未成功。
截至目前,重慶財信集團直接或間接參股的金融機構涵蓋了財險、壽險、村鎮銀行、農商行和信託等。
高息融資
金融布局收縮之外,本報記者還注意到,重慶財信集團目前正在通過多個渠道大規模融資。
如,西部某信託公司發行的財信集團債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融資規模為13億元,信託期限分為18個月、21個月、24個月,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認購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發行的「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融資計劃」,產品收益率8.5%~10%。
記者獲得的產品資料顯示,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發行的「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融資計劃」發行總規模不超過 20 億元,預計於 2019 年 9 月中旬發行,期限不超過 3 年(期限可定製)。同樣是在2019年9月,上述西部信託公司完成了投資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融資計劃」的重慶財信集團債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盡調報告,直到近期,該產品仍在募集中。
北方地區某信託公司發行的重慶財茂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融資人為重慶財茂物資有限公司,融資總規模不超過3億元,業績比較基準為 8.2%/年~8.4%/年,資金用於認購「重慶財茂物資有限公司2020年私募債券1號」,重慶財信集團及重慶財信集團實控人盧生舉夫婦為對重慶財茂私募債還本付息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中「重慶財茂物資有限公司2020年私募債券1號」備案機構為武漢金融資產交易所。
北方地區另一家信託公司發行的重慶財信集合信託計劃,融資主體為重慶市財信環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規模2億元,期限12個月,信託年化收益為9%~9.5%,資金用於補充財信環保流動資金,擔保方為重慶財信集團。
頗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重慶財信集團相關融資產品收益率在8%~10%之間,與目前信託產品市場均收益率相較,明顯偏高。用益信託網9月3日數據顯示,8月共有53家信託公司成立集合信託產品1420隻,平均收益率為6.78%,環比下降0.28個百分點,同比下降1.33個百分點。
此前,金融監管研究院副院長周毅欽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金交所備案的債權融資計劃已經很明確,性質上屬於「非標」,信託產品投向此類SPV(特殊目的載體,這里指信託所投資的金交所備案產品)說明信託公司在「非標」領域繼續信用下沉,在信託產品收益率整體下滑的大趨勢下,尋找更高收益率資產,同時這也意味著風險的同步放大。
資金緊張?
2019年11月30日,重慶財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信地產」)控股的財信發展(000838.SZ)公告稱,截至公告披露日,財信發展實際控制人財信地產累計質押占所持股份已達98.53%。此前,11月22日,財信發展發布公告稱,財信發展實際控制人財信地產累計質押占所持股份已達100%。工商資料顯示,財信地產為重慶財信集團全資子公司。
此外,重慶財信集團所持壽險公司股權、安誠財險股權也被質押,前者質押比例為100%,後者質押比例超過80%。
頗值得一提的是,渝農商行(601077.SH)今年3月份公告提到,「經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同意對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給予集團綜合授信額度99.79億元。」
此舉曾引起投資人對重慶農商行的質疑,「作為十大股東之一的重慶財信集團質押了2.2億股,是否說明其資金鏈出現問題?公司向重慶財信集團授信99億元,有無調查確認重慶財信集團大筆質押股票是否因為資金鏈出現重大風險。公司向重慶財信集團授信是否屬於利益輸出。」對此,渝農商行董秘回復稱,「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慶財信集團持有本行股份數為4.431億股,其中質押股股份數為2.215億股,質押股份經本行董事會備案,並已履行質押登記手續。」
就上述99.79億元授信,重慶財信集團方面已使用情況,記者致電致函渝農商行方面,截至發稿並未收到回應。
天眼查顯示,除了前述3隻信託融資產品所涉及的信託公司之外,2019年下半年以來,重慶財信集團及其旗下公司至少還向另外2家信託公司、3家銀行、2家融資租賃公司出質過股權。
近期為重慶財信集團發行過融資產品的某信託公司財富部門人士向記者表示,重慶財信集團資金非常緊張,正在四處融資。
