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項目融資和公司融資的區別
項目融資和公司融資的區別如下:
一、貸款對象不同。
二、籌資渠道不同。
三、追索性質不同。
四、還款來源不同。
五、擔保結構不同。
【拓展資料】
融資,英文是financing,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1]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融資詳細解釋:
一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
二指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
三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四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五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
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六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七指企業從有關渠道採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
所謂融資是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一般民用、航空、運輸業常用的融資技術包括貸款和租賃兩大類。
所謂融資是指貨幣的借貸和資金的有償籌集活動,礦業權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利用依法享有的礦業權,通過依法交易和自己開發籌集資金的活動。
② 企業融資與項目融資的不同是什麼
法律分析:企業融資的融資主體是已存在的企業,項目融資的融資主體是要成立的項目公司。
(1)資金到位風險
一個融資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經常存在不能按期取得足夠資金,即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風險。融資方案分析中要分析是否存在這種風險,有沒有辦法規避風險,有沒有補救措施,以保證項目及時取得必要的資金。
(2)利率風險
在負債融資中,利率水平根據金融市場情況而變動。因此,融資方案中若採用了浮動利率的計息方式,應進行利率風險分析,主要分析目前利率的水平、未來利率的走勢判斷等。當境外浮動利率貸款融資占的比例較大時,應該把利率上升某一幅度作為變動因素,對現金流量和債務清償進行敏感性分析,以說明利率變化的風險程度。融資風險分析應該提出防範利率風險的建議,以利於融資方案的決策以及項目的風險管理。
(3)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是指外幣匯率變化而引起的項目風險。項目建設時借用外匯債務進口設備,項目投產後再償還外匯債務時,如果償還時人民幣匯率下跌,對於以國內銷售為主的項目造成的償還外匯債務的難度增加,就會產生匯率風險。項目的融資中如果存在外匯借款,就應對人民幣的匯率走勢、所借外匯幣種的匯率走勢進行判斷,並進行外匯平衡分析。如果外匯平衡的缺口較大,就應該把人民幣貶值某一幅度作為變動因素,對現金流量和債務清償進行敏感性分析,以說明匯率變化的風險程度,提出防範匯率風險的建議,以利於融資方案的決策以及項目的風險管理。
(4)債權保證條件分析
債權人為了保障其權益,需要有一些能夠保證債權受償的措施,以便到期能收回本息。債權保證是債務人及第三方對債權人提供履行債務的特殊保證。分析債務資金時,應對債務人及有關第三方提出的債權保證提出方案,並加以分析優化。債權保證的形式,主要有借款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③ 項目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
在法律中,項目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在於 通常情況下,企業的融資方式從來源上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主要是指通過的企業內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來轉化為企業的投資,即將留存收益和折舊作為企業擴大規模的資金進行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不需要企業支付利息或者股息,成本比較低,並在股權結構不變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融資目的。內源融資一般取決於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利潤水平,具有低風險性、低成本性和自主性的特點,是促進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重要因素,往往作為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當內源融資獲得的資金無法滿足企業需求時,企業才會通過外源融資方式獲得資金。外源融資主要是指從企業外部獲得企業發展的資金,並轉化為自身投資的過程,一般按產權關系可以將外源融資劃分為權益融資和 債務融資 。其中權益融資又可以分為私募股權和公募股權,私募股權是指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票而籌集資金的過程,公募股權是指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而籌集資金的過程,權益融資不需要到期還本付息,沒有償還資金的壓力,一般被稱為企業的永久性資本。債務融資又可分為 銀行貸款 、公司債券、 融資租賃 、商業信用等,除靠企業間的商業信用進行的短期融資外,其他債務融資一般都要求企業定期還本付息,企業面臨的壓力較大,融資成本較高,而企業的財務風險也主要來源於債務融資%外源融資使企業籌得的資金遠遠高於內源融資,尤其是需要籌集大量資金的企業,單純的內源融資無法籌集企業所需要的全部資金,往往還要採取外源融資的方式。
④ 項目融資公司融資區別是什麼
1、貸款對象不同。在項目融資中,貸款的對象是項目公司。公司融資的貸款對象是項目發起人。2、籌資渠道不同。項目融資籌資渠道多元化,公司融資渠道比較單一。一般為商業銀行貸款。3、追索性質不同。項目融資的突出特點是融資的有限追索權和無追索權,而公司融資具有完全追索權。
