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項目需要融資,都有哪些步驟
1. 撰寫商業計劃書
2. 找到投資人(具體可以與恩美路演合作)
3. 參加路演
4. 與投資人專單獨約談屬
5. 交易價格談判
6. 簽訂投資意向書
7. 簽署正式的法律文件
8. 股權變更(與工商局、銀行共同完成)
9. 獲得注資
10. 聯系投資人匯報公司狀況
一個完整的融資流程大概需要一到三個月完成。首先確定目標投資機構,准備融資文件,聯系投資機構,進行融資演示,然後進行後續會談和盡職調查,簽訂法律文件,直至資金到賬。
㈡ 項目融資模式有哪些
項目融資方式很多,不同的項目融資方式在我國運用的利弊也不一樣,因此如何根據不同項目的特點選擇合適的項目融資方式就成為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急需要解決的問題。我整理了一些項目融資模式有,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模式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於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項目;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路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由於項目融資的結構復雜,因此參與融資的利益主體也較傳統的融資方式要多。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項目公司、項目投資者、銀行等金融機構、項目產品購買者、項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應商、融資顧問、項目管理公司等。
項目公司是直接參與項目建設和管理,並承擔債務責任的法律實體。也是組織和協調整個項目開發建設的核心。項目投資者擁有項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除提供部分股本資金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形式為項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機構(包括銀行、租賃公司、出口信貸機構等)是項目融資資金來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兩家銀行,也可以是由十幾家銀行組成的銀團。
項目融資過程中的許多工作需要具有專門技能的人來完成,而大多數的項目投資者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和資源,需要聘請專業融資顧問。融資顧問在項目融資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項目融資的成敗。融資顧問通常由投資銀行、財務公司或商業銀行融資部門來擔任。
項目產品的購買者在項目融資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項目的產品銷售一般是通過事先與購買者簽訂的長期銷售協議來實現。而這種長期銷售協議形成的未來穩定現金流構成銀行融資的信用基礎。特別是資源性項目的開發受到國際市場需求變化影響、價格波動較大,能否簽訂一個穩定的、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產品長期銷售協議往往成為項目融資成功實施的關鍵。如澳大利亞的阿施頓礦業公司開發的阿蓋爾鑽石項目,欲採用項目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由於參與融資的銀行認為鑽石的市場價格和銷售存在風險,融資工作遲遲難以完成,但是當該公司與倫敦信譽良好的鑽石銷售商簽定了長期包銷協議之後,阿施頓礦業公司很快就獲得銀行的貸款。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3.項目風險的分散性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項目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項目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項目風險。如要求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復雜。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㈢ 項目融資有哪些方法
項目融資有哪些方法
項目融資的方式有兩種:
1、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2、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需考慮的幾個因素:
(1)項目資產的擁有形式: 投資者以其擁有的一部分資產低押作為融資的一個擔保條件與其以持有的一部分項目公司股份作為擔保有本質的區別。前者由於銀行對產品流向、現金流量、債務責任以及債務責任分配擁有優先權,所以安排融資較容易。可以分為:投資者擁有全部公共資產的一個比例部分和不同投資者擁有不同的項目資產。
