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涉及近70億元資金、1.3萬名投資者,民創「暴雷」何以發生
文|《 財經 》實習生 徐辰燁
編輯|魯偉
又一行業巨頭「暴雷」。
7月31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經偵處有關人士證實,公安機關正在對民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民創集團)出現的資金兌付等問題進行調查,目前已控制多位公司高管,由於案情復雜,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調查。
民創集團自5月中旬起就無法正常兌付資金,原定於7月20日進行兌付的承諾也未能兌現。據《 財經 》多方了解,截至目前,民創集團未兌付資金規模或接近70億元,涉及的投資人達1.3萬多個。
成立於2014年的民創集團,專注金融、 科技 、產業等多板塊業務,是業內知名的銀行票據承兌交易公司。民創集團旗下不僅擁有久富、大泰金石兩張基金銷售牌照,還具有創展保險、騰晟保險兩張保險中介牌照和網信證券一張證券牌照,相關資質齊全。在銀行票據承兌交易中,民創集團選擇與其關聯緊密的武漢海匯通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匯通)作擔保,產品通過一些地方金交所等正規平台發行。
民創集團「暴雷」,出乎眾多投資者預料。
票據理財,主要是圍繞承兌匯票的貼現融資業務展開。所謂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相比於其他理財產品,票據理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穩定性和靈活性。
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李有星告訴《 財經 》,因以銀行的信用作擔保,相比於其他產品,銀行票據理財產品相對安全。
那麼,民創集團的「暴雷」是怎麼發生的,錢去哪兒了?
民創集團在今年5月14日的一份公告中,稱因疫情沖擊,出現暫時性經營困難。6月9日,民創集團在一份致「客戶與員工」的通知中,再次提及「疫情」因素,稱「疫情期間,我司旗下子公司代銷的產品出現了兌付延期」。
截至發稿時,《 財經 》未獲得民創集團方面對「暴雷」問題的正面回應,撥打公司留下的聯系電話,或無人接聽,或提示為空號。多位民創集團的員工及投資者向《 財經 》稱,該公司實控人在疫情期間涉嫌非法挪用資金是導致「暴雷」的重要原因。有民創集團的員工提供了相關的轉賬記錄,但因其經過馬賽克處理,無法判斷資金最終流向何處。
目前,民創集團多位高管「失聯」。其中,民創集團的重要高管周治疑似出境柬埔寨,至今未歸。
7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發布公告稱,公安機關已於7月9日針對民創集團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偵查,並已經對胡嘉敏、陳鍾海等涉案高管採取強制措施。
截至發稿時,民創集團方面暫無新的資金兌付方案。
未兌付金額近70億,涉1.3萬余名投資者
民創集團2012年發軔於武漢,於2014年6月在深圳注冊成立,並同時確定了專注金融、 科技 、產業等多板塊業務的戰略定位。2015年,其業務向全國拓展,建立了武漢、深圳、長三角、成都和北京五大總部及運營中心,此後快速發展。相比於同類型公司,民創集團將全金融牌照和優質安全的銀行承兌匯票底層資產作為其主打賣點。
在業內,民創集團尤為出名的業務是承銷金交所發行的、基於底層資產為銀行票據收益權的理財產品。在整個過程中,民創集團充當理財產品的承銷方,而海匯通是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平台的底層資產端,融資方資提供1.1倍或1.2倍的銀行承兌匯票為初始資產做質押,從海匯通借入短期資金,資金來源則是民創集團銷售的各類理財產品。民創集團負責銷售理財產品,海匯通負責運營,並為產品提供擔保。海匯通賺取銀行和企業之間票據的利差獲得收益,而民創集團作為代銷方通過銷售分成獲利。
多位投資者接受采訪時強調,沒有料到民創集團的產品會「暴雷」。
顏卓原本投資了其他產品,一位前同事向他推薦了民創集團的產品。他咨詢了在銀行工作的朋友,了解到銀行承兌匯票投資風險較低,收益還算可觀,此後又多番打聽,確認了這一投資的可靠性。
但因投資數額巨大,顏卓還是慎之又慎,在投資前接受了民創集團的邀請,親自去資產方海匯通參觀。在查驗海匯通展示的資金賬戶,並確認海匯通具有從事票據業務的資質後,他最終決定投資。
劉璐是民創集團一家分公司的員工,同時也是民創集團產品的投資者,她購買了400多萬元的產品。據她回憶,在疫情暴發後,民創集團即告知投資者,受疫情的影響,產品將延期兌付。2月4日,民創集團發布公告稱,疫情結束後可以進行正常的資金兌付。由於民創集團的資產端在武漢,當時正是疫情最為嚴重的地方,投資者也對此表示理解。
4月中旬,隨著疫情好轉,全國復產復工,因疫情而受到影響的交易開始正常進行,民創集團也承諾將正常兌付。劉璐告訴《 財經 》,一直到5月中旬資金出現狀況之前,民創集團完成了約15億元的兌付。
劉璐看到資金能夠正常兌付,並且判斷隨著疫情結束,投資收益也會更為可觀,所以在4月30日又追加了一筆投資。
同為民創集團員工和產品投資者的盧燕也表示,從4月23日起,民創集團開始進行正常的兌付,客戶也收到了資金,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5月8日。據她回憶,客戶5月8日的投資收益能夠正常收到,但從5月9日起再沒有任何收益。
5月11日,民創集團發布公告稱,因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的暫時影響,經公司管理層研究決定,全體員工4月份工資調整至該月底前發放。這一通知引發了員工的警覺,大家開始懷疑民創集團的資金出現了問題。
同在5月11日這一天,民創集團向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南山區金融辦等機構提交申請書,稱因受疫情影響,其代銷的基金和金交產品會出現延期兌付的問題,可能「引發投資者不理性行為的出現」,並希望派出所和金融辦能夠「予以協助,出面維穩」。
多位投資人及民創集團內部人士向《 財經 》透露,公司未兌付的金額接近70億元,涉及的投資者1.3萬余名。不過,具體金額及投資者人數有待官方正式披露。
5月15日,民創集團發布《客戶到期資金兌付細則》稱:「自2020年6月中旬開始,產品發行人將逐步恢復兌付產品預期收益總月付、季付的到期收益,自7月20日開始、逐步恢復到期客戶的本金兌付,8月20日-8月30日,兌付全部延期產品的收益。」
然而7月20日時間點已過,民創集團給出的本金兌付方案並沒有得到執行。
7月初,民創集團還制定了《資產轉讓抵償協議》,該協議提及四川盛邦創恆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四川盛邦)的資產將抵償給簽署協議的投資人。然而,對於這份協議,眾多投資者認為這是一種債務轉移協議,所以拒絕簽署。此事最後在全國各地員工和投資人的抵制下不了了之。
截至目前,民創集團仍未有明確方案解決資金兌付問題。
實控人已離境,非法挪用60多億元?
