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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信託

發布時間:2022-06-12 06:27:32

『壹』 金融市場類信託有哪些

根據收益類型、資金流向,信託的具體分類也不一樣。

1,按照信託功能分:

財富管理類、事務管理類、公司/項目融資類和其他類

2,按照受託人/受益人人數:

單一類、集合類。

3,按照受益權是否可以贖回的方式退出信託:

封閉式、開放式。

4,按照管理方式:

標的指定型、范圍指定型、代定型。

5,按照交付財產形態:

貨幣資金、非貨幣資金、財產權、混合財產。

6,按照信託財產運用領域:

金融資產類、證券類、非證券類、非金融資產類、不動產類、動產類、知識產權類、其他權利類、混合資產類。

但是在日常中通俗的分類主要是:

按照投資領域會分:基礎建設類、房地產類、工商企業類。

按照收益會分:固定收益類、浮動收益類、固定加浮動收益類。

『貳』 如何簡單直接的介紹信託

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目前有日聚金(目前好像沒有低過6月);資金量小的可回以購買短期銀行理財,答平安銀行的理財活期每天也能給到1.9%.還不錯!
企業客戶有穩贏(目前1個月的收益率為3.0%,2個月是3.2%,3個月3.5%)。
希望採納

『叄』 山東高速信託延遲對付最近消息

你說的應該指的是來宜信財富代銷的那自個「華融普銀基金--中國城市建設山東高速項目」吧?最新情況,我還不知道,是個有限合夥,早就說了這種不安全,現在選固定收益收益類還是選資管和信託比較好了,而且項目相關方一定的看清!

『肆』 信託制度在中國本土化特點和出現的問題

信託是英美法系的獨特產物,是英國人對世界法律體系作出的重大貢獻。英國的法學家梅特蘭曾說,「如果有人要問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託理念,我相信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他還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僅僅是因為信託的發明,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滿足新的需求和解決新問題的前提下不斷發展和變化的信託制度。[1]信託作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獨特的制度功能「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對「受益人切實保障」[2]使其成為了一種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如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等。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
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時光的指針撥回到亞洲金融危機嚴酷肆虐的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東國投」)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
在舉世矚目下,旋即又發生了一系列震動全球金融市場的事件:進入11月,廣東國投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廣東省高院和廣州、深圳中院分別作出裁定,廣東國投本部及其在境內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
廣東國投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東國投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
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朱鎔基總理會見中外記者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時強調,廣東國投破產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但是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
「我們如果象以前那樣,把廣東國投的債全部背起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那樣做的後果將是極其危險的。廣東國投的債政府背了,廣東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國不少地方的企業外債,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憶往事,時任廣東省省長的盧瑞華感慨萬端。
時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的王岐山 (現任海南省委書記)說:「廣東國投的債務並沒有像過去那樣由政府包下來,而是『誰的孩子誰抱走』,這一決定預示著一個重大變化,哪級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級政府解決,國家主權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廣東國投破產這一重大決策比喻作「揭房頂,開窗戶」之舉。事實證明,廣東國投破產,使得陰雲密布、危機四伏的金融界開始出現了松動,為全面化解我國金融風險「殺開了一條血路」。
廣東國投關閉直至破產事件,直接觸動了全國信託業的「脫韁野馬」開始「收韁」。1998年底,根據中央要求,對信託業的全行業整頓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啟動了。
廣東國際信託破產案說明, 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起因在於對當時法律的規避,而後逐漸地演變成為一種融資工具。那麼,我國要引進的是信託制度的哪個方面,是首先應當明確的。在財產管理制度方面,我國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遺產繼承製度等,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並發揮作用。作為財產管理的功能,信託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為融資工具的功能,信託制度對於促進流通、加快資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間。另外,我國在信用管理、產權登記、訴訟證據的確認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把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功能全盤引進將會造成制度的混亂。實踐證明,信託制度在我國財產管理方面沒有產生積極的效果。諾斯認為,所有經濟理論的基礎都是貿易收益。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於貿易規則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貿易和商業領域,信託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實現。