本報記者以投資人身份進行產品咨詢時,某代銷重慶財信集團信託產品的第三方財富人員介紹稱,其代銷的重慶財信集團信託融資產品已經下架。下架的理由是,重慶財信集團目前在通過大量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收益率很高,財務狀況不佳,存在道德風險。
D. 中航信託天啟269號-四川會東大梁礦業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怎麼樣
這個信託的目的是受讓西部礦業的股權,如果成功募集,實現定向增發,內需要考慮的是到期能容不能順利變現,變現時候的價格是不是有較大的跌幅,當然這個信託分為優先順序和次後級,這個比例越小越好,就是次後級資金越高,你的產品月安全,但是次級規模僅3750萬,相比2.625億的優先順序,保證並不充足;其次考慮融資方到時候是否還有其他的還款來源,這個也需要注意。資料有限,只能簡單分析。
E. 類似惠今惠信的有哪些
是合法的公司,深圳市惠今惠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06-06,注冊資本為10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熊開香,注冊地址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中介外包服務。
信託公司參與消費金融的五大業務模式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國消費貸款余額增至21.71萬億元,同比增長27.86%,在存款類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中的佔比增至20.35%。信託公司作為消費金融行業的後來者,應著眼於自身放貸牌照及資金優勢,圍繞消費金融產業鏈找準定位,找到適合自身的角色,採取由易到難、由簡入繁的漸進模式,逐步拓展消費金融這類長期、可持續業務。
信託公司進入消費金融領域的角度有兩種,第一種為信託資產來源、資金運用分類角度,第二種為消費金融產業鏈角度。
第一種角度,從信託功能來看,可分為投資類、融資類和事務管理類,相應姿猛地,信託公司介入消費金融領域後展現出場景化理財業務模式、信託貸款模式、消費信託模式等。
第二種角度,在消費金融產業鏈中,信託公司可以擔任資金供給方、消費金融服務方的角色。從目前業務發展、信託公司能力來看,信託公司可以集合資金信託向消費金融供給方發放流貸、設計ABS為消費金融供應方提供資金作為資金供給方,還可以以現金消費貸、受託支付以及助貸模式成為消費金融服務方。
(一)「投資回報附消費權益」模式
基本交易結構
「投資回報附消費權益」模式是信託公司介入消費領域最為簡單的「消費+信託」模式。此類模式的操作方式即為在既有集合資金信託模式基礎上,為投資人采購具有吸引力的消費權益作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回報的一部分或是作為全部的投資回報。消費權益可以同時來源於信託資金的投向標的或融資標的,也可以另外采購。
以某信託·梧桐樹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資產配置類9號投資單元第1期為例
信託規模2億元,期限12個月,信託資金投資於「藝術品消費1號單一信託計劃」信託受益權。在信託計劃運行期間,委託人享有3次消費選擇權。在推介期間(第1次消費選擇權)及信託計劃存續第8至第12個月時(第3次消費選擇權)自藝術品合作機構篩選出的藝術品現貨清單畫冊選擇各類藝術品進行消費;有權在信託計劃存續第5個月至第8個月(第2次消費選擇權)自藝術品合作機構為委託人組織的藝術品展覽中選擇是否消費。
委託人可選擇行使消費權購買藝術品,也可選擇放棄消費權。若選擇放棄消費權,委託人可獲得全部投資本金和收益;若選擇消費,則需要抵扣藝術品消費金額。
該類信託產品結構設計相對比較簡單,信託公司多有實踐,早期多歸類為另類投資信託業務,涉及酒類、黃金、藝術品等。信託公司主要與消費服務或產品提供商直接合作,業務實質仍以提供融資服務為主,產品創新重點在於信託利益分配方面,既可以是現金收益,也可以是消費性權益,或者二者的組合,給予委託人更加豐富的選擇。
(二)「助貸」模式
「助貸」模式即信託公司以放貸通道角色參與消費貸的方式。這一模式下,信託公司直接與消費者簽訂個人消費信託貸款合同,消費金融服務機構作為貸款中介服務機構,一方面提供B端商戶和C端客戶推薦及資質審核服務,另一方面協助信託公司提供貸前、貸中與貸後全流程理。
「助貸」模式又分為現金消費貸及受託支付兩種。
1.現金消費貸模式
(1)基本交易結構
助貸模式中的現金消費貸即消費者向信託公司申請現金消費貸款,信託公司將貸款發放至消費者指定賬戶,消費者自行完成消費的業務模式。
(2)產品案例:某信託與捷信消費金融公司(以下簡稱「捷信」)合作。在此業務中,捷信主導審查消費者個人信息,並定期向某信託提交合格借款者名單及金額;信託公司發行「匯金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跡絕橋」募集資金。
2.消費貸受託支付模式
(1)基本交易結構。
助貸模式中的受託支付模式中,信託公司將消費者因消費具體的商品/服務而申請的消費貸受託支付至提供商品/服務的商戶,有效改進難以監控消費貸資金的真實用途這一問題。
(2)產品案例:京東白拿(某信託·融聚144號消費貸款宏螞)。