企查查顯示,民創集團目前共有四位核心成員。彭希任總經理,劉熹、葉湃任董事,李超明任監事。但實際上,民創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另有其人。
多位民創集團員工向《 財經 》透露,胡嘉敏才是民創集團的實際控制人,而彭希只是其代理人。通過查找工商登記資料,並無直接證據顯示胡嘉敏實際控制民創集團,但民創集團發布的通稿中多次提到胡嘉敏。
2020年1月16日的通稿中,胡嘉敏以民創集團董事長的身份參加年會並發表講話,在合影中居於中間位置。1月18日的通稿中,胡嘉敏以創始人的身份任命了民創集團新一屆董事會成員,還向新一屆董事會贈送了兵工鏟、羊角錘、牛皮鞭等禮物,「鼓勵新團隊為集團奮力開疆拓土,科學決策管控,積極鞭策效能」。
除了胡嘉敏,周治也被指是民創集團的幕後實際控制人。民創集團由四川盛邦100%持股,而武漢楚樺行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武漢楚樺行)和武漢東和乾元商貿有限公司(下稱武漢東和乾元)是四川盛邦的兩大股東,共持股49%。
周治是武漢楚樺行和武漢東和乾元的實際控制人,作為四川盛邦的第一大股東,他被視為民創集團的幕後實際控制人。在2019年1月8日民創集團舉辦的「 健康 智能 驅動未來」智慧 健康 融入 科技 金融峰會暨產融發展論壇中,周治以民創集團副董事長的身份出席了論壇。
5月中旬,民創集團產品無法正常兌付,各地分公司負責人向集團高管詢問情況。劉璐告訴《 財經 》,胡嘉敏在一次內部會議中表示,疫情期間公司停擺,面臨著較大的生存壓力,為了能夠收益最大化,公司將資金用於市值管理,並稱是周治做出了這一決定。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其他內部員工和投資人的確認。
《 財經 》通過內部員工,得到了海匯通內部流出的60多億元轉賬記錄。由於轉賬記錄經過馬賽克處理,戶名僅露出「武漢」字樣,而收款人僅顯示「珠海南山」字樣。多位知情人士稱,收款方是珠海南山領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山領盛)。
前述《資產轉讓抵償協議》提及將四川盛邦的資產抵償給簽署協議的投資人。而周治正是四川邦盛的執行董事和實際控制人。據參會人員透露,胡嘉敏在多次內部會議中要求投資人簽署該協議,表示簽署此協議是為了綁定周治,追回被其挪用的資金。
在5月中旬事發後,胡嘉敏就刪除了各地分公司負責人的微信,手機也處於關機狀態,無法撥通。截至目前,胡嘉敏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而一份出入境記錄顯示,周治已於6月8日出境,飛往柬埔寨,目前尚未歸國。發稿前,《 財經 》多次撥打周治的手機號,但提示為空號。
「資金使用方」海匯通深陷其中
此次「暴雷」的金融產品由民創集團發行並承銷,但其具體的運營由海匯通操作。劉璐告訴《 財經 》,民創集團是募集端,海匯通是資產端。「民創集團的實際運營地在武漢,高管在武漢,資產端也在武漢」。另有民創集團內部員工表示,海匯通是最終的資金使用方。
以一款名為「指華一期鑫享1號」的產品為例。該產品的掛牌方是指華電子 科技 有限公司,承銷商是民創集團旗下的大同創展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擔保方是海匯通。協議中還規定了海匯通對該產品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民商法專家劉俊海告訴《 財經 》,連帶責任並非一般責任,如果投資者未完成相應的兌付義務,海匯通需要代替民創集團為投資者兌付資金。
在一般保障責任中,保障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主債權人向其請求履行保證責任時,有權要求主債權人先就債務人財產訴請強制執行; 但連帶責任保障中,保障人並無此權利。具體到該案中,投資人可以直接對海匯通提起訴訟,而海匯通不能要求投資者對民創集團提起訴訟無果後再起訴海匯通。由此也可見二者關系緊密。
深圳民創大 健康 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民創集團曾用名)在2019年3月26日出具了一份說明函,證明海匯通和成都通天下票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通天下)是深圳民創大 健康 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開展票據業務的兩家主要公司。工商資料顯示,海匯通持有通天下42%的股權。
成立於2014年的海匯通,是國內從事票據服務與票據買賣的巨頭,也是為數不多的持有正規牌照而具有銀行承兌匯票交易買賣資質的公司。
武漢市金融辦在2014年77號文件中對海匯通增加經營范圍的申請進行了批復,同意海匯通經營范圍增加「票據服務,票據買賣」。
盧燕告訴《 財經 》,這一牌照十分稀缺,「許多地區從事相關業務的公司並無此資質,因此承兌匯票的交易只能私下來做,無法公開進行」。從這個角度而言,海匯通的資質很過硬。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向《 財經 》表示,票據服務與票據買賣實際上是兩回事,任何公司都可以依法從事相關的票據服務業務,但從事票據買賣則需要相關的資質。
彭冰表示,金融職權屬於中央事權,只有中央不管的或者下放的,才由地方來管。目前,地方管理的范圍可以用「7+4」概括:地方金融監管系統負責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7類機構的監管;並逐步強化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社會 眾籌機構和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4類機構的監管。
彭冰指出,2019年12月頒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傾向於將票據買賣解釋為票據貼現,而只有銀行才有資格頒發從事票據貼現業務的資質。換言之,在該案中,武漢金融辦無權為海匯通頒發相應的資質許可和資質證明。
不過,彭冰也告訴《 財經 》,這一牌照的頒發日期在2014年,遠早於《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頒布的時間,當 時尚 無明確法律規定哪個機構有權頒發票據買賣資質證明。
投資人王軍告訴《 財經 》,眾多投資人之所以決定投資該產品,正是看中了海匯通的相關資質。投資人顏卓非常謹慎,在投資前曾赴海匯通參觀,考慮到民創集團牌照齊全,海匯通資質強大,因此決定投資。
民創集團與海匯通之間關系緊密。在2020年4月28日的一次公開演講中,海匯通主要負責人丘偉明確提到民創集團是海匯通的「戰略合作夥伴」,並宣稱目前的票據服務和票據買賣業務只與民創集團一家公司合作。
對於盧燕而言,海匯通的支持和背書給了她很大的信心。4月28日,海匯通主要負責人丘偉專門來到湖北十堰的分公司,做了疫情期間海匯通盈利能力的報告,證明其本身強大的經營能力。
據丘偉介紹,2月-3月海匯通的持票預計收入將達到4800多萬元,並且保證隨著疫情好轉,經濟回暖,銀行承兌匯票的交易會陸續恢復。因此情況會更好,能保證47.5%的年盈利能力。
