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所有新能源投資都是假的
需要你去實地考察了才知道,網上的評價有好有壞,自己去考察,看他們的油廠油庫,灶具爐芯配件廠,可以去看他們的終端客戶使用情況,就能知道是不是騙人的了。
㈡ 新能源投資可信嗎
新能源是可以投來的,但是得看投的自是什麼項目,新能源理財,或者搞什麼研發的,就不要投了風險太大,建融項目可以考慮,比如充電站什麼的,如果有這方面的打算,我建議還是頭那種已經建好的,這樣更有保證,如果有想法可以留言或者私信我,我們一起探討
㈢ 金鋒新能源理財靠譜嗎
不靠譜的,理財要走知名,有資質的大平台,可以走銀行,券商,支付寶,天天基金,這些平台對個人來說足夠了。
㈣ 新能源理財平台哪個好
建議您通過銀行渠道進行理財。目前,個人投資理財方式較多:定期、國債、受託理財、基回金、黃金答、信託、保險等做組合投資,不同產品的投資起點不一,對應的風險級別也不相同。建議您可以到招行網點咨詢理財經理的相關建議。
㈤ 長期定投新能源的基金靠譜嗎
長期定投新能源的基金是比較靠譜的。從現在來看的話,新能源基金有著非常好的發展趨勢,並且在長期的發展價值來說的話是非常高的,因此是很適合去長期定投新能源基金這個板塊。在未來發展趨勢一直向上的,從現在的這種趨勢上,就已經能看出來新能源基金的發展潛力。那麼在未來的時候,新能源基金肯定會發展的更好。這個時候只需要長期的去定投新能源基金,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我現在同樣也在等新能源基金回調的時候,再來進行買入。對於我來說我也非常看好新能源基金在未來的發展趨勢,那麼這個時候所需要等待就是在低點的時候買入,即便說現在的位置比較高,但是如果拉長時間線來看的話,可能在以後來看現在的位置是比較低的,這種情況也是很難預測到,最好的方式就是去長期定投持有,不錯過收益和虧損。
㈥ 新能源理財騙局名單大家有投資中智能理財的嗎
這幫該死的騙子,變著花樣詐騙老百姓,影視投資也是詐騙重災區,近半年跑路平台多大60多個,這樣在網上大肆圈錢,竟然還有上當,千萬不要在網路上投資一分錢,小心著了騙子的圈套。
㈦ 理財新能源賬戶是什麼
理財新能源賬戶是指你所購買的有關新能源類理財產品的代號。
拓展:
理財(Financing),指的是對財務(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以實現財務的保值、增值為目的。
理財分為公司理財、機構理財、個人理財 和家庭理財等。人類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動離不開物質基礎,與理財密切相關。 「理財」往往與「投資理財」並用,因為「理財」中有「投資」,「投資」中有「理財」。所謂的理財也不僅僅是把財務往外投,被投資也是一種理財,不懂得被投資也就不懂得怎麼更好投資。一般人談到理財,想到的不是投資,就是賺錢。實際上理財的范圍很廣,理財是理一生的財,也就是個人一生的現金流量與風險管理。包含以下涵義:
① 理財是理一生的財,不僅僅是解決燃眉之急的金錢問題而已。
② 理財是現金流量管理,每一個人一出生就需要用錢(現金流出),也需要賺錢來產生現金流入。因此不管現在是否有錢,每一個人都需要理財。
③ 理財也涵蓋了風險管理。因為未來的更多流量具有不確定性,包括人身風險、財產風險與市場風險,都會影響到現金流入(收入中斷風險)或現金流出(費用遞增風險)。
㈧ 農村把一新能源作為理財產品,這財是如何理的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地變化,這個變化體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人們衣食住行方面。而今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人們的生活水平更上一層樓,農民們生活富裕了,手上也有了一定的積蓄,總想著用這些積蓄去做點什麼?
有的把錢投資在子女的教育上面,有的把錢存入銀行定期拿個利息,有的把錢買了房,買了車改善生活條件···但是在一些地區的農村一部分鄉親們把錢投資在新能源上面,把新能源視為一項理財產品,這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
鄉親們嘴上說的這新能源到底是什麼呢?其實這在國外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就是這幾年陸續在農村出現的太陽能光伏發電。
太陽能我們都知道它「用之不盡,取之不竭」,在傳統能源匱乏的今天,以太陽能為主的新能源將成為未來市場的走向,並且正在以星星之火,變成燎原之勢。
光伏發電作為新能源不假,在農村為何成為一項理財產品呢?
這就要從光伏發電的投資和收益來說起。光伏發電的成本主要取決於三個方面:第一個系統的容量,第二個系統成本,第三個安裝施工成本。
先看系統的容量。系統的容量關繫到整體的投資,而系統的容量又和用戶的屋頂,前期預算有關。一般戶用型的光伏發電系統以3-5kW為主。投資也在24000元-40000元不等。
再看系統的成本。光伏發電系統主要由光伏並網逆變器,光伏支架,光伏組件,以及光伏線纜等組成。其中光伏組件占總成本的48%左右,逆變器佔11%左右,支架佔6%左右。
第三看施工成本。施工成本占總成本的32%左右。但是施工這件事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的,需要承裝修和機電安裝這兩個資質,不具備此資質的供電部門是不允許並網的。這兩個資質也成為一道門檻。
理清了投資,我們再來看看光伏發電的收益是怎麼樣的?