京東白拿是京東金融推出的一類「消費+理財」產品,用戶購買理財,可以按照京東商城同等配送方式獲得一定的商品,理財到期返還金額不低於本金。
在「助貸」模式下,信託公司依託消費金融服務機構的獲客及貸款管理能力,直接向消費者提供貸款,整體結構相對簡單。消費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提供客戶引流及貸款服務管理能力,故而對其獲客能力,以及識別、審查原始借款人資信能力有較高要求。
(三)「流貸」模式
信託公司僅作為消費金融提供方的資金供給方也被稱為「流貸」模式。「流貸」模式下,主要由信託公司通過信託貸款方式,向消費金融服務機構提供融資,從而實現對消費金融業務的切入。目前,主要以信託與消費金融公司、消費分期平台等機構合作為主。
信託公司提供資金的方式有集合資金信託和ABS證券化兩種。
1.集合資金信託模式
(1)基本交易結構。
流貸模式中的集合資金信託模式即信託公司發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用於向消費金融服務商提供資金支持。
(2)產品案例:某信託與捷信的流貸合作。
捷信向信託公司提出總融資需求,信託公司發行「匯金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資金,並通過該信託計劃向捷信消費金融公司發放信託貸款;捷信向個人消費者發放個人消費貸款,同時將以信託貸款資金為基礎形成的個人消費貸款逐一質押給信託公司。
2.ABS模式
信託公司參與的消費金融ABS業務模式通常包括信託公司、原始債權人、評級服務中介及投資機構等。
原始債權人將其合法持有的消費金融資產作為信託財產,委託信託公司設立特殊目的信託(SPT);聘用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與會計師事務所對基礎資產進行評級,確定優先順序與次級份額比例;產品發行中,合格投資者認購優先順序份額,原始債權人自持次級。
流貸」模式實質為信託公司向消費金融機構發放流動性資金貸款或者通過證券化技術等實現盤活存量資產,結構相對簡單,監管政策制約較少,與消費金融機構達成合作後,容易在短時間內上規模。
(四)「消費信託」模式
1.基本交易結構
在消費信託的產業鏈結構中,主要包括消費需求方、消費供給方及信託公司等三類主體。相較於信貸類消費金融業務,信託服務機構在消費信託業務中主要扮演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消費資金投資與收益分配等角色。
2.產品案例:嘉麗澤健康度假計劃
招商銀行將本消費信託產品銷售給投資人(即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和具體消費品的消費者),然後投資人與信託公司簽訂單一資金信託合同,成立信託計劃。若干單一信託項目的信託財產將根據委託人的指令向星語商業采購嘉麗澤健康度假產品。資金進入星語商業後,由其委託中信信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對上述產品銷售資金進行管理。最後由信託公司最後根據信託合同的規定向委託人(投資人、消費者)分配信託權益。
從已發行的消費信託項目來看,產品端(資金募集)設計主要採取通過消費品供應商提供消費產品實現資金匯集,設立單一資金信託進行運作管理的模式,也有藉助財產權信託形式,將消費及投資受益權裝入信託財產,並在產品端發行權益份額獲得對價資金的案例,後一種形式可規避合格投資者條件約束,且資金成本更低。
(五)「消費眾籌」模式
消費眾籌」業務在國內尚屬新興事物,但發展迅速。其核心在於,充分利用投資人「愛屋及烏」的情感屬性,將其對於某類消費品的強烈偏好,通過投資該項目獲得消費權益而充分放大,實現消費、投資與情感偏好的有效統一。
1.影視消費眾籌模式
以「百發有戲」電影消費信託為例
2014年9月,中信信託、網路金融、中影股份及德恆律所聯合啟動「百發有戲」電影消費互聯網平台,以「消費眾籌+電影+信託」模式,完成電影《黃金時代》票房及消費權益的對接,開啟信託機構參與消費眾籌的序幕。
百發有戲消費信託交易機構模式共有三個關鍵環節,分別為:
一是消費券銷售。消費者購買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發行的消費券,相應享有《黃金時代》電影的消費權益;消費券發行機構將在設置條件全部成就之後,向消費者提供製片人權益章,如條件未全部成就,則消費券發行機構在消費權益有效期間屆滿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進行現金補償。
二是資金的集中及使用。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將發行消費券匯集的資金委託給中信信託設立單一資金信託信託;中信信託將資金用於穩健投資。
三是權益的集中和監管。消費者將消費券項下的消費權益向北京網路移訊科技有限公司設立民事信託,消費者為該民事信託委託人/受益人,北京網路移訊科技有限公司為該民事信託的受託人;北京網路移訊科技有限公司將消費權益進一步向中信信託設立消費權益信託。北京網路移訊科技有限公司為該財產權信託的委託人/受益人,中信信託信託作為財產權信託的受託人;中信信託負有協助維權責任。
2.商品消費眾籌模式
蘇寧眾籌、蘇寧易購中華特色館聯合平安信託、江蘇省農委於2016年2月共同推出「中華特色館—江蘇館」消費寶,是蘇寧眾籌首創的消費眾籌類創新金融產品。消費寶採用「消費券/消費權益+商品折扣+占款補償模式」,且其占款補償年化收益高於同期市場理財收益。
