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融資租賃稅收政策
財稅字[1999]183號-關於融資租賃業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財稅字〔1997〕045號)規定: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等費用。最近,一些地方來函詢問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在征稅時能否予以扣除,現明確如下:
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並依此徵收營業稅。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納稅人為購買出租貨物而發生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
本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各地在執行中不論是否允許扣除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對納稅人以往的營業額均不再調整。
國稅函[2000]514號-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據了解,目前一些地區在對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時,政策執行不一,有的徵收增值稅,有的徵收營業稅,為統一增值稅政策,嚴肅執法,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樣對待,按照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
2000年11月15日
財稅[2003]16號-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對營業稅若干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二、關於適用稅目問題
(六)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於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十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財稅[2009]69號-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十、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的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包括承租方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並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承租方企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上述專用設備。凡融資租賃期屆滿後租賃設備所有權未轉移至承租方企業的,承租方企業應停止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財稅[2009]128號-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完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財稅[2013]106號-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章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二條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第二章 應稅服務
第八條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四)銷售額
1.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6號-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現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融資租賃企業(以下稱融資租賃出租方)的主管國家稅務局負責出口退(免)稅資格的認定及融資租賃出口貨物、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以下稱融資租賃貨物)的出口退稅審核、審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享受出口退稅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和融資租賃貨物的范圍、條件以及出口退稅的具體計算辦法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稅務登記、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管理
第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在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及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方可申報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
第五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首份融資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除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的資料外(僅經營海洋工程結構物融資租賃的,可不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證明;
(二)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本辦法發布前已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可向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補辦出口退稅資格的認定手續。
第六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退(免)稅認定變更及注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退稅申報、審核管理
第七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融資租賃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或收取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首筆租金開具發票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融資租賃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申報。
第八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融資租賃貨物退稅時,應將不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貨物分別申報,在申報表的明細表中「退(免)稅業務類型」欄內填寫「RZZL」,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二)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向海洋工程結構物承租人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
(三)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貨物的,還應提供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四)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期在5年(含)以上的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五)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收貨清單;
(六)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已申報抵扣的,不得申報退稅。已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出租方不得再申報進項稅額抵扣。
第十條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辦理認證手續。
第十一條 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規定的計算方法審核、審批融資租賃貨物退稅。
