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各自提供的理財服務有哪些
一、信託業與銀行業相互關系的歷史發展
信託業與銀行業雖同屬信用范疇,但兩者有很大區別,不能混淆。表現在: 1、所體現的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3、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同資金,范圍較小。 4、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起間接金融作用。 5、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6、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託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託財產的損益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7、意旨的主體不同;信託業務意旨的主體是委託人,在整個信託業務中,委託人佔主動地位,受託人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業務的意旨主體是銀行自身,銀行自主發放貸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約。
盡管上述的信託業與銀行業之間有很大的區別,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密切的歷史淵源關系。
1、從信託業近代的發展看,信託業一直是銀行業兼業的范圍。 隨著現代化產業的發展,財產形式的貨幣化、多樣化,信託公司日益具備了金融機構的性質,開始接受貨幣和有價證券的委託,從事投資和融資活動,履行長期金融職能。正是因為這種職能上的重合,使銀行開始大量從事信託業務,比如,全美14000多家銀行中,有4500家銀行兼營信託業務。到1970年,美國的信託財產總計達2885億美元,佔全部商業銀行總資產5049億美元的57.1%。凡是規模較大的銀行,都設有信託部。除銀行兼營的信託機構外,專業的信託機構在美國也相當強大。在日本,還允許成立信託銀行,以信託業務為主兼營少量銀行業務。而其信託業務和銀行業務嚴格分開。但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在銀行的信託部和銀行部之間業務實行嚴格的分開,本著各自的經營目標,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2、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後,信託業與銀行業出現了趨同化的現象。 這種現象表現為: (1).信託的融資職能、金融職能得到發展,開始向銀行業趨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管理,包括對個人、法人、團體等各類有形及無形財產的管理和處理。發達國家在繼續強調信託的管理基本職能的同時,對信託的其他職能也愈加重視。如融資職能,日本的信託銀行加大了吸收社會游資的力度,成立了國內大眾的重要的儲蓄機構;在投資職能發揮方面,除將所吸收的資金用於中長期貸款業務,還為產業部門提供設備資金,為個人購買住宅提供融通資金等;在金融職能方面,在傳統的代理證券業務、代收款項業務的基礎上,一些發達國家的信託機構將金融服務推廣到納稅、保險、保管、租賃、會計、經紀人及投資咨詢服務等領域。信託職能的多元化,使信託投資滲透到國家的一切經濟生活之中。 (2).信託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同性化。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盡管在銀行內部或信託機構內部,銀行與信託的兩個部門是明確分開的,但信託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卻與銀行所提供的無明顯區別。相反,在美國銀行的幾乎每一家分支機構都開展信託業務,銀行把信託業務和其他銀行產品分開交易,重新組合,以向客戶提供更新的金融服務也日益成為時尚。 (3).商業銀行信託投資業務的國際化。70年代中後期,發達國家的經濟出現了衰退跡象,國內金融也競爭激烈,盈利水平下降,於是積極開拓國際新業務,使金融國際化的進程大大加快了。1984年5月,美國與日本達成協議,允許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銀行參與日本的信託業務。不久,美國花旗銀行、摩根信託公司、紐約化學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瑞士聯合銀行等被批准在日本開展信託業務。與此同時,西方國家也允許日本的銀行到其國內經營信託業務。信託投資業務的國際化,刺激了各國同行業新業務的開發,各國信託業的經營經驗日益成為共享的財富,同時信託業的國際競爭也日益加劇。
縱觀信託業與銀行業關系的歷史發展,趨同化一直是一個主題。
二、中國信託業過去的發展沒有處理好與銀行業關系的根本原因
