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
信託也屬於理財,理財是一個大的概括,如基金、保險都可以是理財產品。購買信託產品建議到當地信託公司購買,或者在網站選擇比較專業的第三方代銷機構。
國內能夠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的機構主要有銀行、證券公司、投資公司。
1. 銀行理財
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分為保本固定收益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產品與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三類。
2. 證券公司理財
證券理財一般包括股票、基金、商品期貨、股指期貨、外匯期貨等,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可以按照其不同需求及投資偏好選擇不同理財工具。
3. 投資公司理財
投資公司理財一般包括信託基金、黃金投資,玉石,珠寶,鑽石,第三方理財等,需要的起步資金較高,適合高端理財人士。
4. 電子商務理財
21世紀除了能在線下的網點理財,還可以利用互聯網上的金融搜索引擎搜索理財產品進行風險收益的多方對比之後再投資。
㈡ 信託理財優缺點有哪些
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具體是指委託人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其中財產權的含義包括: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利、對財產處分的權利。而信託關系中的當事人有三個,即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其中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財產的。
在我國,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目前市場上各家銀行推出的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將募集資金投資於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理財計劃。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在股市持續走低,房地產市場面臨深度調整,市場上不少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紛紛下調的大環境下,因為投資門檻較高一直隱匿於主流理財產品之外的信託產品,憑借其較高的收益率和抗風險能力,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理財人士的關注。
優缺點各半
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信託理財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今年以來市場中發售的信託類產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收益遠高於同期存款。同時在投資過程中,銀行會不斷監控、跟蹤貸款的動向,從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規避信託項目的投資風險。
不過信託理財產品之所以不為許多理財者所熟悉,就是因為受制於較高的門檻。
信託公司推出的各款信託產品的資金門檻大多在100萬元以上,最低的也是50萬元。另外,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的流動性較弱,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㈢ 信託理財是怎麼操作呢
如果是購買的話,抄本地購買襲去信託公司的理財中心或者代售的銀行,三方理財機構購買就行。如果本地沒有,還可以異地購買,流程如下:
首先,客戶先跟異地信託渠道的理財經理預約,理財經理把電子版合同和信託資料寄給客戶,客戶先看信託資料和合同。
其次,如果確定要購買的話,客戶可以向理財經理索要書面合同,理財經理反饋客戶信息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郵寄合同給客戶所在地(通常1、2天),客戶收到合同可以在理財經理的指導下填寫合同,然後郵寄回信託公司。
最後,客戶到銀行打款,打款至信託公司獨立的銀行信託賬戶,然後記得要打款憑證,信託公司反饋打款信息,如收到款項,宣布購買成功,信託項目成立後,信託公司會郵寄給客戶認購確認函。(如果項目額度緊俏,客戶可以先打款然後再簽合同。)
銀行打款憑證就是購買證明,一定保管好。網上打款列印打款憑證,或者保留電子版憑證,寄給信託公司。
㈣ 現在購買信託理財產品安全嗎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購買任何信託產品都是有風險性的,只要我們了解如何去規避風險,就能夠保障我們的財富收益。以下四步教你如何規避風險:
1、摸准信託產品的投資方向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非常廣,從信託產品運行的多年經驗來看,其風險最大的就是藝術品信託和煤炭信託,尤其是藝術品信託存在的風險更大。由於我國目前藝術品市場還不完善,沒有專業的技術來辨別真偽和估值,因此就存在更多風險。
2、了解發行信託產品的信託公司
投資者應選擇經營規范、有較好口碑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者詳細深入調查信託公司的財務狀況、資金實力、信譽度、制度情況、風險狀況等。對於財務不佳、公司制度結構不健全、經營風險較高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宜購買。
3、重點關注簽署的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是確定投資者與信託公司權利義務的惟一書面文件,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在簽訂合同時,投資者應該與信託公司就信託財產的審計事宜、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進行明確約定,要求信託公司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指定的人選披露信託財產的最新情況,並且定期公布信託財產的審計報告。
