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託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其合法擁有的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概括地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2、信託的基本特徵:
(1)、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受託人應具有良好的信譽。
(2)、信託成立的前提是委託人要將自有財產委託給受託人。
(3)、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依法成立後,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
3、信託法對信託的設立的規定:
(1)、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
(2)、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
(3)、設立信託,信託文件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4)、設立信託的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託登記。
4、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業務的定義:
信託業務是指信託投資公司以收取報酬為目的,以受託人身份接受信託和處理信託事務的經營行為。
5、信託業務的范疇: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6、信託當事人:
委託人:委託信託公司管理其自有財產的人。條件:財產合法擁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受託人:是接受信託,按照信託合同的規定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人。但能夠經營信託業務的受託人必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託利益(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可以是委託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託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託,為不同人是他益信託。
7、信託財產的定義:
信託財產是指委託人通過信託行為,轉移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按照一定的信託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財產,以及經過管理、運用或處分後取得的財產收益。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作為信託財產。信託財產包括:資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財產權。
8、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受委託人和受託人財務狀況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
(2)、信託設立後,信託財產脫離委託人的控制,讓具有理財經驗的受託人進行管理,能有效保證其保值增值。
(3)、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託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
(4)、除法律規定的情況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9、信託財產的管理:
(1)、受託人按照信託合同的約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處理信託事務。
(2)、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10、信託投資公司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方式: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出租、出售、貸款、投資、同業拆放等方式進行。
11、資金信託的定義:
資金信託是一種以資金作為信託財產的信託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資金在一定時期內獲取收益為信託目的。一般分為委託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兩種資金信託。信託結束時,信託財產通常以維持原樣或折算為現金的方式,返還給委託人。
資金信託包括單一資金信託(受託人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方式)和集合資金信託(受託人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的信託資金匯集起來,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運用和管理信託資金的信託方式)二種形式。
12、信託相關法規對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委託人資金的要求:
信託公司接受的信託資金,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資金;
(2)、單筆信託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
13、信託資金發生損失的處理:
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依據信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違反信託目的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受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受益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14、信託收益和信託報酬的定義:
信託財產因受託人的管理和運作而產生的收益稱為信託收益。
受託人因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而獲取的報酬稱為信託報酬。