民創集團十堰分公司的一名員工透露,丘偉在此次十堰之行中,還與幾個千萬級客戶進行了面談。在談話中再次保證了盈利能力,並重申具備相關經營牌照是海匯通的一大優勢。也正是受到丘偉表態的影響,民創集團十堰分公司的多名員工隨後陸續投入幾百萬元資金。
事實上,在4月23日後,民創集團的資金兌付工作仍在有序開展,投資者也收到了正常的投資收益。5月1日,民創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將取消「五一」假期,按政府對復工人數的要求,正常上班,確保客戶利益「足月對應日」原則的實施。但5月9日後,情況急轉直下,投資人的資金再未得到兌付。
盧燕向《 財經 》透露,包括她本人在內的民創集團員工同樣也是重要的投資者,這一比重相當高。以民創集團某家地區分公司為例,該公司的30多位民創員工同樣也是投資者。因此在民創集團無法兌付資金後,民創集團內部人員披露了大量公司信息,並和其他投資者一起積極維權。
盧燕本來是一家中國500強企業的員工,臨近中年跳槽到了民創集團,正是看中了民創的集團資質和海匯通的強大背書。也正是如此,她積極推薦身邊的親友和曾經的客戶投資相關的理財產品。
民創集團「暴雷」後,5月22日,海匯通的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地址均發生了變更,法定代表人由黃齊鵬變更為李雷;股東中武漢世紀華鵬投資有限公司退出,新增河南常脈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地址則由武漢市江漢區發展大道222號華南大廈A幢13層11-13號房變更為武漢市江漢區中央商務區泛海國際SOHO城(一期)1棟17層3室2號。目前,河南常脈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海匯通50.995%的股權,首建陽光資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海匯通49.005%的股份。
據了解,海匯通的主要負責人丘偉也已「失聯」。發稿前,《 財經 》通過公開信息找到海匯通的聯系方式,但撥打後顯示為空號。
公安機關介入,追回資金仍困難重重
盧燕坦言自己目前「壓力山大」,一方面自己和親友的幾百萬元存款全部投入購買民創集團產品;另一方面她的客戶共投入2000多萬元資金不知下落。在她的客戶中,有一位已經確定買房,只是希望在付房款前,通過投資再賺取一個月的投資收益,但現在資金無法兌付,買房的計劃也不得不終止。
盧燕也和其他投資者去過幾次武漢,但沒能追回欠款。聽說幾個民創集團及海匯通的高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她反而更加擔憂,擔心投入的資金沒辦法要回來。
在盧燕看來,產品的發行方是由國家頒發牌照的金交所,很多銀行的理財產品也都在金交所發行;而產品交易的平台又有眾多資質和背書。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是產品和平台都應該受到相關部門的監管,至少不該出現資金被挪用的情況。
其他投資者也有著同樣的困惑。投資人王軍在2018年底就購買了民創集團的產品,而在購買之時,讓他很放心的一點就是金交所的備案。 在他看來,金交所的備案意味著產品的合法性和正規性,因此降低了「暴雷」的風險。
所謂金交所,實際上是金融資產交易所的簡稱,是為金融資產交易提供信息和場所的平台,本質上是一種產權交易平台,其特殊之處在於交易品種是金融資產或從金融資產衍生出來的金融產品。
劉俊海表示,他並不認為在金交所備案的產品安全性高。在他看來,金交所發行產品,需要保證產品各方面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確性,這也是交易所應盡的審查義務。如果調查後發現金交所並沒有做到產品審查,那麼其應該負有相應的責任。但除此之外金交所並不能對產品的安全性負責。
李有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金交所的主要義務就是審查,確保產品信息是真實的。產品信息如果真實,金交所就沒有其他責任。負責任的交易所會對產品進行把關,但這並不意味金交所有擔保責任。
除此之外,投資者的另一個困惑之處與兩家公司的資質有關。無論是民創集團還是海匯通,其都具備完善的資質,投資者無法理解為何兩家資質齊全的公司會出現問題。
對此,劉俊海表示,投資平台的資質和牌照固然重要,但「人」的因素也同樣關鍵。業務風險低,不代表投資者的風險低,投資者有可能受到人為操作(如非法挪用資金等)的影響而遭受損失,「如果公司的控制人非法使用了資金,那麼即使牌照完備也無法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
對於武漢金融辦的職責問題,李有星認為,作為給海匯通頒發牌照的機構,金融辦負有監管責任,應對海匯通進行機構監管和行為監管。但至於監管范圍,還需要依據相關的規定來釐定。在該案件中,武漢金融辦對該事件是否有監管責任,需要依照具體的規定情況才能判斷。他也向《 財經 》強調了地方金融條例的重要性,「金融辦需要地方金融條例,來確保其可以行使相應的權力,對公司行為進行監管」。
在資金出現無法兌付的情況後,上百個投資人來到武漢,向相關部門表達利益訴求,希望可以盡快立案偵查,追回被挪用的資金。
7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發布公告稱,公安機關已於7月9日針對民創集團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偵查。
劉俊海認為,該案的處理有兩個難點: 「找錢」和「找人」 。只有及時鎖定資金去向,才能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而能否找到責任人則事關案件是否能夠被成功偵破。他也建議投資人盡可能地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幫助其偵破案件,進而找回資金。
武漢公安局江岸區分局有關人士證實,公安機關已經控制多位民創高管,正在進行調查。但由於資金過於龐大,賬戶數量眾多,「可能半年也無法完成調查」。目前,警方正在著手摸清資金來向,在充分偵查後准備凍結資金。
武漢金融辦相關人十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已經進行了立案偵查,對民創及海匯通高管層20餘人採取了強制措施,目前金融辦並不清楚案件的具體進展。
李有星向《 財經 》指出,公安機關立案時應該就會同時公布罪名,但此次未公布罪名可能就是考慮到案件的復雜性。
李有星表示,想要查清案件,有兩個核心問題需要解答。第一,票據承兌的基礎標的是票據,因此需要查清票據是否是真實發生過交易的;第二,投資人通過交易平台的投資是否用於相應的項目,是否出現了資金挪用的情況。而判斷具體的罪名,至少需要解答以上兩個問題。
顏卓告訴《 財經 》,相比於對責任人的刑事處理,投資人們更關心資金是否能要回、何時能要回以及能要回多少的問題,「別出現刑事責任都確定了,但投資人的錢也沒能要回來的情況」。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劉璐、盧燕、王軍、顏卓為化名)
㈡ 我的租賃的發展歷史