(2)項目產品的分配形式: 在一定程度上與項目資產的擁有形式是相聯系的,投資者是否願意直接獲得其投資份額的項目產品並按照自己的意願去處理,還是願意項目作為一個整體去銷售產品然後將項目的凈利潤去分配給投資者是決定項目投資結構的另一重要考慮因素。
(3)項目管理的決策方式與程序: 關鍵是在充分保護少數投資者權益的基礎上,建立一個有效的決策機制。決策方式與程序問題需要確立不同投資者在合資結構的不同層次中擁有的管理權和決策權,以及這些權利的性質和實際參與管理的形式及程度。無論採取哪種投資結構,投資方都需要按照各種決策問題的重要性序列通過合資協議將決策程序准確地規定下來。
(4)債務責任: 投資者採用不同的投資結構對於所承擔的債務責任性質各異。公司型合資結構中,債務責任主要被限制在項目公司中,投資者的風險只包括已投入的股本資金以及一些承諾的債務責任。非公司型合資結構中,投資者以直接擁有的項目資產安排融資,其責任是見解的。
(5)項目資金流量的控制: 項目正常運行後,經營收入減去生產成本、經營管理費用、資本再投入後的凈現金流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和為投資者提供相應的投資收益。投資者必須根據公司的總體資金構成和對融資安排的考慮,選擇符合投資目標的現金流分配方式。公司型合資結構比起非公司合資金結構安排融資更容易,因為投資者對現金流的控制是要根據董事會或管委會對其分配的。
(6)稅務結構: 這是投資決策中的最為復雜的問題之一。各國稅法千差萬別,所以稅務結構的設定上也就不同。公司型合資結構中,稅務能否合並或用來沖抵往年的虧損,不同的國家規定不同。合夥制和有限合夥制結構的'應納稅收是按照合夥制結構的總收入水平計算的。納稅主體為單一的合夥人。非公司型合資結構的資產歸投資者直接擁有,項目產品也是由其直接擁有。信託基金結構應納稅收應以基金本身作為一個整體加以核算。
(7)會計處理: 不同的投資結構會計處理上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結構,也會因為投資比例的不同在資產負債表和經營損益表的合並問題上有不同。
對於公司型合資結構:
在一個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果超過50%,那麼該公司的資產負債表需要全面合並到該投資者自身公司的財務報表中。
持股比例如在20-50%之間,那麼需要在投資者自身公司的財務報表中按投資比例反映出該公司的實際盈虧情況。
持股比例如少於20%,只需在自身的公司的財務報表中反映出實際投資成本,無需單應任何被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對於合夥制結構和信託基金結構的會計處理與公司型結構相似。非公司型合資結構無論投資比例大小,該項投資全部資產負債和經營損益情況都必須在投資者自身的公司財務報表中全面反映出來。
(8)投資的可轉讓性: 投資者在項目中的投資權益能否轉讓、轉讓程序以及轉讓的難易程度是叛逆國家一個投資結構的重要因素,一般規律是項目投資結構越簡單則投資的轉讓問題就越簡單。
(9)對項目資金的選擇: 從項目本身的類型和融資考慮對投資結構的設計有著直接的影響。一個新項目,選擇和設計投資結構的餘地相對較大,有可能從多種可行方案中設計出一種既可以充分體現投資者的發展戰略又能滿足融資要求的投資結構。然而對於一個已經建立起來的項目,後來投資者再對投資結構進行選擇的餘地比較小了。
;㈣ 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
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那麼工程項目的融資方式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相關內容。
ABS方式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以資產支持的證券化。具體講,它是以目標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該項目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其目的在於,通過其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級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級較低的項目照樣可以進入高等級證券市場,利用該市場信用等級高、債券安全性和流動性高、債券利率低的特點大幅度降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成本。
(1)ABS融資方式的運作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建SPC.即組建一個特別用途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該機構可以是一個信託投資公司、信用擔保公司、投資保險公司或其它獨立法人,該機構應能夠獲得國際權威資信評估機構較高級別的信用等級(AAA或AA級),由於SPC是進行ABS融資的載體,成功組建SPC是ABS能夠成功運作的基本條件和關鍵因素。
