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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融資現狀

發布時間:2022-09-24 08:55:12

『壹』 民間企業融資

民間企業融資

民間融資是長期、自然、客觀存在的,生存的空間是很大的,發展的速度也很快。那麼什麼叫做民間企業融資?

民間企業融資是什麼

民間融資從傳統渠道上講,可分為直接融資、民間中介融資渠道。從方法上講可分為個人借貸融資、企業拆借融資、標會集資融資、投資服務公司融資、民間錢庄融資、互助基金會融資、擔保機構融資等。經過策劃,民間融資還可以有以下創新渠道與方法,如個人委託貸款、企業委託貸款、商會協會融資等。且如果在合適的金融政策環境下,通過以上渠道與方法,民間資本是完全可以用好、用活,可以陽光操作、良性循環,對正規金融形成一個有益的補充,從而真正為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服務!

但是近期連續有消息報道,今年以來持續調控的貨幣政策累積效應開始逐步顯現。連續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貸額度使得商業銀行貸款額度緊張,眾多企業和個人紛紛尋求民間借貸資金,民間借貸利率普遍上浮,近期甚至出現100%的高額年息。4月以來陸續開始有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的事件被披露。西安日報報道:記者以客戶身份咨詢了西安多家民間借貸機構發現,年息普遍為30%~50%,而一些機構甚至給出了超高利率240%,高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消息。這些明顯的違法行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投資理財講師張雪奎認為,僅僅制裁限制是不夠的,最好的方法是引導這些資金借貸合法化,服務社會創造價值。

民間融資是長期、自然、客觀存在的,生存的空間是很大的',發展的速度也很快。通過一定的策劃和組織形式,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合法操作,民間融資是可以合法化,也能得到法律保護什麼叫做民間企業融資什麼叫做民間企業融資。也只有合法化,民間融資才能長盛不衰。

第一:從借貸主體入手規范化。融資主體,即公民之間的正常借貸是允許的,但公民之間的借貸也是有法律限制的。比如說,只限於在特定對象中進行,而不能向非特定對象融資。如公開向非特定的多數人融資,就有可能構成“非法集資罪”。

第二:利率在法律框架內規范化:民間借貸利率,在國家法律規定的4倍以內,法律是予以保護的,超過了就不保護,但也不是完全禁止的行為。只要公民之間相互信任,自覺遵守相互約定的條款,國家也沒明文“禁止”,只是這種行為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第三:借貸契約規范化。民間借貸契約要有完整的約定,期限、利率、抵押物品或保證人、見證人。完整的契約,將會使借貸雙方更加謹慎。比如沒有期限,那麼當債權人主張權利,即要求還款時,債務人必須馬上履行,這對債務方不利。另外還要約定不履行契約訴訟地點,最好是當地民事調解委員會調解,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第四:個人對企業借款。個人對企業的借貸,個人借給企業,在法律上是許可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契約完整外,還要在借款契約上要清楚表明用途。借款用途不清晰,會造成非法集資的情況。

第五:企業對個人借款。從法律上講要分情況:如果企業出於幫助員工個人生活需要,則合法,法律是保護的;但如企業對個人的非法集資、或以盈利為目的借款,法律就不保護變通方法可以是向個人訂購產品預付款等方法進行變通。

第六:企業之間的借貸。企業之間的借貸在法律是禁止的。如企業都能相互自由借貸,那還要銀行做什麼?!企業之間的借貸情節嚴重的,有可能陷於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金融業務等罪名中。所以,企業之間的借貸一定要慎重。

民間融資新特點

1、融資活動半公開化。

商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業務的推出和宏觀調控後中小民營企業資金的緊張,使得民間融資更為活躍,用於生產投資、商貿活動的大額民間融資時有發生。該行為逐漸為公眾所認同,並轉向半公開化或公開化;

2、融資行為漸趨理性。

由於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民間融資的需求日益旺盛,並能提供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從而拓寬了民間融資理性選擇的范圍。同時,民間融資相關主體的風險意識也在不斷提高,對信譽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間融資市場准入制度,因此違約現象很少;另外,生產性融資比重不斷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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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民間借貸的國內外現狀