目前我國存在三類分別由三個不同部門分別根據不同規章審批的租賃公司。一是由原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類的金融租賃公司[2],二是由原外經貿部根據2001年9月頒布《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批準的,具有準金融機構性質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三是作為一般工商企業,由國內貿易局主管、附屬於製造廠商、以促進本企業產品銷售為目的的非金融機構內資廠商類租賃公司。
這樣就存在以下問題:
(1)根據國務院授權、我國目前有關金融監管規定,所有金融業務只能由經原人民銀行(現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批準的金融機構開展,一般工商企業若從事金融業務,就會被相關法規界定為非法經營,其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融資租賃在我國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金融業務,因此,原外經貿部與經貿委批準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允許從事融資租賃就存在業務的合法性問題或是部門間規章的不協調問題。
(2)由於原人民銀行將租賃公司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各項監管指標要求較嚴格,如注冊資本金要達到5億元,對其資產負債比例也有詳細要求,如對資本總額占風險資產的比例[3] 、同一承租人的融資余額比例[4]、流動資金貸款[5]、長期投資[6]、租賃資產[7]、拆入資金[8]及對外擔保[9]比例等都有具體規定。而對於中外合資租賃公司,除了資本金[10]要求外,僅對資本總額與風險資產的比例[11]有所要求。
(3)業務范圍不同。人民銀行批準的融資租賃公司,除了可以從事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所有業務外,還可以向承租人提供租賃項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有價證券投資、金融機構股權投資,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外匯借款以及同業拆借等業務。而對於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可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其他內資租賃公司就法規而言沒有約束,從邏輯上看,沒有資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其實也沒人監管)。
2、稅收政策不能與租賃行業的功能與特點相適應
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國的稅收體系在支持租賃業發展方面已經做了大量努力,如規定融資租賃業務可以用租金收入扣除租賃物的購置成本(包括利息支出)的差額徵收5%的營業稅,又如企業技術改造採取融資租賃方法租入的機器設備,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折舊年限不短於3年,推出消費型增值稅[12]等。但現行的稅收政策,仍不能很好適應租賃行業的功能和特點,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
(1)稅收政策不明朗。如對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對設備加速折舊未作明確。2000年國家財稅部門規定,購買國產設備,設備價款的40%,可以在當年新增所得稅中抵免,但對承租人在融資業務和出租人在經營租賃業務中如何實施,沒有明確規定。同樣對於購買國產設備可以退增值稅的規定[13],也沒有明確企業採取租賃方式購置或租賃公司購置國產設備用於開展租賃業務,是否適用此規定。又如出售回租業務是企業將現有資產變現籌措資金最便捷的方式之一,但我國稅務部門對此種交易方式如何征稅尚無明確的規定。
(2)存在重復征稅與稅賦不公平的情況。長期以來,由於我國把租賃與融資租賃視為性質截然不同的兩種業務,將融資租賃視為金融業務,租賃業視為服務業務,而工商業從事融資租賃視為提供貨物銷售,租賃業的營業稅規定很不一致。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以租賃收益扣除融資成本之差為基數(外幣部分),繳納5%營業稅,金融租賃公司以實現的租賃收益為基數,繳納5%的營業稅,1998年4月上兩類營業稅稅率調整為8%,而內資租賃公司以租金總額(不扣除任何費用)為基數,繳納5%的營業稅。2003年初,則將所有融資租賃以租賃收益扣除融資成本為基數[14],稅率為5%。租賃業則按照全部租金收入徵收5%的營業稅,這樣對於那些中長期的經營租賃,其與設備的短期出租存在明顯區別,但與傳統出租服務一樣,一律按照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由於增值稅不完全抵扣,租賃物的購買和租賃環節存在重復征稅。其他工商業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不適用營業稅,適用增值稅,稅率17%。從增值稅看,我國目前正在醞釀由生產型轉向消費型,在完全轉型之前仍存在重復納稅問題。另外,目前我國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兩套不同的所得稅制度,統計資料顯示,內資企業近年所得稅負擔率為25%左右,外資企業負擔率僅為13%。
3、租賃業規模小、體系不完善
一方面,我國大部分生產企業庫存商品比重高,資金周轉率低,從生產到流通的全過程對銀行的依賴很大,而我國工業設備租賃采購占設備投資的比例僅為1%左右。另一方面,我國租賃機構少,類型單一,專業化程度低,在租賃產業鏈的形成方面還存在很大的距離。具體表現為(1)廠商租賃公司由於受到法規空白等方面的制約,從事的基本是傳統出租業務,沒有充分發揮廠商從事租賃業務的功能與作用。(2)全國租賃信息統計工作還沒起步,租賃信息殘缺,各項研究無法深入開展。許多地方是各租賃公司信息不暢,業務難以深入。(3)缺乏與租賃業發展相關的擔保公司、租賃經紀公司等。(4)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還處在初級階段,租賃公司之間也還沒形成完善的上下游互補的租賃網路。
余小梅表示,現代租賃倡導的是「所有並不重要,使用創造價值」的理念,而我國租賃業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社會認知度不足。其實,租賃遍及各個行業,帶給企業的好處非常多,處處都是誘人的商機。
從生產企業角度看,租賃是一種創新的銷售形式,可以擴大企業的銷售額;而對經常受資金困擾的廣大中小企業,租賃是破解融資難題的「金鑰匙」,既可以花很少的錢提前使用新設備,省下的錢又可以增加企業的資金流量。據央行推算,中國民間融資規模約為9500億元,可見企業需求之強勁。
而對於租賃企業來說,可謂商機無限。但由於認知不足,租賃業在我國的發展並不樂觀。在國外,工程機械、飛機船舶、各種車輛、醫療設備、通訊和信息設備等,60%以上是通過租賃方式銷售的。據《2004世界租賃年報》統計,美國租賃業對GDP的貢獻率已超過30%,而我國僅為萬分之三;發達國家租賃業的市場滲透率(租賃在所有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例)已達15%~30%,而我國僅為1.5%左右。