信託制度不是要置換原來的制度,而應當是補充,同時填補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說的本土化,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的制度創新。

『伍』 大神好啊,想問你信託 配比是什麼意思信託產品,配比是多少啊,

因為信託有大小抄合同之分,大合同襲就是300W以上的,小合同就是100W-300W的,信託法規定一個集合類的項目小合同規定只能有50個,因此一般的項目小合同都比較緊俏,因此信託公司或者第三方代銷機構為了保證信託募集速度,會要求打款的時候大小合同進行配比,比如大小配比3:1.也就是說你想要進一個小合同就要進3個大合同

『陸』 網上買信託產品安全嗎

信託產品在近幾年越來越受到投資朋友的青睞,但是凡是理財產品都有一定的風險存在,威脅著投資者的利益安全,那麼信託怎麼樣呢?買信託產品安全嗎?下面為您詳細介紹分析

一、法律層面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的實際兌現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再去去網路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銀行(原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從對風險的控制來看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換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四、從收益的分配來看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騰訊財經圖片報告《萬億銀行理財與龐氏騙局》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信託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

五、從信託發行看

1,信託產品有大半是通過銀行賣出去的(為什麼?老百姓相信銀行,銀行知道你存多少錢,沒辦法這就是優勢)。而其中有些銀行是直接賣信託產品,有些是銀行的理財資金池。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4-5%,信託理財產品收益10%左右,知道其中的利潤差了嗎?此外銀行還要賺大部分發行費。銀行理財資金佔了信託規模的1/3。

2,現在銀行已經很少公開賣信託產品了,至少筆者接觸到的銀行是這樣的。因為這樣客戶就會知道信託這種低風險高收益的產品,銀行肯定不願意;所以除非客戶主動要求,否則銀行很少主動推銷信託,即使客戶問起來,銀行代銷的信託產品收益率也大大低於信託公司直銷的?銀行美其名曰是產品經過銀行的篩選風險更低,但仔細一看,不僅收益率低於信託公司直銷的,而且基本是小信託公司的。主要原因當然是利益分配。小信託公司收費便宜,通常僅僅是法律意義上的通道而已,這樣利差比較大,品牌好的信託公司銀行不願代銷,如中融信託、平安信託的產品,市面口碑好,但銀行很少見到。如果要風險低,為什麼只要代銷小信託公司的呢?真正出問題了,銀行也不會負責的,因為信託公司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受託人。比如中誠信託30億礦產風波,項目是工行推薦的,工行賺了4%的發行費,中誠賺的不會超過0.5%,中誠信託不過是銀行的通道而已。但出事了,銀行把責任撇得乾乾凈凈,說自己只是代銷,信託公司才是受託人?大家心裡應該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吧。

3,你相信銀行,銀行相信信託。

六,從全球信託業發展趨勢看

1,這些年我國信託迅速崛起,自2008年起資產管理規模以每年1萬億遞增,自2012年9月已達5.75萬億管,資產千萬以上的富翁40%以上已經選擇信託公司管理財富。這么多年信託收益都在兌現,5.75萬億的資金都在信任信託,難道您的錢一進來,信託的口碑就倒了?您有這么厲害嗎?