3.小結
根據2015年7月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金融產品銷售等平台,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
其中對股權眾籌融資進行了規范,明確由中國證監會負責監管,但對於本文中提到的消費權益或實物眾籌則仍缺乏相應規范。因此,在業務實踐中,信託公司需要切實把握好創新與合規底線,制定完善產品運作規范制度,保證交易過程合法合規,安全規范。中誠信託
消費信託業務模式和操作研究
王夢然
2017年,在信託業務面臨轉型、資金面緊張等外部壓力下,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將擁有巨大市場潛力的消費信託看做是其重要的轉型方向。近日,雲南信託宣布正式接入央行徵信系統,成為業內第四家獲准接入該系統信託公司的消息引起了業務的廣泛關注,也給予多家正在躍躍欲試、期待接入徵信系統的信託公司更多的希望,畢竟接入徵信系統是信託公司開展消費金融業務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一步。2015年,外貿信託成為首家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的信託公司,目前中航信託、渤海信託、雲南信託已接入。
一、消費信託業務模式研究
從目前已發行的消費信託產品來看,消費信託還沒有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這一業務還屬於創新的業務形式,仍處於探索階段。目前的消費信託業務模式呈現的特徵主要包括:
(一)「消費+理財」
最初消費信託產品的交易結構設計中,多半採用「消費+理財」的模式,將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整合起來,跟消費產品提供方對接,打通供需隔閡,減少信息不對稱,是基於消費的理財產品。一般將消費信託的信託財產分為消費金和保證金,其中保證金往往遠高於消費金。比如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聯合中信信託推出的「一千零一夜」產品。該產品每份1001元,包括298元會籍費和703元保證金,1年後到期,會籍費消耗,保證金返還。同時,購買者可在4個旅遊城市(昆明、西雙版納、麗江、三亞)的指定酒店享受1晚的住宿服務。
而信託公司通過將保證金的集中取來做投資理財來獲取收益,這一部分沉澱資金的具體投向在有的消費信託產品中會進行披露,而有的消費產品產品不披露具體的投向。比如北京信託發行的「養老消費201400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產品信息披露中明確資金運用方面分為兩部分,其中60%-100%投向債權、股權、權益等在內的預期固定收益金融產品,0-40%運用於養老領域項目。而西藏信託發行的「BMW X1消費信託」中未披露沉澱資金的具體投向。
在這一模式下,還可以藉助互聯網推出互聯網消費信託。早在2014年,中信信託就專門為消費信託上線了互聯網銷售平台「中信寶」。2017年3月,華融信託推出消費信託產品「融華精選」,通過其微信公眾號發售,初期是通過互聯網渠道銷售有機蔬菜、雞蛋等生鮮產品。信託公司開展的這一業務是基於互聯網的事務管理信託。消費者的資金放在特定的賬戶中,按次向商家結算。消費信託賬戶余額部分,信託公司可以進行低風險理財,為客戶提供「消費+理財」的雙重服務,讓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產品獲得消費權益、達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還可以實現消費權益增值的目的。
再比如,中融信託的「融聚144號消費貸款」產品,與京東合作「京東白拿」業務,一方面通過向消費者發放消費貸款的方式滿足其消費需求,另一方面消費者需要購買指定額度指定期限的理財產品,消費者兼具投資者的角色。
(二)「多機構合作」
現在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選擇與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消費信託業務,具體合作模式也有很多種:
1、「消費貸款」
比如最早介入個人消費貸款的外貿信託與捷信金融、維視擔保等公司「匯金系列消費信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外貿信託根據委託人意願、以外貿信託名義發放個人消費信託貸款。還包括2015年重慶信託成立的「惠今消費金融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向重慶惠今科技有限公司或深圳市惠今惠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推薦的、符合受託人審批條件的消費者、借款人發放個人消費貸款。這種直接向消費者發放現金消費貸款的方式,不能有效監控貸款的真實用途,存在一定的合規風險。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受託支付的消費貸款模式,由信託公司直接支付給商品、服務提供商,比如中融信託的「融聚144號消費貸款」產品,中融信託向消費者發放消費貸款直接用來支付京東商品價款。