15、資金信託產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託業務的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信託文件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由此獲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損失,均由信託財產承擔。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現在信託市場已經出現了達不到預期收益率,免收手續費的產品,表明信託公司對達到預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託產品的媒介宣傳: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信託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和其他公共媒體進行營銷宣傳。
17、信託的預計收益的由來:
信託公司經事先周密測算後,得出信託項目預計收益,扣除相應各種費用,即為受益人獲得的預計收益。
依據《信託法》,除非信託公司與委託人簽有協議,否則超過預計的信託收益應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託投資的風險:
任何投資均有風險。風險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信託產品屬於中等收益,中等風險。信託項目不同,風險的來源、大小不同。
投資風險包括:政策、項目經營、不可抗力等風險。
信託公司擁有一套嚴密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並對每一個信託計劃均設計有效規避風險的方案,使信託投資的風險降為最低。
19、信託公司經營虧損、倒閉對信託財產的影響:
信託公司經營虧損、倒閉,信託財產(委託人的資金)不受影響。
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公司需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自有資產,不參與清算。信託公司如經營不善、倒閉、破產,信託財產應移交給其它公司,使得信託財產的管理連續有效。
20、信託資金的轉讓、變現:
一般情況下,信託資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據合同約定:信託生效三個月後,委託人(受益人)可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形式為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到信託公司辦理轉讓手續,轉讓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轉讓人與受讓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納轉讓手續費。
21、信託資金及收益的領取:
信託合同終止後,信託公司將本金及收益一同劃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賬戶,受益人到銀行領取。
22、信託財產稅費的繳納:
(1)、收益人、受託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2)、信託計劃期限內所涉及的稅務問題應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辦理。
23、受託人(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應盡的責任: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4、受託人在信託業務中的義務和責任:
(1)、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除依照合同約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託人違反合同約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3)、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受託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託合同另有規定或者經委託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受託人違反規定,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受託人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受託人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報告委託人和受益人。
(7)、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8)、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
25、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了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2)、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3)、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26、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是在信託關系中享有信託財產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權放棄信託受益權。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27、信託業務文件主要包括:
(1)、信託合同;
(2)、信託計劃書;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28、信託合同的概念:
信託合同是由信託法律關系中作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的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信託和規定信託關系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29、信託合同需載明的事項:
(一)信託目的;
(二)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四)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五)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項外,可以載明信託期限、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受託人的報酬、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信託終止事由等事項。
B. 兩家家投資性信託公司是什麼意思
