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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名詞解釋

發布時間:2022-12-11 10:29:11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名詞解釋)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由於資金不足,或因資金周轉暫時困難,或為了減少投資風險,藉助於租賃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而購入的固定資產。會計上應視同企業自有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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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時,應當在租賃開始日,將該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相比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但是,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曉,則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所記錄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即: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余額扣除為該項資產所計提的各項備抵項目後的金額)。
所謂「比例不大」,是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包括30%)。
所謂「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

Ⅱ 名詞解釋:企業合並/借款費用/融資租賃/外幣交易

企業合並,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並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並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它反映的是企業借入資金所付出的勞動和代價。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外幣交易是指以外幣計量的交易。 外幣交易可以有多種多樣的形式,常見的外幣交易有: •(1)企業購買和銷售或提供以外幣標價的商品和勞務; •(2)為融資目的將以外幣標價的應收款或應付款進行互換的行為; •(3)企業作為應履行的期匯合同的當事人; •(4)企業基於其他原因取得或處理按外幣計價的資產,承擔或清償以外幣計價的負債。

Ⅲ 投資財務管理學名詞解釋

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是以企業資金運動為對象,利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的各種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綜合性管理活動和過程。是根據資金運動規律,按照經營者的願望和要求有效的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正確處理企業與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
財務關系:是指企業在組織財務活動過程中與有關方面所發生的經濟利益關系。 財務管理目標:也稱理財目標,是指企業進行財務活動所要達到的根本性目的。
股東財富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合理經營,採用最優決策,在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的基礎上,使股東財富達到最大。
企業價值最大化:是通過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職能,促進企業長期穩定發展,不斷提高盈利能力,實現企業總價值最大。
成本-效益原則:要求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必須對各種經濟活動的所費和所得進行分析比較,並以此作為財務決策和收支決策的基本標准。
財務管理環境:也叫理財環境,是指對企業財務活動和財務決策產生影響的外部條件,廣義包括內部條件。
經濟周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發展呈現一種循環性,即經濟周期。
財務預測:是根據企業財務活動歷史資料,結合企業現實情況,對企業未來財務活動及其成果做出科學的預計和測算。
財務決策:是為實現財務管理目標,根據財務預測的結果,運動專門方法和手段對未來財務活動的方案、措施進行比較,從中選擇最優方案的過程。 財務計劃:是在一定時期內以貨幣形式綜合反映企業資金運動和財務成果的形成與分配的計劃,它是組織和指導企業財務活動以及處理財務關系的重要依據,既可以使各項經營目標具體化、系統化,協調各項指標,綜合平衡各項生產經營計劃,也可以為檢查、考核和分析生產經營過程和結果提供依據。
財務控制:是指以計劃、定額為依據,利用有關信息和措施,對財務進行計算和審核,以實現財務目標。包括事前、事中、事後控制。
財務分析:是根據有關信息資料,運用特定方法,對企業財務活動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分析和評價的一種技術方法。

