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與第三方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2、收費不同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主要是多收取了服務費與名義貨價。服務費是租賃金額乘以服務費率,名義貨價是租賃金額乘以名義貨價率。服務費,是在項目實施初期一次性收取的,根據年限收取1~3.5%,其實按平均每年計算,也只是每年只收約1%而已。
而名義貨價則是在項目結束時只收取一次,一般只佔租賃金額的0.5~1%。而且如果客戶能夠按時償還租金,租賃公司還可以將名義貨價改為一元。
3、額度和期限不同
銀行貸款額度因受國家宏觀調控和央行信貸政策的影響,額度有限。融資租賃的額度主要依據借款人的資質和相應的固定資產價值來決定,額度范圍交銀行貸款大。銀行貸款期限主要是一年期以下的,融資租賃的期限相比則更長。
4、程序和門檻不同
銀行貸款主要是採取整筆貸出、整筆歸還,還貸時會面對比較大的資金壓力。融資租賃則可以根據借款方的資金情況和銷售的季節性變動來做合理安排。銀行貸款在程序上審批環節多,審批時間也很長,手續更是繁瑣。而融資租賃的信用審查相對來說更為簡便,因為是融資和融物一體,可以大大節約辦理的時間。
Ⅱ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的優劣對比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的優劣對比
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本與銀行貸款的融資成本有什麼區別於聯系呢?相比起來,選擇哪個更有保證呢?
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本與銀行貸款的融資成本相比
1、融資利息是由租賃佔用資金乘以租賃利率構成。目前,融資租賃的利率與銀行貸款的利率基本相似。都是在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基礎之上,根據各自銀行(公司)的實際情況,採取一定幅度的浮動。
2、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一樣,都是採取“利隨本清”的利息計算方式。這種方式就是按照客戶對借入資金的實際佔用時間,計算客戶應支付的利息。也就是說,客戶償還部分資金後,隨著實際佔用銀行(公司)資金的減少,客戶所支付的利息也會隨之減少。從這一點而言,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是一樣的。
3、融資租賃要收取30%左右的保證金(按“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一般在2.25~3.6%),這使許多客戶深感壓力。其實,銀行在貸款之前,根據“存一貸三”的原則,同樣也要變相收取客戶30%左右的存款(按0.36%的活期利率計息)。兩者相比,客戶在取得銀行貸款中,存放在銀行的存款成本,要遠高於融資租賃的保證金成本。
4、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主要是多收取了服務費與名義貨價。服務費是租賃金額乘以服務費率,名義貨價是租賃金額乘以名義貨價率。服務費,是在項目實施初期一次性收取的,根據年限收取1~3.5%,其實按平均每年計算,也只是每年只收約1%而已。而名義貨價則是在項目結束時只收取一次,一般只佔租賃金額的0.5~1%。而且如果客戶能夠按時償還租金,租賃公司還可以將名義貨價改為一元。
融資租賃能夠加速折舊,銀行貸款不能稅前還貸
1、融資租賃能夠享受“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財工字[1996]4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中第四條,第三款規定:“企業技術改造採取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機器設備,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折舊年限不短於三年。”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在三年以內將原有設備加速折舊。而加速折舊則會在較短期限內相應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造成利潤額下降,從而減少當年上繳的所得稅金額。
2、銀行貸款的“稅前還貸”優惠政策已被取消。在銀行貸款中,除了利息部分可以列入財務費用外,其貸款本金一律不能列入成本。“稅前還貸”的.政策,早在1994年稅制改革後,就已經徹底廢除了。客戶的銀行貸款,只能在交納所得稅以後,用企業留用利潤或其他自有資金來歸還。
3、融資租賃成本與銀行貸款成本的綜合比較
假設一個客戶,總資產規模1億,產生稅前利潤1000萬,當年應繳納所得稅250萬。
如果客戶總資產中的一套價值1000萬的設備系向銀行貸款的,那就只能在繳納250萬所得稅以後,再用稅後利潤去逐步償還銀行的貸款。
如果客戶總資產中的一套價值1000萬的設備採取融資租賃方式,則可以將租賃資產1000萬,按照三年加速提取租賃資產的折舊,每年提取316.67萬的折舊費用,比正常折舊多提取221.67萬。從而使每年1000萬的利潤額降至778.33萬,企業按778.33萬的利潤額繳納所得稅194.58萬,比原來少繳納55.42萬。
如果將租賃資產1000萬,按照二年加速提取租賃資產的折舊,每年將提取475萬的折舊費用,比正常折舊多提取380萬。從而使每年1000萬的利潤額降至620萬,企業按620萬的利潤額繳納所得稅155萬,每年比原來少繳納95萬。如果將租賃資產1000萬,按照一年加速提取租賃資產的折舊,當年將提取950萬的折舊費用,比正常折舊多提取855萬。從而使當年的利潤額降至145萬,企業按145萬的利潤額繳納所得稅36.25萬,當年比原來少繳納213.75萬。
4、發揮融資租賃稅收優勢的前提
①必須得到當地稅務部門的理解和支持。融資租賃具備明顯的稅收政策調節作用。所以,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時,必須接受當地稅務部門的監督和管理。首先融資租賃公司在選擇租賃客戶時,要符合當地政府發展政策的導向,要優先選擇當地財稅部門支持的稅收大戶,要積極配合當地財稅部門稅收政策的落實。