中國信託業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金融業中的一支生力軍,為我國金融機制的轉換與金融工具的創新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形式和操作方式。然而,中國的金融信託業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就是許多專家說的:在業務經營范圍上難以處理好與銀行的關系。 應該說金融信託公司作為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主體其產生和發展正是適應了金融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但是之所以金融信託業之所以難以處理好與銀行的關系,關鍵原因在於其治理結構。
在我國,信託公司並不是作為獨立的投資主體而存在的。它的投資傾向和方式體現了地方政府,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利益和意志,其活動空間和成就也與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能量存在著相當密切的關系。金融信託業已成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專業銀行等投資主體實現其投資意願的主要手段。由於金融信託業存在著與生俱來的治理結構缺陷,必然導致以下弊端:
1、信託機構數量多、規模小、資本金不足,缺乏必要的財產實力和資信度。 我國的信託機構不是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按經濟區域合理布局設置的,這導致了機構設置的分散化、小型化,雖經多次清理整頓,到目前全國仍有200多家信託機構,且大部分亂拆借、亂投資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存在著支付危機。
2、信託業的行業特徵不明顯,業務范圍較窄,管理銀行化。 長期以來,我國對信託機構資金來源實行嚴格限制,造成信託資金來源單一,尤其是缺乏可以提供長期穩定資金來源的信託品種,嚴重製約了信託業務的開展,信託業作為一種特色行業,在信託財產需求有限的條件下,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業務尚未普遍開展起業,自下而上的壓力和獲利的沖動迫使信託機構向准銀行化的融資機構轉化,融資動力代替為民理財動機,致使經營是扭曲變形。
3、 信託法規不健全,立法滯後,對信託業的業務范圍設有明確的界定,政策缺乏連續性。 信託業務涉及很復雜的權力義務關系,而且這種權利關系需要專門的法律予以調整確認。我國信託業走過20年的發展,至今沒有建立起規范的信託制度,所賴以發展的法制基礎十分脆弱,客觀上影響了信託業的發展。長期以來,信託業採取的是一種「流浪漢」式的經營方式,一方面開展資本市場業務,一方面仍以高息吸存、高息拆借等方式和銀行搶飯吃。其結果必然是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遭到整頓。
4、我國信託公司的股東結構所必須帶來的行政干預。 由於當時的政策限制,早期(1988年前)的信託公司只有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和各級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才可成為信託公司的股東,因而信託公司在資金使用上基本上端誰的飯碗,歸誰管,也就自然聽誰的話。地方政府辦的信託公司包括國際信託、財政信託等,在資金使用上表現出來的是大量資金投資天實業項目,短期資金長期佔用,尤其是大部分項目是按地方政府旨意進行投資的,經濟效益低下,形成過多、過濫的實業資產。各銀行辦的信託公司則是銀行信貸功能的補充機構,對企業發放了相當數量的貸款,其中大部分是專業銀行的指定貸款,有些銀行還將不良貸款直接劃給信託公司,以逃避責任,從而使銀行辦的信託公司雖然不良投資少,亂拆借少,但卻存在大量的不良貸款。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重視理順金融秩序,尋求信託業的發展方向,探討信託機構的重組和市場定位,顯得尤為重要。
三、中國信託業的重新定位必須處理好與銀行經營的關系
1、信託業要擺脫「銀行化」經營的嫌疑必須確定自身的業務發展方向 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應該說中國金融信託業的發展需求是很大的。如:產權流動的服務需求、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和緩解過度負債的服務需求、企業改革的服務需求、企業託管的服務需求、資金信託、投資信託和投資顧問的需求、證券市場的服務需求、基礎和企業改造的融資服務需求、直接投資的服務需求等等,為我國金融信託業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因此,金融信託業今後的發展方向,則應是告別一般貨幣業務,向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發展。 