國外民間借貸發展情況
1 境外民間借貸發展及實踐
1.1 美國民間借貸實踐
美國作為世界經濟大國, 其金融業發展程度很高, 擁有非常完善的金融體系,但這仍不能滿足國內所有個人和企業的融資需求。據統計,在美國有超過 0.75億人、0.25 億家庭沒有銀行賬戶,這部分人難以通過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他們往往通過 ROSCAS、小額貸款公司等融資渠道解決。因此,美國政府決定共同發展正規金融和民間借貸, 並積極引其發展, 以滿足社會各界的融資需求。目前美國主要的民間借貸組織形式主要有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小額貸款組織、儲蓄貸款協會和信用社。1988 年 Ivan and Michelle 發現,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普遍存在於美國的移民社區中,外國移民根據自身經濟能力組織不同規模的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 一般規模較大的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集中在較為富有的移民社區。在美國,小額貸款組織是一種常見的民間借貸組織形式。Severens andKays(1996)的調查結果顯示,1995 年美國共有 325 個小額信貸組織,總共對171555 個客戶發放了 1.26 億元小額貸款, 其中借款客戶主要為女性和有色人種。美國的儲蓄貸款協會是從類似於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的機構演變而來的。儲蓄貸款協會成員之間保持著較為密切的關系, 這樣協會就可以通過各成員的資信程度來監督各成員行為,保障合約的執行。儲蓄貸款協會分為互助性儲蓄貸款協會 (即存款者為所有者)和股份制儲蓄貸款協會 (即入股者為所有者) 兩種類型。其中,互助性儲蓄貸款協會不能通過招募外來股份吸收和增加資金。儲蓄貸款協會必須注冊登記,既可以在聯邦政府注冊,也可以在州政府注冊;可以參加聯邦存款保險或其他保險機構,甚至可以不參加任何存款保險安排。美國民間借貸組織的主要形式是合作性質的信用社。與我國的信用社不同,美國的信用社是一種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間借貸組織。20 世紀 20 年代,美國社會中下層階級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資金。在政府的幫助下,在社區內成立了合作性質的信用社。二戰結束後,全美信用社協會和州協會開始大力提倡信用社的發展,並在 1969 年達到了頂峰。1984 年,美國政府逐漸開始取消有關存款的「Q」條例的規定,在新形勢下,美國信用社難以應對激烈的競爭,部分信用社紛紛破產倒閉。為了防止行業危機的進一步蔓延,美國政府先後通過了《競爭平等銀行法》和《1989 年金融機構改革、復興與加強法》,並為針對信用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金融監管體系。此外,美國針對信用社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1934 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信用法》 ,對信用社的監管實施包括聯邦政府監管和州政府監管在內的雙重監管制度。1965 年,美國各州政府成立了各州信用社監督專員全國協會,用以各成員間的有效監管。此外,美國政府為了促進信用社的發展,通過了《美國聯邦信用社法案》,並依法確立了信用社在稅收、存款准備金和存款利率這三方面的優惠政策。
1.2 日本民間借貸實踐
日本民間借貸市場發展程度很高,本部分主要介紹日本互助社的發展歷程。在日本,互助社被稱為 Mujin或 Ko,始於 Muromachi 時期(室町時代:國外民間借貸發展情況與經驗借鑒觀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詢有限公司1338-1467) ,是帶有經濟互助性質的組織,為當地個人和中小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互助社作為一種自發的民間組織,政府往往對其不加管理。1915 年,日本金融當局(the Ministry of Finance,MOF)和日本銀行研究了互助社組織的利弊,國會出台了 Mujin Finance Law(《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金融法案》 ) ,該法案首次將互助社納入法律監管范圍內,並對其准入條件、資金額、業務范圍、監管部門的檢查權、處分權等相關法律責任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二戰後,日本國內出現了被稱為偽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的財務公司(或稱產業促進公司)。這類公司不需要固定的成員,也不會使用抽簽或競價的方法使客戶獲得資金使用權。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該法案的部分條款顯現出了明顯的局限性,在這種情形下,互助社協會要求政府起草一個新的法案,以促進互助社改造成為中小銀行。日本於 1951 年通過了《互助銀行法案》 ,該法案的實施促使了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向商業銀行轉變。截止 1956 年,大部分互助社都轉變成為了互助銀行。互助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1)接受定期的會金;(2)吸收存款和定期存款;(3)發放貸款,辦理支票業務。在日本金融顧問研究委員的大力倡導下,到 1990 年,日本所有的互助銀行完成了向商業銀行的轉變。目前,日本仍然存在許多的民間借貸組織,包括信用金庫、信用協同組織、勞動金庫、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和農林中央金庫。這些民間借貸組織具有很強的地方性和互助合作性質,其貸款對象主要為當地中小企業。當前日本的民間借貸組織和中小企業組成了相對穩定的融資網路體系。政府的積極引導和寬松的監管政策促使日本民間借貸得以大量存在和蓬勃發展, 民間借貸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融資支持,同時也為我國民間借貸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1.3 台灣地區民間借貸實踐
在台灣地區固有的民間借貸互助的歷史背景和原有的經濟二元性的影響下,台灣在經濟如此發達的情況下依然保持著金融結構的二元性特徵, 民間借貸發展異常活躍。台灣擁有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經濟特徵,民營企業在所有企業中的比重最高時達到了 98%。在台灣,民間借貸是企業最重要的融資渠道,民間借貸規模極為龐大。從1964-1974 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民間借貸所佔的平均融資比重可達 36.62%,其中在 1964 年比重達到了最大值,為 48.11%,最低值也高達30.09%。台灣「中央銀行」在 1991 年底對民間借貸規模進行統計,統計結果顯示,民間借貸規模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5%,資金流量占正規金融機構的 30%,約達 0.6 萬億元,其規模十分龐大。同時,台灣地區的民間借貸活動組織形式多種多樣。從 50、60 年代的當鋪、民間互助會和地下錢庄等傳統民間借貸,到 70 年代的抵押貸款、遠期支票貼現、租賃公司、分期付款公司、企業職工集資等民間借貸活動。在 80 年代產生了地下投資公司,其發展迅猛,成為民間借貸的龍頭。其中影響較大的主要有地下錢庄、民間互助會和地下投資公司。台灣政府在對待合會的態度和政策上均經歷了曲折的變化。在日據初期,日本政府於 1902 年頒布了《合會取締規則》 ,用以監管民間合會,避免其給金融市場和社會秩序造成影響,但其實施效果並不顯著。1915 年台灣地區開始實施從日本引入的《無盡業法》 ,該法案規定合會業務必須採取公司組織形式的經營方式,並加強法律法規對其的引導作用。1945 年台灣光復後,由於合會的迅速擴張引發的一系列政治、經濟問題,台灣政府加強了對合會的打擊力度,並先後進行了多次的打擊和取締活動。1948 年,台灣政府公布了《台灣合會儲蓄業管理條例》 ,並在台灣地區建立了合會儲蓄公司體系,這為台灣地區合會儲蓄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雖然民間合會經歷了多次的打擊, 在正規金融高速發展的同時,民間借貸活動仍然保持著嚴密的體系和高度的運作效率。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當局轉而放鬆對民間借貸活動的管制,在承認其合法性的基礎上引導民間借貸向規范化和正規化演變。台灣政府在對待民間借貸活動上,採取了審慎管理的態度,無論是在政策還是法律上都為民間借貸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在金融二元化格局下,台灣政府於 1964 年對合會組織進行了改制,並先後兩次修訂了《銀行法》 ,承認民間借貸的合法性, 為經營狀況良好的合會和地下錢庄轉化為民營中小銀行奠定了法律基礎。1999 年,台灣「立法院」通過了《民法債編及其施行法修正案》 ,並將合會納入現有的法律體系,依法對民間合會進行了界定,並對條款的內容、會首會員的任職條件、權利與義務、倒會處理方法等做了詳細規范,這使合會契約正式成為了要式契約。自此, 台灣地區的合會逐漸在法律法規的引導下健康發展。國外民間借貸發展情況與經驗借鑒觀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2.我國目前民間借貸現狀
近幾年來,我國民間借貸無論像「合會」這樣有組織的活動,還是互助性質的自由借貸,一直非常活躍,是廣大農民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業發展迅猛,資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機構融資出現困難的情況下,轉而向民間籌措資進。由於相應的融資利率要比金融機構高得多,且期限較長,如發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資的趨勢;二是發放高息借貸。資金相對比較富裕的個體戶和中小企業主,在暫時沒有新的資金投向的情況下,為了給閑置資金尋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資金匱乏且又急需資金的企業及個人提供高息借貸;三是村民及親朋好友之間的借貸,這種情況最普遍。有關統計數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國農村「高利貸」高達8000億~1.4萬億元,僅浙江省東南部地區就有3000多億元。另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私人借款佔65.97%,其他佔1.24%.可見,我國民間金融仍是今後相當長時期農戶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但目前民間金融在法律法規上尚沒有任何合法地位。

