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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債券時間

發布時間:2023-02-28 02:16:35

⑴ 專項債組合融資時間









政研君

專項債課堂

政策研究 ★ 案例解讀

目錄

一、基本定義

二、新增專項債券的特點

三、專項債券支持領域

四、組合融資及專項債用作資本金政策要求

五、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原則

六、專項債券負面清單

七、專項債券申發行工作流程

八、評審細則(2022年標准供參考)

九、政策文件

一、基本定義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是指省級政府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以公益性項目產生的專項收入作為還本付息來源的政府債券。

二、新增專項債券的特點

一是融資方式合法。專項債是當前法律法規制度下地方政府融資用於有一定收益公益性項目建設最主要的合法合規方式。

二是融資成本較低。專項債融資成本低,平均發行利率約比同期國債利率上漲25個BP(1BP=0.01%),年利率約3%—4%,較一般金融機構融資成本更具有優勢。

三是融資期限較長。專項債可根據項目周期合理設置債券期限,項目期限涵蓋3、5、7、10、15、20、30年期,還可根據項目特點合理選擇還款方式。

三、專項債券支持領域



四、組合融資及專項債用作資本金政策要求

為發揮專項債券資金撬動作用,國家鼓勵不存在隱性債務的企業法人業主單位通過「專項債券 配套融資」的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同時,允許鐵路、收費公路、水利等10個領域將專項債券用作資本金。



2022年,四川省財政廳實施「債券引導工程」,充分發揮專項債券投入引導、精準聚焦作用,優先安排水利、鐵路、城市更新改造、鄉村振興、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等領域,重點支持省市重點項目、在建項目、能夠立即開工的項目。

五、專項債券負面清單





六、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原則

申報的專項債項目必須是能夠產生持續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且融資規模要保持與項目收益相平衡。根據現有「項目儲備一批、債券發行一批、資金見效一批」動態申報發行機制,對應窗口期提早謀劃,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優先考慮在建項目,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七、專項債券申發行工作流程













八、評審細則(2022年標准供參考)

(一)評審規則

1.評審要點分為前置條件和評分要點,凡項目不符合前置條件的,即視為評審不通過(實行一票否決);如符合前置條件,則按照評分要點進行評審;每項要點設置評分標准,評審人員根據項目情況進行打分。

2.項目收益對債券本息覆蓋情況、項目收入和成本的合理性、項目用地手續既是前置條件,【政研君】了解更多專項債內部資料又是評分要點。

3.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後,根據專家評審得分情況從高到低排序。各地區根據下達的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從發行備選庫中優選項目組織發行。

(二)前置條件

1.項目是否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

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規定,「公益性項目」 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不符合本定義要求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項目自身無收益,或收入為土地出讓收入50%以上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土地收入財政運營補貼超過50%以上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打捆項目中公益性項目投資額佔比低於50%或發債需求超過公益性項目投資總額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2.項目立項情況

無立項文件(含可研批復)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3.資本金落實情況

未落實資本金或資本金來源不合規,落實合規資本金但資本金比例低於《國務院關於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19〕26號)相關規定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不涉及資本金的項目不適用該標准)。

4.項目收益對債券本息覆蓋情況

無成本收益測算或債券存續期內收益覆蓋融資本息倍數低於1.2倍即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5.項目收益

收入的合規、合理性:收入明顯不合理合規的、收入明顯不屬於項目收入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作為項目收入的、收入測算明顯高於參照標准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 涉及土地出讓收入的項目,應按照《意見》中的比例對土地收入進行計提(一是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佔比逐步達到50%以上計提,若計提數小於土地出讓收入8%的,則按不低於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二是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佔比逐步達到10%以上計提)。若未進行計提,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成本的合規、合理性:應列未列的成本支出、成本測算明顯低於行業標准等不合理的情形,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6.申報當年是否有發債需求

申報當年無發債計劃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7.項目前期准備

用地審批手續:未提供征地批文或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無需辦理用地手續的項目需要提相應依據)。

環境評估手續:【政研君】了解更多專項債內部資料未取得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環評批復、登記、備案等手續的,或未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錄》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擅自改變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無需辦理環評手續的項目需要提供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相應依據)。

8.項目開工情況

項目預計開工時間在2022年3月底後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2022年1月評審要求)。

9.方案編制的完備性

方案內容存在投資概算、運營成本測算、還款保障措施、風險管理措施等重大缺失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10.項目投向負面清單