2、「成立消費金融運作平台」
目前,有的信託公司已經成立了消費金融業務事業部或者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成立消費金融公司可以以參股或成立專業子公司的模式開展消費金融業務。2015年5月,中信信託與網易、順豐三方合作成立深圳中順易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其中中信信託全資子公司中信聚信為第一大股東,佔比40%,順豐和網易方面各持股30%,探索消費金融業務模式。2015年11月,渤海信託與郵儲銀行、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機構共同出資,參股設立中郵消費金融公司,打造消費金融綜合服務平台。
3、「消費眾籌」
2014年,中信信託開與網路、中影集團聯合開發影視文化產業金融平台「百發有戲」,主打「消費眾籌+電影+信託」理念,首個落地項目為《黃金時代》,募集資金超過1800萬元。該產品的交易結構是首先投資者通過平台購買消費券(一種消費權益的電子化憑證),消費者可享有某一消費專項下的消費權益;然後將零散的消費權益集中起來,由單一委託人委託給中信信託設立財產權信託,由中信信託對消費權益進行集中管理。信託公司作為獨立第三方在這個交易結構中起到為項目增信的作用,同時進行監督管理。
2015年,中信信託又與網路、星美推出影院消費眾籌產品「星美國際影商城」,相關消費權益更加豐富,跨越影院和互聯網消費,募集資金將在中信信託的監管下用於星美影城建設。
(三)「通道業務」
信託公司開展的消費信託產品目前以通道業務為主,信託公司僅承擔通道角色。比如,中融信託的「融聚144號消費貸款」產品就是如此,信託的委託人為北京京奧卓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東為北京京東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強東)。從交易結構來看,該筆業務實質上是京東主導的,京東出資給消費者購買京東商城的商品,同時要求消費者購買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理財產品,而廣東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理財產品的投向從公開資料無法得知,但既然「京東白拿」是京東主導的,具體資金的投向就不難推測了。
2015年,華澳信託推出的基於會員卡服務的消費信託產品「長霄1號富春俱舍消費信託集合信託計劃」,由富春俱舍酒店銷售會員卡,由華澳信託負責資金監管,酒店拿地產抵押。這一消費信託產品既能夠保證會員卡資金的安全,又有助於提高酒店會員卡的銷售,能夠充分發揮消費信託產品的社會屬性。
(四)「消費信託資產證券化業務」
2017年初,平安信託聯手京東世紀貿易發行了「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京東白條信託資產支持票據」(京東白條ABN),發行規模為15億元人民幣,為國內首單消費金融信託型ABN。自2016年12月份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正式發布施行《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ABN)指引(修訂稿)》以來,信託型ABN已經連續發行了多筆。消費信託和資產證券化無疑是當下信託行業的兩大熱門,二者的結合給信託業的轉型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二、消費信託產品操作分析
1、消費信託認購門檻
對於消費信託,大家首先關注的是為什麼消費信託的門檻比較低,1萬元甚至更低都可以夠買消費信託產品,且沒有合格投資者的要求。而按照《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認購集合信託產品需要為合格投資者,且認購金額需在100萬元以上,且300萬一下的投資者不能超過50人。在消費信託的交易結構中,每一個投資者認購的均為一個單一信託產品,所有的單一信託資金集中起來設立一個集合信託計劃來進行運作。
2、消費信託賬戶開立
眾多周知,根據《信託法》的相關規定,信託財產要求獨立核算,每一個信託計劃均需要開立一個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信託財產的獨立分賬管理。在消費信託中有多個單一信託產品,這也就意味著需要設立多個賬戶,管理方面存在會較大的問題。而從實踐來看,信託公司開立一個銀行賬戶(主賬戶),再在項下開立多個虛擬的附屬賬戶(子賬戶),通過這種方式實現賬戶的「形式獨立」。國內多家銀行可以提供這一服務,不過這一賬戶的開立目前存在監管上的缺失,未來監管機構是否會叫停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於此同時,即使是採用這一方式解決多個賬戶的問題,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在大量交易數據的情況下,信託公司與銀行開立的主賬戶及虛擬子賬戶進行數據統一對賬可能出現差錯,存在一定的操作性問題。
3、合規性分析
