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融券合同有哪些主要內容
融資融券合同中需明確約定下列事項:
1.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率)、利息(版費用)的計算方式權
2.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沖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
3.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
4.客戶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
5.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利處理
6.其他有關事項
2. 私募股權融資協議核心條款有哪些
一、業績對賭條款
以被投資企業未來的經營業績為對賭的標的,以企業家和私募股權投資者之間相互轉讓一部分股權或退回一部分投資款作為賭注,以激勵企業管理層努力工作並且達到調整企業估計目標的條款。在選擇投資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些,盡量選擇規模比較大一點的平台,比如像騰訊眾創空間這種,可信度會高一點。積極響應和號召國家政策,為創業創新搭建新平台在選擇這些平台時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找准目標,免得被騙,得不償失
二、一票否決權
為了保護作為小股東的私募股權投資者的利益,增強小股東的話語權,防止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私募股權投資者往往在融資協議中規定在特定事項中他有一票否決的權利。
一票否決權舉例:
在標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項應當按照修訂後的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決策機制由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如系董事會決議事項,則必須經標的公司董事會至少一(1)名投資方董事的投票確認方可形成決議;如系股東大會決議事項,則需經出席股東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並且同時需要甲方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形成決議:
公司合並、分立、被收購、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公司業務范圍、本質和/或業務活動的重大改變
並購和處置(包括購買及處置)超過 萬元的主要資產;
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的購買、出售、租賃及其他處置
公司向銀行單筆貸款超過(原則上5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 (原則上1000萬)的額外債務
等。
三、反稀釋條款
其本質是如果被投資企業在本次融資後再次融資的,那原先的投資者必須獲得與新投資者同樣的購股價格。實踐中,反稀釋條款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這兩種形式的最大區別是前者不考慮新發行股份的數量,而只關注發行價格,而後者將數量和價格一並予以考慮。
反稀釋條款舉例:
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標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進新投資者的,應確保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不得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
如新投資者根據某種協議或者安排導致其最終投資價格或者成本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或者成本,則標的公司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投資方,或又原股東無償轉讓所持標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給投資方,直至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與新投資者投資的價格相同。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標的公司或者原股東履行上述義務。
各方同意,投資完成後,如標的公司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的新投資者)的權利優於本協議投資方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協議投資方將自動享有該等權利。
四、回購權(回贖權)
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以下情形如在約定的期限內沒有上市,或者經營出現重大問題時,那被投資企業或企業原始股東有義務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回購私募股權投資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從而實現私募股權投資者退出被投資企業的目的。
回購私募股權投資者的股權主體:被投資企業和企業原始股東。但如果被投資企業回購,需要復雜冗長的減資程序,同時減資按公司凈資產所支付給股東的款項與回購價格之間的差額還需設計一個彌補機制,如服務費,咨詢費協議等。
回購條款舉例: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投資方有權要求標的公司或原股東回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不論任何主觀或者客觀原因,標的公司不能在 年 月 日 前實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該等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標的公司經營業績方面不具備上市條件,或由於公司歷史沿革方面的不規范未能實現上市目標,或由於參與公司經營的原股東存在重大過錯、經營失誤等原因造成公司無法上市等。
五、共同出售權
如果企業原始股東想要出售股份時,作為小股東的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與這些股東一起出售。
共同出售權條款舉例:
原股東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股份時,投資方有權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款和條件,根據原股東及投資方當時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投資方選擇按相同條款和條件與原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給同一受讓方的,原股東應保證收購方優先購買投資方的股份。
