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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宣講

發布時間:2022-06-05 13:03:48

⑴ 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電視,電台渠道對具體理財產品進行宣傳嗎

理論上是不可以來的——2011年8月28日,銀自監會以2011年5號令公布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於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其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電視、電台渠道對具體理財產品進行宣傳」。說的是「具體」產品,而且只是管理辦法,實際監管又是另一回事了。

⑵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宣傳銷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宣傳銷售文本分為兩類。
一是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
(一)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
(二)電話、傳真、簡訊、郵件;
(三)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訊資料;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二是銷售文件,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等;經客戶簽字確認的銷售文件,商業銀行和客戶雙方均應留存。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製作和發放的管理,宣傳銷售文本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分支機構未經總行授權不得擅自製作和分發宣傳銷售文本。
第十三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三)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四)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戶忽視風險的情形。
第十四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只能登載商業銀行開發設計的該款理財產品或風險等級和結構相同的同類理財產品過往平均業績及最好、最差業績,同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引用的統計數據、圖表和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全面,並註明來源,不得引用未經核實的數據;
(二)真實、准確、合理地表述理財產品業績和商業銀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傳銷售文本中應當明確提示,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構成新發理財產品業績表現的保證。如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使用模擬數據的,必須註明模擬數據。
第十五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名稱及刊登或發布評價的渠道與日期。
第十六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向客戶表述的收益率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應當簡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誤導客戶。
第十七條 理財產品宣傳材料應當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第十八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並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一)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二)提示客戶,「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三)提示客戶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產品具體情況;
(四)本理財產品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並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五)保證收益理財產品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能保證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六)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保障理財資金本金,不保證理財收益,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七)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並根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提示客戶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等內容;
(八)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由客戶填寫;
(九)風險揭示書還應當設計客戶風險確認語句抄錄,包括確認語句欄和簽字欄;確認語句欄應當完整載明的風險確認語句為:「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並在此語句下預留足夠空間供客戶完整抄錄和簽名確認。
第十九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客戶權益須知,客戶權益須知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客戶辦理理財產品的流程;
(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流程、評級具體含義以及適合購
買的理財產品等相關內容;
(三)商業銀行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頻率等;
(四)客戶向商業銀行投訴的方式和程序;
(五)商業銀行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向客戶說明的內容。
第二十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間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投資范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
第二十一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收取銷售費、託管費、投資管理費等相關收費項目、收費條件、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銷售文件未載明的收費項目,不得向客戶收取。商業銀行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需要對已約定的收費項目、條件、標准和方式進行調整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銷售文件約定及時、准確地進行信息披露;產品結束或終止時的信息披露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投資資產種類、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銷售費、託管費、投資管理費和客戶收益等。理財產品未達到預期收益的,應當詳細披露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 理財產品名稱應當恰當反映產品屬性,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以及易引發爭議的模糊性語言。理財產品名稱中含有擬投資資產名稱的,擬投資該資產的比例須達到該理財產品規模的50%(含)以上;對掛鉤性結構化理財產品,名稱中含有掛鉤資產名稱的,需要在名稱中明確所掛鉤標的資產占理財資金的比例或明確是用本金投資的預期收益掛鉤標的資產。

⑶ 銀行舉辦的投資理財講座聽了有什麼好處

增加對投資理財方面的知識 以及對風險 對收益 對平台有一個理性的認知~

⑷ 今生恆贏二萬元十年交對應的保額是多少前兩月左右,銀行人員打電話說什麼理財產品講座,叫我去聽,我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風險和收益的特徵分為兩類,一類叫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或者稱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財產品;另一類叫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也就是大家常說的不保本理財產品。兩種理財產品之間有著一定的區別:
一、保本收益型銀行理財產品的優缺點
從字面意思上不難理解,就是可以確保本金的安全,因此風險也是很低的,即使未能達到預期收益,投資者的本金也能到期全額償還。保本型產品由於投資於貨幣、票據、債券市場,資金相對安全,但收益也相對偏低。
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財產品,由於既保證本金安全,又保證到期收益,因此風險最低,但是收益不高,通常高於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在3%-4%之間。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由於只需要保證本金,無需保證收益,因此風險較保本固定收益的產品稍高,通常在4%左右。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銀行理財產品的優缺點
顧名思義,就是不能保證本金,也不保證收益,但也意味著可以獲取高收益。由於投資大量信貸類資產,因此在所有理財產品中,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預期收益率最高,保本浮動型產品次之,保證收益型最低。
然而,高收益也意味著高風險,尤其是結構型理財產品,作為一種嵌套了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組合,本質上就是一個固定收益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組合。投資者大部分或全部本金投資於同業存款、同業拆借等固定收益類產品,利息或部分本金投資於各種期權。
銀行理財產品保本收益與非保本收益各有優勢,同時各自也有缺點性。可以通過自身能力來選擇自己適合的產品,從而從中選擇自己得益最高的產品,但是要注意「風險越大,收益越高」,所以需要保持一顆不穩不亂的心,這樣才能制定出更好的決策。