資金時間價值:就是資金的擁有者因放棄對資金的使用而根據其時間的長短所獲得的報酬。 現金流:是用來描述資金流動的時間和方向,把資金流動作為時間的函數並用圖形和數字表示出來的一種專門的方法。 復利終值系數:,(1+i)^n叫復利終值系數,記作FVIF(i,n)或(F/P,i,n) 復利現值系數:,(1+i)^-n 叫復利現值系數,記作PVIF(i,n)或(P/F,i,n)
折現:已知終值求現值叫做折現,在折現時所用的利息率叫折現率或貼現率。折現是終值的逆運算。
普通年金:普通年金,亦稱後付年金,它是指每期期末收付等額款項的年金。
年金終值系數:[(1+i)^n-1]/i稱為年金終值系數,記作FVIFA(i,n),或者(FA/A,i,n) 年金現值系數:[1-(1+i)^-n]/i稱為年金現值系數,記作PVIFA(i,n),或者(PA/A,i,n) 永續年金:永續年金是指無限期收付的年金。
遞延年金:遞延年金,是第一次收付的款項發生在第二期或第二期以後的年金。
投資風險報酬:又稱為投資風險價值、投資風險收益、風險貼水,是指投資者冒風險投資而獲得的超過資金時間價值(平均報酬)的額外報酬。 投資組合:是指投資者將資金投放於多個項目進行搭配組合,由於多項投資常常用於證券投資,也叫證券組合
必要報酬率:是指准確反映期望未來現金流量風險的報酬。我們也可以將其稱為人們願意進行投資(購買資產)所必需賺得的最低報酬率。
企業籌資:是企業作為籌資主體,根據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資本結構調整等需要,通過一定的金融市場和籌資渠道,採用一定的籌資方式,經濟有效地籌措和集中資本的活動。 權益資金:權益資本由投入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組成。 負債資金:一般是用過銀行信貸資本、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其他法人資本、民間資本、國外和我國港澳台地區資本等籌資渠道,採用長期借款、發行債券和融資租賃等方式取得或形成的資本。
普通股:是公司發行的代表著股東享有平等的權利、義務,不加特別限制,股利不固定的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為籌措股權資本發行的有價證券,是持股人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它代表持股人在公司中擁有的所有權。
優先股:是公司發行的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股利和公司剩餘財產的股票。
資金需要量預測:是指根據公司未來的經營戰略和財務戰略,採用一定的方法,對公司未來一定時期的資本需要量進行推測和估算,以便有效組織資源,提高資本使用效率。 銷售百分比法:是根據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有關項目與銷售收入之間的依存關系預測短期資本需要量的一種方法。
信用評級:表示債券質量的優劣,反應債券償本付息能力的強弱和債券投資風險的高低。 可轉換債券:又稱可轉債,是指由公司發行並規定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按約定的條件可將其轉換為發行公司普通股的債券。
經營租賃:又稱營運租賃、服務租賃,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企業提供租賃設備,並提供設備維修保養和人員培訓等的服務性業務。
融資租賃:又稱資本租賃、財務租賃,是由租賃公司按照承租企業的要求融資購買設備,並在契約和合同規定的較長期限內提供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信用性業務,是現代租賃的主要類型。
商業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是企業間的一種直接信用關系。
短期融資券:又稱短期債券,是由大型工商企業或金融企業發行的短期無擔保本票,是一種新興的短期資金籌集方式。 第四章 資本結構決策
成本習性:是指成本與業務量之間的依存關系。
邊際貢獻:是指銷售收入減去變動成本以後的差額。
杠桿效應:是指由於固定費用(包括生產經營方面的固定費用和財務方面的固定費用)的存在,當業務量發生較小變化時,利潤會產生較大的變化。
資本結構:廣義:全部資本的構成,即自有資本和負債資本的對比關系;狹義:自有資本和長期負債資本的對比關系。
經營杠桿:用以反映銷售量(額)與息稅前利潤之間的關系,衡量銷售量(額)的變動對息稅前利潤的影響。
資本成本:也稱資金成本,是指企業為籌措和使用資本而付出的代價。 財務杠桿:主要反映息稅前利潤與普通股每股收益之間的關系,用以衡量息稅前利潤對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復合杠桿:經營杠桿和財務杠桿共同作用,使銷售量或銷售額稍有變動就會使每股收益產生更大的變動,這種連鎖作用叫復合杠桿。

比較資本成本法:是計算不同的資本結構或籌資方案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並以此為標准相互比較進行資本結構決策的方法。
經營杠桿系數:也稱經營杠桿程度,用以衡量經營杠桿作用程度的大小。 財務杠桿系數:指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復合杠桿系數:是指每股收益變動率相當於產銷量(額)變動率的倍數。 第五章 項目投資 現金流量:是項目投資決策所依據的關鍵信息之一,指某一長期投資項目在計算期內因資本循環發生或應該發生的各項現金注入和現金流出的數量。 現金凈流量:指計算期內每年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的差額。
凈現值:是指投資回收額(現金凈流量)的現值與投資總額現值之間的差額。
現值指數:是指投資方案未來的現金凈流量的現值和原始投資額的現值之間的比率。 內部報酬率:用它對投資方案未來的現金凈流量進行貼現,可使其現值恰好與原始投資額的現值相等。
證券:指各類記載並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
證券市場:是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等有價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 有效市場假說:在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上,有關某個資本產品的全部信息都能夠迅速完整和准確的被某個關注它的投資者所得到,進而該資本產品的購買者能夠根據這些信息明確的判斷出該資本產品的價值,從而以符合價值的價格購買到該產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投資者股東身份和權益並據以獲得股息紅利的憑證。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第七章 營運資金管理
營運資金:是企業投資於流動資產上的資金。廣義:企業的流動資產總額;狹義:企業的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後的余額。
現金:是指可以用來立即購買商品、支付各種費用或用來償還各種債務的支付手段。 交易動機:是指持有現金以便滿足日常的需要
預防動機:是指持有現金以應付意外事件對現金的需要。
投機動機:是指企業持有現金,以便當證券價格劇烈波動時從事投機活動,從中獲得收益。