六、強賣權
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如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上市等情形,那麼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強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東(主要是創始人股東和管理層股東)與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轉讓股份,原有股東應按照私募股權投資者與第三方達成的轉讓價格和交易條件出售股份。
七、優先購買權
當被投資企業原始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購買原始股東對外轉讓的股權的權利。
優先購買權舉例:
原股東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股份時,投資方有權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款和條件購買原股東擬出售的股份;
八、陳述與保證
是被投資企業、企業原始股東以及私募股權投資者對於事實情況的陳述和對於特定事項的保證,是今後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和基礎。
陳述與保證舉例:
原股東和標的公司在此特別向投資方聲明、保證和承諾如下:
1、信息批露
基於本次交易之目的,向投資方提供的全部書面文件資料和通過口頭、電子等其他非書面方式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實、准確、完整和有效的,沒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其所提供的書面文件的復印件均與原件一致、副本均與正本一致。鑒於該等信息是投資方對標的公司進行投資決策所依賴的重要材料,如果出現任何虛假、隱瞞和不實,將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2、合法設立、有效存續並依法運作
標的公司有效存續,並通過歷年工商年檢手續,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其終止、停業、解散、清算、合並、分立或喪失法人資格的情形或法律程序。標的公司不存在違反其章程條款以及營業執照規定的情形。原股東並承諾,標的公司將進一步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和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運作。等
九、其他
融資協議可能還會涉及到可轉換證券,優先清算權等等,但是這些條款存在法律障礙,尚不能順暢使用。
3. 股票融資的流程
1. 單邊多頭:(自+融 全買入)
a. 自有資金全部轉入信用賬戶;
b. 用信用賬戶的授權額度融資買入標的股票(交易費0.25%+利息0.7%每月);
c. 用自有資金再次買入目標股票(手續費0.25%);
2. 單邊空頭:(融 賣出 自不動)
a. 自有資金全部劃轉入信用賬戶;
b. 用信用賬戶的授權額度融券賣出標的股票(交易費0.25%+利息0.7%每月);
c. 用自有資金買入標的股還券(交易費0.25%);
3. 多空交織:
a. 自有資金全部劃轉入信用賬戶;
b. 融券賣出標的股票做空;(手續費0.25%+利息0.7%每月)
c. 自有資金買入標的股票做多;(手續費0.25%)
d. 賣出自有資金買入的股票獲得現金;(手續費0.25%)
e. 買入融券股還券;(手續費0.25%)
總結:首先要確定大勢,其次確定對板塊多空的影響,其實尋找標的,最好要在確定的趨勢下做!
4. 如何進行股票融資
如何進行股票融資?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它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增加融資渠道,它的優點是籌資風險小。個人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主有兩種方式:第一、通過融資業務。這個業務需要個人有足夠的抵押。這個的抵押物大多是股票或者是理財產品,當然現金資產也是可以的。第二、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東的話,除了上述方式,還可以通過股權質押回購的方式來進行融資,並且股東通過這種方式融得的資金不僅可以用於股票的投資,可以從股票帳戶中轉出用於正常的企業經營。
5. 股票融資步驟
股票融資一有股票賬戶必須達到數額50萬。融資的比例是。70%到80,不能百分之百。如果百分之百融資風險特別大。證券公司也是不允許的。
6. 股票融資是什麼意思有哪些操作方法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這種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
股票融資流程具體分為4大步驟:
(1 )清楚了解股票融資相關問題
投資者在做股票融資之前,需要對交易風險、交易賬戶、交易的其他閑置進行全面了解。在行情不明朗的情況下,不建議選擇高杠桿,否則風險越大。
( 2 )仔細閱讀股票融資協議條款
收到合作平台所寄來的合作協議後,投資者需要仔細閱讀協議條款,尤其是交易賬戶風險監控細則的條款。如存在疑義的,在簽署前需要和客服了解清楚。
( 3 )謹慎存入風險保證金
投資者需要仔細檢查操作賬戶,確認無誤後 ,按照合同支付風險保證金。
(4)認真對待交易每一環節
待風險保證金到賬後,雙方開始進入到合作環節。
7. 做股票融資需要那些條件
條件復:
1、發起人認繳和社制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2、發起設立需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
3、募集設立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餘股份應向社會公開募集;
4、發起人應有5人以上,其中需由過半數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5、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這種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
8. 股票的融資合約期是多少
單筆融資融券合約持有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180天)。例如:客戶在2010年12月20日融資買入10萬元市值的萬科A,那麼在2011年6月17日之前,客戶就必須進行還款了結合約,否則將被強制平倉。
一般來說融資融券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的合同是1年,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期1年。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將於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