我國信託業定位於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是有其資源條件的。首先,信託投資公司有著雄厚的資金實力。雖然目前來講,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著資金壓力,但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上的制約造成的,在《信託法》出台打破政策藩籬之後,信託公司就可以獲得固定的信託資金市場。這是作為金融機構得天獨厚的優勢。其次,信託投資公司有著豐富的人才資源和專業背景。最後,信託投資公司有著廣泛網路的優勢。較大的信託投資公司都有著眾多的分支機構,可以構成一個信息和資源的網路,為客戶提供更廣泛的信息服務。這就使信託業從目前的以銀行業務為主,向資本和資產業務轉化成為可能。 所以,信託投資公司向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轉化無疑是一條非常可行性的出路,這對信託公司來說,既是一個挑戰,也是一個曠世難逢的歷史機遇。
2、金融信託要處理好與銀行業的關系必須堅持以直接金融業務為主 國外的信託業務是從民事信託發展到金融信託,而我國目前民事信託尚缺乏業務基礎,因此信託業務的重點必然是放在金融信託上。在金融信託中屬於間接金融領域的業務,有來自強大的銀行體系的競爭,所以,在金融信託業務中,要處理好與銀行業之間的關系,應以直接金融為主,即資本市場業務領域。 在資本市場領域,開展金融信託業務與投資銀行的許多業務是相通的,如證券承銷和交易,資產重組,並購等。在這個領域雖然有證券分司競爭,但他們目前所經營的只是少部分投資銀行業務,還有很多業務尚未開拓,因而存在著廣闊的業務空間。
3、要處理好與銀行業之間的關系,信託投資業必須回歸本業,以受託理財投資為主。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頒布了《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新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今後信託投資公司以手續費或傭金方式收取報酬,是以受託人的身份接受信託財產和處理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包括: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動產和不動產及其它財產的信託業務、國家有關法律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代保管業務、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信託投資公司還可以接受為了公益目的而設立的公益信託。 這一新的辦法首次從法規上把信託投資公司定位為真正從事受託理財業務的金融機構。這一定位體現了信託投資公司回歸本業的要求,解決了長期困擾信託投資公司的定位問題,有利於信託業健康發展。
四、對信託業和銀行業未來關系的展望棗金融集團化趨勢
中國金融業近幾年選擇推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制度。這種制度安排有利於打破權力的過度集中和壟斷,集中專門人才,提高監管水平,同時分業經營使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更加專業化,這樣就既便於內部管理又有利於貨幣當局的外部監控,可以從總體上提高金融機構的運營質量,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
但自1998年以來的金融狀況卻顯示,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實際上把國內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限制在一個更狹窄的范圍內,其業務風險實際更加集中和擴大:對商業銀行來說,由於只能在狹小的存貸款領域主要面對國有企業從事基本的業務活動,而國有企業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業銀行或是因放款使不良資產比例持續上升,或是為安全起見少發放貸款,致使存差過大、資金浪費、業務收入無法抵補業務支出,出現大面積虧損。而中國的信託業在分業模式下不得不從可盈利的證券投資、證券代理業務中撤出,而單純的「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業務開發也要有一個過程。
中國即將成為WT0成員國並逐步開放金融服務業。外資金融機構將逐步進入中國,最終可以在任何地點經營任何金融業務。它們的業務投向絕不會像中國的金融機構那樣被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這樣事實上的不平等將使中國的金融機構在激烈的競爭中面臨極為不利的處境。