銀監會、人行等監管機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合規性和資金流向管理,不允許存在以消費貸的名義用於支付購房款。信託公司在採用消費貸款模式時,如果不是以受託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給商品、服務提供商,而是向消費者直接發放個人消費貸,要關注合規性問題,對消費貸款的實際用於有一定的監控力,防範合規風險。同時,在委託外包服務合作機構協助開展消費貸款業務時,應審慎確定對合作機構的授權范圍。
4、基礎設施建設
與信託公司傳統業務相比,消費信託在短期內很難看到持續、穩定的盈利,而於此同時消費信託業務的開展需要大量時間、人力、資金等成本的投入。信託公司要建立起完整的包括貸前、貸中和貸後管理的消費金融業務系統,具備較高的風控、營銷、科技研發能力。像前文提到的,介入人行徵信系統也是信託公司開展消費信託產品做好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雲南信託從開始立項到最終實現接入系統花費了1年多的時間。
即便信託公司開展消費信託業務難點很多,但業內人員對這一業務還是普遍看好的,市場機會和潛力較大。信託公司可以探索不同的業務模式,消除業務的障礙、拓展業務外延。
F. 嵌套投資 什麼意思
首先我們要明白嵌套的定義:在已有的表格、圖像或圖層中再加進去一個或多個表格、圖像或圖層,這種方法就叫做嵌套。
嵌套投資:簡單意義上理解就是,從一個投資項目中,互相嵌套著其它權益。
比如:你投資一個信託品種,這個信託品種的的投資又贈送或者附帶了一個電影票,這個電影票加上你之前投資這個品種,又可以給你一個享受參與這個電影的明星見面會的機會。
G. 信託嵌套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定增 資管+信託 為什麼要嵌套信託 嵌套信託還是看中了信託項目目前的認可度。
信託項目目前的剛性兌付以及信託牌照的稀缺性還是很受到高凈值客戶的認可。
問題二:信託制投資基金為什麼會嵌套有限合夥 主要原因可能是這個信託投資基金是投向股權類的。股權類的產品一般都是通過有限合夥企業代持股份的。這是為了方便管理信託下面的資產。
問題三:信託制投資基金為什麼會嵌套有限合夥 這樣的目的一般有兩個:
1、為了方便,因為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只需要去工商局備案就行。方便基金公司操作。省去了很多費用,比如說你找信託公司,資管公司做通道,他們還要收通道費。
2、為了好管理基金財產,一般這個目的的有限合夥結構主要原因就在於基金屬於股權型基金,投的是股權。有限合夥的設立方便代持基金資產中的股權。這里的有限合夥結構主要目的就是代持股份。
問題四:信託可以做私募PE的LP嗎?如果可以,那麼PE投了項目之後,如果項目上市,這個應該是有障礙的吧? 1.信託可以做私募PE的LP嗎?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監管層面:2008年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中證監會規定了企業ipo之前股東中不能有信託計劃,但沒有對PE的LP是否是信託計劃予以規定,就從字面上來說,這個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於PE投資具備高度的不確定性,因此監管部門就監管的角度是不允許IPO之前PE背後有信託計劃的,並由銀監會直接監控,所有此類信託計劃不予報批。但目前中信信託,平安信託等從2011年開始就設立了相關的GP,在等待政策開放。
②信託層面: *** 信託計劃由於有隱形的兌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債性的項目為主,股性的項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對手非常強大,比如萬科等,的房地產類較為常見,且此類項目容易測算回報率,回報率相對穩定,期限相對固定,與PE所對應的高回報高風險不對應,因此就信託本身而言他也不會對外接此類工作。也較少信託會有此類的創新業務部門。再者,如監管對其打開,信託對交易對手的選擇也會非常嚴厲,一般他們自己設立GP為主,不會採用外部的GP,一個強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尋信託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實力一般不會太強。因此信託本身選擇和這樣的機構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類似項目:近來由於信託業的火暴,不少PE也轉型做固定收益類的有限合夥,有的通過合夥制企業嵌套在信託里,即FOT(信託計劃都為單一信託,信託公司不承擔事實風險,有一定可能性誤導客戶);也有通過信託嵌套在合夥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託,之前與其股東信達資產旗下的投資公司有過此類型的產品)。這兩者的形式由於很大程度上誤導了客戶,最終還是要信託承擔責任,因此此類業務只要涉及到募集,做 *** 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麼好的解決處理辦法?
