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融資融券有什麼好處
兩融業務指的是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資交易就回是投資者以資金答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賣,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2. 融資融券怎麼操作舉例說明
融資融券怎麼操作?融資融券是一種交納保證金的證券交易,而且不只交納初期保證金,還有後期的維持保證金,這些規則都是券商為了降低市場風險而出台的,明了的說,就是券商為了保護自身利益的一種做法。融資融券交易是交納一定保證金後,可以持有相應的資金或證券進行證券交易,如果遇到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可以融得一定資金或證券買進低價的和賣出高價的證券。前者即融資,後者即融券。融資融券交易並不是只能用這種方式進行操作,還有一種叫做裸賣空,裸賣空是在交納一定保證金後,手中不持有資金或證券,當證券達到交易價格後,直接借入證券賣出,前提這種交易方式採用的是T+3的交割制度。這是典型的賣空交易。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及時借入證券交付給買入者,則表明交易失敗,但失敗不違法,可以繼續進行下去,直到交割完成。
3. 融資融券怎麼收費的
客戶每筆融資融券合約的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自客戶融資融券合約生成日至合約到期日期間,按客戶實際使用資金或證券的天數(自然日)逐日計提。
保證金、融券合同到期前,保證金、融券利率調整的,對調整實施前未清償的保證金、融券合同,從調整日起執行新的利潤(費用)利率,不得追溯調整。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單一融資合同在一天內產生的融資利息=合同日期未償還的融資本金乘以融資利率/360。
賣空交易費用計算在一個賣空合同一天=(賣空的傑出的體積合同×當天收盤價當天銷售的證券賣空+股權薪酬支付的數量)×賣空率/360。
(3)元道融資融券擴展閱讀:
融資利率按照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簽訂的融券合同規定的利率,乘以實際融資額和佔用天數計算。投資者清償融資資金時,證券公司從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利息。
融券成本按照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簽訂的融券合同中約定的融券品種與融券日的市值及所佔用天數之比計算。融券費用由證券公司從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中收取,或者在投資者返還融券資金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管理辦法》,融資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同期為金融機構制定的貸款基準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證券公司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不同的收費方式,具體收費標准應符合融資融券業務合同的規定。
4. 什麼叫融資融券到底是怎麼融法
你好,抄融資融券交襲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融資融券分為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
融資交易:指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俗稱」買多「。
融券交易:指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俗稱「賣空」。
5. 什麼是融資融券能通俗點的解釋下嗎最好說個實例
一、什麼是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證券公司借款給客戶購買證券,客戶到期償還本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空」;
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證券公司出借證券給客戶出售,客戶到期返還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並支付利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目前國際上流行的融資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種:證券融資公司模式、投資者直接授信模式、證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記結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二、融資融券的作用
一是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將更多信息融入證券價格,可以為市場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動,當投資者認為股票價格過高和過低,可以通過融資的買入和融券的賣出促使股票價格趨於合理,有助於市場內在價格穩定機制的形成。
二是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資金和證券供求,增加市場的交易量,從而活躍證券市場,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
三是融資融券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變證券市場單邊式的方面,為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四是融資融券可以拓寬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的應用渠道,在實施轉流通後可以增加其他資金和證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資產運用效率。
三、如何參與融資融券業務交易
1、什麼投資者可以參與交易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了解該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等內容。
對於不滿足證券公司徵信要求、在該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投資者,以及證券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2、投資者應做什麼准備工作
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前,應當按照《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
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只能選定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只能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3、交易申報內容有哪些
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分為融資買入申報和融券賣出申報兩種。
融資買入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 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買入數量、⑤買入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資」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融券賣出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賣出數量、⑤賣出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券」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其中,上述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4、如何了結融資交易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照其與證券公司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證券公司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需要指出的是,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四、 融資融券如何操作
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投資者在交易所從事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其融資欠款。融資融券暫不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1、融資買入
例如:假設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資買入融資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B,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資買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B。
2、融券賣出
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3、賣出申報價格有什麼限制
為了防範市場操縱風險,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低於上述價格的,交易主機視其為無效申報,自動撤銷。
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4、融資融券期限與限制
為了控制信用風險,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用於買入或轉入除擔保物及本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同時,為了避免法律關系混亂,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也不得用於從事債券回購交易