列入專項債券負面清單除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項目、房地產相關項目、產業項目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以主體項目建設內容為參考)。

11.事前績效評估

是否上傳項目的績效目標申報表、事前績效評估表、事前績效評估報告,未上傳的視為不具備發債條件。

(三)評分要點(總共100分,低於60分評審合格)

1.項目成熟度(10分):要求項目取得「四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扣分項:未取得「四證」的扣10分,缺一項扣2.5分。加分項:取得項目預算評審報告或合規的第三方機構出具能達到招投標條件的工程預算報告最高加5分,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已開工建設證明最高加5分。

2.符合規劃(9分):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項目詳細規劃及相關行業專項規劃情況。扣分項:未附相應規劃和行業規劃(城市總規、項目詳規、行業規劃),缺一項扣3分。

3.投入成本測算(16分):①投資建設概算情況(投資內容及金額),包括項目投資建設費用明細和分年投資進度。②運營成本測算情況,包括運營成本明細(含債券付息)。扣分項:項目投資建設費用無明細構成扣4分,無分年投資進度扣4分;運營成本無明細構成扣4分,運營成本未測算債券付息的扣4分。

4.融資規模(5分):分年發債規模不能超過項目建設進度,不能存在明顯不合理。扣分項:分年發債規模超過項目建設進度或明顯不合理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5.收入測算(25分):①項目自身有收益(項目收入僅指以項目資產對應的經營性收入和資本收入,不能全部為土地出讓收入)。②收入測算表(列明收入類型、收費標准、數量等)。③要件:收入測算論證依據、總收入明細、測算說明、測算過程。扣分項:無收入測算論證依據扣10分;收入測算僅列明項目總收入未分類扣4分;無測算說明扣4分;未列明測算過程扣4分;財政運營補貼作為還本付息來源的扣3分。

6.收益與融資平衡情況(10分):項目收益能保證債券資金按時還本付息。扣分項:無資金測算平衡表扣5分,平衡表僅列總金額而無明細項扣3分,無償債計劃扣2分。

7.債券期限結構(5分):債券期限與項目收入相匹配。扣分項:債券期限與項目收入不匹配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8.資金管理(5分):項目資金(含債券資金)流入流出管理方案合理、詳細。扣分項:資金管理方案不合理或不詳細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9.項目建設運營方案(5分):項目建設運營方案完備、內容明確。扣分項:項目建設運營方案不完備或內容不明確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10.風險管理(10分):①債券還款保障措施明確、完備。②項目建設、運營與資金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措施。扣分項:還款保障措施不明確或不完備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風險管理方案不明確或不具體,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九、政策文件

1.《財政部關於印發<2015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5〕32號)

2.《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財金〔2016〕102號)

3.《財政部關於試點發展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品種的通知》(財預〔2017〕89號)

4.《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預〔2017〕97號)

5.《財政部 住建部關於印發<試點發行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8〕28號)

6.《財政部關於支持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財預〔2018〕161號)

7.《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廳字〔2019〕33號)

8.《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四川銀保監局關於貫徹落實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川財債〔2019〕8號)

9.《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人行成都分行 四川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專項債券項目配套融資和用作項目資本金工作力度的通知》(川財債〔2020〕26號)

10.《國務院關於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19〕26號)

11.《財政部關於建立違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處理處罰機制的通知》(財預〔2021〕175號)

12.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發展改革委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規〔2021〕6號)

