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的金融詐騙為什麼愈演愈烈
打擊力度不強所致。
詐騙,是違法行為,
情節嚴重者,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該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B. 中國金融詐騙涉案金額多少可以被判刑
金融詐騙罪要根據具體情節,參考如下法條給予刑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九十七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C. 國內常見的金融詐騙有哪些
1、設置利益誘餌騙取匯款。典型的有詐騙分子採用電話或簡訊群發的方式,發布「活動中獎」、「低息無抵押小額貸款」、「稅費退返」等消息,巧立名目要求受害者向詐騙分子指定的賬戶匯出「手續費」、「公證費」、「郵寄費」、「稅費返點」等款項;
2、編排突發事件擾亂防範意識。典型的有冒充銀行業金融機構官方信息平台,發布「銀行卡異地巨額消費」簡訊,冒充親朋好友在異地急需資金救急等,誘騙群眾匯出資金;
3、捏造子虛烏有事項干擾正常判斷。典型的有謊稱「賬戶涉嫌洗錢犯罪」、「個人信息遭泄、銀行賬戶不安全」、「郵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消費者直接將賬戶資金轉入所謂的「公共安全部門設立的安全賬戶」以「保障資金安全」,或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套取消費者的賬戶名稱和交易密碼。
D. 在我國金融詐騙多少錢立案
法律分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 金融詐騙怎麼辦,怎麼報警
金融詐騙怎麼辦,怎麼報警?
如果你能確認其是騙子或者騙子公司,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或者報案。
舉報或者報案電話號碼110。
公安機關受理後,就會展開初查,進行辨別,如果確實涉嫌詐騙,會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責任。
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攜帶相關證據有助於及時立案處理。如果公安機關不給立案或者處理速度上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管理部門舉報。
也可以直接帶相關證據去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的話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辦事機構都可以,他們不會拒絕接的,而且你說明情況對方會自動歸入該管的部門。
如果去法院起訴後公安機關立案的,法院的起訴無需撤訴,法院會中止審理。到刑事處理有結果後,法院或繼續審理。如果刑事立案後,民事部分撤訴的,刑事審理時,是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只能另案起訴。
(5)中國融資詐騙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經濟詐騙罪是包括了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金融詐騙罪,其中跟經濟社會密切相關的詐騙犯罪,包括但不限於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經濟詐騙罪中其他的詐騙行為就是通常意義上的詐騙,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詐騙別人財產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出口退稅的行為,利用某些非法組織的詐騙行為(刑法第三百條)等。
經濟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1、犯詐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其中「數額巨大」一般指詐騙公私財物3萬-5萬以上,「數額特別巨大」一般指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
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說法,那麼經濟詐騙罪該怎麼量刑呢?
經濟詐騙罪量刑標准一般就是指詐騙罪的量刑標准:
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
根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F. 融資租賃合同詐騙案例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行業,是以資金為主體運轉的行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一樣,風險控制都是首要考慮的因素。但由於融資租賃公司跟實體經濟的業務密切相關,尤其是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對外資和民資開放後,一些對中國經濟生態環境和法治環境了解不夠的外資租賃公司,以及一些沒有金融風控經驗的民營租賃公司,在中國發展融資租賃業務遇到了各式各樣的壞賬風險,其中就有不少是遇到合同詐騙的風險。一旦遇到這些詐騙陷阱,小的民營租賃公司可能直接給公司經營帶來困局,外資租賃公司則對國內市場變得忌諱莫深,步步小心,嚴重影響自身的業務發展計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