Ⅳ 什麼叫做融資租賃

一、 概念解釋

典型的融資租賃是涉及三方關系的,內容包括了租賃和融資兩個方面。
業務類型主要分為:直租和售後回租
1、 直租
傳統的直租業務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
打個比方:
你需要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機。有家商店正出售這種洗衣機,但你發現你不夠錢一次性去買那台洗衣機。這時你看到我很有錢,於是你跟我簽融資租賃合同,讓我買下來那台洗衣機,然後再租給你。你只需要分期給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機了。當我們的租賃期滿之後,事先有約定好的話,一般你只要按這個用過的洗衣機的殘值給錢,就能得到這台洗衣機的所有權。如果沒有約定,那這台洗衣機就歸我。
這就是融資租賃里典型的直租業務。
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商店是出賣人,我是出租人,你是承租人,涉及就是這三方的關系。(現實的業務情況關系可能更復雜,一般還涉及到資金方、擔保方等的介入)
再來看《合同法》的定義,就很好理解了(商務部、銀監會的定義與此類似):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2、 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中,出賣人和承租人為同一人。
繼續打比方:
你需要錢花。你發現你擁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機。我仍然是那個很有錢的人。於是你把洗衣機賣給我,我給你一大筆錢,然後你和我簽融資租賃合同,我再把洗衣機租回給你。洗衣機你繼續留著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給我(以上的賣和租並沒有先後順序,實物也並沒有實質轉移)。租賃期到了之後,洗衣機我再賣回給你或者我收過來。
可以看到這和前面的直租模式大部分內容都是一樣的,主要不同在於,在這個例子中,沒有了商店作為出賣人,而是變成了你既是出賣人又是承租人,我還是出租人。涉及的三方關系,其中的兩方合為了一方。
來看銀監會的定義:
「本辦法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售後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
2014年第3號
(根據會計准則,售後回租除了可能被認定為融資租賃,還可能被認定為經營租賃,後面講。)
另外再多說兩句,其實售後回租才是目前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主流,根據商務部《2015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2014年,我國融資租賃企業新增融資額5374.1億元,直接租賃融資額佔比22.4%,售後回租融資額佔比61.7%,其他租賃方式佔比15.9%。」我理解為目前國內企業的玩法主要還是把融資租賃業務當成單純的以租賃資產為擔保物的一種融資方式,類似於抵押貸款。
其他的模式比如聯合租賃、委託租賃、轉租賃、杠桿租賃、項目租賃、風險租賃、結構式參與租賃、混合性租賃等就不說了,基本的還是上面兩點,其他的只是多了些混合和變化罷了。
二、 概念辨析
1、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傳統租賃)
剛剛上面我們提到《合同法》、商務部、銀監會對融資租賃的定義,其實《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對融資租賃已有很明確的界定:
第五條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第六條 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大部分』通常解釋為等於或大於75%)。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幾乎相當於』通常解釋為等於或大於90%)。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十條 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具體區別對照上面1)-5),滿足其一就是融資租賃,否則就是經營租賃,那5點就不詳細展開了。(所以售後回租,滿足上面的條件,才能被認定為融資租賃;否則被認定為經營租賃,按經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
想講兩點重要的區別:
1)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因為傳統租賃的出租人主要是自己擁有物產,想要出租牟利;融資租賃的出租人一般不擁有物產,只是提供資金支持,想獲得利息回報)
繼續打比方:
如果是經營租賃,實質上出租人我是將我擁有的一件物品(洗衣機)出租給你,可能在租之前我就擁有了這個洗衣機,只是不想用了就租給你用賺回點閑置成本;也可能是我一直就從事洗衣機租賃的業務,買了一堆洗衣機只為租出去賺錢……但不管怎樣,我實質就是想靠「租物品」來賺錢,而你實質是想要以租的方式取得你想要的資產。其中租金是根據你佔用我這個洗衣機的時間來計算的。
而融資租賃實質上是我「借錢」給你,其實要買什麼你說了算,我本來並沒有什麼東西而只有錢,只是幫你用這個錢買了一個洗衣機之後租給你用。你分期還我的租金實質上是佔用了我給你融資的成本加利息,租金的計算是以你佔有我資金(買洗衣機的錢)為基礎,根據我們所約定的利率和你所佔用的時間為依據計算的。
雖然最後都是我 「租」一台洗衣機給你,但一開始我買洗衣機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一種是我自己買,一種是你叫我買)。
融資租賃本質上是金融交易,是「融資」(目的)+「租賃」(手段)
2)經營租賃中,出租人不僅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使用權,還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保養、保險、維修和其他專門性技術服務;融資租賃中的出租人不需要提供這個服務。(融資租賃中的設備本來就不是屬於出租人的,當然一般來說也不就需要提供維護的服務了。)
還是打比方:
經營租賃中,作為出租人的我,轉移了洗衣機的使用權給你,同時我還要承擔對洗衣機的保養、保險、維修等義務,哪天洗衣機壞了,我是有責任去維修的(出租人負責維修的租賃稱為毛租賃)。
但是融資租賃業務中,雖然洗衣機所有權是我的,但我是按著你的要求去買你要租的洗衣機,因此我對它的好壞不負有責任,也不需要承擔維修義務(承租人負責維修的租賃稱為凈租賃)。我只要保證這個東西交到你手中,你佔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另外稅法中只承認經營租賃是真實租賃,租賃費可以抵稅;但是融資租賃的租賃費不能抵稅,只能按照一般的資產提取折舊。具體如何納稅又是另外一個復雜的話題了,有機會以後再說)
2、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
(在這說聲抱歉,我寫這段的時候並沒有仔細去研究,經評論提醒,我再去翻看合同法和相關文獻的時候,得知其實分期付款中出賣人是可以保留所有權的。我還是先保留原答案作為一般情況的通俗辨別,分期付款詳細的介紹我寫在後面。)