『叄』 民間融資的市場分析

(一)民間融資的需求面分析
1、需求主體
一是小額民間借貸主要用於婚喪嫁娶和購買生活資料,額度小,少則幾百、幾千元,多則三至五萬元,利率較低,期限短,多集中在經濟落後的山區農村。
二是大額民間借貸主要用於工業、商貿較發達地區的生產投資、經營性等商貿活動。以前民間借貸主要是農戶之間、親朋好友之間應付一時之急,而民間借貸主要是個體私營企業融資所需。據忻州市反映,約有60%的中小型工商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足通過民間借貸方式獲取借款。
2、民間融資需求的因素分析
一是產業發展需求。從民間借貸資金的分布看,當前民間借貸主要集中在經濟比較活躍的地區,有大量私營企業集中的煤、鐵開采、鑄造業、種植業、養殖業等地區。據襄垣支行反映,該縣民營企業新興材料發展有限公司,2002年因擴大規模、更新設備而資金緊缺,經保人介紹,向不同的貸主舉借月息3%-5%不等的債務共計110餘萬元,截止2003年7月底結息共計60餘萬元。如稷山縣以生產大棗著名,全縣現有生產蜜棗的作坊300餘戶,需投資1.5億元,市場前景很好,但流動資金緊張,80%的企業無法正常組織生產,只有通過民間借貸融資。據對應縣某村520戶農戶調查,2003年以來有39戶參與過民間借貸,占 4.5%,其用途依次分別為:生產周轉佔65.5%,建房佔17.24%,生活消費佔6.91%,其他佔10.34%.
二是經濟波動需求。在宏觀經濟波動情形下,煤、鐵價格居高不下,市場火爆,利潤豐厚,由此吸引了大量民間資金投入。據有關人士測算:一般的中小型煤礦噸煤成本在50元?80元之間,而售價高達600元?800元,利潤率達到8倍以上;一座投資在60萬?80萬左右的鐵爐,按銷售每噸2000元?2300元計算,半年就可收回成本,利潤相當可觀。如此高的利潤率使大量民間資金注入了煤炭、鐵礦、煤焦、水泥、化工等行業。
(二)民間融資的供給面分析
民間融資的發展一方面與資金的提供者相關,另一方面也與正規金融的發達程度具有替代關系,同時還受制於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1、城鄉居民閑置資金多,投資渠道少,為民間融資活躍提供了資金來源。
2004年8月末,全省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為5472.2億元,較年初增加788.1億元,增長16.82%,其中儲蓄存款余額3149.7億元,較年初增加 368.3億元,增長13.24%.其中從4月份至8月份5個月的增長量只比3月末增加了109.3億元,增速降低了19.76個百分點。這說明2004 年一季度儲蓄存款的大幅增長,使得居民閑置資金增多,在股市低迷、存款利率連續調低、儲蓄存款加征20%利息稅的情況下,部分富裕居民選擇了獲利較高的民間借貸,加之一些社會巨富,在完成了資本積累後,逐漸脫離實體經濟,將資金投向民間融資市場,成為食利階層。這些都為民間融資提供了較為充裕的資金來源。同時2004年5月份之後,隨著宏觀調控措施的實施,民間融資對分流儲蓄的沖擊力度加大,使得儲蓄存款的增速、增量明顯降低。如柳林縣柳林信用社, 2004年4?6月民間借貸分流存款7000餘萬元,致使存貸比例急劇上升,到2004年7月末存貸比例高達97%,給正常的支付清算構成了潛在的威脅。
2、基層金融機構服務面窄,信貸滿足率低,為民間融資創造了較大的需求空間。
由於商業銀行實行信貸集中管理,基層網點大量撤並,再加上嚴格的貸款責任制度,基層的信貸投放受到限制,信貸滿足率低。特別是宏觀調控後,商業銀行受政策制約,紛紛上收貸款許可權,實行貸款緊縮,使得信貸資金供應驟然下降,加劇了資金緊張狀況。盡管農村信用社實行了小額信用貸款等形式,加大了支農貸款的力度,但仍不能滿足。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農業貸款雖然增加較多,如2004年8月末,全省農業貸款余額為413億元,較年初增加96.6億元,同比多增13億元,但調查中了解到,有30%的農業貸款通過掩蓋明目發放到工商企業,或者由農戶貸款後再參與民間融資等形式,支持了非農業貸款。據應縣某村調查,金融機構資金滿足率僅為7.94%.為維護正常的生產周期,許多農戶,特別是種、養專業戶等只好通過民間融資彌補資金缺口。據忻州市定襄縣調查,該縣民營企業從1999年到2003年的資金需求呈階梯式增長,增長幅度分別為51.3%、7.87%、10.64%、10.6%,而銀行貸款卻在迅速萎縮,減少幅度分別為18.26%、5.76%、12.08% 和13.63%.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更為困難。如截止2004年3月底,沁水縣共有民營企業210家,其中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有26家,占總戶數的12.4%,只有6戶企業獲得縣工行、縣農行、縣中行共計1066萬元(其中貼現215萬元)的信貸資金和18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融資,其餘204戶企業全部靠自籌資金建立和運營。如中陽縣聚鑫冶煉公司,擁有資產8000萬元,流動資金需求量為3000萬元左右,除信用社貸款支持350萬元外,55%的流動資金靠民間借貸解決。宏觀調控後,這種狀況更加嚴重,據臨汾市調查,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通過民間融資的資金滿足率可達到60%左右,明顯高於國家金融的信貸滿足率。金融機構信貸支持的弱化和中小企業巨大的資金需求,為民間融資的活躍提供了廣闊的需求空間。
3、宏觀調控進一步壓縮了正規金融供給,促進了民間融資的活躍。
2003年下半年以來,針對投資出現過熱現象和部分行業如鋼鐵、鋁等局部存在的過度投資和盲目重復建設問題,國家相繼實施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如提高存款准備金率,控制向部分過熱行業的信貸投入等措施,金融機構信貸投入力度相對減弱,致使流動資金供應緊張,造成民營企業特別是煤、焦、鐵等的中小型生產和流通企業,其生產周轉資金缺口加大。據對949戶中小企業調查,有71.6%的企業面臨資金緊張的狀況。7月末949戶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的筆數和金額分別較 2003年同期上升31%、29.6%,而實際獲得貸款卻較同期下降27.4%.這種狀況導致中小企業轉向民間融資方式籌措資金。需求的旺盛,為民間融資的活躍提供了空間,也使我省的民間融資活動開始進入活躍期。