簽署合同前,投資者還應該考慮信託項目的收益達到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可能性。比如說,房地產項目從買地、建設到銷售再到結算利潤,至少也要一兩年時間,而股權信託項目在短時間內提升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較為可觀的利潤似乎是不現實的。如果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到期實現可能性較小的話,這樣的信託產品風險較高,即使到期能夠實現信託收益,也很有可能不是來源於信託項目本身,而是保證人或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資產支付的。
4、不要購買接力信託
有些信託產品在出現問題之後會改個名稱繼續托盤信託,這樣信託產品在經過多次轉手之後,其期限和產品的利息已經很高,這樣出現風險的幾率就會越大,應該盡量避免購買。
㈤ 信託理財有風險嗎
首先,要正視理財產品的風險,只要是理財產品,就有風險。當然,銀專行定期存款,也屬於理屬財的一種。
其次,要明晰風險的大小,一般從風險角度來講:銀行<信託<資管<私募<有限合夥<P2P<原油、貴金屬……
當然,理財還是有門檻的,信託、資管的門檻一般都是100萬起步
㈥ 信託與理財分別是什麼
通常看來,信託與理財是一對無法相提並論的概念。在中國,信託是一個飽經滄桑而又備受爭議的行業,這毋庸諱言;而理財是一類新近亮相卻備受追捧的業務,這也有目共睹。那麼,在這樣一對歷史與現狀的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
1.關於信託
在中國,尤其是在一般公眾眼中,信託通常被視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信託的興衰存亡因此也就常常被表徵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的跌宕起伏。但事實上,信託一詞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傳播,恰恰並非依託於一類明確以信託命名的機構或行業,而主要是作為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而存在。這種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大多數國家認可和接受,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它具有被反復驗證了的、無可爭辯的功能優勢。
那麼,這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信託制度安排到底具有怎樣的功能優勢呢?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是人類社會的兩項基本需求,信託制度正是為滿足財產轉移的需求而產生發展,並隨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豐富而完善成熟。信託制度從法理的角度通常表述為具有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財產獨立性、有限責任和管理連續性等幾大特點,並在長期運用中逐漸表現出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等三大基本制度功能與優勢。而信託制度在各國不同歷史背景和制度環境下的具體設計與運用,實際上也是針對長期性、差異性、確定性等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追求與回應,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這三項基本制度功能,成為信託制度供給的主要訴求。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信託制度在各國的移植傳播中表現出怎樣的特色,它的初衷總是要去規范一種名為「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服務標准;而無論提供這種服務的主體以怎樣的名稱和形式出現,它在受託管理他人財產的過程中,都「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也就是要表現出它的「誠信」和「專業」。「受人之託」是基於他人對其「誠信」和「專業」的信任;「代人理財」就必須具備並體現「誠信」的特質和「專業」的實力。那麼,怎樣保證受託一方確實具備並體現了這樣的特質和實力呢?這正是信託這種獨特的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後不斷改造和完善的目標之一。簡言之,信託就是一種規范「基於信任而託付」行為或關系的制度安排或制度供給。
2.「信託」和「理財」的契合
信託與理財這一對現狀與歷史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事實上,它們的契合點正是「基於信任而託付」這樣一種行為或關系。
對信託與理財概念作上述梳理與剖析的啟示在於:如果一個社會經濟體沒有形成或致力於去培育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觀念文化,那它實際上就沒有形成或永遠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理財需求;而如果這個社會經濟體不能形成和完善「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那它也就永遠不可能提供真正意義上的理財服務。
進一步的結論是:「理財」這樣一種市場需求,需要「信託」這樣一種制度供給。或者更明確地說,市場中所有機構或個人正在或將要提供的理財服務,都應該接受一套統一的信託法規體系的規范。
如何選擇信託產品