2,在西方發達國家,比如歐美/日本等國,信託業遠比銀行業發達。信託資產對GDP的佔比超過了100%,在在中國,即使如今信託業風光無限,這一佔比也不過才10%左右而已。信託業遠遠沒有發揮出它應該發揮的社會作用。如果以發達國家為標桿,信託規模還是太小了。

3,西方發達國家的富豪基本接受信託公司管理資產,比如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喬布斯等等,都將大量的家族財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並作為財富傳承工具。信託作為財富管理方式已經十分普遍,國人還不夠了解而已。中國遠沒到普及的程度。相反地,不懂採用信託公司管理資產的富豪,中國富豪胡潤排行榜每每易主,今年的胡潤排行榜上的多數人財富嚴重縮水,2011年中國億萬富豪財富縮水高達1/3。中國胡潤上的富豪能守住財富7年的不到20%!而全球億萬富豪難受財富20年。(我的博客其他博文有轉載)。當然在西方信託之所以受青睞,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信託財產免交遺產稅,信託資產規模受保護(不能公開);而在中國,尚未開立遺產稅。

4,如果有錢人都懂得信託作為財富管理工具,作為資產配置重要的一部分,哪裡會遭遇財富縮水?

七、既然信託這么好,為什麼不大力推廣?

在西方發達國家,信託是比銀行還發達的金融機構,而在中國,信託遠遠落後於銀行。這是中國特色,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國家相關法規、政策規定不允許信託公開搞推介、宣傳,廣告也不能做;信託公司的發行人員也不能做公開推廣,公開的宣傳活動、博客、QQ、簡訊推廣等全部被禁止。

因為,如果信託發展過快,大家都去追求這種低風險高收益的金融產品,銀行的可用存款必然大量減少。而在中國,銀行是國企、央企、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銀行可用存款少了,地方政府、國企、央企就沒辦法獲得那麼便利的低成本融資。所以,信託產品基本通過銀行或者第三方理財機構購買。這些年信託公司的直銷業務也建立起來,但總體銷量仍然不容樂觀。

『柒』 信託賬戶是幹嘛的他和普通賬戶有什麼區別嗎

信託賬戶的操作交易軟體不正規,沒有相應券商的標識,而且交易軟體功能很回少,只有下單,答賣出,查詢賬戶資金的功能,並且下單的時候要手動填寫股票代碼,股票名稱,橫向排列,嚴重影響下單速度。信託賬戶的交易軟體並沒有直接對接交易所並且可能會出現嚴重的滑點,從而增加成本,而且信託如果出現解散的話,可能需要提前收回賬戶,想要增配或者續約會相對困難。如果您融資的話,千萬不能貪圖低息但提供的是信託賬號。所以最好是用實盤賬戶,據我所知,申穆就是提供實盤賬戶。

『捌』 國內信託從什麼時候開始發起的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因此,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

目錄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20世紀初,面對當時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機,我國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國經濟進步的人士建議學習西方,改造傳統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我國「信託」二字最早的導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信託部,這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信託部,可以說是我國現代信託業的發端。1921年我國通商信託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專業信託公司,從此信託公司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並得到很快發展。除了民營的信託業外,官營信託機構在1931年也開始出現。1935年設立了中央信託局,到1937年信託業有了一定發展。上海、東南等十幾家信託公司大多兼辦銀行、儲蓄和保險業務,也有一些銀行設立了信託部。此外,還有官辦的上海市興業信託社和中央信託局。各家經營的業務大同小異,即信託存款、信託投資、證券信託、商務管理信託、監工測量信託、保管信託、遺產信託、監護信託、房地產信託、代理信託等,但實際上有些業務並未形成完整的市場,其信託業可以說是「金融超市」,除了信託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

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託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託部,其業務包括房地產、運輸、倉庫、保管及其他代理業務。同所有領域一樣,國家對舊中國的信託業也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對於原來的民營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整頓和改造。一部分資力不足、缺乏正常業務的機構首先被淘汰停辦;餘下的被納入金融系統,與銀行錢庄一起走國家資本主義道路,但1951年9月以後陸續停辦。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為主要手段的金融體系重建過程中,穩定金融局勢、實現經濟恢復是政府主要的目的,政府壟斷了金融機構的產權,形成了完全單一化的國有產權制度。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完成,原有的信託業務消失,對於官營信託公司予以沒收和接管,並直至1952年全行業公私合營為止。至此,信託業在我國的發展告一段落。雖然在國營銀行里設有信託部門,但很快同民辦信託機構一樣收縮業務,最後停辦。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從信託起源和發展來看,信託功能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制度的完善有著密切關系。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引進使我國信託業迅速發展,同時,特殊的國情,又使我國信託業在不斷「糾錯」中艱難的成長。