『肆』 民間融資的問題

民間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民間融資雖然它們能夠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發揮其最回大效用,為答企業、個人解決資金周轉的困難,活躍經濟,帶動投資,彌補正式金融機構缺口空白,起到積極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其非正式性和自發性,在發展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和有效的社會監督,對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經營手續不齊全。
二、存有非法集資亂象。
三、潛在風險影響社會穩定。
四、資金用途不合法。
五、標的大、利率高、時間短。
六、違規經營現象突出。
七、稅利流失嚴重。

『伍』 如何對各類民間融資主體開展規范和監管

民間融資現已成為社會資金融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民間融資蓬勃發展的勢頭,政府部門不應忽視民間融資的存在,要進行客觀的研究和分析,並及時做出政策調整,面對民間金融的龐大規模和非公經濟融資難的現實,國家應及時調整政策取向,應當把完善立法作為規范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的首要措施。
(一)完善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
首先,明確民間融資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有關內容存在著一些沖突,導致對民間融資的認定標准把握不一。因此,應盡快研究出台民間借貸管理條例,修訂《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協調立法,為民間融資構築一個合法的活動平台,以規范、約束和保護正常的民間融資行為。其次,完善民間融資立法。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適時出台《民間借貸法》、《放債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確定民間借貸的定義、適用范圍、期限、管理部門及其職責、合理的稅負、糾紛處理適用法律規定等,明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和正常民間融資的界限,以規范、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打擊高利貸,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逐步走向規范化。
(二)適度調整銀行股本金准入的標准
適度提高民間資金注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比重。充分發揮主體金融的作用,特別是加快金融機構布局縣域和鄉鎮的步伐。針對約八成民間融資流向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的現狀。山東省中小企業辦公室和山東省農信社推出了萬家小企業信貸支持活動,僅2008年,山東省各級農信社將為參與這一活動的約3000家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優惠幅度在現行執行利率的基礎上下浮10%至20%。
(三)加大信貸投資力度,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金融機構要採取有效措施,在控制信貸風險的同時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關心中小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的發展,切實加強和改善對企業的金融服務,在保障銀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滿足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對符合貸款要求的中小企業簡化貸款手續,及時給予信貸支持。地方政府應重視和支持信用擔保機構拓展業務,積極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拓展渠道,提供服務。同時,應鼓勵中小企業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間閑散資金,拓展民間投資渠道,減少民間融資。
(四)優化民間金融的生態環境。
應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擔保服務和人力資源等服務。如構建民間融資供需的信息服務平台;鼓勵擔保機構與工商聯等組成擔保體系等。同時,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走上契約化和規范化軌道。盡快明確監管職責,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動態監測。國家尚未明確民間融資監管的具體部門,應該盡快明確民間融資監管的牽頭部門和成員單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民間融資活動的監測分析,及時對銀行進行風險提示,避免民間融資影響到金融穩定。

『陸』 如何看待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進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並且有實際意義,具體表現在:

第一,一個健康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有利於高效率的配置資金,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改革和金融市場的完善與發展。第二,建立一個完善、有效運行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最重要目的是促進實體經濟——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將對我國經濟建設和擴大就業起到戰略性的推動作用。第三,大部分高科技企業屬於民營中小企業,解決好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會促進我國的科技進步和競爭力的提升。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特點分析

(一)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融資渠道與方式

選擇適合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是企業融資的前提。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制於經濟體制和資金管理政策,並與企業的產權形式和組織形式密切相關。從現實來看,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

1)企業自有資金。企業創辦人的自有資金、家族成員和親屬的資金,不僅是企業初創時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且是企業實現發展的主要資金支撐。

