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ICO究竟是革命還是騙局
ICO,全稱為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公開募幣」,這有點像證券發行中的IPO(首次公開募股)。不同的是,IPO是企業為了發展而向公眾籌集資金,ICO是企業為了發展而向公眾籌集虛擬貨幣。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繞開現有的一些法律規定,籌集資金更加方便。同時,也讓普通人有機會參與早期項目的投資。
時下,這些項目集中在專門為ICO項目搭建的平台上。比如幣久網、ICO365、ICOAGE等,有些類似於「證券交易所」。類似的平台從今年4月開始激增,目前已有43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原來做虛擬貨幣交易或者股權眾籌的平台。
追夢者基金創始人、創新谷創始人朱波之所以認為大多數項目都不靠譜,是因為親耳聽到自己拒絕投資的區塊鏈項目要發起ICO。
對方希望朱波能為自己的項目在ICO中站台。由於深知項目風險,朱波拒絕,沒想到對方說:「朱總,有你們的背書最好,但是如果沒有你們背書,我們通過ICO也能融到錢。這個圈子現在大家都這樣,錢很多。」前後接觸幾個這樣的項目,朱波才知道了這個圈子的亂象。
有同樣感受的,不止朱波一個人。金色財經CEO、火幣網聯合創始人杜均從4月份開始就接觸了大量的ICO項目,發現好多團隊都是幾個年輕人,拿個商業計劃書,其他啥都沒有,商業計劃書寫得都有問題,就想通過ICO圈錢。現在讓杜均煩惱的是,每天都有人來問他是不是投資了某個項目,項目的名稱他基本都沒聽過。
「越深入了解,越讓我倒吸一口涼氣。」朱波在朋友圈感嘆,「我相信用不了一年時間ICO這個巨大的泡沫一定會破,因為今天在進行ICO發行的大量公司,絕大部分項目和公司都是被當前主流投資人不看好的項目,而那些不良的ICO發行平台完全不顧項目和公司質量,瘋狂收取發行傭金。曾記得幾年前的P2P和股權眾籌泡沫,讓多少個體投資人血本無歸。而這波比特幣的狂漲和ICO的泛濫,真的讓我感受到2015、2016年的股災將在ICO和比特幣上重演。」
股權眾籌泡沫的破裂,給朱波的印象特別深。2014年、2015年期間,股權眾籌也風靡一時,但是後來大部分都倒閉了。「這是因為這種融資方式有硬傷:首先,投資機構不願意把優秀的項目拿出來眾籌,因為希望更多投入獲得更高回報;其次,好的項目自己也不願意眾籌,因為不願意股權太過分散。」朱波向網易科技分析,並補充說,「現在的ICO和當年的股權眾籌很像。」
實實在在的騙局
B. 幣圈ICO是什麼
Initial?Coin?Offering,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以自身發行的虛擬貨幣,換取市場流通常用的虛擬貨幣的融資行為。
C.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3)ico融資是什麼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D. 非法ico融資興起,會是下一個龐氏騙局么
非法融抄資是指未經有襲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非法融資的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非法融資的定罪量刑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 ICO與IPO有什麼區別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F. iCO是什麼意思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簡單介紹:
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由於代幣具有市場價值,可以兌換成法幣,從而支持項目的開發成本。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ICO參與者對於一個項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們會在社區里為該區塊鏈項目進行宣傳,使它產生的代幣在開始交易前就獲得流動性。但ICO的參與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項目發展或代幣發行後價格升值帶來的潛在收益。
(6)ico融資是什麼擴展閱讀:
國內禁止: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G. ico到底是不是龐氏騙局
首次代幣發行(ICO)正在迎來指數級增長,與此同時,也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據財新報道,有關部門將對ICO採取行動,至於是否取締還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中宏評論:ICO,即首次代幣發售,是用區塊鏈技術來開發、維護、交換數字貨幣。它被稱為風險投資革命,也因為沒有實體支撐被看做龐氏騙局。
今年4月份以來,比特幣價格逐步走高,從6000多元飆升至3萬元人民幣附近。主要「推手」是ICO,因為要參與ICO就得用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來支付。在越來越多的人靠PPT融資,甚至連白皮書都沒有就做「發財夢」的情況下,ICO納入監管是肯定的。根據美國證監會的監管做法,ICO是定性為證券發行的。因此,如果中國借鑒的話,也應該由證監會來監管。但是,在中國數字貨幣又是由央行來監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證監會聯手研究,最終由誰來監管尚未確定。不過,我們不應該將個別不利現象的出現歸罪於ICO,甚至將它「妖魔化」,應該理性思考其中的本質,以包容的心態來看待這個新鮮的事物。目前ICO已成為區塊鏈行業的重要融資機制,有力推動了區塊鏈系統各層技術創新和發展。因此,我們在鼓勵技術創新的同時,應更多地思考政策應如何與之並行。
H. ICO 是一種怎樣的融資方式
ICO是一種以發行加密貨幣為特徵的融資方式。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所著《數字加密貨幣ICO及其監管研究》中認為,ICO是通過發行加密代幣的方式進行融資。
ICO:
央行正在試點的數字人民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具體應用形式,個人和企業用戶可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運營機構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於辦理數字人民幣兌換、存儲、流通等收付結算業務。數字貨幣錢包具體可分為軟錢包與硬錢包。
數字貨幣軟錢包即手機App和各類軟體開發工具包等;數字貨幣硬錢包則是將數字資產關聯的密鑰單獨儲存在一個晶元中,與互聯網隔離,可確保數字資產的安全性。
I. 非法ICO融資興起,會是下一個龐氏騙局么
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回銷集團就是用答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J. 各類代幣發行融資其本質是什麼行為
各類代幣發行來融資其本質是一種未經自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