⑤ 企業融資與項目融資
法律分析:1、貸款對象不同。項目融資的融資對象是項目公司,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貸款人融資的對象是項目發起人。2、籌資渠道不同。在項目融資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建設資金具有規摸大、期限長的特點傳統公司融資中,工程項目一般規摸少、期限短,所以一般是較為單一的籌資渠道。3、追索性質不同。4、擔保結構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⑥ 公司融資和項目融資的區別
公司融資和項目融資的區別包括:
1、貸款對象不同。項目融資的融資對象是項目公司,貸款人是根據項目公司的資產狀況以及該項目完工投產後所創造出來的經濟收益作為發放貸款的考慮原則的;
2、籌資渠道不同。在項目融資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建設資金具有規摸大、期限長的特點,因而需要多元化的資金籌集渠道;
3、還款來源不同。項目融資的資金償還以項目投產後的收益以及項目本身的資產作為還款來源。
項目融資適用范圍有哪些
1、資源開發項目。資源開發項目包括石油、天然氣、煤炭、鐵、銅等開采業。項目融資最早就是源於資源開發項目;
2、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基礎設施一般包括鐵路、公路、港口、電訊和能源等項目的建設;
3、製造業項目。多用於工程上比較單純或某個工程階段中已使用特定技術的製造業項目,此外,也適用於委託加工生產的製造業項目。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條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分別開立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和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
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證券;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⑦ 項目融資與傳統的公司融資相比較
項目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融資主體不同。項目融資的融資主體是項目公司,貸款人或資金提供方是根據項目公司的資產狀況以及該項目完工運營後的盈利能力作為提供融資的條件。而在常規公司融資中,融資主體就是項目發起人,資金提供方或貸款人更多考慮的是主體自身的信譽、資產狀況、財務和擔保情況。
(2)追索權特徵不同。項目融資的最基本特點是,對於融資主體,通常表現為有限的追索權、甚至無追索權。貸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項目資產以及相關擔保資產或增信安排以外的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而在常規公司融資中,通常要求具有完全的追索權,一旦融資主體無法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通過融資主體(公司)的資產處置等方式進行彌補。
(3)還款來源不同。項目融資的資金償還以項目自身收益為主,以項目自身收益和資產作為還款來源。而在常規公司融資,資金償還來源是融資主體的所有資產和業務收入。
(4)擔保結構不同。項目融資一般都具有較為復雜的法律保證結構體系,以協調和平衡各參與方、利益相關者的復雜利益關系,合理分擔風險,實現各自最優目標。而傳統的公司融資,擔保結構比較單一,參與方相對簡單,例如通常為股權質押、資產抵押、信用保證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⑧ 企業融資和項目融資的區別是什麼
1、貸款對象不同。項目融資的融資對象是項目公司,貸款人是根據項目公司的資產狀況以及該項目完工投產後所創造出來的經濟收益作為發放貸款的考慮原則的。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貸款人融資的對象是項目發起人,貸款人在決定是否對該公司投資或者為該公司提供貸款時主要依據的是該公司現在的信譽和資產狀況以及有關單位提供的擔保。 2、籌資渠道不同。在項目融資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建設資金具有規摸大、期限長的特點,因而需要多元化的資金籌集渠道,如項目貸款、項目債券、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等。傳統公司融資中,工程項目一般規摸少、期限短,所以一般是較為單一的籌資渠道。 3、追索性質不同。項目融資的突出特點是融資的有限追索權或者無追索權。貸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項目資產以及相關擔保資產以外的項目發起人的資產。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銀行提供的是有完全追索權的資金。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 銀行貸款 ,銀行將行使對其借款人的資產處置權以彌補其貸款本息的損失。 4、還款來源不同。項目融資的資金償還以項目投產後的收益以及項目本身的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作為資金償還來源的是項目發起人的所有資產及其收益。 5、擔保結構不同。項目融資一般需要結構嚴謹而復雜的擔保體系,它要求與工程項目有利害關系的眾多單位對 債務 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擔保。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擔保結構一般比較單一,如 抵押 、 質押 或者保證貸款等。
⑨ 公司融資與項目融資有什麼區別
項目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如下: 1、融資主體不同。 2、融資基礎不同。 3、追索程度不同。 4、風險分擔不同。 5、債務比例不同。 6、會計處理不同。 7、融資成本不同。 《貸款通則》第二條,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個體工商戶 和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