民營的PE要通過信託募資這個念頭還是早點打消吧,體制是不允許貴族和平民聯姻,這樣的例子在中國金融市場數不勝數。即便你們聯姻了,你們的孩子能否到這個世界上還是困難重重,有這個精力和時間對付這樣的事情,不如採用更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業經過了發芽到全面PE,同時IPO的低迷,與PE的時間周期來看,目前做PE確實有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謀求退出,現在新的PE都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一些經過三五年培養的優質企業。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為私募,是對特定人群的,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備一定的知名度,(這也是為什麼薛老漢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強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夥人能依賴自己良好的投資業績和知名度引來資金,這是最常規的。
如果一個PE不具備上述能力,那麼本身他就是屬於風險較高,且不確定性較強的PE,但也不是不具備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聯姻一些民間的第三方理財。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這些募集能力非常強的人,讓其不僅享受到募集期內的固定財務顧問費用,更讓其與GP的成長連體,這個方式是可以嘗試的。(其實紅杉資本前期募集資金也是依賴於諾亞財富這個第三方理財的)。只不過現在單純的代銷給第三方的動力是不夠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 *** 其為PE募集的動力。
問題五:資管嵌套有哪些危害,要被資管新規禁止 嵌套信託還是看中了信託項目目前的認可度。
信託項目目前的剛性兌付以及信託牌照的稀缺性還是很受到高凈值客戶的認可。
問題六: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 會有障礙嗎 以信託計劃為主體做股權投資,在2005年就曾出現過(當年12月30日渤海銀行成立,引入了境外投資者渣打銀行和天津信託通過募集民間資金成立的 *** 信託計劃,這一創新做法在當時曾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但以信託製做股權投資,真正發展起來起始於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銀監會印發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使得以信託計劃的方式進軍股權投資領域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之後出現了很多信託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可惜好景不長。
很快,證監會就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眾多穿在信託計劃持股的,必須進行清理,否則不予放行。
有人認為這是部門博弈空間的結果,但應該也存在迅速騰空以下原因:
一是信託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限制,違反證券法對公開發行證券的有關規定;
二是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要為受益人的相關情況保密,這與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原則有沖突;
三是信託登記制度的缺失,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代持關系。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反正此路不通了。
不過信託制的確成就了一批基金(其中有幾家現在已非常知名,也非常成功),因為他們當時以信託方式募集來資金後,投了一批很不錯的項目。後來不能IPO了,就將股權轉到了關聯公司,基本沒有影響退出。
2012年4月,銀監會和證監會高層通過洽商,對重啟信託計劃開設證券投資賬戶達成了共識。同時,兩部委也對放行IPO前信託計劃持股的可行性進行了溝通。可惜,最後沒有結論。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仍有障礙。
再說下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
2009年建銀國際就曾做過類似的嘗試,即其設立的建銀醫療保健股權投資基金(不過不是嵌套有限合夥,而是嵌套公司制,但原理相通)。後來未見該基金有項目以IPO的方式退出。
2010年9月底,天津成立了4家所謂的「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的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其中有三家是由中信信託牽手上海華岳投資設立的。分別是博道信元股權投資合夥企業、華辰佳業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御道元誠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另有一家是由西安國際信託和江西鄱陽湖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天津大石洞穩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H. 私募基金嵌套上信託合法嗎
合法。私募基金都是具有法律保護的,所以嵌套上信託是合法的。私募基金的定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I. 信託,基金,眾籌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如今不管是融資渠道還是理財產品多再向多元化發展,很多人問信託。基金、還有如今很火的眾籌的相關問題,今天系哦啊變就向大家介紹一些相關知識。