②企業必須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利潤額。企業具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和足夠的利潤金額,不僅是為了避免租賃資金的風險,更是使企業能夠真正享受到融資租賃中的稅收優惠。因為,只有企業有足夠的利潤金額,才有可能通過加速折舊,來消化更多的費用成本,從而達到減少利潤額、減少應繳所得稅。否則,加速折舊只會造成企業更大的虧損。所以,利潤微薄或沒有利潤的企業,冒然採用融資租賃方式造成加速折舊,則只能是“飲鳩止渴”。
5、融資租賃不是減免稅收,而是緩交稅收。
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加速折舊方式,確實減少了當年上交所得稅的金額。但是,這並不等於是減免所得稅。充其量只能是一種緩交所得稅的行為。因為,企業在前三年少繳納的所得稅,會在以後數年內如數補繳給稅務部門。例如,如果企業在三年內將設備資產全部折舊完了,那麼在以後的數年中,企業將無代價的使用這些設備資產進行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經營收入也無需再提取折舊。因此,這時的經營利潤就會大幅度增加,企業繳納的所得稅額,也就會相應的大幅度增長。
6、融資租賃優惠政策的最大收益者是企業。雖然加速折舊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有效的促進融資租賃業務的推廣。但是,並不可能給融資租賃公司帶任何直接的經濟效益。
Ⅲ 銀行貸款及融資租賃有哪些異同
融資租賃和抄銀行貸款的區別:
一、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
銀行貸款受國家宏觀調控及央行信貸政策的影響較大,一般以一年期以下流動資金貸款為主且貸款額度較為有限,而融資租賃的融資額度依客戶資質條件和設備價值決定,額度范圍較大,期限也較長。
二、貸款程序和貸款門檻
融資租賃的信用審查的手續簡便,融資和融物為一體,大大節約了時間,使企業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設備使用權、獲得資金。而銀行審批環節多,審批時間長,審批手續較為繁瑣。
在還款靈活性上,融資租賃更為靈活。銀行貸款一般是採用整筆貸出,整筆歸還,在貸款歸還時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而租賃公司卻可以根據每個企業的資金實力、銷售季節性等情況為企業定做靈活的還款安排,例如不等額還款,使承租人能夠根據自己的企業狀況,定製租金償付表,合理安排資金。
三、貸款成本
一般認為銀行貸款較融資租賃成本低,租賃利率通常高於銀行貸款利率,而且,融資性租賃公司還會在初期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但是,有一個因素往往被融資人忽略,那就是,在利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承租人企業可以享受加速折舊的優惠。
Ⅳ 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相比較銀行而言它的優勢都有哪些
①籌資速度較快。租賃會比借款更快獲得企業所需設備。
②限制條款較少。相比其他長期負債回籌資形式,融資租答賃所受限制的條款較少。
③設備淘汰風險較小。融資租賃期限一般為設備使用年限的75%。
④財務風險較小。分期負擔租金,不用到期歸還大量資金。
⑤稅收負擔較輕。租金可在稅前扣除。
Ⅳ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授信對象的選擇有哪些要求?控制指標是什麼呢?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授信的品種
1. 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直接授信:銀行對於綜合實力較強、以其綜合經營收入償還貸款有保障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貸款業務,以及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的同業拆借等業務;
2. 融資租賃質押貸款,銀行向租賃告訴發放貸款,條件是融資租賃公司以一筆或若干筆應收租金債權等權利質押給銀行;
3. 融資租賃保理,租賃公司開展租賃業務形成應收租金後,由銀行支付對價受讓租賃公司應收租金債權的業務,銀行保留對租賃公司的追索權。
4. 租賃資產證券化,銀行為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債權,設計與對公或對私信託理財業務對接的准資產證券化業務,並提供結構設計、承銷發行等金融服務。
授信對象的選擇
商業銀行擬授信的融資租賃公司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銀監會或商務部批准設立,具有融資租賃的經營資格;
(二)符合國家關於融資租賃法律規章的相關規定;
(三)現階段以優先支持政府背景試點融資租賃企業為主,審慎介入外商、民營資本投資企業;
(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熟悉融資租賃業務且經營作風穩健;
(五)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防範等制度;
(六)近三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紀錄;
(七)最近三年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可能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訴訟。
授信對象的控制指標
融資租賃公司除須滿足銀行產品准入的底線要求外,還應設置一些具有行業特色的指標:
(一)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資產減去非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這是國家監控融資租賃類公司的核心指標。根據銀行相關管理要求及行業慣例,融資租賃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5%以內為宜;