我想你是想知道這個公司怎麼樣,我找了下該公司的介紹如下,如何評價你自己看看: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公司」,「集團」)是中國第一家以保險為核心的,融證券、信託、銀行、資產管理、企業年金等多元金融業務為一體的緊密、高效、多元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公司成立於1988年,總部位於深圳。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公司先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名稱「中國平安」, 香港聯合交易所股票代碼為2318;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代碼為601318。
它是一個集團性公司,下設: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壽」)、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產險」)、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保險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平安海外控股」)
平安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平安信託」)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照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集團總資產為人民幣8,854.19億元,權益總額為人民幣1,017.93億元。按中國會計准則,集團總資產為人民幣8,302.20億元,股東權益為人民幣966.83億元。
2009年6月,英國《金融時報》公布其2009年度「全球500強」企業榜單,中國平安在全球壽險公司排名第二。在上榜的中國內地企業中,中國平安排名第八,在國內金融企業排名第五。
同年4月,《福布斯》公布其2009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強」,中國平安排名第141,在91家上榜的中國內地企業中,排名第八
公司通過旗下各專業子公司共為約4,700萬名個人客戶及超過200萬名公司客戶提供了保險、銀行、投資等各項金融服務。集團擁有約39.4萬名壽險銷售人員及8.3萬余名正式雇員,各級各類分支機構及營銷服務部門3,800多個。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集團實現總收入為人民幣1,108.68億元,凈利潤為人民幣45.58億元。從保費收入來衡量,平安人壽為中國第二大壽險公司,平安產險為中國第三大產險公司。
另保險行業有這么句話形容平安——平安就是保險行業的黃埔軍校。原因:目前保險行業的管理層幾乎80%擁有平安的從業經歷
C. 什麼是投資類信託業務
投資類信託是指以信託資產提供方的資產管理需求為驅動因素和業務起點,以實現信託財產的保值增值為主要目的,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主要發揮投資管理人功能,對信託財產進行投資運用的信託業務,如私募股權投資信託(PE)、證券投資信託(含私募證券投資信託)等。此類信託包含受託人自主決定將投資管理職責外包的形式,但不包含法律規定、受益人(大會)決定將投資管理職責安排給其他當事人的情形。
【融資類信託】
融資類信託是指將受託資金(或資產)以融資(如貸款、融資租賃等)的方式借給資金(或資產)需求方。與投資類信託產生股權關系不同,融資類信託產生的是債權關系。
【區別】
第一:資金用途,集合信託所募集的資金是通過什麼方式參與到融資方的項目中,如果能形成明確的債券債務關系,那麼屬於融資類信託。
第二:風險控制措施,如果信託產品的融資方有清晰的抵押擔保物和質押率,那麼屬於融資類信託。
第三:還款來源,如果信託產品的還款來源與抵押物關聯性不大,融資方以抵押物以外的其他來源進行還款,認為屬於融資類信託。
其次,通過我們的分析,可以看出,不考慮項目融資方和資產質量等因素,僅從產品屬性和結構上看,因為信託結構相對簡單,信託收益來源相對清晰,融資類信託的固有風險要低於投資類信託,但是具體信託項目的風險除了信託屬性外,還要綜合分析。
【信託公司內部分類】
融資類信託:一般有明確的融資方,和融資項目。無論融資方是以何種方式發起融資,但是信託計劃募集完成後,成功的幫助融資主體解決某一融資需求。
投資類信託:一般是信託公司資產管理部自主發行的,信託計劃募集完成後,由信託公司資產管部進行組合配置,投資標的可以是證券、銀行間貨幣市場工具、信託產品等。
D. 融資類信託與投資類信託有什麼區別
區分融資類信託和投資類信託上,一般重點分析以下三個要素。
第一專:資金用途,集合信託所屬募集的資金是通過什麼方式參與到融資方的項目中,如果能形成明確的債券債務關系,那麼屬於融資類信託。
第二:風險控制措施,如果信託產品的融資方有清晰的抵押擔保物和質押率,那麼屬於融資類信託。
第三:還款來源,如果信託產品的還款來源與抵押物關聯性不大,融資方以抵押物以外的其他來源進行還款,認為屬於融資類信託。
其次,通過我們的分析,可以看出,不考慮項目融資方和資產質量等因素,僅從產品屬性和結構上看,因為信託結構相對簡單,信託收益來源相對清晰,融資類信託的固有風險要低於投資類信託,但是具體信託項目的風險除了信託屬性外,還要綜合分析。
E. 信託投資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這類公司的業務都有哪些
信託就是信譽委託,融資方找信託,信託來募集資金。
F. 信託可以分為哪幾類
信託分類繁多,以信託標的物為標准,信託可分為: 1.資金信託:信託標的物呈貨專幣資金形屬態。其中,又可以按照資金的具體用途再分為信託貸款融資類信託(上國投的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信託產品)、證券基金投資類信託(上國投的機構理財資金信託產品)以及股權投資類信託等。 2.動產信託:信託標的物形態為動產實物,如工業設備、車輛、船隻等。 3.不動產信託:凡是以土地、房產等地上定著物為標的物而設定的信託,稱為不動產信託。。 4.財產權信託:是以財產權為信託標的物的信託。按照財產權的類別不同,又可以劃分為股權信託、表決權信託等。 5.知識產權信託:專利權信託、著作權信託等。
G. 投資型信託有哪些
信託產品是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低風險以及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是非常多樣的,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以及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非常大的分別。目前,信託產品的投資種類分為:1、貸款信託類,指的是通過信託的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2、權益信託類,通常是通過對能夠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3、融資租賃信託,信託公司是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來募集信託資金,並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以及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的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且穩定回報的理財回報。4、不動產信託,土地與地上或者是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銀行理財風險評估做法