最主要的區別:分期付款你是獲得了所有權的,但融資租賃的所有權還是在出租人手裡,你獲得的只是使用權。

再繼續打比方:
分期付款是你跟商店商量好把洗衣機賣給你,你只要分期把錢給商店,這個洗衣機就歸你了。這時你不單擁有使用權,你還是擁有這個洗衣機的所有權的。
但是融資租賃中,雖然我也是想賣洗衣機給你,也是希望你壓力不要那麼大可以分期給我錢,但是我怕你拿走洗衣機以後卻不還我錢了啊。所以我就留住這個所有權,再「假裝」以租的名義給你用,等你把錢都還完了,再轉移所有權;一旦你還不起錢我還是這個洗衣機的所有者,可以把洗衣機要回來彌補損失。
(這就是融資租賃產生的起因,保留所有權作為控制風險的手段)
(這里詳細介紹分期付款及所有權保留)
1)分期付款
《合同法》將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視為買賣合同中的特種合同,適用於買賣合同部分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下稱《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8條: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分期付款』,系指買受人將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間內至少分三次向出賣人支付。」
由此我們得到了分期付款的簡單定義,至少分三次付款才能適用《合同法》分期付款的規定。
另外《合同法》還對分期付款的違約情況進行了規定,根據《合同法》第167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買受人喪失期限利益)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當事人對標的物的使用費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同類標的物的租金標准確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9條)
在這里期限利益喪失及合同解除的條例其實是為了保障出賣人的債權實現,因為分期付款其實等於是授予買受人信用,作為賒銷的一種方式,存在無法收回價款的風險;同時一般來說,分期付款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受讓時轉移,更無法作為保障。
另外該條例「五分之一」的規定也是對買受人的一種保護,以避免出賣人濫用該條例。對此《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8條也有進一步規定:「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約定違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損害買受人利益,買受人主張該約定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分期付款的所有權保留
由於分期付款適用於買賣合同的規定,根據《合同法》第133、134條:「(133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34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由此可知,分期付款亦可以根據雙方約定不在交付時轉移所有權,但是該條例不適用於不動產,因為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4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於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於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房產的所有權也就不適用於該所有權保留的條款,房產的所有權自登記時轉移。
介紹完分期付款的所有權保留,那似乎上面與融資租賃在所有權轉移上的不同就不成立了,只是再詳細討論這兩者的不同以及找出兩者中最大的區分點似乎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了,所以我還是等詳細研究清楚了再來補充修改吧。
有一篇文獻它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比較:「標的物的所有權在合同期滿後的歸屬不同,所有權期待權不同;出租人與出賣人交易主觀意圖不同;國家對合同主體資格監管要求不同」(歐陽良明.我國融資租賃合同與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之比較.《法制與社會》.2011(10):97-98)。當然這有幾點我是不太認同的,比如期待權和交易主觀意圖其實是挺難簡單界定的,但暫時沒找到其他文獻,就先供大家參考再一起討論吧。