現在來看光伏發電收益主要有三個部分,第一個就是國家給予的補貼收益;第二個是節約的電費收益;第三個是用戶的賣電收益。
一、補貼。
目前,國家對分布式光伏電站的補貼是每度電0.42元(含稅),補貼年限20年。部分地區如上海、浙江、山東、安徽等地還有地方上的補貼,補貼以及補貼額度因地區不同略有不同。
二、節約電費。
光伏發電現在有三種模式,自發自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全額上網三種模式。現在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改善,洗衣機、冰箱、電視機、電腦、空調等各種類型的電器基本成為標配,這些電器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是電費卻在不知不覺的上漲,對於一些用戶來說每個月的電費少則100,多則幾百,實屬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而安裝光伏發電的用戶,不管是「自發自用」還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都是節約了電費,節省了開銷,換角度來說,節約了就是收益。
三、賣電收益。
賣電收益是按照地面的脫硫燃煤標桿電價為准一般地區在0.35元/度。
以5kW為例,需要投資40000元,每日可以發電20度左右,國家補貼每度電0.42元,這樣來算大概在6-7年左右回本,電站使用壽命20-25年,剩下的時間就是收益,其年收益率高於15%,遠超銀行存款利率。
當然了,凡是兩面看,看到不錯的收益的同時,我們也要客觀來看待現存的問題,一個穩定運行的光伏系統,需要專業設計,需要質量過硬的設備,更需要專業的施工安裝,這些環節稍有不慎可能會給電站帶來影響。同時光伏系統安裝後需要定期維護不然也會影響發電量,另外光伏組件會隨著使用時間的增產,效率會衰減,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收益。
隨著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的大力推進,光伏發電技術的更加成熟,建設成本的下降,總的來說分布式光伏發電將會和過去的太陽能熱水器一樣,成為家家必備,老百姓也會因為光伏發電,把屋頂變為「搖錢樹」、「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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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天朔新能源理財21%一年期
天朔新能源產業發展集團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6)晉0602民初5號
原告呂斌。
委託代理人孫立國,山西得民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山西天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住所地朔州市富甲工業園區。
法定代表人李建剛,職務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曹清波,男,漢族,1962年1月5日出生。
原告呂斌訴被告山西天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6年1月5日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呂斌委託代理人、被告委託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呂斌訴稱,2014年4月13日,被告山西天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275萬元。2015年5月3日被告與原告達成還款承諾書,確認欠款本息合計為3479351元。2015年9月1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還款承諾書,確認截止至2015年11月2日應償還原告本息合計為3835983元欠款,並以被告所有的52畝土地作為抵押。截止至起訴之日,被告並未償還原告欠款,並產生相應利息為222487元,本息合計為4058470元。後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訴至本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1、判令被告償還原告欠款及利息4058470元;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及保全費用。
為證明上述事實,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證據有:1、原告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原告主體適格。2、被告工商登記資料,證明被告主體適格。3、被告抵押的土地證,證明抵押物性質。4、被告於2015年5月3日出具的承諾書,證明欠款及本息數額。5、被於2015年9月18日出具的承諾書,證明欠款數額及本息。6、欠款計算方式材料,證明根據原、被告約定的欠款數額按照月息3分計算的利息。7、借款合同,證明月息為3分。
被告山西天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辯稱,本金275萬元屬實,利息根據雙方約定計算。
經審理查明,2015年5月3日,原告與被告簽訂借款合同,雙方對合同簽訂前的三筆借款予以確認,即2014年4月13日借款100萬元、2014年4月18日借款100萬元、2015年5月2日借款75萬元,並約定三筆借款利率均為月利率3%,還款截止日為2015年9月2日。合同簽訂後,被告仍未償還任何本息。另查明,本院於2016年1月5日作出(2016)晉0602民初5號民事裁定書,凍結被告山西天朔電動車汽車有限公司位於朔州市富甲工業園區北側廠區土地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凍結原告呂斌位於朔城區北邢家河村房屋、朔城區開發區東側名園小區5-2-301、朔城區馬邑路56號樓2單元2層住宅的房屋變更登記手續。
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借款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為合法有效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全面客觀地履行合同。合同簽訂後,被告未依約償還本息,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故就原告訴請償還本金275萬元的主張,本院予以支持。關於原告訴請逾期利息一節,因原、被告雙方約定之利率未違反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故對於該項訴請,本院予以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山西天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15日內向原告呂斌償還借款本金275萬元及利息(利息分三筆:1、以100萬元為基數計算自2014年4月13日至實際還本付息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計算的利息;2、以100萬元為基數計算自2014年4月18日至實際還本付息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計算的利息;3、以75萬元為基數計算自2015年5月5日至實際還本付息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計算的利息)。
二、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9268元,保全費5000元,由被告山西天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李吉平助理審判員王海人民陪審員鮑曉慧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郭 俊 彥
㈩ 什麼是新能源理財產品
這個詞一般是信託或者小型股權基金公司會使用,其實很簡單,就是指產品募集來的錢投向新能源行業。
在此提醒您,雖然國家文件支持新能源項目,但是實際上這些民間小公司找的所謂新能源項目都是還沒有開始運作,只是需要前期投入的項目,最好的也是開始運作,但是好幾年不盈利的項目,拿所謂的一些固定資產作為擔保,但實際上這些公司風控人員的業務水平根本等同於0,我親身經驗,一個大專旅遊專業畢業的朋友在一家股權基金公司做風控總監,他連銀行理財怎麼運作都不懂,所以謹慎選擇這些產品,風險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