五、部分有望成為融資融券的股票
見另文。
六、融資融券對市場的影響
1、正面影響
首先,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必然給證券市場帶來新的資金增量,這會對證券市場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其次,融資融券有明顯的活躍交易的作用,以及完善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融資交易者是市場上最活躍的、最能發掘市場機會的部分,對市場合理定價、對信息的快速反應將起促進作用。歐美市場融資交易者的成交額占股市成交18%-20%,中國台灣市場甚至有時佔到40%,因此,融資融券的引入對整個市場的活躍會產生極大的促進作用。而賣空機制的引入將改變原來市場單邊市的局面,有利於市場價格發現。
再次,融資融券的引入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資使投資者可以在投資中藉助杠桿,而融券可以使投資者在市場下跌的時候也能實現盈利。
2、負面影響
首先,融資融券可能助漲助跌,增大市場波動。其次,可能增大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券商收益:
首先,融資融券的引入,會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躍性,從而為證券公司帶來更多的經紀業務收入。根據國際經驗,融資融券一般能給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帶來30%-40%的收入增長。
其次,融資融券業務本身也可以成為證券公司的一項重要業務。在美國1980年的所有券商的收入中,有13%來自於對投資者融資的利息收入。而在中國香港和中國台灣則更高,可以達到經紀業務總收入的1/3以上。當然,比較美國2003年和1980年證券公司收入結構可以發現,融資利息收入從13%下降到3%,因此,融資利息收益不一定持久性地稱為證券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而且如果成立具有一定壟斷性的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這部分利息收入可能更多地被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而證券公司進行轉融通時所能獲取的利差會相對較小。
6. 融資融券怎麼操作
投資者融入證券賣出,以保證金作為抵押,在規定的時間內,再以證券歸還。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償還融入證券。買券還券是指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融資融券業務目前的杠桿比例大多以1:2較為常見,少數激進的券商會將比列增至1:3。相關監管部門預期標准杠桿為1:1較為合適。投資者利用兩融杠桿,還有其他拖累。
投資者兩融操作除了證券交易的傭金、印花稅等基本交易成本之外,還包括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等,融資的年化利息是8.6%,融券的年化利息是10.6%,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原有零和游戲基礎上,還得多背負融資融券利息;另外,投資者還得承擔由此產生的巨大心理負擔,勝算更小。
(6)元道融資融券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世界上大多數證券市場普遍常見的交易方式,其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將更多信息融入證券價格,可以為市場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動,當投資者認為股票價格過高和過低,可以通過融資的買入和融券的賣出促使股票價格趨於合理,有助於市場內在價格穩定機制的形成。
二、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資金和證券供求,增加市場的交易量,從而活躍證券市場,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
三、融資融券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變證券市場單邊式的方面,為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四、融資融券可以拓寬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的應用渠道,在實施轉流通後可以增加其他資金和證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資產運用效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融券交易
7. 融資融券具體怎麼操作
什麼是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通俗來講,融資就是投資者用手頭的證券作為抵押,向證券公司借錢買證券,投資者到期還本付息。對於手頭有大量資金被「套」又不甘心「割肉」的投資者來說,融資的好處在於變相解套資金,再次進入股市,可以把原來的一潭死水變成流動的泉水,解決了股票大幅下跌之後帶來的流動性枯竭問題。
與融資的概念恰好相反,融券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證券來賣,到期之後投資者歸還的也是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同時還要支付相應的利息。當股價停留在高位的時候,原本不敢介入市場的投資者就可以利用融券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借一定數量的股票拋售,並在股價回調的時候重新買入,來實現套利。這也是有別於一般證券買賣的「賣空」手段。
五大「規則」
1.須開立信用證券和資金賬戶。
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先通過有關試點券商的徵信調查。投資者如不能達到試點券商的徵信要求,都不得參與融資融券業務。這些要求包括:在試點券商網點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有重大違約記錄等。
在通過以上調查之後,投資者需要按規定與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託券商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投資者只能選定一家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也只能委託券商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2.須按比例繳納保證金。
投資者必須向證券公司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這也是融資融券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的擔保物。同時保證金的比例也決定了投資者可以通過融資融券將投資收益放大多少倍。
由於此次證監會宣布融資融券試點業務啟動的同時,並未推出相關細則,因此保證金的具體繳納比例還沒有定論。根據2006年滬深交易所發布的實施細則,融資和融券的保證金比例都不得低於50%,也就是說杠桿效應為2倍。如果按照這個比例測算,那麼以投資者要融資來舉例說明,其投入的保證金為5萬元,該投資者可從券商處融得10萬元資金。同樣,如果投資者要融券,其現有的作為保證金的證券市值為5萬元,那麼該投資者可融得的證券市值為10萬元的證券。另外,融資買入ET F和國債的初始保證金率為125%,維持保證金率為115%;融券賣出ETF的初始保證金率為125%,維持保證金率為115%;融資買入其他證券的初始保證金率為150%,維持保證金率為125%。
據悉,在今後的試點階段,初始保證金的比例會適度提高。在監管部門的窗口指導下,各試點證券公司根據各自情況,有可能把最低保證金比例從50%進行適度提高。至於具體比例,相關業內人士分析表示,60%、70%甚至100%都有可能。提高該比例後,融資融券的杠桿作用就不會很明顯。
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初始的保證金以外,融資融券業務的交易中還有一定的保證金維持比例。實施細則規定,客戶維持的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30%。該比例是證券公司控制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投資者應該隨時關注。否則,一旦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券商將會強行平倉。舉例來說,投資者擁有5萬元資金或證券,融得了10萬元的資金或證券,融資融券後的市值為15萬元,那麼按照130%的客戶維持擔保比例,如果其總市值減少到13萬元以下,該投資者就需要追加保證金,否則就會被強制平倉。而且,試點期間不同的證券公司也會根據自身情況提高追加的保證金比例,預計該比例有可能達到140%或者150%。而據某券商人士透露,對申請融資業務的客戶資產要求會比較高,「預計會在50萬元以上」。
3.融券賣出價不得低於最近成交價。
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4.賣出證券資金須優先償還融資欠款。
對於融資,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與券商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券商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券商融資專用賬戶。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對於融券,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投資者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與券商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以買券還券償還融入證券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券商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券商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5.期限6個月。
為了控制信用風險,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風險有多大?