要改變上述狀況,唯一的出路就是順應國際金融改革的趨勢,著手進行業務自由化改革,由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可以說,混業經營及由此產生的金融集團化是中國加入WT0後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結果。 1998年5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一票的優勢通過了《1998年金融服務業法案》,該法案在涉及銀行控股組織結構的條款中,創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HC)這一新的法律范疇。自此以後,金融集團化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國金融集團化的嘗試者。它目前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和光大信託3家金融機構,同時持有申銀萬國證券19%左右的股權,成為其最大的股東。光大集團同時還擁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子公司棗光大控股、光大國際和香港建設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宣布組建中加合資人壽保險公司。「光大模式」為中國未來金融混業經營探索了一條方向。 可以預言,一旦我國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規定獲得實施,中國的金融業將再一次面臨重新洗牌,現有的業務格局和競爭態勢將重新定位。中國信託業必須面對面對金融集團化挑戰的對策。 面對金融集團的出現,首先應該認識到:全能化金融集團的出現是中國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結果;而對中國的信託公司來說,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即使在經過增資擴股以後資本金規模依然偏小,必將會被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所收購;同時,從長遠來看,中國的信託公司也只有融入全能化的金融集團中去才能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中國的信託公司應主動順應趨勢,積極參與到金融集團的組建中去。
具體來說,目前應尋找合適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業務合作夥伴,通過同業拆借、抵押融資、客戶信用資料、過橋貸款等業務合作逐步建立起全面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積極探索銀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徑。在政策成熟的條件下,在戰略合作夥伴的基礎上,爭取以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的股東群組成金融控股公司,實現雙贏。應該說,對那些股份制的商業銀行來說,一方面可能會在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面先行一步;另一方面,它們也迫切需要利用信託公司的業務優勢實現跳躍性發展。
同時,中國的信託經營機構要繼續壯大自己的實力,包括資本金規模和市場份額,以在將來的金融業洗牌中搶佔一個相對有利的地位。在增資擴股過程中,應拋棄目前普遍存在的分散股權、均衡持股的做法,應尋找有實力的企業集團作為自己的大股東,這樣在未來的重組過程中能夠得到這些大股東的有力支持,保持業務、人員、管理體系的相對穩定。對一些大的企業集團來說,目前也在積極進入金融領域,並力圖形成自己的金融集團。如山東電力集團公司,目前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託、蔚深證券、魯能金穗期貨,並且是湘財證券的第一大股東和華夏銀行的第二大股東,基本具備了組成一個金融集團的雛形。
信託公司同時也應積極尋求業內的聯合重組,組建航空母艦型的信託公司。我認為,針對中國加人WT0和金融集團的出現,作為監管機構將會鼓勵業內間的兼並、聯合重組,並將利用一些政策工具有意識地對業內的重組進行引導。
2. 代銷理財與自營理財有何區別
相信大家對「銀行理財」這個詞並不陌生,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都開始有投資理財觀念。由於很多投資者既不懂投資又厭惡風險,因此更喜歡購買銀行理財。因為在很多老百姓的眼裡,銀行是由國家背書的金字招牌,所以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肯定也是安全的。那麼銀行理財真的沒風險嗎?其實銀行理財產品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安全。
首先,銀行理財不等同於銀行存款,因此還是有投資虧損的風險。即使是銀行存款,現在也不是零風險。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約定,一旦銀行出現危機,保險機構對存款人的最高賠付額是50萬。簡單來說,如果你在銀行存款低於50萬,那麼銀行倒閉可以全賠;如果你的存款高於50萬,那麼銀行倒閉的話,你有可能只能拿回來50萬;