3、售後回租與抵押貸款
融資性售後回租與抵押貸款非常類似,特別是從目的來看,都是為了獲得融資;售後回租的租賃資產,也類似於抵押貸款的擔保物。這個話題討論起來非常大,我只講一點簡單的區別吧。
售後回租業務轉移了所有權,抵押貸款僅僅是設置了抵押權
打比方,又到洗衣機的例子:
抵押貸款,你需要錢花,你手上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機,於是你找到銀行,讓銀行借錢給你,作為擔保,你把洗衣機抵押給銀行,還不起債的時候,銀行有權利把你的洗衣機賣了抵債。此時洗衣機的所有權還是你的,你和銀行只是一個債務關系,銀行得到的只是洗衣機的抵押權。
售後回租,見上文概念解釋,總之就是,你直接把洗衣機賣給了融資租賃公司獲得了資金,轉移了所有權。
以上的所有比較,細究還有很多的不同點,我僅列舉幾條用以強化對概念的理解,其餘的不同點請由大家自行查找。
通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基本的特徵是怎樣的了。多說兩句,雖然前面的例子一再提到融資租賃公司就是滿足你融資的資金提供方,其實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一般都不是自有資金,而是會另外去找更多的融資渠道來支持這個業務。目前,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絕大部分來源於銀行借款。由於該業務有實際價值的資產,又有穩定的現金流(租金),未來再結合其他的業務其實可以打通多種融資渠道的,比如與銀行的通道業務結合、保理、信託、險資、資產證券化等等,當然這是後話了;還有一點也是目前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利用外債額度將境外的低成本資金用於境內項目的投放(這估計也是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發展那麼快的原因,希望對這方面認識比較深的人能講講)。
三、 我國融資租賃企業分類
講這點題外話是因為還有很多人搞不清楚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其實在國內,以上兩類公司都是經營融資租賃業務,只是公司類型不同,這里簡單講下。
按公司性質分,我國融資租賃企業分三類(數據來源:商務部《2015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
1、金融租賃企業: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受銀監會監管,具體規定按照《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此類企業多是銀行背景,股東資金優勢明顯,數量不多,截至2015年底共49家,但是業務規模龐大,在租賃業務中占據近一半的市場份額。
2、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是指由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受商務部監管,具體規定參照《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因融資渠道相對多元化,資金實力較為雄厚,業務能力較強,且企業的數量最多,數量佔比超過90%。
3、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是指內資試點的融資租賃公司。受商務部監管,具體規定參照《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按股東背景分,又可以分為三類(*參考資料: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年中國融資租賃行業研究報告》,侵刪):
1、銀行系租賃公司。以國銀金融租賃、工銀金融租賃等為代表,其特點是對銀行的依賴性較強,業務項目來源於銀行內部推薦,客戶定位於國有大中型企業,業務集中於飛機、基礎設施等大資產、低收益的大型設備領域,業務類型以回租賃為主。
2、廠商系租賃公司。以中聯重科、西門子、卡特彼勒租賃等為代表,其客戶絕大部分集中於設備廠商的自有客戶,租賃對象一般為廠商自身設備,以直租賃交易結構為主。實際上是股東從事租賃服務的一個負債、投資、營銷和資產管理的平台。
3、獨立第三方租賃公司。以遠東宏信、華融租賃為代表,他們為客戶提供包括直租賃、回租賃等在內的、量身定製的金融及財務解決方案,滿足客戶的多元化、差異化的服務需求。
四、最後再簡單講下什麼時候適合用到融資租賃這種方式
你需要購置的東西壽命長、價格比較貴(大型機械設備等);你們公司短期資金壓力比較大,能使用的資金規模小,想獲得借款的資信和擔保的要求又比較高(中小型企業)。這時沒有辦法一次性完成購置的需要,就可以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得到滿足了(當然,利率也可能就會高於一般的銀行信貸)。