⑵ 融資融券問題,融資或者融券有沒有時間限定,比如今天融券賣出,明天就平倉行嗎

有期限的,為了控制信用風險,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今天融券賣出,下一交易日補券平倉是可以的。今天融資買入,下一交易日賣出還貸也是可以的。
拓展資料:
融資方式是指企業融通資金的具體形式。融資方式越多意味著可供企業選擇的融資機會就越多。如果一個企業既能夠獲得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又能夠同時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直接進行融資,還能夠利用貼現、租賃、補償貿易等方式融資,那麼就意味著該企業擁有更多的機會籌集到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⑶ 黑龍江省企業短期融資債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開辟新的融資渠道,引導企業運用市場機制籌集資金,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企業短期融資債券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向社會發行的企業債券。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以下簡稱省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企業短期融資債券的主管機關,負責企業短期融資債券的審批、轉讓及管理。第四條凡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經省人民銀行批准,可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第五條發行短期融資債券必須堅持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嚴禁強迫或攤派。第六條短期融資債券期限分為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三種。第七條短期融資債券利率可略高於相同期限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過40%。第八條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只能用於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流動資金不足,不得用於長期周轉和固定資產投資。第九條短期融資債券的發行對象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企業、事業單位購買短期融資債券只能使用國家規定其有權自行支配的資金。第十條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債券,可以委託金融機構代理發行,也可自行發行。第十一條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總額的30%。第十二條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由省人民銀行在國家批準的額度內實行統一管理,按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第十三條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企業,應向當地人民銀行申報,經市、地人民銀行審核,報省人民銀行批准。第十四條申請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企業應向批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申請報告。
(二)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章程或辦法。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四)近期財務狀況報告,發行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企業,還應提交信譽評估報告。
(五)擔保書。
(六)短期融資債券票樣。
(七)批准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條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企業因經營不善或虧損無法按期還本付息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付責任。第十六條批准機關和當地人民銀行有權對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籌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省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按下列規定處理和處罰:
(一)未經批准擅自發行短期融資債券或實際發行額超過批准金額的,限期清退或補辦審批手續,並處以擅自發行額或超過批准發行額2-5%的罰款。
(二)利息支付超過核定上浮標準的,處以超發額的同等金額罰款。
(三)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限期清回、用於流動資金,並處以挪用額5%的罰款。
(四)對用無權自行支配資金購買企業短期融資債券的單位,處以購買額百分之十的罰款。第十八條對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省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通知其開戶銀行扣繳罰款。第十九條超息罰款,由人民銀行逐級上劃,其他罰款上繳同級財政部門。第二十條本規定由省人民銀行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第二十一條本規定在執行中如與國家有關規定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⑷ 新債申購最佳時間

新債打新的最佳時間段是:在證券公司所統計的中簽率高的時間段進行申購,一般認為10:31-11:30,以及14:31-15:00兩個時間段申購的中簽率會相對較高。
【拓展資料】
新債申購,是指申購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或可交換債。新債申購一般是指申購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或可交換債。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其它債券一樣,可轉債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債券區分的一點是,可轉債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股票。
打新債指的是申購即將上市的可轉債。
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也稱可轉債債券,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通俗點說,本質是一種債券,是借給公司的錢,借債還錢,每年給利息。但是可轉債可以將債券轉換成為公司的股票,正是因為多了這個期權,它可以隨著正股價格上漲,決定著它的收益頗豐。
什麼是打新債:
打新債的意思是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可轉債在剛發行的時候,價格比較低,一般就是100元一張,這時候投資者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叫做打新債。申購時候會通過抽簽的方式選擇出可以購買可轉債的投資者,抽中叫做中簽,中簽的投資者以100元的價格買入,所需的費用很少,之後在上市當天以高價賣出,獲得較高的收益,幾乎不會出現虧損。
打新債對於很多人還是新鮮事物,證監會在2017年9月8號調整可轉債申購的方式,由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說通俗點,就是以前投資者賬號上有餘額才能申購,現在是中簽後繳付資金就可以,這對我們普通的投資者是天大的一個利好。因為即使我們沒有一分錢我也可以申購可轉債,中簽後我才交錢,沒有資金的壓力。
對企業而言,發行可轉債不容易,甚至可以說相當嚴格。我國上市企業要融資,分為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兩大類。
債券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等,而股權融資包括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根據我國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股權再融資方式的要求,發行可轉債融資要求較多,門檻還高。而對比之下,定向增發約束較少,所以企業一般會選擇定向增發。