第十二條 對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退稅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融資租賃出租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比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退稅;如融資租賃方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應發函調查,在確認增值稅專用發票真實、按規定申報納稅後,方可辦理退稅。
第十三條 對承租期未滿而發生退租的融資租賃貨物,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及時主動向主管國家稅務局報告,並按下列規定補繳已退稅款:
(一)對上述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再復進口時,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並對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出具貨物已補稅或未退稅證明;
(二)對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發生退租的,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採取假冒出口退(免)稅資格、偽造或擅自塗改融資租賃合同、提供虛假退稅申報資料等手段騙取退稅款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本辦法未作規定的,按照視同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以融資租賃出租方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日期為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9號)同時廢止。
財關稅[2014]16號-關於租賃企業進口飛機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賃企業一般貿易項下進口飛機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與國內航空公司進口飛機同等稅收優惠政策,即進口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的飛機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自2014年1月1日以來,對已按17%稅率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上述飛機,超出5%稅率的已征稅款,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以退還。租賃企業申請退稅時,應附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進口飛機所繳納增值稅未抵扣證明(格式見附件)。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租賃企業從境外購買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不能實際入區的飛機,不實施進口保稅政策,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財稅[2014]18號-關於飛機租賃企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飛機租賃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3〕108號)的有關精神,促進飛機租賃業健康發展,現將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飛機租賃企業購機環節購銷合同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為統一政策執行口徑,現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三、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計算當期銷售額時可以扣除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為書面合同約定的當期應當收取的本金。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的,為當期實際收取的本金。
四、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的納稅人,以保理方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的債權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改變其與承租方之間的融資租賃關系,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並向承租方開具發票。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有關規定,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公平稅負,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二、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請遵照執行。
②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目前上市公司業務開展的怎麼樣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雖然經過了前幾年的快速發展,但發展存在不均衡,市場滲透版率不到5%,遠低於成熟市場權15%至30%的水平,並且業務模式趨同,盈利模式相對單一。目前,該行業正處於從粗放發展向穩定性競爭過渡階段,包括金固股份、皇庭國際、長榮股份、方盛制葯、華譽能源、振華科技等在內的23家上市公司公告涉足融資租賃。
一般業務模式包含
1,靠著自身產業鏈做上下游的。例子就是某些建築機械企業成立融租公司,利用融資租賃手段促進銷售,客戶在購買時可以選擇分期付款,降低購買門檻,由於產業鏈優勢,風控也能夠應付自如,大不了還不上錢了設備拉回公司翻新後重新出售。
2,就是企業純有錢,希望成立融租公司實現放貸收益。
③ 融資租賃企業有多少資產上市公司情況如何
融資租賃業務正成為上市公司的「新寵」。據《經濟參考報》記者統計,8月以來,包括金固股份、皇庭國際、長榮股份、方盛制葯等在內的近30家上市公
司涉足或加大融資租賃業務,參與形式包括設立或收購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等。業內專家認為,我國融資租賃業正處於從粗放發展向穩定性競爭過渡階
段,協同產業鏈的發展才是未來主流的發展方向。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
租金。它是一種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商務部日前發布的《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2016-2017)》顯示,截至
2016年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資產總額21538.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2.4%。
記者了解到,目前A股市場上,以融資租賃作為主業的公司只有渤海金控,其他企業主要以子公司的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如中航資本、東莞控股、廣匯汽車、柳工、摩恩電氣、申通地鐵、華鐵科技、金洲慈航等,還有各大銀行下設的金融租賃公司。
有業內人士表示,我國融資租賃行業雖然經過了前幾年的快速發展,但整體從行業內分部門、分地區來看,發展存在不均衡,市場滲透率不到5%,遠低於成熟市場15%至30%的水平,並且業務模式趨同,盈利模式相對單一。目前,該行業正處於從粗放發展向穩定性競爭過渡階段。
話題是炒熱的,不過確實很成功。
④ 被調查企業有採用商業信用或融資租賃策略的嗎為什麼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新力金融(600318.SH)因重大事項未公布而於5日起停牌。
根據上市公司公告,公司先於3月28日收到安徽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後在3月30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經安徽監管局查明,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力金融子公司安徽德潤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德潤租賃)對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東方金河)、淮南市榮勝昕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榮勝昕安)等公司的融資租賃應收款已經逾期,但子公司未按照公司制定的壞賬准備計提政策進行計提壞賬准備,導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出現錯誤,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新力金融前身為巢東股份,原本主營水泥、熟料的生產與銷售。自2015年起,巢東股份開始逐步收購類金融資產,並在2016年通過重大資產出售,將水泥業務置出,從而把經營重心放於金融服務業,公司主營業務也轉變為融資租賃、小貸、融資性擔保、典當等類金融服務業務。
