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資產一般劃分為哪些種類
金融資產一般劃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含直接指定)。
4、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約定的、反映相關金融資產經濟特徵的現金流量屬性。
『貳』 金融資產有哪幾類
金融資產的分類有: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此類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於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只有在滿足一系列條件之一時,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明損益的金融資產: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聽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一般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等,由於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從而可以劃分為此類。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劃分為此類的金融資產應當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企業從級市場上購人的有報價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可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五、不同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一)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也不得隨意重分類。
法律依據
《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
關於持有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關於金融資產的分類。
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根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資產管理產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相關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必須與基本借貸安排一致,即相關金融資產在特定日期產生的合同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貨幣市場基金、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以出售為目標的,應當將相關金融資產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公募基金、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具有中短期壽命期或需滿足開放申購和贖回要求的,其持有的權益工具投資通常為交易性而不符合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條件。
『叄』 金融資產有哪三類
金融資產分為三類,分別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肆』 金融資產分類
金融資產劃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款 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如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其他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
『伍』 金融資產有哪三類
金融資產分為三類,分別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企業應當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應當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1)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如其他債權投資。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陸』 金融資產分為哪三大類
金融資產主要分為債投資、其他債投資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 ,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
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
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並不是金融資產創造與交易的必要條件,但大多數國家經濟中金融資產還是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上交易的。
拓展資料:
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金融資產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 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概念定義
金融資產通常指企業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如:企業的外匯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入投資款等)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其後續計量以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按其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公允價值下降幅度較大或非暫時性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流動性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可分為現金與現金等價物和其他金融資產兩類。前者是指個人擁有的以現金形式或高流動性資產形式存在的資產,所謂高流動性資產主要是指各類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和人壽保險現金收入。其他金融資產是指個人由於投資行為而形成的資產,如各類股票和債券等。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柒』 金融資產有哪些
金融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華泰證券的一站式財富管理平台-「漲樂財富通」提供豐富的金融投資知識歡迎下載學習。華泰證券,貼心管家,您想要的都在這里,快點擊下方圖片加入我們
金融資產是什麼意思? 融資工具從持有者的角度來看又是其擁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稱為金融資產。貨幣(現金)就是基本金融工具,而且對持有的一方來說,就是金融資產。因為人們看到金融工具這個詞容易想到股票或債券投資,因此曾有人簡單地將金融工具界定為企業持有的一些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四類:貸款和應收款項(不包括立即出售或近期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現行的金融資產准備金制度主要有:財政部會計司2001年制訂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金融司2005年最新出台的《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人民銀行2002年制訂的《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在專項准備方面,三個制度基本趨同,都按貸款五級分類設定相應的比例按大類計提。矛盾比較大的主要體現在對於一般准備的規定上,財政部的兩個制度中規定的一般准備是在稅後計提的,而人民銀行規定的一般准備是在稅前計提,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並且在計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時,納入銀行附屬資本。
『捌』 金融資產分為哪三大類
劃分三類資產第一要看合同現金流量特徵,是要求本金+利息,還是賺取買賣的價差;第二要看管理的業務模式,是准備持有到期還是准備出售。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持有目的是按照本金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中途不涉及買賣,按照成本計價,利息計入當期損益,不考慮公允價值變動。
一般購買債券屬於這類。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這類與上一類的區別就是中途可能會出售,所以需要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但是買賣的不確定性導致公允價值的變動不會計入當期損益,而是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會影響利潤表數據。
一般包括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資產的持有目的就是等到價格上漲就出售賺取收益,所以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影響利潤表。
一般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拓展資料:
對於金融資產的分類一經確認,那麼就不能隨意變更的。
1.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金融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2.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3.金融資產通常指企業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如:外埠存款、企業的外匯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玖』 金融資產包括哪些內容
問題一:金融資產都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資產包括貨幣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應收款項(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績的金融資產等。
問題二:什麼叫金融資產?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資產的分類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在首次執行日,企業應當將所持有的金融資產(不含《企業會計准則第2 號――長期股權投資》規范的投資),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問題三:金融資產包括哪些 包括貨幣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應收款項(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暢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等。
問題四: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哪些? (1)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2)通貨和存款;(3)股票以外的證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4)貸款;(5)股票和其他權益;(6)保險丹門准備金;(7)其他應收/應付帳款。
問題五:金融資產有四大分類,是哪些?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金融資產的分類與金融資產的計量密切相關。因此,企業應當在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時,將其劃分為下列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組合中有某個組成項目持有的期限稍長也不受影響。
3.屬於衍生工具。
(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而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和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的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頂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二)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貸款和應收款項泛指一類金融資產,主要是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又不限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務工具)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可以劃分為這一類。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於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並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限制。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如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其他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准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五、不同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企業在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對其進行分類後,不得隨意變更。
(一)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也不得隨意重分類。
(三)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的改變,使某項投資不......>>
問題六:金融資產模型有哪些知識點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以下是金融資產轉移知識點內容: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減值計量的處理原則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在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採用的折現率應為原實際利率或原合同規定的利率。
(3)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4)對於存在大量性質類似且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金融資產的企業,應當先將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區分開來,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5)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6)外幣金融資產在計量減值時,應先按外幣確定折現值,再按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成記賬本位幣額,最後與其賬面記賬本位幣比較認定減值損失。
(7)減值損失計量中計算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所採用的折現率應作為後續利息收入的利率標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計量的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按應減記的金額】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收益】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
(2)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
貸:資產減值損失
(3)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在該權益工具價值回升時,應通過權益轉回,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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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問題七:金融資產有四大分類,是哪些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金融資產可以劃分為以下四大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問題八:交易性金融資產包括哪些?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為了適應現在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出現的市場交易,取代了原來的短期投資,與之類似,又有不同。條件(1)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3)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則不應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特點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請各位高手幫個忙
問題九: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哪些會計科目 你好,一點通網校回答你的問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本身就是一級會計科目,你問的是二級科目吧?
問題十:「金融工具」的含義?它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金融市場上交易的載體。
▲金融工具一般具有廣泛的社會可接受性和可轉讓性。
▲按是否與實際信用活動直接相關,可將金融工具分為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種類的多少反映了金融市場的處達程度和金融創新的活躍程度。
原生金融工具----是在實際信用活動中出具的能證明債券債務關系或所有權關系的合法憑證,主要有商業票據、債券等債權債務憑證和股票、基金等所有權憑證。原生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上最廣泛使用的工具,也是衍生金融工具賴以生存的基礎。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各種金融合約及其組合形式的總稱,主要包括期貨、期權和互換及其組合。通常以雙邊合約的形式出現,其價值取決或衍生於原生金融工具。合約規定了持有人的權利或義務,並據此進行交易,可發揮套期保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