2)金融機構資金。它指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的資金,它包括銀行信貸資金和其他金融機構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各級政府和其他組織主辦的,如科技投資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雖其資金實力不及商業銀行,融資額有限,但其資金供給方式靈活方便,可作為企業補充資本的來源渠道。

3)資本市場融資。目前民營中小企業還無法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但是還有多種間接的方式可以選擇。首先,可以採取成為大企業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形式,利用大企業的力量進入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但這種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設立由政府財政牽頭,聯合大企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創業

投資基金或者風險投資基金;第三,設立科技開發公司或者組織行業控股公司,

通過它們進入資本市場。

4)商業信用融資。商業信用是隨商品交易而產生的信用,除了商業擔保以外,大部分商業信用都同具體的商品交易有直接的聯系。但是,商業信用以直接的商品交易為基礎,是企業獲得短期流動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只能解決企業的貨幣需求,而不可能解決民營中小企業創業資本來源,也不能解決服務業的融資為題。

5.民間資金。民間融資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最原始的方式,特點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關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關系良好的個人之間進行。民間融資一直是個人投資創辦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也是民營中小企業最基本的原始資本和創業資本來源,在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條件下尤其是這樣。

(二)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特點

1.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特點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主要依靠內源融資,融資渠道狹窄,內源融資比重過高,外源融資比重過低,尤其是經營規模小、經營產品單一的小企業更是依靠自身積累來發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內源融資的比例很高,但內部資金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即內源融資匱乏,自有資金不足,使得大量民營中小企業創立不久即消失。

2.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對外融資特點

1)民營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規模偏低

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條件不利於其間接融資規模的提高,間接融資困難。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機構是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民營銀

行,除了這三種金融機構外,近兩年各大中城市現已建立了地方民營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還沒有發揮主要作用。民營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少。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在金融機構貸款中所佔比重偏低。盡管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強化了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
但由於民營中小企業大多缺少貸款所必需的資產抵押或擔

保, 因而民營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正規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

2)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近幾年來,我國的大部分地區,抵押、擔保貸款的方式己經全面推開,其中抵押貸款的比重還會進一步上升。

3)企業法人貸款比重相對降低,自然人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新方式

由於企業法人的進入門檻過低,缺乏一定的社會信用和社會經濟基礎,一些銀行在為資金尋找出路時開始調整貸款方向,決定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法人尤其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貸款,而增加對基礎設施和自然人貸款。自然人貸款使用個人財產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鎮居民住房為抵押,而個體、私營企業主的生產資金和生活資金是混用的,因此這部分貸款相當程度上可視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

4)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

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現行的證券管理原則和標准對企業已有規模和投資回報的要求把民營中小企業排除在資本市場之外。統計表明,截至2008年4月底,我國滬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營中小企業大約佔9%;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沒有向民營中小企業開放,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且要有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擔保,這些硬性規定使得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5)直接融資范圍有限,金融機構仍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及容量有限,對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債券的發行受到嚴格限制,需要較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有時還要抵押或擔保,民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可望而不可及。上市融資也比較困難,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的條件,方便中小型高科技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尚為建立,大量的民營中小企業被拒於證券市場之外。因此以債券和股票融資為主的直接融資十分有限。另~方面,民營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仍是金融機構信貸,但各地之間也存在差別。東部地區由於當地多為民營企業,民間資金較為充裕,因此企業自有資金比重較高,來自民間的資金也較多,對銀行信貸的依賴程度相對較小。近幾年中西部地區民營中小企業雖然改制面有所擴大,但由於企業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上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會閑散資金也比較少,因此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

『柒』 民間融資合法嗎

民間融資合法嗎

大家了解民間融資是什麼?民間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是否合法呢?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間融資市場為個案,重點分析民間融資的交易形式、供求關系經濟與社會效應,以此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由於民間融資往往具備區域金融的特徵,因此,研究單個省份的民間融資特徵對於把握民間融資的社區性和交易范圍的局部性都具備現實意義。

民間融資的主要方式

1.民間借貸

2.有價證券融資

3.票據貼現融資

4.企業內部集資

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內資金供需矛盾日益顯現,民間融資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企業及“三農”經濟取得流動資金和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據調查,民間融資中民間借貸用途分別為:生產(生意)周轉71%、建房、購置大件電器17%、生活消費7%、其他5%。據律師調查,某縣民間借貸在當地經濟發展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GDP與貸款比例為1∶13,全國是1∶1.45。民間融資呈現新的.走勢,對多年來以銀行信貸為主的借貸格局產生較大的影響。但不是此消彼長相互競爭或替代的關系,由於各自比較優勢的存在,二者表現為一種互補關系。

一、當前民間融資的現狀

(一) 民間借貸方式多樣化。從調查情況看,過去參與民間借貸的人大多數生活較貧困,而現在參與民間借貸的卻多數為生活比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業經營者;借貸款項用途在農業鄉鎮偏重生活消費和臨時性的資金需求,在個體私營經濟發達地區多是辦企業和經商。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企業之間融資”、“企業向個人融資”、“工商戶之間融資”等四大類。

(二)民間借貸注重社會關系的傳統價值觀。民間借貸主體體現了社會關系的“信息對稱”性,利用民間借貸雙方多數通過“血緣”、“親緣”、“地緣”、“業緣”等社會關系媒介實現資金融通,形成了信用保證替代正規金融風險評價體系的現象。為民間借貸長盛不衰提供了特有的載體。

(三) 民間借貸特有的優勢。民間借貸能滿足民營“短、快、靈”的要求。當農戶出現婚喪嫁娶、蓋房、醫療和教育等支出時,民間借貸就會以其特有的優勢而成為農戶此類融資需求的優先選擇。因為多數農戶缺乏的抵押,從而很難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借貸。沒有活躍的農村民間借貸,農村信用社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經營實體。