此次令新力金融陷入窘境的德潤租賃,便是公司於2015年1月收購的。根據新力金融此前發布的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涉及違約的東方金河、榮勝昕安與德潤租賃關系密切,二者分為德潤租賃2013年、2014年的前兩大客戶。
據悉,東方金河、榮勝昕安分別主營房地產開發與銷售。2013年,榮勝昕安、東方金河分別為德潤租賃貢獻1860萬元、1629萬元的營業收入,占公司當期收入的29.21%、25.58%;2014年前三季度,德潤租賃從東方金河取得2511萬元收入,從榮勝昕安取得1724.15萬元收入,分別占總收入的22.58%和15.51%。
在新力金融同時披露的21份重大租賃合同中,東方金河與榮勝昕安的租金總額分別為2.22億元、2.44億元,占據1000萬以上租賃合同的前三位,另外一家叫做合肥市大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則占據第一名,租金總額為3.4億元,上述三者租期均在2013年至2015年間,蹊蹺的是,數額如此巨大的三份合同,德潤租賃竟未設定履約保證金,而在剩餘18份千萬元以上合同中,德潤租賃則設計了300萬至1500萬元不等的履約保證金。
目前,東方金河已因繁重債務而被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裁定破產。公開資料顯示,單在2016年與東方金河有關的法律案件便超過20起,涉及內容包括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榮勝昕安同樣也是債務纏身,名下坐落於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國慶路與人民路交匯處的萬國廣場房產已經遭到法院查封。
此外,上述租賃合同中最大債務方合肥市大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同樣也是官司纏身。涉及案件包括民間借貸、施工欠款等,名下多處房產也已被法院查封。
那麼作為德潤租賃主要客戶的東方金河、榮勝昕安涉及到的壞賬規模到底有多大,將對公司2016年上半年凈利潤產生多大的影響,界面新聞致電新力金融,該公司無人應答。
數據顯示,在2016年新力金融合計實現營業收入8.11億元,凈利潤1.63億元;德潤租賃同期實現營業收入3.77億元,凈利潤1.9億元。
對於新力金融目前的經營,投資者還需注意兩點。其一、新力金融其餘各子公司面臨的信用風險。在新力金融日前公布的2016年年報中,該公司重要子公司德信擔保、德善小貸、德合典當、德潤租賃均涉及貸款合同糾紛近30項,合計涉案金額約為7222萬。
不僅如此,上述四家子公司在被收購僅一年就出現了無法履行業績承諾的問題。根據公開資料,2016年包括德潤租賃在內的四家公司實現扣非凈利潤為2.1億元,僅完成承諾扣非凈利的87.58%。
其二,新力金融立案調查還將影響到公司正在進行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據悉,新力金融擬收購第三方支付平台海科融通100%股份,此次調查可能會導致重大資產重組延遲、中止或終止。
⑤ 售後回租融資租賃的公告是利好還是利空
回租也是融資,融資說白了就是需要錢。
但如果拋開所有因素,那回租內是利空的,因為回租是要把設備賣出容給租賃公司來獲得現金。用已有的資產去抵押以換取現金,那說明企業目前很需要錢。
但事分兩面看,這個情況還是要具體分析。像我公司之前做了一單,客戶很有錢,設備也是新買的,但是他們還是選擇同我們合作了這次回租。原因有兩個,一是客戶已經自己出錢買了設備,暫時沒有新的設備采購計劃;二是我們給利率很符合客戶的需求,對客戶來說這點利息很容易就被設備運轉產生的利潤覆蓋掉了。像這種就是非常健康、非常利好的合作項目。
所以你要判斷是利好還是利空,首先要看這個回租的模式如何,其次要判斷企業融資的目的。
⑥ 上市公司公告中有長期應收款會計處理案例么
你要更明確一些,長期應收款很多種,包括融資租賃、保證金或者借款性質款項。融資租賃的建議你看看大型國企上市公司報告,基本都有融資租賃子公司。
⑦ 融資租賃有哪些稅收政策
有關融資租賃涉及的一些稅收政策,下面就是相關的資料內容,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一、增值稅
1. 征稅范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後附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規定,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於融資租賃。
2. 稅目及稅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3. 銷售額的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銷售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不包括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 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 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
(3) 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第1條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4. 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
最近總局出台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指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文章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756197.html,轉載請保留此鏈接!。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1. 稅收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2. 新企業准則規定
《新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第十一條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同時第十五條、十六條還規定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投資創業。承租人應當採取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費用。承租人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3. 會計成本與計稅基礎的差異
從稅法有關融資租賃計稅基礎的規定可以看出,條例並未規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這與會計准則的規定是有差異的。條例採用相對簡化的處理方式,按合同規定的租賃付款額或者公允價值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會計准則中確認的未實現融資費用直接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然後分期計提折舊。由此可見,稅法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與會計上該資產的入賬價值是存在差異的,需進行納稅調整。在會計上未計入資產成本的未確認融資費用,因其實際已經包含在計稅基礎中,按規定應當以折舊的方式在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里分期扣除,不得在稅前直接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舉個簡單的例子說明:甲公司2009年11月從乙公司融資租入一生產車間,合同約定該生產車間租賃期限為10年,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最低租賃付款額合計為1500萬元,最低付款額現值為1200萬元,公允價值為1400萬元。
按照新會計准則,由於最低付款額現值為1200萬元小於公允價值為1400萬元,因此該固定資產會計成本為1200萬元,同時確認未確認融資費用300萬元,(1500-1200),並按照實際利率法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計入「財務費用」。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該生產車間的計稅基礎為1500萬元,折舊年限為20年。那麼2009年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1.25萬元,即當期按會計規定列支的未確認融資費用2.5萬元(300÷120×1)減去當期按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折舊額1.25萬元(300÷240×1)的差額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