但從其他行業的發展歷程看,差距也同時蘊藏著巨大的發展空間。據業內專家估算,如果按我國對WTO的承諾完全放開市場,國內租賃市場的交易額有望達到上萬億元人民幣,利潤空間接近千億元。現在進軍租賃行業和使用租賃業務,正逢佳時。
中小企業可巧妙利用租賃業務
在輕紡業發達的浙江紹興地區,當地紡織企業生產設備的先進程度遠遠強過當地的一些國營大廠,與國外同類企業相比,也毫不遜色,而這些紡織企業中70%~80%的設備更新便是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來實現的。這表明,只要巧妙利用租賃業務,中小企業同樣可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比如,如果企業現金流不足,可以把已有設備賣給租賃公司,然後再回租回來使用,就可以盤活一大筆資金,同時優化資產結構。
但是,並不是說所有的租賃業務都適合中小企業。據租賃專家沙泉介紹,資金規模小、單台使用的設備價值高的中小企業,以及處於成長初期的科技型企業和企業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更適合使用租賃業務,租賃的設備主要為大型電氣設備、機械加工設備、醫療設備、通訊設備、環保設備、航空飛行器、教學科研設備等。
目前,國家對企業使用租賃業務還出台了相應的優惠政策,比如,對企業採取融資租賃方式租入設備,可以提前折舊,節約一筆稅金。
用合同來規范租賃風險
由於我國目前正在起草《融資租賃法》草案,目前尚沒有專門針對租賃行業的法律規范,致使行業發展混亂,也相應增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著租賃公司的經營。而對作為承租人的企業,同樣面臨信息不對稱的風險。因此,余小梅認為,規避風險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融資租賃合同應規范化。目前,余所在的北京租賃行業協會正在進行這項工作,並將於10月下旬在北京舉辦第三屆中國租賃行業論壇,以此推動在政府層面上獲得國家的支持,在微觀層面上規范企業間的租賃行為。此外,余小梅還表示,租金償還擔保和保險也是租賃企業有效規避風險和補救風險損失的方法。
租賃根據標的物所有權的不同,可以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這種劃分更多地體現了現代租賃的特點,是目前租賃市場的主體。然而,生活用品和辦公用品租賃目前在我國也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像兒童玩具、傢具、家用電器、辦公桌椅等,開始越來越多地進入租賃領域。
事實上,美國人的消費觀念已經是「能租就租,不能租才買」,相比而言,目前我國持這種觀點的家庭和公司還處於成長期。隨著觀念的逐步改變,開一家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租賃公司未嘗不是一個不錯選擇!
融資租賃是二戰後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金融工具,因其在加速折舊、促進企業技術改造、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方面的獨特優勢,在出現至今短短50年的時間里,已經成為西方國家在債權融資的資金市場上僅次於銀行貸款的第二大融資方式,佔全球設備投資的20-30%。通過對金融市場的細分,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在金融市場中的地位和份額。
我國的金融租賃業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以提供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目前全國只有15家,數量少,規模小,資產總額不足200多億元人民幣,在中國民族金融市場上所佔份額非常有限。由於存在許多對於金融租賃真正含義、市場前景、業務發展、監督管理、政策要求等方面的認識誤區,我國金融租賃如在夾縫中生存,不但沒有完全發揮出其特色和優勢,而且導致一些金融租賃機構業務發展停滯,生存困難。盡管如此,回顧金融租賃在我國改革開放後對我國引進外資、技術設備改造的巨大推動作用,以及國外金融租賃業發展的情況,仍然可以看出,金融租賃在中國大有可為,是中國民族金融市場不可忽視的一支生力軍。在這支生力軍中,已涌現出像浙江省租賃有限公司這樣經營業績好,運作管理規范,發展勢頭良好的排頭兵。
浙租公司的前身是成立於1982年的中租浙江代理部,注冊資金僅為50萬元人民幣,1986年9月19日更名為浙江省租賃有限公司。到1999年12月,公司實現增資擴股2.3億元人民幣,總資產為20億元人民幣,累計投放租賃設備資金60億元人民幣。浙江省租賃有限公司在非銀行金融機構普遍感覺經營困難的形勢下,深刻把握金融租賃的內涵和發展趨勢,審時度勢,抓住機遇,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發展成為一個有近20億資產的金融租賃公司。在前期發展中,浙租公司的業務表現出以下幾個鮮明的特色:在業務發展方向上,以人民幣租賃為主,項目規模以"短、平、快"為主;在業務操作方式上,以財稅合作為主,以存一租三為主;在業務標的對象上,以國產設備為主,以中、小型鄉鎮企業為主。1999年以來,浙租公司又充分發揮自己的融資功能,與政府財政政策積極協調配合,共同籌資近3億元分發揮自己的融資功能,與政府財政政策積極協調配合,共同籌資近3億元人民幣,支持城市公交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改變財政資金的傳統投入方式,提高了財政投入拉動社會投資的倍數效應。浙租公司總經理程東躍在總結公司經驗時認為浙租公司的模式主要是:面向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堅持租賃主業,密切與財稅部門合作,發揮租賃稅收和財務杠桿作用,經營方向從單一生產領域向多種領域,如高新技術,通訊,公共設施等方面發展,逐步形成集融資、投資、經營和資本運作為一體的現代租賃。追蹤浙租公司的發展軌跡,總結它的經驗,我們發現浙租模式為我們全面理解和把握金融租賃的真正含義和發展方向,正確認識我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有十分重要的啟示作用。
一、金融租賃要為國內市場需求服務
1981年,我國成立中國東方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和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引入融資租賃,那時僅僅把租賃業看成是在經濟相對落後時,一種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途徑;是在資金短缺時,一種新型信貸方式,是銀行業務的補充;把租賃看成是在特定條件下的一種權益之計,看成是配合其他行業發展中的配角。租賃的確是我國進行改革開放的結果,是我國學習世界先進經驗的產物。但浙租模式充分說明了租賃業在我國的發展必須堅持走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租賃道路,為國內市場需求服務,才有可能創造出中國式的租賃事業。