2)SPC與項目結合。即SPC尋找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一般來說,投資項目所依附的資產只要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能帶來現金收入,就可以進行ABS融資。它們可以是房地產的未來租金收入,飛機、汽車等未來運營的收入,項目產品出口貿易收入,航空、港口及鐵路的未來運費收入,收費公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收費收入,稅收及其他財政收入等。擁有這種未來現金流量所有權的企業(項目公司)成為原始權益人。這些未來現金流量所代表的資產,是ABS融資方式的物質基礎。在進行ABS融資時,一般應選擇未來現金流量穩定、可靠、風險較小的項目資產。SPC進行ABS方式融資時,其融資風險僅與項目資產未來現金收入有關,而與建設項目的原始權益人本身的風險無關。
3)進行信用增級。利用信用增級手段使該組資產獲得預期的信用等級。為此,就要調整項目資產現有的財務結構,使項目融資債券達到投資級水平,達到SPC關於承包ABS債券的條件要求。SPC通過提供專業化的信用擔保進行信用升級。
4)SPC發行債券。SPC直接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經過SPC通過信用擔保,由其它機構組織債券發行,並將通過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
5)SPC償債。由於項目原始收益人已將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收入權利讓渡給SPC,因此,SPC就能利用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量,清償其在國際高等級投資證券市場上所發行債券的本息。
(2)BOT與ABS的區別。BOT和ABS融資方式都適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但兩者在運作中特點及對經濟的影響等方面存在著很大差異,其主要區別有:
1)運作繁簡程度與融資成本的差異。BOT方式的操作復雜,難度大。採用BOT方式必須經過確定項目、項目准備、招標、談判、文件合同簽署、建設、運營、維護、移交等階段,涉及政府特許以及外匯擔保等諸多環節,牽扯的范圍廣,不易實施,其融資成本也因中間環節多而增高。ABS融資方式的運作則相對簡單,它只涉及到原始權益人、特別用途公司SPC、投資者、證券承銷商等幾個主體,無需政府的特許及外匯擔保,是一種主要通過民間的非政府的途徑運作的融資方式。它既實現了操作的簡單化,又降低了融資成本。
2)項目所有權、運營權的差異。BOT項目的所有權、運營權在特許期內屬於項目公司,特許期屆滿,所有權將移交給政府。因此,通過外資BOT進行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可以帶來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但會使外商掌握項目控制權。ABS方式中,在債券的發行期內,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屬於SPC,而項目的運營決策權屬於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義務把項目的現金收入支付給SPC,待債券到期,用資產產生的收入還本付息後,資產的所有權又復歸原始權益人。因此,利用ABS進行基礎設施國際項目融資,可以使東道國保持對項目運營的控制,但卻不能得到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3)投資風險的差異。BOT項目投資人一般都為企業或金融機構,其投資是不能隨便放棄和轉讓的,每一個投資者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大。而ABS項目的投資者是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購買者,數量眾多,這就極大地分散了投資風險,同時,這種債券可在二級市場流通,並經過信用增級降低了投資風險,這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
4)適用范圍的差異。BOT方式是非政府資本介入基礎設施領域,其實質是BOT項目在特許期內的民營化,因此,某些關系國計民生的要害部門是不能採用BOT方式的。ABS方式則不然,在債券的發行期間,項目的資產所有權雖然歸SPC所有,但項目的經營決策權依然歸原始權益人所有。因此,運用ABS方式不必擔心重要項目被外商控制。比如,不能採用BOT方式的重要鐵路干線、大規模發電廠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都可以考慮採用ABS方式。相比而言,在基礎設施領域,ABS方式的使用范圍要比BOT方式廣泛。
工程項目融資的含義
1. 直接融資模式
直接融資模式:是指由項目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的融資,並直接承擔融資安排中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的一種方式。它可根據股東主體的不同需求分為集中化形式和分散化形式。直接融資模式作為一種結構最簡單的融資模式,有著可以靈活安排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等優點,同時也需要注意應該如何限制貸款銀行對投資者的權利追索問題。