投資者在第一次進行風險評估的時候一般都需要本人去到銀行櫃台進行操作,二次評估則可以通過手機銀行或者網上銀行進行來進行線上評估。
各銀行風險評估的測試內容雖然會存在細微差異,但是也都大同小異。風險評估所需要填寫信息大致包括投資者的年齡、月薪以及投資經驗等。根據評估分數的不同,投資者的風險的承受能力會由低至高被劃分成保守型、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以及進取型這五類。
投資者只被允許購買風險評級等於或者低於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比如某投資者的測評結果是穩健型,那麼在選購銀行理財產品的時候,只被允許購買穩健型或者保守型的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風險評估的注意事項
1、風險評估的結果對於基金產品是沒有強制的約束力的。銀行理財風險的評估對銀行理財產品具有強制的作用,如果銀行理財經理操作規范的話,投資者是無法購買風險越位的產品的。但是基金則不同,即使風險測評的結果是保守型,也可以購買股票基金等高風險的產品。雖然購買的時候系通可能會提示購買的產品與風險評估的結果不符,但是很多投資者對此是完全忽略的。
2、風險評估流於形式。風險意識不強的投資者,對於風險測評不重視,可能會隨意填寫測評答案,或者任由銀行理財經理的誤導,隨意更改測評的信息,從而導致測評的結果出現誤差,購買到並不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H. 投資型信託有哪些
1、信託貸款:以受託人的名義向項目公司發放信託資金貸款;
2、股權投資: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能夠帶來穩定現金流的股權;
3、證券投資: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等。證券投資產品受託人一般委託投資顧問管理;
4、股權投資:以受託人名義投資項目公司的信託資金,通過股權增值、分紅者溢價回購獲得收益;
5、組合應用:受託人以股權投資、股權投資、貸款等方式將信託資金應用於項目公司。雖然信託有一定的風險,但信託平台相對可靠。
拓展資料:
一、信託
1、信託(Trust)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2、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3、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二、信託的作用是信託職能發揮的結果,包括:
①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③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I. 什麼是信託投資
信託投資抄方式是集合不特定的投資者,將社會閑散並期待增值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信託投資公司管理、運作,投資於某個特定的項目,共同分享投資收益。
這種信託方式最適合社會上的中小投資者。因為分散的中小投資者缺乏雄厚的資金實力去單獨滿足被投資者的巨額資金需要,無力對投資對象做充分的調查和選擇。委託有足夠的資信度和有投資經驗的機構為大家管理運用資金,可兼收降低風險、獲取較高投資回報的效果,信託投資是一種可與證券投資互補的投資方式。
J. 信託投資可靠嗎
信託投資是比較安全的,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涉及到了三方面的當事人:投入信用的委託人、授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收益與人的受益人。其中資金的來源主要除了個人具有特定用途的資金之外還有財政部門委託投資或者貸款的信託資金。
拓展資料:
信託投資是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
以投資者身份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是目前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這種信託投資與的零托投資業務有兩點不同。第一,信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信託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及穩定的長期信託資金,而委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寫之相對應的委託人提供的投資保證金。第二,信託投資過程中,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參與投資企業經營成果的分配,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對重託投資,信託公司則不參與投資企業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續費,對投資效益也不承擔經濟責任。
信託投資的條件
信託投資一般具有投資數額大、期限長、技術性強和風險性大的特點。因此在辦理信託投資業務時,應嚴格掌握項目具備的投資條件。
1、有批準的立項文件
按照我國目前現行投資管理體制,凡是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都必須按照項目審批程序和審批許可權,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報經中央或省、市計經委及主管部門等審批。
2、有落實的投資資金,不留缺口
信託投資項目的投資概算要正確、全部投資要落實。這是防止半拉子工程形成,使投資項目按期竣工、按期投產,實現預期效益的保證。
一般可採取下列幾種方式投入:
a.以人民幣、外幣現金投資;以動產或不動產實物投資。
b.以專項技術、專利、版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等。
3、要有廣闊的產品銷售市場
生產性的投資項目,其產品必須有廣闊的銷售市場,若產品沒有銷路,說明其項目產品不是社會所票,投資效益就不能實現。只有投資項目的銷售條件廣闊,銷售渠道暢通,項目產品才能成為社會產品、實現預期經濟效益。
4、有良好的供應條件
投資項目的供應條件是否良好,主要是指原材料和能源供應是否有保證。供應條件不理想,往往會告成投資項目開工不足或生產不正常,從而影響投資效益。
5、工藝技術設備先進
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是投資項目產品質量好、生產效率高、生產成本低以及產品銷路通暢的決定性因素。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先進的工藝技術設備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投資項目的成敗。
6、有較高的企業素質
企業素質的高低,決定投資效益的高低。企業素質高,各種生產要素能夠有機的組合,產供銷三環不節相互銜接,企業經濟效益就高;企業素質低,各生產要素不能有機組合,供產銷相互脫節、即使技術設備再先進,企業經濟效益也不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