1979年10月,改革開放後的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直屬國務院領導,可以辦理國際信託投資和金融業務。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開始恢復信託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的產物,是在特定時期我國金融改革與制度創新的產物。

198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關於銀行要試辦信託投資公司的指示,正式開辦信託業務。此後,各家銀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紛紛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其中,國有銀行的一些省級分行也相繼設立信託機構。從1980年到1982年底,全國各類信託投資機構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託部186家,建設銀行的信託部266家,中國銀行的信託部96家,農業銀行的信託部20多家,絕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和專業銀行開辦的,少數幾家是中央部委開辦的。當時設立信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的多餘閑置資金,以彌補銀行信貸之不足。我國信託業的重新崛起,是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破。但是,我國信託業從「出生」起就被賦予了高級形態——金融信託,遠比受託理財要多的功能,它肩負著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籌集社會資金和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功能。我國改革開放極大地調動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門的積極性,人民銀行相關政策使信託業迅速的發展,基本上處於自由發展階段,出現了一定的盲目性。信託業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創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基本建設規模,沖擊了信貸收支平衡。有鑒於此,國務院於1982年4月下達了《關於整頓信託投資機構和加強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單位批準的信託投資公司以外,各地區、部門都不得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已經辦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託投資業務全部由銀行來辦,地方信託投資公司一律停辦,這一階段整頓的重點是業務整頓,限定信託業只能辦理委託、代理、租賃、咨詢業務。

到了1984年,我國信託業發展又出現了一次高潮。但是,信託業務的內容和方式並未體現現代信託業的特徵,基本上還在行使銀行功能,是銀行存貸款業務的重復。而且,其資金多用於投資固定資產領域,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固定資產規模的膨脹。

到1984年底,針對當時經濟過熱造成貨幣投放和信貸規模雙重失控現象,我國宏觀經濟採取緊縮性政策,信託業再一次開始全國性整頓,暫停辦理新的信託貸款和投資業務,對存貸款加以清理。同時,國務院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業務,對己辦理業務加以清理,次年又對信託業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在1986年以後,我國經濟出現過熱,導致資金需求過大,引發了信託業的迅速膨脹和再次擴張。由於監管工作跟不上,嚴重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散了有限的資金,擴大了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影響了國家的宏觀調控,再次給國民經濟造成了負面影響,隨著國家對經濟實行治理整頓,信託業又面臨整頓收縮的局面。在這期間,我國人民銀行先後頒布了《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和《金融信託機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法規性文件,就信託機構、信託業務和資金管理作了一些規定,對規范信託業務和防止信託投資公司信貸業務沖擊信貸收支計劃發揮了一定作用。以市場經濟為取向所進行的改革使原體制無法滿足「經濟高速發展」對資金產生的巨大需求,從而各專業銀行相繼成立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各地方也設立信託機構。

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對信託業進行整頓。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快,管理較亂的情況,對其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至1992年,我國信託業一直處於發展的低潮階段。總體上看,當時的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資本規小、運營風險高、資產質量差、主業不明確、經營不規范等問題。因此,管理層先後於1982年、1984年、1986年和1989年對信託業進行了四次清理整頓。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1993年後我國經濟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我國金融體制已經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例如,多元化金融體系的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確立和加入WTO等等。而信託業卻是進入了長達七年的整頓,直到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頒布。

