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資產有哪些
金融資產是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1]
金融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它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2]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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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金融工具|金融資產分類
企業根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分類以下三類: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攤)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綜(股)、綜(債)】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損(股)、損(債)】
※分類一經確認,不得隨意變更。
業務模式評估
概念:指企業如何管理金融資產以產生現金流量;
分類: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出售金融資產、兩者兼有;
注意點:
1.企業應當在金融資產組合的層次上確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必單個逐項確定;
2.一個企業可能會採用多個業務模式管理其金融資產;
3.企業應當以企業關鍵管理人員決定的對金融資產進行管理的特定業務目標為基礎,確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
4.業務模式並非企業自願指定,而是一種客觀事實,通常可以從企業為實現目標而展開的特定活動中得以反映;
5.不得以合理預期不會發生的情形為基礎確定業務模式;
6.實際和預期不同時,只要預期合理、考慮全面,差異不視為財報前期差錯,無需變更業務模式,但後續評估新金融資產時需要考慮。
具體業務模式
1.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
※無需持有至到期
※此前出售資產的事實只是為企業提供相關依據,而不能決定業務模式
※為減少信用風險將其出售,業務模式仍可能不變
※到期日前出售,單獨或匯總價值非常小,業務模式仍可能不變
※臨近到期,到期出售和繼續持有收取剩餘合同期現金流量接近,業務模式仍可能不變
2.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的業務模式
企業的目標是管理日常流動性需求同時維持特定收益率,或者將金融資產與負債存續期匹配
3.其他業務模式
除了上述以外的,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於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做出決策並對其進行管理。
具體分類: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條件:
①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
②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對應科目:銀行存款、貸款、應收賬款、債權投資等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條件:
①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與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
②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對應科目:其他債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上述以外的金融資產,如股票、基金、可轉債等列示交易性金融資產。
4.特殊規定:
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如:企業投資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非上市公司股權),該指定一經作出,不得撤銷。
初始計量:
①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②其他類別的金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交易費用計初始確認金額;
※公允價值一般為交易價格,兩者有差異的話視公允價值確認依據使用不同方式處理;
※公允價值依據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以僅使用客觀哈市場數據的估值技術確定,將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一項利得或損失;
※以其他方式確認,初始確認後,企業應當根據某一因素在相應會計期間的變動程度將該遞延差額確認為相應會計期間的利得或損失。該因素應當僅限於市場參與者對該金融工具定價時將予考慮的因素,,包括時間等。
後續計量
原則:
①如果一項金融工具以前被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計量,而現在它的公允價值低於零,企業應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
②對於主合同為資產的混合合同,即使整體公允價值可能低於零,企業應當始終將混合合同整體作為一項金融資產進行分類和計量。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 綜(股) )的初始確認: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倒擠,含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後續計量:
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布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公允價值後續變動計其他綜合收益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不計提減值准備)
※除獲得的股利(明確代表投資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他相關的利得和損失(包括匯兌損益)均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後續不得轉入損益。
終止確認(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從其他綜合收益轉出,計入留存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
借:債券投資-成本
應收利息/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債券投資-利息調整
後續計量(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賬目余額)進行後續計量)
確認利息:
借:應收利息/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債券投資-利息調整
貸:投資收益
收本、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債券投資-成本
中途處置:
借:銀行存款
債券投資減值准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初始計量: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後續計量:
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貶值反之,不計提減值)
持有期間利息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綜債初始計量
借: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應收利息/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其他權益投資-利息調整
後續計量:
借:應收利息/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貸:投資收益
公允價值變動:
借: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出售: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同時結轉其他綜合收益(或反之)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綜股初始計量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後續計量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布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出售: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同時結轉其他綜合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❸ 能談談你對金融資產與金融工具的理解嗎
國內的一些金融市場以及金融名詞這些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主要是因為金融市場的一些問題和爭端以及內容比較多嘛,所以說很少有人實際去考察過,那麼對於金融資產和金融工具都有相關的說明,那麼小編給大家聊聊。
一、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其實它就屬於實物資產的對稱,一般指的是單位和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它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也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的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總稱,而且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和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並不是金融資產創造的交易和必要的條件,但大多數是國際金融中心金融資產還是有相應的金融市場的交易,這是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