(四)民間借貸市場的利率。從調查情況看,目前民間借貸的利率價格整體水平高,且不斷攀升,年利率一般處在7.2%~15%。2006年受商業銀行擴大借貸利率上浮空間和基層借貸規模萎縮因素影響,加上國家又試行了利率市場化,民間借貸利率水平較去年同期平均高出了2~5個百分點。有的個體工商戶由於借貸較短、風險較大,利率水平相對較高一些,利率一般在 15%~30%不等。

從被調研戶中看,因是“親緣”、“業緣”“地緣”等關系,只發生民間借貸融資本金,而免收借貸利率的占被調研戶總金額在2006年三季度與四季度分別為 50.38%,46.50%。據了解,除了親朋好友的借貸外,目前民間融資市場利率越來越高,大多數高於國家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借貸利率。

(五)在原民間調研監測點基礎上,我們選擇調查了多家民間融資企業與個體戶。其融資方式為:通過親朋好友、員工、各行業借貸融資。因融資期限不同,利率一般在7.2%~30%不等,用於流動資金周轉。融資戶反映利用民間融資,及時、方便,只是擔心民間借貸融資沒有金融法律法規保護,存在多種風險。

二、對策建議

通過對民間借貸融資的調研,我們認為,民間金融制度有待新的突破。民間融資現已成為社會資金融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民間融資蓬勃發展的勢頭,政府部門不應忽視民間融資的存在,要進行客觀的研究和分析,並及時做出政策調整。面對民間金融的龐大規模和非公經濟融資難的現實,國家應及時調整政策取向。

首先,要從法律上明確界定融資和非法融資的界限,賦予民間融資合法地位。其次,適度調整銀行股本金准入的標准,適度提高民間資金注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比重。最後,優化民間金融的生態環境。應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服務和人力資源等服務。如構建民間融資供需的信息服務平台;鼓勵擔保機構與工商聯等組成擔保體系等。同時,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走上契約化和規范化軌道。

民間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民間融資雖然它們能夠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發揮其最大效用,為企業、個人解決資金周轉的困難,活躍經濟,帶動投資,彌補正式金融機構缺口空白,起到積極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其非正式性和自發性,在發展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和有效的社會監督,對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經營手續不齊全。

二、存有非法集資亂象。

三、潛在風險影響社會穩定。

四、資金用途不合法。

五、標的大、利率高、時間短。

六、違規經營現象突出。

七、稅利流失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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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民間資本融資還能走多遠,實體經濟的機會在哪裡

實體經濟走民間融資的話,面對的問題首先是成本問題,而且壞賬率特別高。你盯著人家的利息,人家盯著你的本金,哎。不過現在有很多金融創新產品了,比如供應鏈金融,能夠將整個供應鏈的融資風險和成本統一管理。能夠降低鏈屬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解決信用不足的問題。更多解答可以私·信咯,免費解答

『玖』 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答:
1、民間借貸方式多樣化
從調查情況看,過去參與民間借貸的人大多數生活較貧困,而現在參與民間借貸的卻多數為生活比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業經營者;借貸款項用途在農業鄉鎮偏重生活消費和臨時性的資金需求,在個體私營經濟發達地區多是投資辦企業和經商。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企業之間融資」、「企業向個人融資」、「工商戶之間融資」等四大類。
2、民間借貸注重社會關系的傳統價值觀
民間借貸主體體現了社會關系的「信息對稱」性,利用民間借貸雙方多數通過「血緣」、「親緣」、「地緣」、「業緣」等社會關系媒介實現資金融通,形成了信用保證替代正規金融風險評價體系的現象。為民間借貸長盛不衰提供了特有的載體。