浙江省的租賃業務最初主要是向地處北京的中國租賃公司學習的。當時,在北京的多數租賃公司都是以進口設備的國際租賃業務為主。吸收外資,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和技術,是開展租賃業務的一個主要方向。但是,浙江省在學習中國租賃公司先進經驗的同時,認識到在浙江省並不具備北京的客觀條件。所以,浙租公司並沒有走以吸引外資,發展外匯租賃為主的道路,而是根據浙江省鄉鎮企業較發達的實際情況,在租賃項目的選擇上,主要放在了鄉鎮企業的設備技術改造上;在租賃的標的上,基本上是以國產設備為主;在租賃業的發展方向上,重點開展人民幣租賃業務。大膽創造了合作租賃、存一租三、租賃代理等適合本地情況、國內市場需求的租賃業務方式。所謂存一租三,就是由承租企業拿出設備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為保證金,租賃公司承擔60%左右的資金,來實現融資租賃。目前這種模式正逐步發展為三三制,即企業、租賃公司、銀行三方各分擔三分之一的資金。這種模式有效地加強了金融機構和企業之間的了解與合作,控制了租賃業務的風險。正是由於浙租公司的正確選擇和大膽創新,使得浙江省的租賃市場得到充分的開發,租賃業務被大多數的企業所認同和採用,並為浙江省中小企業的飛速發展做出了不小的貢獻。
二、金融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有其獨特優勢
客觀地說,我國租賃業的致命弱點是沒有堅持租賃公司自己的主業,而去從事高於銀行利率的貸款業務。浙租模式充分證明了金融租賃公司的發展,必須要堅持以租賃業務為主,放棄了租賃主業,租賃公司就無優勢可言。租賃公司要使租賃業務真正發揮出其應有的優勢,就是要通過租賃這種業務方式,起到其他業務不能起到,或者難以起到的作用。要通過租賃特有的優勢和作用,使社會認可租賃業的存在和必要。
金融租賃和銀行貸款相比,其優勢表現在以下幾方面:l、金融租賃側重於中長期設備的融資,融資安排比較簡單,一般以承租設備本身作為擔保物,不需要額外的擔保和抵押。由於租賃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是相互分離的,對財產的所有權確保了出租人的安全。同時,融資租賃側重於對項目未來現金流的考察,對承租人歷史上的資產負債情況要求不高,使得一些創新型公司和未在銀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獲得發展所需的中期設備融資。浙江省租賃有限公司正是充分發揮了這一優勢,支持了浙江省中小企業的發展,並促使一些企業發展為國內著名的大公司,如浙江省著名的民營企業萬向集團在與租賃業緊密合作下發展起來,萬向集團董事長魯冠球不僅因融資租賃受益匪淺,而且還看到融資租賃的巨大經濟效益,積極參與涉足融資租賃的發展。2、加速企業設備更新速度,降低企業資產負債比率。融資租賃不僅使承租人在未完成資本積累的情況下可以購買設備,而且由於租賃期一般短於法定折舊期,使得採用此種融資方式的企業可以加速折舊,促進技術進步。同時,融資租賃一般不計入資產負債表,有效降低了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提供給企業根據需要,進行其他融資的便利。3、資金用途明確。融資租賃由出租人直接購進設備,資金用途明確,承租人無法把款項挪作它用,有助於項目按計劃完成。而且,金融租賃相比較銀行貸款而言,也較為靈活、方便。從以上比較可以看出,金融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有其獨特的優勢。這也是為什麼浙租公司憑借租賃主業在金融市場相對發達的浙江省仍然可以佔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 , 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 , 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 , 引進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 1979 年 10 月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並開展國際租賃業務。 1981 年 4 月中國第一家租賃公司一一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成立 , 經過十年多的發展 , 我國租賃業的經營范圍日益廣泛 , 租賃方式更趨靈活、方便、向多樣化發展 , 租賃物件從小型單機到成套設備 , 從新設備到二手貨 , 從各種運輸工具到各類設施 , 租賃用戶遍布全國各行各業。到 1996 年底 , 我國現有各類租賃公司 1(KM3 多家 , 可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審批、管理 , 主要經營范圍是金融業務和租賃業務的金融租賃公司 ( 共 16 家 ) 以及兼營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 例如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 共 329 家。第二類是由對外經貿部負責審批、管理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 , 現有 36 家 , 是由國內金融機構 , 大型企業集團 , 對外貿易公司與國外大銀行投資組建 , 體現了
「 銀企 " 結合的特點 , 以經營進口設備的租賃業務為主 , 即按用戶需要從國外購置設備租給國內使用。第三類是由地方政府進行審批、管理的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成立的租賃公司 , 現有 1000 多家。第四類由原內貿部 ( 現內貿局 ) 審批管理的租賃市場 , 共四家。
1995 年 , 原內貿部根據李嵐清副總理 「 在商品市場中還要發展租賃市場 」 的指示 , 按照 「 先易後難 , 逐步發展 」 的原則 , 有目的、有選擇的先後在元錫、濟南、北京、沈陽四個城市試點 , 籌建租賃市場。今年上海投資 12 億籌建了上海金海岸租賃中心市場。
二、制約我國租賃業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 , 經濟不發達 , 資金短缺 , 對特定生產企業和消費者而言 , 租賃要比購買更經濟、更方便 , 更實惠、更有誘惑力 , 這雖然為租賃業的發展提供了空前的大好機遇 , 但我國租賃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還存在著許多制約因素。
1. 消費觀念落後、信用基礎差、對租賃業認識不足
在傳統觀念和生活方式的影響下 , 消費者只注重所有權但沒有消費品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概念 ,「 重買輕租 ", 消費者、企業對租賃業的信任和依靠的程度還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各類媒體對租賃活動的報道和宣傳也極為鮮見 , 消費信用尚沒有深入人心 , 這些認識和觀念方面的局限性 , 無形中削弱了租賃業發展的基礎。加之 , 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 , 市場無序的特點較為明顯 , 欠租現象嚴重 , 信用較差。
