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基金來源沒有問題。國家也沒有權利沒收。而且你說到沒收。那肯定是因為資金來源出了問題才會沒收。
❷ 銀行的信託是什麼
銀行信託又稱「金融信託」,信託形式的一種。以代理他人運用資金募集債券股票、買賣證券、管理財產等為業務內容的信託活動。信託是銀行存貸款業務的補充和發展,對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①有效地融通資金。吸收信託存款是信託部門聚集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閑置自有資金的主要方式,然後把被信託的資金運用於長期放款或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既使收益者獲得投資機會,又解決了用款單位資金不足的困難。
②有效地融通財物。信託部門在受託期間,可以按委託人的意圖,以財產所有者的身份直接管理和處理信託財產,通過開展代理、租賃、出售等形式,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財產處理,發揮銀行業務所發揮不了的作用。
③促進提高經濟效益。通過開辦信託存款、信託貸款和信託投資等業務,可以變經濟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無償撥款為有償使用,使調撥關系變為信託關系,從而有利於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投資效益。
④促進發展金融服務業。開辦信託業務,代理地方、部門和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等,對金融服務的時效性增強,客觀上就要求銀行和信託機構要及時地、高質量地提供信息、經濟咨詢等方面的綜合服務,不斷開拓新的服務領域,更有效地促進信託業的發展。
(2)後被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責任
信託責任是指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負有的嚴格按委託人意願(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財產的責任。信託責任是在信託關系成立,受託人就負有信託責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與其責任相沖突,不得以受託人的地位謀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獲得利益除非委託人同意。
信託責任是指受託人對轉移資產且不參與管理的人所承擔的責任。具體表現在監護人對立遺囑人,公司管理人對公司股東,管理人股東對非管理人股東,資產管理公司或信託公司對投資者都負有信託責任。信託責任是將受託人和受託資產載體,與轉移資產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聯系在一起的紐帶。
信託責任這個詞語用得比較多的是在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中,套用上面的概念,以上市公司為例,信託的三方分別為股東/企業管理層/股東,信託責任是指企業管理層要全心全意為股東利益而運作企業資產的責任。
信託主體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信託客體
信託客體主要是指信託財產。
① 信託財產的范圍:
信託財產是指受託人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受託人因管理、運用、處分該財產而取得的信託利益,也屬於信託財產。信託財產的具體范圍我國沒有具體規定,但必須是委託人自有的、可轉讓的合法財產。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能作為信託財產;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須依法經有關主管院批准後,可作為信託財產。
② 信託財產的特殊性:
信託財產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獨立性,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建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
建立信託後,委託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產時,當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時,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清算財產;當委託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存續,信託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清算財產。
B、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受託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
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區別管理,分別記賬,不得將其歸入自己的固有財產。
C、信託財產獨立於受益人的自有財產:
受益人雖然對信託財產享有受益權,但這只是一種利益請求權,在信託存續期內,受益人並不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
③ 信託財產的物上代位性:
在信託期內,由於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形態可能發生變化。如信託財產設立之時是不動產,後來賣掉變成資金,然後以資金買成債券,再把債券變成現金,呈現多種形態,但它仍是信託財產,其性質不發生變化。
④ 信託財產的隔離保護功能:
可以說,信託財產形成的風險隔離機制和破產隔離制度,在盤活不良資產、優化資源配置中,信託具有永恆的市場,具有銀行、保險等機構無法與之比擬的優勢。
⑤ 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以及例外: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因此,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一般債權人是不能追及信託財產的,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是一般原則。
❸ 信託賬戶被凍結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規定的協議期內,屬於正常凍結,包存期及委託存期,還有打新股申購成交後的凍結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❹ 多人共同信託,一人去世後,該信託如何處理。
你好!
信託法第五十二條:信託不因委託人或者受託人的死亡、喪失回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解散答、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也不因受託人的辭任而終止。但本法或者信託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1)受託人死亡怎麼辦?
受託人如果死亡,受託人職責終止。受託人職責終止的,依照信託文件規定選任新受託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由委託人選任;委託人不指定或者無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選任;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
(2)委託人死亡怎麼辦?
委託人死亡不影響信託的存續。比如,所有的身後信託(遺囑信託)都是委託人死亡後設立的。
(3)受益人死亡怎麼辦?