1993年,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93年,全國的信託投資公司達到389家(不含各地越權審批的機構),總資產規模近4300多億元。其大致格局如下: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級政府)創辦的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如上海市政府創辦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二是各專業銀行(包括總行與分行)設立的全資附屬性的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如中國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這類信託機構為絕大多數;三是各地方政府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北京市政府創辦的「北京市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四是各行業部門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
公司創辦的「中國人保信託投資公司」等等。至此,我國信託業進入了清理整頓。
1995年,又進行了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重新登記和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信託投資公司的脫鉤工作。到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普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決定對當時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出台嚴格的公司設立條件。信託業又再次進行了整頓,採取撤銷、改組、合並、移交等措施大量撤並信託機構。信託業在整頓金融秩序中不斷調整,各種問題不斷暴露,由於管理失控,監管滯後,大量的信託公司出現盲目拆借資金,大規模發放貸款,以及投資炒作房地產和股票,甚至出現了在STAQ系統等國債回購市場買空賣空變相違規拆借資金等問題,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停止了銀行向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借,銀行不得向自辦的各種經濟實體注入信貸金,並限期收回己投放的資金,從資金來源上限制了信託投資機構擴大貸款規模的能力。

從業務角度來看,多年的「金融超市」功能使很多信託投資公司不僅獲得了國內國際渠道的融資權,還相繼獲得了進出口貿易、房地產開發、租賃等多項投資經營權,並向企業、政府提供貸款。國家分別於1995年、1998年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規,從法律上規定了金融各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

從1995年起,我國人民銀行加大了對信託機構的監管力度,全面引入並開始實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金融退出機制開始啟動。1995年10月,我國人民銀行接管違規經營、資不抵債的中銀信託,並要求所有銀行開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全部與銀行脫鉤或轉為其分支機構;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3月,我國電資力信託等6家信託投公司和中經開等7家信託投資公司分別完成改組和從中央移交給地方的工作。4月,財政部發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損失沖銷的規定》,由此全面拉開了金融信託業20年來的第五次整頓的序幕。

2000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了信託投資公司清理工作會議,其中,特別強調了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的條件是不得有逾期外債、不得有個人債務、不得有分支機構、不得有資金缺口、資本金在按有關規定沖銷呆帳、壞帳和投資損失,並彌補歷年累計經營虧損後,不得低於人民幣現金3億元等。』這次整頓的目的是要讓我國金融信託業回歸至信託本業上來,真正辦理「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整頓的重中之重是要使信託業和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經營,不能用負債資金從事投資、貸款業務和證券業務。

在這次整頓中,將對各類信託投資公司分類處理,進行合並重組、擴充資本金、壯大經營實力,提高資產質量、降低經營風險;不符合條件的信託投資公司將被摘去其金融牌照,改為各類實業公司或改為財務公司和證券(經紀)公司,以銀行業務為主的信託投資公司,經協商可轉為國有獨資銀行的分支機構。這次整頓一是把證券業務剝離出去,二是把銀行業務剝離出去,突出信託主業。在這一階段中,將按照國際通行的信託管理方式來規範金融信託業的各項業務,促使我國金融信託業走上規范之路,使之真正成為從事受託理財業務即從事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金融服務體系。
在這一期間我國信託業主要呈現以下特徵:

1、由於種種原因,我國的信託業的「金融超市」功能——混業經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發揮,而其本業——「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民事信託,幾乎沒有發展。信託業的一些重要作用和優勢逐漸消失,信託企業逐漸發展成兼營銀行業務、證券業務、投資經營業務的金融百貨公司,實際上己經名不副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信託機構。

2、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是各級政府出資建立的,一些信託公司己成為政府的「小財政」和「舉債的窗口」;