⑸ 可轉債幾點開始交易

9:15。
每個交易日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換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這種債券兼具債權和認股權雙重屬性。
根據可交易網站顯示,可轉債交易時間是按照其他債券的交易時間來的。也就是說,可轉債和其他債券以及期貨、期權一樣。可轉債可以在當天買入並賣出,是按照T+0交易規則交易而非股票的T+1交易。其中,交易日的每天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下午14:57-15:00為深市集合競價時間。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債券,它遵循T+0的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可轉債,投資者在當天可以賣出,比較適合短期投資者進行頻繁的買賣操作。
很多可轉債盤中突然出現大漲,如不及時賣出,後續可能就會回落到原地。對於這種,我首先是查看一下其正股是否是一字板漲停,如果不是,在漲幅開始回落時迅速賣出。如果是一字板,則繼續持有,直到一字板打開時賣出轉債,或者在轉債上漲趨緩時賣出。
拓展資料
短線投資者可以根據一些技術指標來進行買賣操作,比如,當可轉債上漲受到10日均線壓制時,短線投資者可以選擇賣出它,可轉債價格下跌受到下方5日均線支撐時,短線投資者可以選擇買入它。
除此之外,投資者也可以根據正股價的走勢來買賣,即當正股價結束下跌趨勢開啟上漲趨勢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在此時掛入委買單,反之,當個股結束上漲趨勢開啟下跌趨勢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在此時掛入委賣單。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融資融券業務最長時限為幾個月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融資融券業務最長時限為6個月。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英文:ShanghaiStockExchange,中文簡稱:上交所)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位於上海浦東新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18年末,滬市上市公司家數達1450家,總市值27.0萬億元;2018年全年股票累計成交金額40.3萬億元,日均成交1659億元,股市籌資總額6114億元;債券市場掛牌只數12089隻,託管量8.4萬億元,累計成交216.9萬億元;基金市場只數達233隻,累計成交7.2萬億元;衍生品市場全年累計成交1798億元。滬市投資者開戶數量已達29610萬戶。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2018年12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規則》正式發布實施。
二、上證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前市,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上海證券交易所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下午為後市,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上證所市場交易採用電子競價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證券的買賣均須通過電腦主機進行公開申報競價,由主機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2009年11月,上交所升級新一代交易系統後,峰值訂單處理能力達到80000筆/秒,系統日雙邊成交容量不低於1.2億筆,相當於單市場1.2萬億元的日成交規模。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國際證監會組織、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成員。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截至2013年3月11日,上證所擁有954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2214個,股票市價總值160750.71億元。上市公司累計籌資達25萬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三、邁入新世紀後,上證所肩負著規范發展市場的艱巨任務,也面臨著進一步推進市場各項建設的良好機遇。憑借一流的硬體設施和浦東優越的區位優勢與強大輻射力,憑借上海經濟良好發展勢頭和特有的龍頭效應,憑借國企改革和金融中心建設對上海資本市場的積極推動,上證所將按照堅定信心、加強監管、保持穩定、規范發展的思路,在技術、監管、人才、服務等方面多管齊下,為建設一個規范透明、高效開放、充滿生機活力的世界一流交易所開啟新的篇章。

⑺ 融資時間有限制嗎

融資時間有限制,中國證監會2015年6月12日晚間發布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對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做了明確的規定。

《徵求意見》規定,合約到期前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申請為其辦理展期,每次展期不得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上交所《交易細則》則明確,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不過,交易所尚未對展期的次數作出明確規定。允許融資融券合理展期,放寬原有6個月期限,預計可以延長1-2次,也就是說融資融券期限為6個月,可以放寬到18個月。

延長融資融券周期為投資者提供便利,有利於投資者靈活控制,避免時間限制投資策略。如果投資者超過期限,證券公司為了預防風險,會強制進行平倉操作。

(7)融資債券時間擴展閱讀:
融資和融券的區別:
融資是看漲,因此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錢買證券。融券是看空,是投資者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

簡單來說,當投資者看好某隻股票想要購買但是錢不夠時,向證券公司借錢買股,然後當股票上漲到目標價後,投資者再把股票賣出償還借款的行為就是融資。

融券則是為投資者做空賺錢創造了條件,當投資者看跌某隻股票時,投資者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該股,然後再將其賣掉,等到下跌後投資者再買入該股還給證券商,這樣就從中獲得的差額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投資者都可以融資融券的,如果證券投資經驗不足、資金低於50萬、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都是不可以開通融資融券許可權的。

開通融資融券條件:
融資融券開戶條件相對簡單,主要有以下幾點:
1.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從事證券交易的個人和機構,個人客戶需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要求普通證券賬戶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少於6個月,即開戶需滿6個月;
2.擁有不低於50萬的證券類資產是基本門檻,作為驗資使用,50萬是指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股票市值;證券類資產包含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債券、資產管理計劃等;
3.測評時間在2年內,要求客戶風險測評問卷為C4、C5,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風險承受能力者或C1不允許開通;
4.信譽良好,不在公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
5.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
6.符合公司適當性管理的規定,未有不適合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

⑻ 融資融券合約期限

您好,融資、融券合約期限自客戶實際使用資金或證券之日超開始計內算,最長不超過六容個月。合約到期前,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申請為客戶辦理展期,每次展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證券公司在為客戶辦理合約展期前,應當對客戶的信用狀況、負債情況、維持擔保比例水平等進行評估。具體需以營業部指引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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