2. 管理混亂、法規不健全、租賃業的地位難以確立
國家對租賃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 , 特別是實物租賃業未受到有關行政部門的重視 , 認為租賃業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行業 , 沒有認識到它的重要性。目前 , 租賃業存在多頭管理的局面 , 使國內三種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 , 分別歸屬於三個不同的管理部門。多頭管理 , 政出多門 , 很難制定統一政策 , 協調租賃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 不利於租賃業的政策扶持。
3. 條塊分割、稅收不統一、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
從我國租賃業的發展過程來看 , 政府缺乏對該行業的必要、有力的支持 , 相關政策的扶持力度不夠。國家財政未對租賃業給予必要支持 , 銀行信貸資金中沒有設立關於租賃業的專項貸款 , 致使我國租賃業缺乏國內資金支持。國家對三種類型的租賃公司在營業稅徵收上沒有統一的規范標准 , 稅基不統一、租賃業普遍存在的墊稅現象嚴重影響了租賃業的迅速發展。
4. 租賃經營范圍窄、檔次低、沒有形成經濟規模。
現有租賃企業與租賃市場多是小型分散 , 經營規模小 , 效益差。從地方政府審批和管理的 1000 多家租賃公司來看 ,1995 年以前 , 由於經營規模相對較小 , 所做的租賃項目大部分是當地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 , 對承租企業的經營狀況比較了解 , 因此租金回收較好 , 一般在 85% 以上 , 相對金融租賃和中外合資租賃好一些。 1995 年以後 , 由於稅收等方面的原因其經營狀況也逐漸惡化 , 企業租金拖欠較多 , 使大部分租賃企業陷入困境。
5. 理論研究滯後、人才不足、缺乏發展後勁
現代租賃業務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 , 對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一大批既要懂經濟、管理、法律、金融、外貿等知識 , 又要懂租賃物品的性能、技術等專業知識的綜合型的高素質人才。而目前我國租賃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大多數沒有經過必要的業務培訓 , 不具備系統的專業知識 , 致使人才缺乏的問題尤為突出。
㈢ 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的公司榮譽
2013年:
1. 2013亞洲銀行競爭力排名·2013金融租賃年度國際化獎
2. 2013年度第一財經金融價值榜·年度融資租賃公司
3. 第十一屆中國企業競爭力年會·2013卓越競爭力金融租賃公司
4. 第十一屆中國企業競爭力年會·2013年度幸福企業獎
5. 第十一屆中國企業競爭力年會·全球責任 中國行動·文化科普獎
6. 榜樣天津最具社會責任企業獎
7. 叢林總裁榮獲「榜樣天津」優秀責任企業家獎
8. 2013領航中國金融行業年度評選·最佳金融租賃機構(金融界)
9. 叢林總裁榮獲2013中國經濟創新年度人物(中國經濟周刊)
10. 工銀租賃與南航和波音共同獲得「首屆中國航空金融頒獎盛典」功勛獎(首創中國保稅租賃模式)
11. 工銀租賃與國航和廈航共同獲得「首屆中國航空金融頒獎盛典」功勛獎(中國首單境外飛機租賃資產包轉讓交易)
12. 「首屆中國航空金融頒獎盛典」創新獎(中國首單國產A320出口租賃交易)
13. 「首屆中國航空金融頒獎盛典」創新獎(中國首單租賃公司批量采購進口大飛機交易)
2012年:
1. 金融時報金龍獎——年度最具影響力金融租賃公司
2. 2012中國融資租賃年會——中國最具影響力融資租賃公司
3. 21世紀經濟報道2012中國企業公民論壇——2012年企業公民之最佳夥伴關系獎
4. 2012第一財經金融價值榜——叢林總裁榮獲「2012第一財經金融價值榜」年度金融租賃領軍人
5. 2012《中國經營報》卓越競爭力金融機構評選——卓越競爭力金融租賃公司
6. 《環球企業家》2012年度創新銀行榜——最佳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
7. 中國航務周刊(中國航運年度盛典)的「2012航運年度100——十大創新航運支持企業」
8. 中國工商銀行2012產品創新獎——「代理中小企業設備租賃」產品榮獲工商銀行產品創新三等獎
9. 第九屆中國貨運業大獎「金輪獎」——貨運支持類最佳金融服務商
10. 《銀行家》雜志「2012中國金融創新獎」——「租易通」產品獲得十佳金融產品營銷獎
11. Seatrade 年度最佳航運金融機構入圍大獎
12. (倫敦)全球公務機論壇——Vista Jet公務機項目獲得Deal of the Year年度最佳交易大獎
13.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百強企業——2012年開發區百強企業
2011年:
1. 2011第一財經金融價值榜——年度金融租賃公司
2. 2011財經風雲榜——最具成長性金融機構
3. 2011卓越競爭力金融機構評選——卓越競爭力金融租賃公司
4. 2011全球責任 中國行動評選——最佳綠色產業服務獎
5. 2011中經年度關注人物評選——叢林總裁榮獲「2011中經年度關注人物獎」
6. 2011年亞洲銀行競爭力排名研究報告——2011年最具影響力金融租賃公司
7. 2011中國融資租賃年會——中國融資租賃30年新里程獎
8. 第二屆國際中小企業優秀服務商大會——優秀中小企業服務產品獎
9. 2011年中國金牌理財Top10總評榜——年度金牌金融租賃公司
10.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2009-2011年度最佳僱主獎
11.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百強企業——2011年開發區百強企業
12. 金融理財雜志社2011年中國金牌理財Top10總評榜——年度金牌金融租賃公司
2010年:
1. 2010中國金融機構金牌榜——年度最佳金融租賃公司
2. 2010第一財經金融價值榜——最佳行業貢獻金融租賃公司
3. 2010中國財經風雲榜——最具成長性金融機構
4. 《IT經理世界》2010年度中國優秀CIO評選——中國最佳信息化項目獎
5. Airfinance Journal——Airport Deal of the Year
6. 2010中國融資租賃年會——中國最具影響力融資租賃公司
7. 第七屆中國國際金融論壇 2010中國金融投資榜「聚寶盆」獎——最具社會責任感租賃企業
8. 第六屆北京國際金融博覽會——最佳企業形象獎
9.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百強企業——2010年開發區百強企業和2010年開發區成長最快企業
2009年:
1. 2009中國金融機構金牌榜——年度最佳金融租賃公司