3、由於缺少信託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一些信託公司為了生存只得「混」業經營,而經營結果又因企業產權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場風險,以致最終被關閉。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信託業生存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也發生了實質性變化。這些變化為我國信託業的規范發展和功能創新提供了基本的條件與基礎。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法》頒布,並在2001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我國信託業終於從制度上規范了信託關系和信託行為,確立了信託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為促進我國信託事業奠定了制度基礎。2002年6、7月又相繼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使信託公司業務向本源回歸,即圍繞「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內涵開展業務,標志著信託業開始走上健康發展之路。與以前有名無實的信託業相比,整頓後的信託業面臨著內外發展的大好環境。
2003年,隨著金融機構改革的深入,原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和監管職能進行了分離,成立了銀監會,承擔原人民銀行對銀行和非金融機構監管等職能,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之後,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空間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信託業務更趨規范。截止2003年年底,共有59家信託投資公司完成了清理整頓和重新注冊登記工作,這標志著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第五次清理整頓已基本完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全新的信託業陣容基本形成。

在國務院確定的信託整頓方針的指導下,信託公司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接受管理的信託財產總額己近2000億元人民幣,營業性信託業務取得了長足進步,我國信託業邁出了可喜的一步。受託管理資產達。2500多億元,其中信託財產1600多億元。全行業自有資本額481億元,資產負債率49%,全年共盈利15.5億元。至2004年6月底,信託公司從業人員約為4600人。2004年3到10月,我國銀監會的多位主要領導均明確肯定了信託業在改革開放及國民經濟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指出信託業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11月,經國務院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歷經三年漫長籌備的我國信託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我國信託協會創立大會終於正式召開。從此我國信託業終於與其它金融機構一樣有了行業性的自律組織,有了面對社會和外界的統一形象與聲音。

另一方面,自加入WTO後,我國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市場體制不斷深化,我國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正在形成,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日益提高,經濟增長連續多年居世界前列,國民財富的增加和私人財產的保護,為信託業的發展提供了基本條件。清理整頓後的信託投資公司通過資產剝離和增資擴股,增強了資本實力,優化了資產結構,構建了相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市場主體地位得以形成;從外部環境來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居民的閑置資金增多,投資理財的市場需求充分體現,這無疑為信託這一財產管理制度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信託法》的頒布使得信託所具有的制度優勢被法律認可,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有了制度的保證,而作為監管當局的銀監會對信託業賦予的產品開發備案制度大大降低了信託業產品創新的成本,這些環境和條件促成了信託業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取得了迅猛的發展。

從業務角度來看,2002年7月18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發售了首隻信託產品,這也被業內人士稱之為信託公司回歸主業的開端。從當時投資人的身份看,中老年人佔了相當比例。而信託公司的監管機構我國銀監會制定的法規,顯然是希望將抗風險能力較差的投資人排除在外。《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信託計劃的份數不得超過200份,單個信託計劃的最低規模為5萬元。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121文件」,旨在遏制房地產投資過熱,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門檻又大幅度提高——規定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一些地產商們向銀行求貸無門時,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信託公司開始「拾遺補缺」。截至2004年12底,約有60隻集合資金信託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網站公布了到期清算報告。從實際結果看,2004年幾乎所有信託產品均達到了預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達到4.304%。其中北京國投的三環新城項目年均收益率超過預期收益0.3529個百分點;衡平信託不僅完成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託產品的兌付工作,而且其中
約30%的產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實現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超過6%。此外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等24隻信託計劃也分別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預期收益水平。

隨著信託業的不斷創新,財產信託也成為信託投資公司的「新寵」。例如,中誠信託率先推出了一項名為財產信託的信託計劃,隨後,各家信託公司紛紛效仿,並進行創新。2005年12月15日,期盼已久的金融創新終於面市——國內(兩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同時發行成功,並正式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其發起機構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發行人分別為中誠信託和中信信託。2005年12月23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與中海信託舉行簽約協議,委託中海信託理財30億元,期限一年,投向鐵道部的鐵路建設,由交通銀行北京分行提供擔保。自此以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除了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投資證券市場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安全穩定的理財渠道。中海信託為信託業開辟了一條嶄新的籌資渠道,我國信託公司一次重要的業務機會來臨。同時,機構投資者的加入,使得信託公司能夠做大信託業務規模。不過,2004年初以來許多的創新最主要的意義是合理突破了200份的限制,能夠「圈更多的錢」。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頻繁突破「一法兩規」框架,以「創新」之名行違規之實,主要表現在: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內控措施極不完備;明顯缺少市場公允的關聯交易,損害投資人利益;人才結構不合理,專業素質較低,少數公司在歷史問題還沒有解決的時候,新的風險和壞賬又開始繼續累積。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這使整頓後剛剛起飛的信託業又一次籠罩在厚重的陰雲之下,我國信託業又一次面臨嚴峻的考驗。