Ⅳ 融資租賃名詞解釋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是國際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
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
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
2007年後,國內融資租賃業進入了幾何級數增長的時期。業務總量由2006年的約80億元增至2011年約9300億元。2012年底,全國注冊運營的融資租賃公司約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20家,內資租賃公司80家,及外資租賃公司約460家。注冊資金總額達1820億人民幣,租賃合同餘額約15500億人民幣。
與傳統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
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Ⅵ 以租代購和以租代售名詞解釋

都是一樣的,就是說白了就是自己花錢租他們的車開。切車子不是上的自己名字,後期有逾期的情況,他們會直接把車拖走了。

Ⅶ 融資租賃的名詞解釋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Ⅷ 企業財務學名詞解釋

第一章:
名詞解釋:公司財務,公司財務目標,財務管理(組織財務活動)
簡答題:公司財務的特點,公司財務目標特點,企業財務目標有哪些觀點及優缺點,公司財務學與管理學和會計學的關系(聯系與區別)

第二章:
名詞解釋:金融工具,有效市場
簡答題:利息率的決定因素,P43,第3,第4題。

第三章:
名詞解釋:財務分析,
簡答題:P73,第3題,第5題,杜邦分析法優缺點
計算:因素分析法的計算P68

第四章:
名詞解釋:貨幣時間價值,年金,遞延年金
簡答題:考慮時間價值的必要性

第五章:
名詞解釋:可分數與不可分散風險,投資風險
簡答題:風險和收益如何解決均衡問題

第六章:
名詞解釋:平息債券,零息債券,流通債券
簡答:教材課後第1,2題計算題:本章是關鍵(尤其是債券是否值得購買,收益率的計算)

第七章:
名詞解釋:現金流量,投資回收期,凈現值
簡答題:P180,第2題,第8題,利潤與現金流量的差異,資本預算中採用現金流量的原因

第八章:
名詞解釋:風險投資決策,按風險調整貼現率/現金流量法,差量分析法

第九章:
名詞解釋:可持續增長率(公式),財務規劃

第十章:
名詞解釋:認股權證簡答題:P257,第4題,第6題

第十一章:
名詞解釋:商業信用,融資租賃,可轉換債券,長期借款
簡答題: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發行債券的優缺點

第十二章:
名詞解釋:資本成本,綜合資本成本,資本結構及最佳資本結構,
簡答題:債務資本的作用,P325,第1題,第6題,

第十三章:
名詞解釋:股利政策,股票分割,股票回購
簡答題:P347,第4題,第5題

第十四章:
簡答題:P360,第3題,第4題。

第十五章:名詞解釋:最佳現金持有量,經濟批量,現金浮游量簡答題:影響有價證券投資因素;P396第1題,第3題,第5題,第6題

第十六章:簡答題:P424,第3題,第4題

第十七章:名詞解釋:並購簡答題:兼並與並購的區別和共同點

第十八章:
名詞解釋:公司重整,財務危機,公司財務預警系統
簡答題:財務危機有何特徵,P484,第4題,第5題
計算題:見公司財務學計算題重點上面的相關練習

Ⅸ 什麼是融資租賃什麼是售後回租請分別舉例說明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比如A公司想買一條船,但資金不夠,讓B租賃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買回來,然後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滿後可以賣給A公司,也可以繼續租給B公司或者租給其他人,這就是融資租賃。

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比如:A公司想買第二條船,但又拿不出足夠現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賣給B公司,然後再向B公司租回來,這就是售後回租。

(9)融資租賃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就應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否則作為經營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售後租回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業將現有的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後,又隨即租回的融資方式,它是常用的籌資方式之一。在售後租回交易中,承租人與出租人都具有雙重身份,進行雙重交易,形成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離散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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