2. 2009第一財經金融價值榜——最佳行業促進獎
3. 2009中國財經風雲榜——年度最佳金融租賃公司
4. 《首席財務官》中國CFO最信賴的百佳服務機構評選——中國CFO最信賴的融資租賃服務機構
5. 2009中國融資租賃年會——傑出發展戰略獎
6. Airfinance Journal——Asia Pacific Deal of the Year 2009
2008年:
1. 2008中國租賃業論壇——中國租賃事業發展貢獻獎
2. 2008中國融資租賃發展論壇——融資租賃產品創新獎
3. Airfinance Journal——Asia Pacific Deal of the Year 2008
㈣ 遠東宏信普惠的客戶經理與仲利的融資租賃業務崗相比,哪個更值得一去
還是可以的,待遇不錯的。
整體來說這家公司很不錯,值得擁有。財報年報很多數據都說明了,還在快速增長發展的一家公司。股東背景很牛,央企、民企都認同,資本市場也認同,算是背書了吧。大船不錯,行業不錯,機會嘛在於自己把握了。
職業發展,我的感受是個付出就能有回報的公司。我認識的同學里,敢拼敢乾的,不少3-5年就能在一個區域做負責人了。有做不到的出來去哪個租賃公司都是很搶手貨,號稱租賃屆的黃埔軍校。換句話說,你要認同這個行業,能去這家公司,就是找到組織了。不信可以去扒下幾個有名的租賃公司管理層、骨幹層,沒有遠東人是不可能地。
待遇么,用很好來形容都覺得客氣了,但是,不是一進去就馬上都給你,會一點一點,要你用能力一點點展現,價值得到認同,那你的待遇就開掛了。反正我知道的市面常見的福利待遇,他家全有。還有不常見,他家也有。舉個栗子,公司過春節給父母寄千元以上的慰問金,你感不感動我不知道,反正父母很感動。年度評優的大獎發寶馬。業績前20%的員工發N多錢,蘋果電腦,連續獲得的還邀請你全家迪士尼、浦江游。姐不是個銷售,姐都想轉行……
文化氛圍看過不少貼子的,應該都有點譜,好幾個一,要求學習、考試像學校,要求軍令如山,重視執行力,要拼搏,比較強勢一點。不過話說回來,要你啥也不做,還啥都給你的公司,有的話,給姐介紹一打。辦公環境看看面試地點就知道,全是本市最好的CBD,上海金茂、環球,北京凱晨都不要說了。據說工位1個5萬每月起,牛掰公司,牛掰裝備。
最後多一句嘴,如果你想專業領域轉金融行業,你想金融行業裡面把握勢頭(個人覺得銀行呀基金呀都過了高速發展時期),做點成績,這家公司還是不錯的選項。如果想養老,輕松點的,家近事少的就算了。
㈤ 實現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差異該怎麼做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高頓網校為您解答:
從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兩者的差異化和相同點可以歸納兩者之間互補的對策
1、差異需要互補和融合
融資租賃因為用金融手段綁定了物權已經衍生的服務和資產管理。因此融資租賃的收益不僅來自金融,還有貿易、服務、資產管理方面的收入。
融資租賃不僅要用自有資金、股東信用取得的資金賺取金融方面的收益。還要賺取貿易環節、附屬服務和資產管理方面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將租賃資產銷售出去,用別人的資產獲取自己的收益。使之真正成為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都具備的金融屬性的融資租賃。到那時,不管是「金融租賃」還是「融資租賃」都是在做金融業務。否則總給人感覺租賃公司(並沒做全部轉移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而是在做風險投資業務。
我們所說的互補和融合主要在於:
「金融租賃」公司除了在金融方面獲取收益外,還要爭取在貿易、服務和資產管理方面增加收益。「融資租賃」公司應該做更多的優質租賃資產銷售給「金融租賃」公司。兩類租賃公司都應該爭取將租賃資產銷售出去(所謂出表業務),做到增大租賃資產的同時不增加信貸規模。這說明租賃公司在專業技能方面成熟了。
2、行業整體由信貸推動向資本推動轉變
融資租賃在國外是由資本推動的,在中國目前這個階段是由信貸推動的。資本推動的融資租賃,增加了固定資產的投資,帶動的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增加了運輸車輛和商業房產的需求,增加了稅收和就業。
信貸推動的租賃,因為主要客戶群還是在大型國企、央企存量資產的租賃和地方政府融資的租賃,民營經濟還是沒帶動起來。融資租賃在促進實體經濟投資方面還是沒有完全發揮出應有的重要作用。
融資租賃要健康發展,應從信貸推動向資本推動轉變。租賃公司不是為了擴大信貸規模無限制地擴大資本金,而是如何將存量的租賃資產在資本市場上銷售。租賃公司所從事的交易應該與國家宏觀調控同步運行,不應為突破信貸規模而做租賃,為突破地方政府融資規模限製做租賃,成為反周期的工具。這樣做早晚要受到限制並為此付出代價,沒有可持續發展的活力。
中國遠沒有完成工業化進程,不要總是拿現在的(工業化進程已進入飽和狀態的)國際經驗來談租賃的創新與改革。應大力發展實體經濟,提高融資租賃的市場滲透率。在支持國家經濟建設的同時,提高租賃公司的獲利能力。做到國家、企業、個人同時收益的正向發展。
作為全球領先的財經證書網路教育領導品牌,高頓財經集財經教育核心資源於一身,旗下擁有高頓網校、公開課、在線直播、網站聯盟、財經題庫、高頓部落會計論壇、APP客戶端等平台資源,為全球財經界人士提供優質的服務及全面的解決方案。
高頓網校將始終秉承"成就年輕夢想,開創新商業文明"的企業使命,加快國際化進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財經網路學習平台!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問,歡迎向高頓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㈥ 美利車金融人工電話號碼
人工028-83137090
1、首先你還完車貸,銀行要給你一個貸款結清證明;
2、憑這個證明和銀行的工作人員去車管所辦理解押,解押就是把車輛登記證書上的他項權人撤銷。
《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㈦ 金融行業發展現狀和前景
融資租賃作為金融行業五大支柱之一,是直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手段,能夠盤活企業存量資產,降低企業負債,在現代金融產業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企業數量持續增加,2019年企業總數約為12130家
近年來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企業數量持續增加,業務規模快速增長。根據中國租賃聯盟公布數據,2019年中國融資租賃企業(不含單一項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港澳台當地租賃企業和收購海外的企業)總數約為12130家,較2018年增加了353家,增長2.91%。
——更多數據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現狀與發展前景預測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