⑸ 銀行存蓄存款類產品宣傳的時候可以說保本保收益么

如果是正常的定期存款是保本保息的,如是理財產品就不會保本保息的,理財產品是有風險的,要緊慎購買!

⑹ 銀行保險應該怎樣正規宣傳

銀行保險產品宣傳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細分市場
進行市場定位,針對銀行保險產品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客戶群體,根據不同的人群要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理念進行宣傳,這樣才能達到目的,提高效率。
2、項目帶動,進行精準營銷宣傳
聯合銀行開展一些項目,比如信用卡活動,代發工資,銀行的轉帳機並結合銀行一些業務以及銀行的一些理財產品進行宣傳。通過為客戶提供一些服務,取得客戶的信任,和客戶成為朋友,打消客戶的防備心。
針對客戶的不同喜好及對投資理財的不同風險承受力,進行精準營銷宣傳。如分紅保險適合於風險承受能力低、有穩健理財需求、希望以保障為主的投保人。萬能壽險適合於需求彈性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對保險希望有更多選擇權的投保人等等。
通過項目帶動,幫客戶結合理財目標來制定如何購買銀行保險產品,效率一定會大大提高的。
3、規范產品宣傳用語
應正面准確地進行銀行保險產品宣傳,不存在誤導銷售,讓每個客戶都清楚明白他們購買的保險產品而不是銀行定期或者銀行的理財產品,在宣傳過程中要和客戶講清楚產品期限,不得隱瞞風險或誇大收益。
4、宣傳保險知識,增加客戶保險意識
通過各方面宣傳和教育,加強客戶的保險理念和保障意識。以法律為依託,以現實生活為宣導,使銀行保險為社會所普遍認同和真正接受。
平時在銀行保險產品折頁的宣傳上我們可以加入一些保險知識的宣傳。在宣傳方面,要打破銀行櫃台的單一宣傳模式,通過一套專業工具為客戶提供銀保業務個性化服務,向公眾普及銀行保險知識、推薦銀行保險產品、開展銀行保險咨詢。並通過新的銷售方式,將銀行保險帶出銀行櫃台,與客戶進行更多的雙向溝通,提供適合的風險保障計劃和個性化服務。
5、進行產品關聯宣傳
真正以客戶為中心,在宣傳過程中通過多種營銷渠道提供更多的銀保產品。銀保雙方應聯手開發合作新領域,在開發新產品的前端就可引入銀行意見,將保險產品納入銀行理財服務中,為客戶提供全面的風險保障和財務規劃,並且充分考慮現金櫃、理財櫃、信貸櫃等多種渠道,從而在銀行和客戶之間建立多元化的宣傳營銷平台。
6、銀行駐點宣傳
銀行網點是留存客戶,生產客戶的場所。銀行是營銷的主要陣地,也是舉辦沙龍的基地。在銀行進行銀保產品宣傳,容易得到客戶的信任,也比較容易促成。充分利用銀行的資源可以減少相應的成本。
7、「走出去」宣傳
可以通過發送產品宣傳折頁、進行問卷調查形式、走進社區宣傳、保險知識下鄉、周邊社區、鄉鎮、走進工廠、企業進行大力度的倡導宣傳。
8、通過網路進行大力正面宣傳
加快銀行保險業的網路化和信息化,大力利用網路宣傳產品,在網路上樹立有利正面的一面,並大量開展網上營銷。使銀行保險產品宣傳呈多方位、立體化的態勢。使更多的人能夠正面地認識銀行保險產品。

⑺ 商業銀行禁止理財保本宣傳

投資均由風險,所以銀行都是禁止宣傳保本保息的

⑻ 銀行理財產品是否可以宣傳

可以的,合法的東西。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1-2]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購買的時候要仔細看清楚合同。

⑼ 工商銀行要來我們公司做個理財講座,迎接的條幅標題要怎麼寫啊~~~急急急急

歡迎工商銀行來我公司蒞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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