信託是一種對人與人間關系的描述,這種關系通過法律對相關財產權利義務的認可與施加具體的表現出來,而其效果又是通過信託契約指定的受益人與信託人間的權利義務運作得以實現,其實質是法律對創設人對信託人的信任的認可與保護;其成立需要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有明確的受益人和明確的信託財產與用益分配方式。即在受益人與信託人之間,受益人對信託財產無任何直接權利,但基於信託契約卻對財產的用益享有類似物權性質的請求權;同時信託人對信託財產有形式上的所有權(名義上的擁有和基於信託契約的處分),但對該財產的收益無任何所有權(除非受益人認可),且對受益人就信託契約負有排他的忠誠義務。
基金則是對財產存在形式的表述,從法律構成上,與信託相比它不需要有明確的受益人,但需要有明確的使用目的。它可以經由信託關系創設,也可以入股或舉債等方式設立,在後者情形,財產轉讓人對被轉讓的財產可以享有剩餘分配請求權、利潤請求權或債權請求權,但信託關系中的創設人(settlor)自信託財產轉讓時起便對信託財產無任何財產權了;同時如何利用基金可以經投資者決議改變,但理論上,在信託關系中,隨著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轉移,信託創設人不再對信託財產如何處分有任何干預權。
眾籌我認為僅僅是一種經監管認可的集資方式,其結果往往就是基金。
信託、基金、眾籌有什麼區別和聯系?有時候消費信託產品就很像眾籌,如中信信託一千零一夜旅遊消費信託產品。
另外,信託由於是一種受益人與信託人間基於財產的關系,且信託的成立以轉移所有權完成才成立(這意味著自信託成立時起,發起人與信託人間不再有任何人身、財產權利),因此信託並不是純正的合同關系,也不是委託關系,信託資產也不具備單獨的法律地位;而基金可以以法人形式單獨存在。
J. 信託可以做私募PE的LP嗎如果可以,那麼PE投了項目之後,如果項目上市,這個應該是有障礙的吧
1.信託可以做私募的LP嗎?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監管層面:2008年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中證監會規定了企業ipo之前股東中不能有信託計劃,但沒有對PE的LP是否是信託計劃予以規定,就從字面上來說,這個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於PE投資具備高度的不確定性,因此監管部門就監管的角度是不允許IPO之前PE背後有信託計劃的,並由銀監會直接監控,所有此類信託計劃不予報批。但目前中信信託,平安信託等從2011年開始就設立了相關的GP,在等待政策開放。
②信託層面:集合信託計劃由於有隱形的兌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債性的項目為主,股性的項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對手非常強大,比如萬科等,的房地產類較為常見,且此類項目容易測算回報率,回報率相對穩定,期限相對固定,與PE所對應的高回報高風險不對應,因此就信託本身而言他也不會對外接此類工作。也較少信託會有此類的創新業務部門。再者,如監管對其打開,信託對交易對手的選擇也會非常嚴厲,一般他們自己設立GP為主,不會採用外部的GP,一個強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尋信託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實力一般不會太強。因此信託本身選擇和這樣的機構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類似項目:近來由於信託業的火暴,不少PE也轉型做固定收益類的有限合夥,有的通過合夥制企業嵌套在信託里,即FOT(信託計劃都為單一信託,信託公司不承擔事實風險,有一定可能性誤導客戶);也有通過信託嵌套在合夥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託,之前與其股東信達資產旗下的投資公司有過此類型的產品)。這兩者的形式由於很大程度上誤導了客戶,最終還是要信託承擔責任,因此此類業務只要涉及到募集,做集合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麼好的解決處理辦法?
民營的PE要通過信託募資這個念頭還是早點打消吧,體制是不允許貴族和平民聯姻,這樣的例子在中國金融市場數不勝數。即便你們聯姻了,你們的孩子能否到這個世界上還是困難重重,有這個精力和時間對付這樣的事情,不如採用更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業經過了發芽到全面PE,同時IPO的低迷,與PE的時間周期來看,目前做PE確實有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謀求退出,現在新的PE都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一些經過三五年培養的優質企業。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為私募,是對特定人群的,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備一定的知名度,(這也是為什麼薛老漢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強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夥人能依賴自己良好的投資業績和知名度引來資金,這是最常規的。
如果一個PE不具備上述能力,那麼本身他就是屬於風險較高,且不確定性較強的PE,但也不是不具備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聯姻一些民間的第三方理財。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這些募集能力非常強的人,讓其不僅享受到募集期內的固定財務顧問費用,更讓其與GP的成長連體,這個方式是可以嘗試的。(其實紅杉資本前期募集資金也是依賴於諾亞財富這個第三方理財的)。只不過現在單純的代銷給第三方的動力是不夠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刺激其為PE募集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