2. 項目公司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主要有單一項目公司模式和合資項目模式兩種形式。其中前者相對於後者減少了投資者在項目中的直接風險,起到分擔風險的作用,同時前者運行起來比後者要更為復雜。整體來說,項目公司融資模式在稅務結構的安排上,債務形式的選擇上缺乏靈活性。
3. 杠桿租賃融資模式
它是指在項目投資者的安排下,由杠桿租賃結構中資產出租人融資購買項目的資產,然後租賃給承租人的一種融資模式。這種模式優點頗多,最突出的就是可享受稅前嘗租的好處,而且債務償還較為靈活。同時,由於這種模式參與者眾多,它運行起來是比較復雜的,而且重新安排融資的靈活性差,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局限。
4. 設施使用協議融資模式
顧名思義,這種模式是指在某種設施或服務性設施的提供者和這種設施的使用者之間達成的具有「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性質的協議。他要求所建的工程有不可替代性,而且這種融資模式的完成需要有完善的協議支撐,還要有強有力的市場監管部門實行獎懲。
5. 產品支付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以項目生產的產品及其銷售收益的所有權作為擔保品,而不是採用轉讓和抵押方式。這就使產品的價格,銷路相對穩定,收益比較有保障。需要注意的是產品支付只是產權的轉移,並不是產品本身的轉移。
工程項目融資的種類
1.按所融資金的性質分類
(1)權益資金
(2)負債資金
2.按是否通過金融機構分類
(1)直接融資
(2)間接融資
3.按所融資金的期限
(1)長期資金
(2)短期資金
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特點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擴展: 有關融資過程的談判技巧
首先,我們應該理解一點,我們所面對的投資人並不一樣,更多時候,我們會同時面對多個投資人,他們的背景、喜好、知識結構等都不一樣,因此,他們所關心的問題及提問方式也不相同,所以,談判,沒有技巧可言,這里我講的「技巧」,實際上就是一個心理的准備過程,在這個過程里,我們可以增加自己的自信,降低自己的弱勢。
一、在幾分鍾的時間內,最好的介紹方式是找對應物(行業中,成功或失敗的例子),談對應物會讓對方非常容易了解你在做什麼。同時也考察了投資商對你領域了解程度。同時要告訴對方自己在市場中的位置,包括是處於早期還是晚期,每年的銷售額,在市場中的份額等。當然,這里最重要的一點是,可以立刻區分開您與競爭對手的不同之處,以強化自己的項目優勢。
二、介紹自己時不要說描述性很多的語言。要用幾個點去定位,讓對方清楚知道你做什麼,企業的狀況。如果站在投資商角度想問題,會更容易地抓住其注意力。因為每個投資商都會接到很多商業計劃書,會見到很多人,關鍵在於怎樣把你與別人區分開來。然後,告訴對方未來的發展規劃。此時投資商會和自己投資的策略進行定位。如果正好符合,自然會開始感興趣。
三、想要多少錢。這個問題一定要投資商首先提出,這是一個技巧。大家都明白一個道理,最後開價的.人最值錢,雖然計劃書裡面有詳細的資金使用額度與財務分析等,但投資商還會問你,如果他不問,你不要強調你想要多少錢,而是要把話題重點放在你的優勢和他的收益上……
四、奇跡來源於積累,需要不停地做很小的事情。與投資商的見面往往只留下一個印象,所以需要進一步進行跟蹤。實際上投資商的時間是非常有限,如果願意在你身上花時間,對你來說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如果一個投資商不願意在你身上花什麼,說明他對你不感興趣。如果有投資商願意跟你談,要很好地接待,處理好關系,使投資人逐漸深入了解你,並越來越向企業核心的問題前進。
五、企業核心問題是財務預測,例如商業模式、團隊、現有的市場的形式、競爭環境、服務對象、未來3到5年的收入與利潤等,財務預測反映出來的是商業模式與盈利模式,同時需要說服投資商確實能夠實現這樣的目標。投資商給企業估價方式非常簡單:一個方式是市盈率法,通過對未來的盈利預測乘以PE值就是公司的價值。正常的PE值在10至15左右。如果企業增長非常快,PE值會達到30、50甚至1000。會用這個估算出來企業最低的價值。投資商會據此在內部形成一個報告,預計在三年之後這家公司值多少錢,現在投資能夠賺多少錢。你了解他們對你的項目(企業)如何做商業價值評估,對你的談判主動性會有幫助。
六、了解風險投資人的語言體系,要認識到自己和投資商的「語言體系」不同,創業者往往滔滔不絕於投資商所不關注的東西。
投資商最愛問幾個問題:你這個想法的核心價值是什麼?能給客戶帶來什麼價值?為什麼你能做成?核心競爭力在哪裡?這些問題創業者都要思考清楚,並懂得用精煉的語言去表達。
關於核心價值問題。很多商務模式並不是創業者的首創,比如我經常都能接觸到一些關於IT行業的創業人,他們委託我們幫助撰寫商業計劃書,但是,就這個大環境(行業)而言,既然大家都想做這個事,那麼你有什麼絕招?你為什麼覺得能比別人做得好?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才是對核心價值的表述,而不是誇誇其談於這種模式本身。 還有「客戶價值」的問題。任何產品,只有給別人帶來價值,別人才會使用。不要反復說自己對這個東西如何沉迷、喜愛,這是沒有說服力的。