其次,銀行的理財產品分為自營和代銷兩種方式,兩者區別很大。先來說說自營,顧名思義就是銀行自己經營的理財產品。一般來說,銀行理財產品是一個資金募集池,然後銀行會根據自己的業務將資金投向股票、債券、信託等等。比如前些年市場上風風火火的股票結構化產品,很多優先資金都能看到銀行的身影。另外銀行還會用理財資金購買公募債和ABS的優先順序,整體收益大概在5-7%之間。由於是銀行的自營業務,這類理財產品銀行大多都會兜底,因此自營類理財產品相對風險小一點,但是收益也低。
另一種就是代銷產品,銀行作為持牌金融機構,基本都有代銷基金的資質。由於銀行的客群龐大,因此銀行幫其它機構代銷產品的話,都能拿到很好的分成。對於某些分行來說,代銷產品的利潤要遠高於自營理財產品,銀行有時候為了利潤,合規風控都得靠邊站。
道理很簡單,代銷合同一般都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審過,風險都轉嫁給了客戶。只要客戶簽字購買了,將來遇到問題銀行兩手一攤,常規途徑投資者還真沒啥太好的辦法。對於銀行來說風險可控,所以總行有時候對於這種業務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投資者在購買銀行代銷產品的時候就要擦亮眼睛了。
最後再來說說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這也是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先說結論:普通的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肯定跑不贏通脹,即使私行的產品也不會超過年化8%。原因只有四個字,降低預期。首先每家銀行都有攬儲指標,如果理財產品收益過高會影響儲蓄率;其次銀行的客群一般比較穩定,這時候就不需要靠高收益吸引投資者,而是通過平穩收益來穩定客戶。牛哥之前跟很多家私行部打過交道,銀行的分配方式基本上把高收益這條路給堵死了。比如當時牛哥公司讓銀行代銷的某私募基金A。分配方式如下:(假設實際年化收益率=X)
當X≦5%時,銀行不提取超額業績提成;
當5%
當7%
當10%
單看分配方式是不是有點暈?牛哥直接上數字:
當產品收益是10%的話,投資者能拿到7.6%;
當產品收益達到15%時,投資者收益是7.8%;
當產品收益達到20%時,投資者收益是8.6%;
即使產品收益翻倍的話,投資者收益也只有16.6%。
一般銀行投資的量化私募產品,都是以穩健為主,年化收益水平大概在8%-15%之間,換言之,投資者的收益基本就維持5-8%之間,基本上比普通的理財產品高出2%-3%左右。所以說想要跟銀行計算精明的話,投資者明顯不是對手。
雖然說銀行理財產品有很多坑,但是對於C2以下的投資者來說,銀行理財仍然是除貨幣基金以外的主要投資理財工具。那麼我們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呢?
1、首先關注銀行理財是自營還是代銷。自營相對好點,如果是代銷的話,需要看資產管理人是誰。一般來說,選擇比較知名老牌的大機構,相對遇坑的概率會小一些;
2、需要了解銀行理財的底層資產投向哪裡?這一點比產品的風險等級更重要,因為產品的風險測評一般是由銀行內部評定,可參考性不高。但是了解了底層資產實際投向哪裡,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風險點,然後再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是否繼續購買。
3、關注產品的封閉期限和清算周期,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一般來說封閉期越長收益越高,具體對標產品可以參考保險理財產品的收益做判斷。關於清算周期,
4、注意產品的費率情況和收益分配。一般來說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託管費,有些還有銷售服務費,除此之外如果有其它費用的話需要問清楚。不然實際到手的收益會縮水很多。
本文由@金曉牛原創,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財經知識!
3. 金花生理財值得信賴嗎
金花生平 台對學員的服務非常的細心到位,而 且方 法明 確, 細節 多樣。老師對 理論知識 的講解也比較 簡單易懂,相比其他培訓課 程沒有那麼晦澀。。要是有啥不明白的再問我
4. 理財到期是必須要先贖回份額才能看到本金嗎
1.
無論是在黑暗裡,還是在光明中,生命,是看不見
的羽毛,在半空中,無聲飛散。
起初黑暗,被一粒粒啄食,
小鳥卻默然,消失在,黑暗中。
2.
一根蠟燭,雖並不耐用,世界,卻因一根蠟燭的,突然
坍塌,而瞬間會徹底失明。而只有它:從火苗里,伸出一根濕熱而戰栗的舌頭,
假裝愛惜,悲憫並舔舐你用一生的苦澀,釀出的甜蜜,
和
江山社稷。
——你或許聽見了它吞咽口水的,聲響。
你的周圍,悄然出現
越來越大的
空茫。年輪在一棵樹上,驀然露出白骨。
3.
途中,一個人陡然遇見懸崖。
懸崖上,燃燒的一定不是無辜的火光。
世界,從山崖的
左側
緩慢轉身:蠟燭,卻一動不動。
群山顫抖,傾斜。
萬物心中的黑暗,將燃盡——
快快,告訴還在
後山,嬉鬧追逐的孩子們:黑暗來得或許,並不是
那麼突然,野蠻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