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法規在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業務定位做出了新的規定。信託公司根據新規要求進行實業投資清理、存續業務的整改,以申請進行重新登記或執行過渡期政策。截至2008年2月,正常經營的54家信託公司中已有34家獲准換發新的金融許可證。

在新的法規施行下, 2010年,全國范圍內共有55家信託公司正常經營。共成立了2337隻集合信託產品。總規模達到2579億元。隨後幾年信託業迎來了爆發式的增長。行業規模從11年的3000多億,在短短的5年時間。突破到16年的16萬億。其數量也增加到現在的68家。隨著政府對信託牌照的限制。國內信託公司的數量目前穩定在了68家。

隨著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大信託公司紛紛設立慈善信託。信託公司業務出現了新的道路。

『玖』 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企業歷程

2012年8月
公司榮獲第六屆「誠信託·卓越公司獎」,由《上海證券報》社主辦的「第五屆誠信託」頒獎暨2012中國信託業峰會在上海舉行,重慶信託以突出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成長性榮獲綜合類大獎「誠信託·卓越公司獎」
2012年8月
重慶市國資委按照財政部公布的《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和《2011年度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依據我公司2011年度財務會計報表中相關財務指標,對我公司進行績效評價。我公司績效評價結果為A級優等
2012年6月
公司獲重慶市國資委授予的「國企新聞獎 優秀獎」
2012年4月
公司獲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獨立企業納稅50強」
2012年1月
公司獲市國資委授予的「國企貢獻獎」
2011年8月
公司參加《證券時報》第四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被評為「中國最具區域影響力信託公司」
2011年8月
公司向中華思源扶貧基金會捐贈2121.41萬元
2011年7月
公司向綠化長江重慶行動定向捐贈100萬元(共計捐款400萬元)
2011年6月
公司參加《上海證券報》第五屆「誠信託」評選,獲「誠信託·卓越公司獎」
2011年5月
公司對口幫扶酉陽縣板橋村整村脫貧,支付幫扶資金150萬元
2011年4月
重慶信託被重慶市政府評為「2010年度重慶市獨立企業納稅50強」
2011年4月
公司首席執行官翁振傑獲國務院批准,享受2010年政府特殊津貼
2011年2月
公司和信託業務二部同時榮獲2010年重慶市「國企貢獻獎」
2011年1月
公司向重慶市政府捐贈危舊房改造項目全部信託報酬累計達3000多萬元
2010年12月
公司成功完成第三次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增加到24.3873億元,資本規模居全國第二
2010年6月
公司榮獲全國「最具區域影響力信託公司」和「最具影響力品牌」2項榮譽
2009年12月
公司首席執行官翁振傑榮獲「2009年振興重慶爭光貢獻獎」
2009年11月
公司被評為「重慶市文明單位」
2009年10月
何玉柏董事長被評為「重慶市勞動模範」
2009年10月
公司成功發起成立全國最大公益信託「金色盾牌 重慶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託」,首期募集規模1.07億元
2009年9月
公司綜合排名躍居全國信託公司第五位、西部第一位
2009年5月
翁振傑首席執行官主持的08年度招標課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交易模式及退出機制研究》榮獲二等獎
2009年2月
公司榮獲重慶市2008年「國企貢獻獎」
2009年1月
公司榮獲重慶市2008年「金融貢獻一等獎」
2008年12月
公司不良資產率降為0,並連續兩年稅後利潤突破5億元
2008年12月
公司榮獲2008全國金融企業慈善榜「信託業突出貢獻獎」
2008年12月
