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的相同點:
兩者都是資產類科目,其收益內都計入「投資收益」。
交易容性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的不同點是:
前者屬於流動資產,後者屬於非流動資產;
入賬價值不同。前者成本法核算,為購買價格,不含稅費,稅費計入投資收益;後者分為成本法核算和權益法核算兩種,成本法按照購買價格加稅費合計,權益法按照購買價款費用合計與被投資企業投資時點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份額孰高入賬;前者按照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賬面價值,後者計提減值准備。;
投資收益核算不同,前者發放股利直接計入投資收益;後者成本法計入投資收益,權益法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判定標准不同:前者是為了近期內出書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就股票來說,持股比例小於20%,市場上有公允價值且產生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後者是指一種權益性投資,目的是長期持有,且對該公司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持股比例為20%——50%時為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按權益法核算,超過50%的為控制,按成本法核算;低於20%的,在市場上無公允價值的也劃歸到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核算。
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如下:
1、包括范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市話初裝基金收入、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下放港口以港養港收入、煙草商業專營利潤收入、碘鹽基金收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入。
而長期股權投資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2、計算方法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轉移凈收入 計算公式為:轉移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而長期股權投資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是否涉及中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地方財政上劃完中央、省級財政收入之後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它主要是體現地方三級財政分稅制體系的稅收分成情況。
而長期股權投資體現地方留成部分的財政收入,不涉及上劃中央和省級財政的收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網路-長期股權投資Ⅲ 長期股權投資和金融資產區別聯系是什麼
1)長期股權投資與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在於: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長期;
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產著眼於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產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2)長期股權投資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轉換可能。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Ⅳ 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Ⅳ 長期股權投資和金融資產的區別
長期抄股權投資:第四條,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但是如果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就成了金融資產了。
長期股權投資依據對被投資單位產生的影響,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子公司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合營企業
(3)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聯營企業
(4)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Ⅵ 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1、長投是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是股權,也可以是債權性投資。專
2、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屬范圍只有三個: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
除了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之外的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核算范疇:交易性或可供出售。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計量,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而長期股權投資後續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計量方法。
①控制且納入合並范圍的用成本法進行後續計量。(投資性主體且不提供相關服務的不屬於長投范疇)
成本法核算內容: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減值
②對合營、聯營企業的投資用權益法進行後續計量,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投資時點&對負商譽的調整)
——損益調整 (被投資方實現盈利或虧損、分現金股利)
—— 其他綜合收益(被投資方其他權益變動,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其他權益變動 (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
Ⅶ 關於長期股權投資和金融資產的區別及會計處理
1,長投中,權益法下分派股利,現在做的分錄是:Dr:應收股利Cr:長投—損益調整。理論上是不再沖減成本的,因為:長投-成本「這一科目只用在投資時點,對於取得後要用損益調整。
2,在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虧損時,順序是:沖減長投賬面價值(損益
調整和其他權益變動)----沖減其他應收款---確認預計負債---備查。
3,長投中,權益法下,如果調整後的凈利潤是
大於0無論順流交易還是逆流
交易,都是你所說的分錄。但如果是凈利潤小於0,則是相反分錄
4,是的。
5,是的。比如說,乙持有A30%的股權,現在乙拿這對A30%的股權對甲投資。則甲做的分錄是:
借:長投-A(因為,乙用長投-A投資了,甲相當於取得這部分投資)
貸:實收資本--乙
6,你要理解所謂的初始確認按成本計量的意思,初始確認按成本計量時的成本就是它此點的公允價值。它此點的公允價值就是它的成本
。
Ⅷ 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存在活躍市場並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到底應該劃分為哪類金融資產,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圖和金融資產的分類條件決定的。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持有,以期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股權投資通常具有投資大、投資期限長、風險大以及能為企業帶來較大的利益等特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是不同的,新准則中也將二者區分開來.簡單地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般的持股比例很低,如5%以下,且在活躍市場上有公允價值;而長投的持股比例則較大,具有重大影響,和合並行為(子公司);當持股比例很低,同時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公允價值,應按長投來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不可以像指定4類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被指定,必須以新會計准則為依據,持股比例低的,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而且市場上有公允價值的,必須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若上述情況中,但其價值難以估算(即沒有公允價值),則應按長投來核算;
假如在第一種情況下,你不斷購入被投資單位的股權,而且達到一定比例,對被投資單位產生重大影響或控制,那麼你需要轉為長投來核算了.
Ⅸ 長期股權投資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1.長期股權投資就是長期股權投資是不屬於四個分類中的任意一類的。
2.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最大的區別是前者的公允價值變動不進損益而後者的公允價值變動是進入當期損益的。
3.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可以是債券、基金、股票等等。
當持有被投資公司的股權達到一定比例的時候,即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享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響時,這部分的投資資產就稱為長期股權投資適用於准則2號長期股權投資。
如果低於一定的比例才能用准則22號金融資產的確認與計量進行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可以直接指定的。企業出於不同的目的可以自己指定資產到底屬於哪一個類別。因此不存在什麼劃分的標准。只是在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上存在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