七、還有一個常犯的錯誤是空談目標,但是沒有一個行動綱領,行動計劃。其實是否一定要達到「中國最大」之類的目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把目標分解,哪怕目標並不那麼宏偉,但讓人覺得你能一步一步地靠近目標。靠近目標的能力就是創業者的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不突出,是眾多計劃被否定的主因。
八、不要懷疑投資人,不要隱瞞自己的核心部分,如果擔心,萬一融資失敗,我剛才所說的一切,是否已經將商業機密暴露了。我接觸非常多的創業者會有同樣的心態,既想讓你幫忙撰寫計劃書,或者推薦投資機構,又擔心你抄襲、剽竊他的商業機密,他只是一直強調:「我的模式是獨有的,贏利性是極強的,如果您感興趣,咱們談,不感興趣,我們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首先,投資人在不了解項目細節的情況下,是不會作出任何決定或態度的,另外,這樣的創業者,只能讓投資人感覺他沒有任何核心競爭力,他的創業計劃被復制性一定極高,否則,他不會這樣不自信。如果您想創業,卻依然這樣「畏縮」的話,最好不要在嘗試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訴您,您一點機會都不會有……
九、很多創業者在融資的過程中,容易表現出擔心上當(或被VC耍)的心態,擔心將來的合作出現被動局面,擔心最終被VC吃掉。其實,這些只是項目方不了解VC造成的,VC的目的是賺錢,不會幼稚到「傷害為他賺錢的夥伴」層面上;另外,創業前期,我建議創業者起碼要看一本書——《公司法》,詳細的了解一下合資或合作公司等操作模式,這樣能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權利。另外,建議在找VC之前,要搜集一些關於VC的資料,起碼要了解他的投資方式和流程,這樣,在談判的時候,不至於說出「自衛性質」的話題來,也不會讓VC感覺到你不信任、不了解他們,因此,創業者在接觸VC時,特別是第一次接觸時,不要表現的不知所措,總在思考如何保全自己的問題,這樣會讓老奸巨滑的VC們一眼看出你的弱點。
十、在項目的前期規劃時,或者在談判時,創業者應該保持住自己的主動權以及合作底線,不要為了獲得資金而過分的出賣自己應有的利益和權利,否則,投資人不會吃掉你,因為,他已經決定放棄投資了。很多項目方問我,商業計劃裡面,我該轉讓多少股份合適啊,我們沒有錢,技術入股又無法滿足持股量;其實,在一開始設計融資方案時,項目方就已經錯位了,並非是你們在集資合作,而是你在轉讓股份吸引資金,兩者的意義是不同的,前者像是朋友合作,沒開始出資呢,就相互爭取各自的權益,而後者,創業者是主動的,沒吸引VC之前,我們擁有100%的股份,現在我只轉讓一點點,吸引些資金罷了,而不是為VC打工,這一點,希望項目方能夠正確的理解和認識,尤其是在談判的時候,底線不要太低,更不要輕易的被打破。
十一、還有一些談話小技巧,在談判的時候也有著重大的意義。比如,盡量採用一問一答式,不要投資人問一個問題,你就解釋很多問題,也不要他們問了很多問題,你就用一個答案解答了,最好的方法,他問什麼,你就清晰的答什麼;另外,問問題時,也盡量留有空間,比如,不要問:「您還有問題嗎?」,而是要問:「您還有什麼問題?」;還有,不要覺得「謹慎」是你的優點,在VC面前,不要直接詢問關於他們企業的內幕,比如:「我可以了解您成功的投資案例嗎?」或者「我可以查一下你們公司的資金來源嗎?等等,如果你真的對這些問題感興趣,請在離開之後,利用其他渠道進行了解,畢竟,VC也是人,沒有人喜歡這樣被人懷疑。還有,談判結束時,一般都不會有很明顯的結果,更多的是讓您等消息,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問:「您覺得我的項目,獲得您投資的機會有多大」,更不要說:「希望盡快給我答復,因為還有很多家投資公司在約我」,否則,談判過程所有的努力,都將成為過去。
十二、由於目前國內資本市場剛起步沒多久,還有很多不正規的地方,特別是一些中介公司,存在大量的違規操作、甚至欺騙的行為,但是,無論您過去是否被騙過,見到新的投資人的時候,都不要說出來,否則,談判的氣氛就會被你破壞掉,您可以把過去的經歷當成經驗,在與新VC的談判過程中,作為警戒作用來提醒自己,但是,不要犯「懷疑」的錯誤,因為,一旦被VC察覺,你的「謹慎」就變成了「不真誠」,如果在談判過程中,VC提出了過去您被騙的同樣的伎倆時,您只要婉轉的說:「哦,我前期接觸過類似的投資機構,但是後來他們出現了問題,我想知道,您公司是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的呢?」,這樣就可以了,一種情況是,他會認真的解答,以消除您的顧慮,另外一種就是,他碰到了釘子,騙術被識破,這樣,也就不敢在妄為了。
;㈤ 什麼是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項目融資的內容,希望能幫到你。
從廣義上講,為了建設一個新項目或者收購一個現有項目,或者對已有項目進行債務重組所進行的一切融資活動都可以被稱為項目融資。 從狹義上講,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e)是指以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活動。我們一般提到的項目融資僅指狹義上的概念。
一、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權(No-recourse)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無追索權項目融資在操作規則上具有以下特點:
1、項目貸款人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項目資產沒有任何要求權,只能依靠該項目的現金流量償還。
2、項目發起人利用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的能力是項目融資的信用基礎。
3、當項目風險的分配不被項目貸款人所接受時,由第三方當事人提供信用擔保將是十分必要的。
4、該項目融資一般建立在可預見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基礎之上。
二、有限追索權項目的融資
有限追索權(Limited-recourse)項目的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性表現在三個方面:
1、時間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項目的建設開發階段,貸款人有權對項目發起人進行完全追索,而通過“商業完工”標准測試後,項目進入正常運營階段時,貸款可能就變成無追索性的了。
2、金額的有限性
如果項目在經營階段不能產生足額的現金流量,其差額部分可以向項目發起人進行追索。
3、對象的有限性
貸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項目實體。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㈥ 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㈦ 如何進行項目融資
寫好商業計劃書,然後去對接投資人,推薦幾種股權融資途徑:回
1、到各大天使投資機構官網答進行BP投遞。
2、多參加一些線下的沙龍活動,這也是投資人經常露出的一個渠道,經濟相關發達的城市都有。
3、通過三方融資平台,盡量不要選會員制的嘗試成本太高,選那種能自助申請一對一和投資人直接電話溝通的平台,要選和你項目行業階段相匹配的,電話溝通比較高效,而且能相對和投資人更詳細的闡述你的項目,聊完還能加投資人微信,這樣更有助於你的項目被投資人選中推薦雲對接。
㈧ 什麼是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為建設和經營項目設立新的項目法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完成專項目的屬投資建設和經營還貸。其基本特點是,項目的投資決策由項目發起人(企業或政府)作出,項目發起人發起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財務獨立,以項目自身的盈利能力來償還債務,並以自身的資產承擔債務擔保責任。債權人僅對項目本身的資產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權,而對項目發起人沒有追索權。在這種融資結構安排下,項目能否還貸僅僅取決於項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財務效益,因此又稱「現金流量融資」。同時,這種融資組織形式下,債務和股本的結構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響項目的現金流量及項目的還本付息風險,因此又稱為「結構式融資」。項目融資組織形式下的投資項目,一般是新建項目,但也可以是將現有企業的一部分資產剝離出去,並在此基礎上組建新的項目法人的改擴建項目的投資項目,一般是新建項目,但也可以是將現有企業的一部分資產剝離出去,並在此基礎上組建新的項目法人的改擴建項目。
㈨ 項目融資是什麼意思呢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專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屬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㈩ ★項目融資一般流程是怎樣的
項目抄投資的程序主要包括:項目襲提出、項目評價、項目決策、項目執行及其再評價等
項目投資實施方案包括:
1、項目概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地點及選擇依據、項目建設目標、項目建設內容與規模、項目建設期及進度、項目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前期准備情況)
2、項目編制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3、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4、項目區概況
5、項目建設內容(項目建設規模、項目建設期及進度、項目主要技術方案)
6、投資概算與資金籌措(項目投資概算、資金籌措方案、資金計劃安排)
7、項目效益預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
8、項目招標方案(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招標方案)
9、項目的組織管理(組織領導、規范技術指標、項目資金管理、項目公示制、監督檢查、建後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