由於存在保證金「放大」作用,在投資者盈利放大的同時,一旦出現虧損,其虧損的金額也會放大。投資者熟知的一般證券交易,如果出現損失,損失的只是本金,但如果採用融資融券,那麼損失的除了本金之外,還有融資融券的部分,這極易使得投資者陷入爆倉的危險。
以上內容來自悟空說財經,僅供參考
8. 融資融券什麼意思
融資融券的定義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像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資是借錢買證券,通俗的說是買股票。證券公司借款給客戶購買證券,客戶到期償還本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空」;
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證券公司出借證券給客戶出售,客戶到期返還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並支付利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目前國際上流行的融資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種:證券融資公司模式、投資者直接授信模式、證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記結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編輯本段]融資融券的起源
這一制度最早起源於美國。
經歷了30年代的「大蕭條」,美國政府認為,股市的狂跌應部分歸因於過度的融資融券,因此,有必要規范融資融券。1934年出台的《證券交易法》第7章專門對融資融券(margin requirement)作出規定,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The Board of Governors Federal Reserve System)作為融資融券的監管機構,有權制定實施細則,有權根據融資融券規模調整保證金比例以防止過度投機或股價過度波動。此後,聯邦儲備委員會根據《證券交易法》第7章制定了詳盡的規則T、規則U、規則G和規則X。此外,該委員會還在《基於證券交易法的規則》(《General Rule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under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中對賣空作了具體規定。另外,美國《1996年全美證券市場促進法》(The 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 of 1996,NSMIA)對融資融券進行了局部修改,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第7章對聯邦儲備委員會的授權。新的立法規定在下面兩種情況下委員會對經紀人或交易商的貸款無須加以管理:(1)如果與該經紀人或交易商(dealer or broker)進行交易的大部分人不是經紀人或交易商;(2)貸款是為了造市(make market)或為承銷進行融資。根據《全美證券市場促進法》,1998年4月1日以後,經修改的規則T(Regulation T)、規則U(Regulation U)、規則X(Regulation X)開始生效。其中,規則T是規范經紀人和交易商提供的信用、規范提供給經紀人和交易商的信用;規則U在1998年4月1日以前僅規范銀行的信用,4月1日以後,經修改的規則U規范來自銀行和其他美國的貸款人(lender),同時規則G被廢止;規則X是規范美國公民或相關組織(related parties)得到來自國外的信用購買或持有美國證券的保證金規則。目前,上述兩大聯邦法律和三大規則構成了美國融資融券的法律基礎,由此也形成了有著廣泛影響力的美國融資融券制度。
融資融券的作用
1、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
在完善的市場體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即當市場過度投機或者做莊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賣出方式沽出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下跌;反之,當某一股票價值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方式購入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
2、有效緩解市場的資金壓力
對於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現在可以有基金等多種方式,所以融資的放開和銀行資金的入市也會分兩步走。在股市低迷時期,對於基金這類需要資金調節的機構來說,不僅能解燃眉之急,也會帶來相當不錯的投資收益。
3、刺激A股市場活躍
融資融券業務有利於市場交投的活躍,利用場內存量資金放大效應也是刺激A股市場活躍的一種方式。中信建投證券分析師吳春龍和陳祥生認為,融資融券業務有利於增加股票市場的流通性。
4、改善券商生存環境
融資融券業務除了可以為券商帶來數量不菲的傭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還可以衍生出很多產品創新機會,並為自營業務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5、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基礎
融資融券制度是現代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基礎,也是解決新老劃斷之後必然出現的結構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融資融券和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等是配套聯在一起的,將會同時為資金規模和市場風險帶來巨大的放大效應。在不完善的市場體系下信用交易不僅不會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反而會進一步加劇市場波動。風險表現在兩方面,其一,透支比例過大,一旦股價下跌,其損失會加倍;其二,當大盤指數走熊時,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向客戶的融資、融券和證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