『拾』 誰能告訴我現在我國民間金融及民間借貸發展現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中小企業在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推動技術創新和增加就業機會、維護社會穩定等各個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業的經營困難尤其是融資困難已引起整個社會的廣泛關注。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融資方式比較單一,缺乏直接的市場融資渠道,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總量中主要依靠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佔到了50%以上;其次是借貸期限較短且數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來解決臨時性的流動資金,很少用於項目的開發和擴大再生產等方面;另外現在整個社會包括許多商業銀行信貸觀念還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夠的重視,普遍認為將資金投向中小企業風險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從現階段來看,我國中小企業要獲得自身發展所急需的資金,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途徑:
信貸支持
向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的主要途徑。然而,由於體制方面的種種原因,加上受「抓大放小」思想的影響,我國的商業銀行一直以來把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忽視了與中小企業之間的業務溝通和聯系。近年來,隨著中小企業的迅猛發展,國家對中小企業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中國人民銀行先後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各商業銀行也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辦法和措施,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加強信貸管理,主動聯系、培育和扶植了一批有前途、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客戶群。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要抓住機遇,獲取信貸支持必須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必須樹立自身良好形象,加強與銀行之間的信息溝通,以往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業務聯系較少,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財務狀況缺乏了解,中小企業要獲得信貸部門的進一步支持,就必須加強信用意識,自覺還貸,規范自身的金融行為,同時及時將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信息反饋給銀行,實現信息的實時溝通,建立一種相互信賴的合作關系;其次要規范財務管理,這一點尤為重要,中小企業要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須提供准確、真實有效的會計報表,如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確保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同時加大技術投入、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公司結構,現在商業銀行紛紛將扶持高科技中小企業作為工作重點,要想獲得貸款支持,就必須進行技術改造,增加產品的技術含量。一個企業要獲得更好的發展,進行科學的管理,在經營體制和管理方式方面努力向現代企業靠近,才能在信貸部門的評估中獲得較好的印象。
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企業獲得發展所需資金的最佳途徑。然而,對於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來說傳統的證券市場門檻實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高成長性的高科技企業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的要求則相對較低,它在服務對象、上市標准、交易制度等許多方面都不同於主板市場,具體來說它對於企業的股本總額的要求可以少於 5000萬港元;開業時間可以少於3年;不設最低盈利要求;最低公眾持股量為總股本的10%等。據統計,2001年中國內地企業香港上市集資180億港元,其中中小型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在內佔了一半以上的份額,超過了內地股市的同期集資額。
隨著我國二板市場的正式啟動,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從證券市場獲得大量的資金支持。目前即將在我國二板市場上市的企業多為從事高新技術產業或市場前景極佳的傳統行業公司,他們大多在其經營領域內擁有先進的、獨創的、完整的知識產權,公司結構合理、主營業務突出、財務指標良好且資金需求急切,回報較為迅速明顯的中小企業。要申請進入二板市場,首先必須具備以下一些基本條件:有形資產80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發行股東人數至少達到300 人,每人至少1000股;不要求有較高的盈利狀況,但應至少具備2年以上的經營記錄,並能充分反映其高增長性;主營業務必須占其銷售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的銷售收入、利潤遞增額要求在30%以上。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在國外較為普遍,而我國目前這方面的業務量還很小,在資本市場中所佔的份額不及美國的1%,約為韓國的1/10。簡單說,融資租賃是設備購買企業向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申請,由租賃公司進行融資,向供應廠商購買相應設備然後將設備租給企業使用,從而以「融物」代替「融資」,承租人按期交納租金,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享有使用權,同時承擔維修和保養義務。由於在多數情況下出租人在整個租賃過程中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成本、利息和利潤,所以在租賃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可以通過名義貨價的形式花少量資金就能夠獲得設備的所有權。在融資性租賃中,還有一種特殊形式?D?D返租式租賃:企業將其所擁有的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獲得企業發展所急需的流動資金,再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設備租回來繼續使用。這實質上是企業通過暫時出讓固定資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獲得信貸資金的一種新的融資方式。總之,融資租賃是一種以融資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實質上是借資,並將融資與融物二者結合在一起。它既不像一般的銀行信用那樣借錢還錢,也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信用,而是借物還錢,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償還。
融資租賃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引入我國,到目前為止我國從事融資業務的專營或兼營機構有1000多家,業務覆蓋全國,涉及10幾個行業。融資租賃為我國中小企業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提供了一種全新方式。我國的中小企業往往信用程度不高,財務制度不規范,自身資本不足,這些都是在融資過程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而融資租賃的方式對企業信用要求則大大降低,方式簡便快捷,同時也降低了融資機構的風險。融資租賃的方式可以減輕由於設備改造帶來的資金周轉壓力,避免支付大量現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設備的使用壽命內分期攤付而不是一次性償還,使得企業不會因此產生資金周轉困難;同時也可以避免由於價格波動和通貨膨脹而增加的資本成本。
基金資助
國務院於1998年7月提出要建立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引導社會支持企業創新為主要目的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1999年5月21日,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並於1999年6月25日正式啟動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它是一項專門用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基金。許多中小企業往往處於創業初期,無論從企業結構、規模、財務狀況等各個方面還遠遠達不到證券市場的要求,這些企業的融資要求往往更為迫切,然而其融資渠道卻並不多。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一項政策性風險基金,它不以自身盈利為目的,它在企業發展和融資過程中主要起一個引導作用。該項基金重點支持處在產業化初期,技術含量較高,市場前景較好,風險較大,商業性資金尚不具備進入條件,最需要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我國創新基金總額超過10億元,首批支持項目125個,總投入過億元,其中電子信息領域佔32%,生物醫葯領域24%,新材料佔20%,光機電一體化18%。要申請創新基金,企業應當至少具備以下一些基本條件:公司人員結構合理,要求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超過30%,其中研發人員至少為10%;科技水平至少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新產品開發及生產改進方面的科研經費不低於3%(新開業除外)。到目前為止,創新基金已扶持中小企業風險投資項目1770多個,投入財政資金13億元。
民間資本
2001年12月11日,國家計委在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的同一天下發了《國家計委關於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的文件,首次明確提出了「一放三改 」的思路,即放寬民間投資范圍、改進民間投資的服務環境、審批環境與融資環境。目前,我國民間資本總額十分龐大,僅浙江一省民間資本已達5000億元,其中3500億元因缺乏市場准入通道而不得不滯留銀行。由於國家宏觀調控及相關政策制度的滯後,再加上融資渠道不暢、法律保障不明確等原因,使得在福建、廣東、浙江等私營經濟發達的省份,以民間融資為特徵的地下金融市場異常活躍,甚至成為當地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民間資本介入融資市場一方面豐富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並且具有融資速度快、資金調動方便、門檻低等優勢;但另一方面由於現階段各種相關制度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也加大了民間融資行為的金融風險和金融欺詐的可能。
為了啟動民間投資,推動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政府應該採取相應措施鼓勵和保護民間資本介入融資市場。加大開放力度,取消一些領域對民間資本進入的限制,在放寬投資領域方面應當堅持「凡是鼓勵和允許外商投資進入的領域,均鼓勵和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開啟民間資金的多種投資「渠道」,政府可以通過發行國債、開放基礎設施鼓勵民資進入這些相關領域。為避免金融風險、規范管理,應由政府引導建立一批實力雄厚、運作規范、專業的投資基金組織,統一管理分散的民間資金,作為政府投資的有效補充。同時政府還應當盡快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加大對民間資本的監管力度,有效防止金融欺詐,降低金融風險。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轉自貝茨信息商務網) ■