重慶路橋公司投資建設的嘉華大橋工程榮獲2008年度國家最高榮譽「全國市政金杯示範工程」獎
2008年11月
公司為危舊房改造籌集的50億元資金正式交付,市政府黃奇帆常務副市長出席交付儀式並作重要講話
2008年8月
重慶路橋投資建設的嘉華大橋工程,榮獲「2008年度重慶市市政工程金杯獎」
2008年6月
公司「渝信網下新股配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獲全國「最佳信託產品」獎
2008年5月
公司向四川汶川地震災區捐款100萬元
2008年2月
公司被評為「重慶市金融貢獻一等獎」
2008年2月
重慶三峽銀行舉行授牌慶典,重慶市常務副市長黃奇帆授牌
2008年1月
公司遷入較場口「重慶信託大樓」辦公
2007年12月
公司累計管理信託資產385.22億元,累計為客戶創造收益21.98億元,全年實現凈利潤5.09億元
2007年12月
公司不良資產率接近於0,凈資產收益率達29.65%
2007年12月
公司成功重組萬州商業銀行(後更名為重慶三峽銀行)
2007年10月
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公司獲批新的金融牌照並正式更名為「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7年7月
公司綜合排名位列《2006年中國信託投資公司排名榜》第9名
2007年6月
公司榮獲由上海證券報主辦的「誠信託-2006中國最佳信託公司評選」的「最具發展潛力獎」
2007年4月
公司被評為「重慶市貢獻突出的國有企業」
2007年1月初
公司提前成功兌付14.588億元的渝涪高速股權信託
2006年12月
公司累計管理信託資產164.8億元,全年實現利潤1.61億元
2006年8月
公司發行的「龍湖·西城天街資金信託計劃」榮獲證券時報首屆優秀信託公司「最佳房地產信託計劃獎」
2005年12月
公司徹底還清歷史遺留債務,不良資產率降至4.5%
2005年12月
公司控股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2005年10月
公司控股的重慶路橋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公司持有限售股1.858億股,持股比例59.9%
2004年12月
公司成功增資到16.3373億元,資本金規模位於全國信託行業前列、西部第一
2003年11月
公司以58.5億元收購渝涪高速公路,持有重慶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的股份。並成功推出「渝涪高速公路股權信託」項目,創全國同類產品發行規模之最。
2003年10月
公司控股企業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投資2億元,成為重慶市商業銀行第二大股東
2003年9月
公司主發起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中國證監會批准籌建
2002年7月
在全國首批推出集合資金信託產品「教育信託」項目
2002年2月
公司改制重組為重慶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10.3373億元,為市屬國有重點企業
1999年5月7日
公司發起設立「西南證券有限公司」,持股33.03%
1998年9月3日
公司控股「重慶路橋」,持有重慶路橋70.97%的股權
1984年10月4日
重慶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正式成立,注冊資本金3500萬元人民幣

『拾』 信託賬戶是幹嘛的他和普通賬戶有什麼區別嗎

信託賬戶的操作交易軟體不正規,沒有相應券商的標識,而且交易內軟體功能很少容,只有下單,賣出,查詢賬戶資金的功能,並且下單的時候要手動填寫股票代碼,股票名稱,橫向排列,嚴重影響下單速度。信託賬戶的交易軟體並沒有直接對接交易所並且可能會出現嚴重的滑點,從而增加成本,而且信託如果出現解散的話,可能需要提前收回賬戶,想要增配或者續約會相對困難。如果您融資的話,千萬不能貪圖低息但提供的是信託賬號。所以最好是用實盤賬戶,據我所知,申穆就是提供實盤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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