(二)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與國家監管要求一致;
(三)集團客戶關聯度。租賃公司對承租人全部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的50%,與國家監管要求一致;
(四)租金回收逾期率,類似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良率,重點考核承租人租金給付情況。該項指標應小於2%,計算公式可設置為:租金回收逾期率=逾期租金所對應項目尚未歸還的余額/融資租賃公司對外融資的全部余額。
對融資租賃業務承租人的審查
在融資租賃業務的五種方式中,直接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是以“融物”為主的'業務方式。而售後回租則是承租人以自己的設備向租賃公司抵押貸款的“融資方式”,類似商業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銀行在辦理融資租賃業務時對這兩類業務的承租人,應重點審查以下方面:
(一)承租人所在行業應符合建設銀行年度信貸政策與結構調整的准入要求;
(二)承租人的融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及建設銀行信貸投向的規定;
(三)如融資租賃項目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應對項目評估報告進行審核,重點關注未來現金流預測狀況;
(四)承租人無不良商業信用記錄,最近三年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生產經營情況良好,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五)審查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物轉讓協議》和《融資租賃合同》,了解租賃雙方的責任義務及違約事項的處理方式;
(六)回租租賃必須有明確的租賃物,且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防止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七)承租人非銀行退出客戶,三年內無在銀行申請貸款被拒的記錄。
租賃項目真實性審查
(一)審查融資租賃合同及租賃物購買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調查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是否真實;
(二)融資租賃公司向關聯企業采購租賃物時,租賃物的購入價不得高於市場的平均銷售價格;
(三)租賃公司應提供有效的物權憑證來審查租賃公司是否真實擁有租賃物,並需查明租賃物是否被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
(四)審核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性質、型號、用途和金額等是否明確,必要時可要求租賃公司或承租人提供原始購買合同、原始購買發票、財產轉移證明等資料進行核實。
授信要素的安排
(一)貸款金額及期限的匹配
如融資租賃合同期限一年以內(含)的項目,對直租項目銀行貸款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80%、回租項目合同總金額的70%,貸款期限不超過12個月等。
(二)信貸資金封閉的方式
1.融資租賃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採用受託支付的方式直接付款至生產廠家,確保信貸資金最終用途的落實。
2.根據融資租賃業務流程,出租人應在銀行開設租金回款專用賬戶,一份租賃合同對應一個賬號,一個賬號對應一筆流動資金貸款。
3.回租方式下,如承租人對出租人的債權採用抵押方式予以保障的,銀行應在雙方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後再行放款。
(三)擔保條件的選擇
1.在融資租賃客戶的授信方案中除了常規性的抵押、第三方保證方式外,必要時可追加承租人提供另外的第三方保證或採取租賃設備的抵押方式,甚至對於處於弱勢市場地位的機器設備生產企業,可要求其簽訂回購協議。
2.融資租賃類公司還可將租賃合同項下的租金收益權質押給銀行作為對授信債權風險緩釋方式的補充。
3.融資租賃授信業務支用前應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中進行登記,防止不誠信的承租人利用動產登記制度的缺失,惡意將屬於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轉讓或抵押給第三人,保障出租人的所有權獲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Ⅵ 融資租賃對銀行有哪些利弊
利:
幫助銀行發放設備貸款。
不承擔風險,另一方面增加收入。
幫助銀行解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過大的問題。
弊:
租賃公司需要銀行廣泛的資金來源。
通過合作得到低成本的資金。
藉助銀行的網路加強對承租人現金流動的控制。
需要共享信用平台。
Ⅶ 銀行業務和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的區別我該如何謹慎選擇,求指教
最好是選擇銀行業務。融資租賃背後的套路,最近國家開始著手整頓了。
Ⅷ 四大商業銀行的融資租賃業務如何開展
客戶需要和銀行進行業務的對接。
融資租賃業務是商業銀行向某個金租公司推薦符合授信准入條件的客戶及項目,由該金租公司復審同意後,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向客戶提供資金支持。
在具體開展業務種類方面,融資租賃業務主要有直接租賃(簡稱直租)和售後回租(簡稱回租)兩種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