談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

【 正 文 】
二戰以來,中小企業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在世界經濟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歐美各國十分重視發展中小企業,並採取一些措施限制大企業的發展,防止其壟斷,從而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我國,雖然中小企業的發展起步較晚,但通過改革開放20年的發展,取得了十分輝煌的成績。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據統計,中小企業戶數佔全部企業總數的99%,在全國工業產值和實現利稅中分別佔60%和40%左右,提供了大約75%的就業機會。
中小企業發展勢頭迅猛,成為我國保持經濟適度增長、優化所有制結構的重要力量。1998年,僅私營企業戶數已達120.1萬戶,比上年增長25.01%;注冊資本7198.06億元,比上年增長40.04%;總產值5853.2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9.22%;實現營業收入 5323.75億元,比上年增長71.92%;社會消費品零售額8059.3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4.95%。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在實現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積極投身國有企業改革與調整,主動承擔改革成本,在盤活國有資產、分擔改革成本、優化所有制結構等方面作出了貢獻。
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發揮了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作用。去年, 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已達7 萬家,技工貿收入超過6000多億元,上交利稅260億元,出口近100億美元,涌現出像四通、聯想、北大方正等一大批高科技企業,帶動了一些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
我國中小企業經過20年的發展,已有了一定的積累和規模。但由於自身的外部環境的原因,中小企業的發展也面臨一些難以逾越的障礙。中小企業向何處發展,中小企業如何解決改革和發展的問題,已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日前,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吳義國處長就此問題作了專題報告。
吳義國認為,要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必須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難點,制定相應的措施。他認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存在以下特點:
1、投資主體和所有制結構呈現多元化, 非國有企業發展速度較快。由此決定了中小企業是以發展為重點。
2、勞動密集度高,兩極分化突出, 決定了當前中小企業重在「二次創業」。中小企業生存並發展於勞動密集型企業,但在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的今天,勞動密集型已成為中小企業的劣勢。提高中小企業科技含量,實現第二次創業,是當前中小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3、發展不平衡,優勢地區集中。 決定了當前中小企業的發展推進要區別特點,先易後難,以點帶面。
4、中小企業主要是地方企業。
5、中小企業自身基礎薄弱。由於這一原因, 決定了中小企業發展方向應走為大企業配套的路子。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呈現與大企業競爭的態勢,事實上,中小企業不具備這樣的實力。
我國的中小企業是改革開放後才開始大規模發展,多年來,國家的政策是向大型企業傾斜。因此,中小企業在其發展中遇到了許多難點和不公。
一是體制不順,多頭管理。中小企業的管理部門多,出台政策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致使中小企業無所適從,真正有困難時無人管,坐失商機。
二是政策不公,市場無序。多年來,國家一直強調發展大企業,大企業在融資、稅收、土地使用政策方面有諸多優勢。此外,目前市場無序,假冒偽劣商品猖獗,中小企業的產品更易於假冒,執法部門打擊不力,中小企業又無實力自己打假,因此,從這個角度講,中小企業受的沖擊大於大企業。
三是融金難,告貸無門。據對上海市200 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調查,真正能獲得長期貸款的只有3.2%。 中小企業借貸難主要是因為銀行為中小企業准備的貸量不足;中小企業借貸缺乏足夠的信用保證;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輔導不夠,銀企之間信用度差等。
四是產權不清,缺乏動力。產權不清對中小企業的危害很大,輕則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重則導致中小企業解體、破產。
談到當前中小企業發展的工作重點,吳義國認為,必須調整好五大關系:
一、改革與發展的關系。國有中小企業依然存在改革的問題,但政府在這方面出台的措施還不多。對一些效益不景氣的中小企業,許多地方政府採取一賣了之的辦法。國家經貿委針對這種情況前後下發了2 個文件,規范了企業的出售、改制,並要求把握好資產評估、職工安置、銀行債權3個環節。明年上半年,國家將要出台進一步深化國有中小企業的意見。
二、吸納勞動力與科技含量的關系。重點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但並不等於放棄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事實上,所有中小型企業都要進一步提高科技含量。
三、點與面的關系。要在東部多抓典型,向西部推廣,做到以點帶面。
四、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中小企業屬於地方的多,但發展的中小企業僅靠地方不行,中央也應有相應的鼓勵和促進措施。
五、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關系。國外的中小企業並不去與大企業競爭,而是為其配套。中小企業與大企業應是相輔相承的關系,一個大企業的興旺可以帶動一大批中小企業,大企業應為中小企業提供人才、資金的支持。
吳義國說,處理好上述關系,把握好重點才能在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小企業發展與改革的問題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去年國家經貿委成立了中小企業司,還成立了由國家經貿委牽頭,有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參加的國家推進中小企業領導小組。圍繞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難點,吳義國介紹了目前在促進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的工作重點。
以機構改革為依託,統一認識,理順體制。對中小企業的定位,不能僅停留在其就業容量和就業投資彈性明顯高於大企業,而要進一步促進其發展,提高技術創新能力,調整產業結構,明晰產權,理順體制。
以解決融資難為突破口,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建立和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去年銀行增加了對中小企業的貨幣投放量,並通過中央、地方財政撥款,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目前,已有28個省市開展了這項工作,70多個城市組建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40 多億元擔保資金可望解決400億流動資金貸款。
以解決融資難為突破口,國家還為促進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採取了有力措施,除科技部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基金外,國家經貿委在3個城市設立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試點區, 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孵化器。
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國家正著手培育中小企業的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投資、融資、服務、擔保、會計、律師、技術、培訓等服務。國家中小企業信息網正在建立之中。
針對中小企業尤其是私營業主文化水平、管理水平、政策水平不高的特點,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培訓司將加強對中小企業經營者的培訓。
以中小企業立法為契機,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中小企業促進法》目前正在醞釀討論之中,估計不久將出台。另外,減輕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制止對中小企業的亂收費等,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也為時不遠。
以加強科學管理為基礎,提高中小企業工作的管理水平。國家經貿委擬與日本通產省聯合搞一個中小企業5年發展計劃,內容包括由日本政府出資,將 1000名中國中小企業經營者送到日本學習,日本政府還將為中國提供1000名中小企業咨詢員,幫助中國中小企業經營者提高管理水平。在西方,實行中小企業咨詢員制度十分普遍,在我國鎮江已開展了這一制度。
總之,提高自身素質,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提高科技含量,增強創新能力,是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必然選擇;加快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的制度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是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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