4. 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指出,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三、房產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文件規定,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上例中由於會計上確認該生產車間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為1200萬元,即房產原值為1200萬元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文章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756197.html,轉載請保留此鏈接!。假設甲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規定計征房產稅的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那麼甲公司融資租入生產車間的房產余值為840萬元[1200×(1-30%)]。
四、印花稅
根據《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30號)第四條的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根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五、契稅
對於融資租賃期間的房產需要繳納契稅嗎?《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房屋買賣;(四)房屋贈與;(五)房屋交換。而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實質上出租人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由於在融資租賃期間房產的所有權仍屬於出租方,還沒有發生轉移變動,因此,融資租賃期間的房產不交契稅、
融資租賃涉及的稅收政策投資創業。但是如果在融資租賃期過後,租賃雙方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則承租方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融資租賃稅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徵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近接一些地區反映,目前我國負責企業融資租賃業務審批的單位有兩家,即內資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是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批。但是,國家稅務總局1995年4月26日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6號)第一條規定:「《營業稅稅目注釋》中的『融資租賃』,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與目前我國企業融資租賃業務審批管理體制不相適應。對此,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也按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 特此通知。
希望可以幫到您 謝謝
⑧ 新三板企業進行融資租賃需要披露否
涉及重大事項的融資是必須披露的
⑨ 上市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有幾種模式
上市公司做融租有幾種模式。
1,靠著自身產業鏈做上下游的。例子就是某些內建築機械企業成容立融租公司,利用融資租賃手段促進銷售,客戶在購買時可以選擇分期付款,降低購買門檻,由於產業鏈優勢,風控也能夠應付自如,大不了還不上錢了設備拉回公司翻新後重新出售。
2,就是企業純有錢,希望成立融租公司實現放貸收益。一般這樣的企業自身已經進入經營平穩期,屬於現金牛角色,而主業大都為草根實業,發展空間不大那種。老闆手裡有錢苦於再投資無處尋找,成立銀行放貸在我國門檻又太高,索性成立保理、融租、小貸這些類金融企業實現放貸目的。如某上市服裝企業,自身現金流充足且業務平穩,無需大規模再投資,近年頻繁出手保理、融租、小貸乃至投資公司或房地產業。
融資租賃也好,內貿保理也好,費用並不低。
1、政策導向。
2、融資租賃本身融資手段較為靈活。
3、杠桿高,較之擔保公司等杠桿較高。
利用投注差境外募集低成本融資回來。垠行由於存貸款比、行業引導等限制,對很多產能過剩、現金流緊張的行業採取審慎的信/貸/政策,融資租賃行業趁虛而入,搶佔了一定的信貸市場份額。
⑩ 融資租賃公司有哪些籌資渠道以及方式
股權融資
(一)股東增資
股東增資的方式,從行業來看,主要集中在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規模快速增長,按照銀監會的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的杠桿率不得超過12.5倍。多家金融租賃公司達到上限,股東進行增資。
如:2011年9月江蘇金融租賃、2012年12月工銀租賃,以及中聯重科、柳工等充分利用其母公司為上市公司的優勢,通過母公司募集專項資金的方式,從證券市場融資後注資。
(二)海外上市
2011年3月30日,遠東宏信有限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開國內租賃公司海外上市的先河,發行股票8.16億股,募集資金51億元港幣。並藉助香港金融市場優勢,陸續發行人民幣債券、中期票據、開展銀團貸款等業務。
(三)借殼重組上市
2011年,渤海租賃通過借殼重組ST匯通公司在中國大陸主板上市。借殼上市後,渤海租賃融資渠道進一步多元化,不斷開展資本運作進行融資。
(四)引入保險資金作為戰略投資者
保險資金的引入除進一步優化公司股權結構外,也有利於其未來通過保險公司開展融資。
2013年1月,遠東宏信宣布,公司股東中國中化集團全資子公司Greatpart Limited已經於1月6日將共374,805,560股或11.38%公司股份,通過瑞銀香港分行配售台灣國泰人壽保險股份以及其他若干投資者。
NO.2
債券融資
(一)銀行信貸融資
(二)債市融資
(1)金融債券
2009年央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以來,金融債券成為金融租賃公司又一新型融資渠道。但限於目前國內對租賃資產的認可程度、債券的存續期、監管要求及流動性因素限制,金融租賃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在用款時效、規模、成本上仍存在諸多局限。(最近3年連續盈利,最近1年利率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最近1年不良資產率低於行業平均水平,在實務中,銀監會的上述規定常常是自相矛盾的,金融租賃公司常常只能滿足之中的一個條件,因而金融債券較難獲批)
(2)點心債
即香港人民幣債券。以其融資成本低、期限較好的匹配租賃期限等獨特優勢,日益成為租賃公司融資的主要渠道之一。
跨國廠商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依託其母公司在全球的品牌知名度、在全球金融市場融資的便利性開展融資。如卡特彼得公司繼2010年11月在香港發行10億元人民幣債券後,2011年7月再度赴港發行人民幣點心債,債券用途主要用於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此外,三井住友、歐力士等融資租賃公司亦通過此方式融資。
(3)中期票據
2012年4月,遠東宏信公告訂立中期票據計劃,據此,遠東宏信可透過根據美國證券法獲豁免注冊規定的交易,向專業及機構投資者發售及發行本金總值不多於10億美元(或以其他貨幣計算的等額金額)的票據,計劃為增強其未來融資或資本管理之靈活性及效率提供了一個平台。此項計劃是繼銀團貸款、點心債後,打通的又一引入長期資金的融資渠道,這也為未來其他公司開展融資提供了範例。
NO.3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2010年1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指引(試行)》,資產證券化業務再次啟動。
2012年11月「工銀租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證監會通過,成為國內金融租賃企業首支獲批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金融租賃公司開展此項融資更多的是基於出表的考慮。
若公司在中國大陸劃分為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現行有關外債管理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外債規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即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短期外債余額、中長期外債發生額及境外機構保證項下的履約余額之和不超過其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因此可根據注冊資本與借用外債的關系在國外進行融資。
NO.6
轉租賃、聯合租賃融資
此外,廠商系租賃公司還通過與金融租賃公司開展的轉租賃、聯合租賃進行融資,如交銀租賃與中聯重科、三一、徐工等廠商下屬租賃公司開展的聯合租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