如果信託合同有規定,按照信託合同執行。如果信託合同沒有規定,同時信託有隻有一個受益人,信託財產歸於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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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你被信託過嗎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後來,亞洲部分國家(或地區)效仿了美國的這一信託設計,但在稱謂上略有差異。例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稱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我國香港地區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而我國大陸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稱謂更加准確和貼切,理由是:第一,「Real 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動產」的意思,「房地產」的外延明顯小於「不動產」;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資信託」的意思,應該屬於商業信託的一種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有同義反復之嫌,畢竟我國的契約型基金(也稱為信託型基金)應屬於信託之一種;第四,在房地產領域,我國大陸效仿我國香港地區的「專業話語」由來已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稱謂與此同出一轍。雖然從用語准確貼切的角度講,使用「不動產投資信託」為最佳;但是,從尊重既成慣例的角度講,使用「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未嘗不可。
美國的REITs是一種採取公司或者信託的組織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旅館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大部分REITs採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REITs可以分為抵押型REITs、權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實際上是房地產證券化產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屬於房地產債權的證券化產品;權益型REITs屬於房地產權益的證券化產品。(來自c-reits.com)
不動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於1960年產生於美國,它依照商業信託原理設計,是指信託機構面向公眾公開發行或定向私募發行房地產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籌集資金,將其投向房地產項目、房地產相關權利或房地產證券等,投資所得利潤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詳見站內論文:不動產投資信託的全球化趨勢)
❻ 信託安全嗎信託的風險有哪些
信託產品被認為是非常安全的,事實上,在過去也是如此,因為在2014年之前從來沒有任何風險。直到最近一兩年,才有一些違約事件在信任打破剛性付款後被報告,但這個數字並不大。信託實際上是一個引導人們做資產管理服務的專業機構。中國的信託公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和監管。中國有68家信託公司。我們購買的信託產品是為了給信託公司投資信託產品。事實上,信託產品有很多種。最主流的是我們通常購買最多的信用理財產品。在國內,信託公司除了銀行只有合法資質的金融機構才能進行貸款外,這種產品就是集合投資者的資金,信託公司給一個公司或一個項目貸款,約定貸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將把錢還給投資者。
目前,信託投資公司主要是以貸款的形式籌集資金轉入資金的需求方,信託財產的流動性主要受資金需求的控制,信託投資公司不能對其流動性進行主動設計,與現行信託產品的政策法規相結合,在流動性制度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導致流動性風險在當前信託業務中普遍存在。信託的目的不是為了損害財產,而是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信任的人必須明白信任的風險。
❼ 股票被信託後,在此期間承託人不可以在對股票進行買賣了,是嗎為什麼
你們之間已經達成了合同,承託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果你進行買賣,那你就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你反而要承擔承託人的經濟賠償責任。祝你好運!!!
❽ 請問信託產品有風險嗎
一、購買信託產品的風險:
① 市場風險:
1、政策風險: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監管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可能導致市場波動,從而影響信託計劃收益,甚至造成信託計劃財產損失。
2、行業風險: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以及行業發展狀況對收益水平產生影響。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並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從而導致信託計劃收益水平可能會受到利率變化和貨幣市場供求狀況的影響。
4、購買力風險:信託計劃的目的是信託計劃的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則投資於信託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到信託計劃的保值增值。
5、公司經營風險:如果信託計劃所投資的公司經營不善,使得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會信託計劃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託計劃財產損失。
② 保管人操作風險: 但若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保管人不能遵守信託文件約定對信託計劃實施管理,則可能對信託計劃產生不利影響。
③信託公司操作風險:信託公司因違背資金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④ 委託人投資於信託計劃的風險:
1、委託人資金流動性風險:大多數信託計劃,委託人需持有信託份額直至計劃結束,因此委託人在資金流動性方面會受一定影響。
2、信託利益不確定的風險:信託利益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證券市場價格波動、投資操作水平、國家政策變化等,信託計劃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虧損的可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託人不對信託計劃的受益人承諾信託利益或做出某種保底示。
3、信託計劃財產變現的風險:由於本信託計劃終止,受託人必須變現信託計劃財產所投資之全部品種,由此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⑤ 其他風險:
1、戰爭、自然災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預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2、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等超出受託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二、信託產品風險控制措施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一般情況下,融資方的抵押、質押物的估值會高於投資人的投資額和預期收益,以保障投資人的本金及收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順序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順序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余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8)後被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❾ 保險金信託是指什麼
保險金信託是指是委託人以財富的保存、繼承和管理為目的,與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將人身保險合同的相關內容及對應的利益和資金等作為信託財產,當保險合同約定的給付條件達到時,保險公司將按保險約定直接將對應資金轉出至對應信託專戶,由信託機構依據信託合同管理,並按照信託委託人意願進行資產分配的信託模式。
拓展資料:目前,保險金信託有兩種較為常見的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投保人設立信託,並且以為自己購買保險,將保險合同的受益人設定為所設立的信託。
第二種模式,委託人設立信託,信託公司同時作為投保人和保單受益人,委託人作為保單被保險人。信託公司代受託人交保費並管理保單,當委託人(即保單被保險人)離世後,信託公司為委託人管理理賠金。 在第二種模式下,委託人提前將一部分財產裝入信託,產生債務隔離的效果。若委託人日後出現債務風險,已經裝入信託的資產不會被用於償債(前提是信託設立合法,沒有惡意避債的現象),避免了因資產用於償債而導致的保費斷繳。 此外,根據保險種類的不同,保險金信託還可以分為身故保險金信託、生存金信託等。 身故保險金信託即在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金進入信託賬戶。而生存金信託即被保險人生存時,生存金和保險分紅便進入信託賬戶,信託公司進行統一的管理和操作。
保險金信託與家族信託的區別:主要在於信託范圍不同、資金要求不同、杠桿作用不同和債務隔離不同。
1、杠桿作用不同:相比普通的家庭信託,保險金信託可以利用保險的杠桿作用實現財富放大,利用較少的保費換取保額。
2.信託范圍不同:家族信託的范圍要比保險金信託的范圍要廣,除合同收益權外,還包括現金、股權、債權、不動產、貴重物品。3.資金要求不同:家族信託資金起點按照監管要求最低的家族信託起點是1000萬起,而保險金信託資金要求較低,按總保費或總保額來設置入圍門檻,通常保額在500萬以上就可以進行保險金信託。
4.債務隔離不同:進入信託的資產與委託人的資產隔離,對於保險金信託來說,保險理賠之前,即保險金未進入信託之前,信託的隔離作用不能體現。
❿ 為什麼我的銀行卡莫名其妙被渤海信託公司扣錢了
排除被盜用
也許是你開通並且辦理了信託公司的定投業務
現在去辦理銀行卡
櫃員拉業務會私自替人開通一些理財投資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