選擇信託產品當然必須立足於控制信託風險之上。如前所述,就從信託產品暗藏的三處風險點著手分析。首先是看信託產品本身。目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都是針對指定的信託項目,也即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具體的就要看投資項目所處的行業,要看項目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要看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託人即信託投資公司。要選擇有一定市場信譽、有穩定經營業績的公司。這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全國信託投資公司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後,最近幾年仍然出現了極少幾家問題公司,這其中都是因為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擅自挪用信託資金導致危機爆發。所以說,考量一個信託產品時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從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該信託產品的保證措施是否完備。萬一項目出現問題。原先預設的擔保措施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很多公司為了以防萬一,往往都是採取雙重甚至三重擔保措施,以提高信託產品的信用等級。
一般家庭把信託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要量力而行,畢竟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要在分析產品之後選擇合適的來給自己進行財產的增值。在購買信託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資資金全都運用在一款產品上,期限上要長短結合,收益上不宜過多地追求高收益率。畢竟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這是基本常識。一般來說,經營作風穩健的信託機構在設計推出貸款類資金信託產品時,非常關注合作企業的資信狀況和融資成本。在銀行信貸無門而主動尋找信託融資的企業,為了解決當期的資金需求總是不惜高額利率。其實質可能是把企業的財務風險慢慢轉嫁給投資者,潛在風險往往後置,所以投資者一定要理智決策,清醒投資。
㈦ 銀行理財和信託理財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銀行理財指銀行主導的且在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銀行代銷的其它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的產品不在此范圍。
信託產品指由信託公司研發、設計並作為受託人的產品。
比較而言,銀行理財和信託理財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一、相同點
1、兩者都是國家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金融機構,具有較高的社會公信力。
2、兩者均不能在合同中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是銀監會的規定。凡是跟客戶說這種字眼的,都是口頭的,不能在合同中體現,誰敢誰違規,合同無效。
3、銀行理財資金和信託資金池產品,均沒有明確資金用途,均由發行方主動管理,均由發行方以自身的信譽對兌付做背書。
二、不同點
1、銀行理財資金池很大一部分是對接信託產品,信託資管規模有1/3來自銀行理財資金。銀行理財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
2、信託理財具有銀行理財不具備的債務隔離功能。
根據《信託法》: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被抵債、破產、清算和分割,是從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財產 中獨立出來的一筆財產。
因此,信託資產 在發達國家通常被作為財富管理和財富傳 承工具。而銀行理財資產、基金、不動產等等一旦發生債務糾紛、法律訴訟糾紛、 離婚等等均要被凍結或者用來抵債、清算、分割等。
3、銀行理財的主要優勢是期限的便利性,尤其是短期方面,具有較高的流動性;但這一優勢正在被信託產品滲透,認購者可以自行訂購7天、14天、30天、60天、90天、180 天、270天、360天,收益均高於同期銀行。
4、兩者的專業化程度不同。銀行核心業務是存款貸款利差;銀行很少主動研發理財產品,基本是用理財產品對接信託、城投債、企業債等,從而賺取利差。
信託公司則是專業的財富管理公司,每一筆投資業務都要獨立完成盡職調查,研發和設計產品,因此,在投資專業上比銀行更勝一籌。
5、銀行理財比較大眾化,門檻通常為5萬;信託的門檻較高,一般而言,一百萬起步。
6、信託理財受益高於銀行理財,信託理財受益在10%左右,而銀行理財產品一般收益4-5%。
7、銀行理財可以公開宣傳,而信託則不可以。在我國相關法規和政策不允許公開宣傳推廣信託,如公開活動、qq、簡訊等全面被禁止。
關於銀行理財,可以參考辨險識財APP,查看上面的理財產品報告進行對比。
㈧ 信託理財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回產以實現答財富長期規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㈨ 什麼是信託理財,信託理財可靠嗎有沒有什麼風險
信託型理財產品
信託公司通過與銀行合作,由銀行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由信託公司負責投資,主要是投資於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如新股申購,甚至房地產投資都可以納入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這意味著普通投資者投資信託的機會很多。
投資人主要通過銀行購買信託產品,像農業銀行、中信銀行都有相關的產品問世。
由信託公司面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提供專家理財、獨立管理,投資人自擔風險的理財產品。投資這類產品投資人要注意分析募集資金的投向,還款來源是否可靠,擔保措施是否充分,信託公司自身的信譽。
㈩ 信託理財與銀行理財,哪個更安全
其實差距並不太大,雖然說銀行的兌付能力要幣信託公司稍微高一些,但是信內托產品也沒聽說容過有違約不兌付的。何況多盈上面的信託產品也幾乎沒有地產項目相關的,基本上都是地方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真心覺得安全性差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