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增發股票的定價方式,具體是如何定價的。。要正確的,答得好加分。。
目前市場上的新股增發有兩種增發方式,即定向增發與公開增發。其中,定向增發是面向控股股東、戰略投資者等特定對象增發新股,是一種非公開發行;而公開增發是面向廣大公眾投資者發行股份,顧名思義是一種公開發行。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定向增發與公開增發最大的不同,並非是發行方式的不同,而是定價方式與發行價格的不同。一般說來,定向增發的發行價往往較低(不排除面向財務投資者發行時的相對高價發行),其發行價往往為歷史價格;而公開增發的發行價往往較高,其發行價通常是當前的市場價。如中國船舶今年9月中旬定向增發時,其二級市場價格達到了每股200元以上,而定向增發價格僅為每股30元,定向增發完全成了一種利益輸送。相反,公開增發完全成了高風險的代名詞,如中信證券公開增發的發行價高達74.91元/股,創出新股發行價格的新高。而萬科A股,公開增發的價格31.53 元/股,發行市盈率高達95.84倍,同樣也創出了近年來上市公司再融資市盈率的新高。
定向增發的低價發行與公開增發的高價發行,對於廣大的公眾投資者來說,是極其不公平的,是對公眾投資者利益的損害。不僅如此,定向增發的低價發行,成了利益輸送的工具,這其中不排除有各種內幕交易、不法行為的出現,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因此,監管部門絕對不能對這種明顯有損於證券市場「三公」原則的做法坐視不理,而應將定向增發與公開增發的定價方式統一起來。
目前的公開增發採取的是一種競價的方式,其增發價格基本上是以當前市場價為基準。而定向增發有三個基準日,即: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的首日。這三個基準日,哪一個更有利於特定對象,就選擇哪一個作為定價基準日。目前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選擇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也正是基於這種定價方式的不同,因而造成了公開增發與定向增發發行價格的巨大差異。所以,要改變公開增發與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之間的巨大差異,就必須改變二者定價方式上的不同。統一選擇新股發行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為基準價格,或統一確定增發價格不超過20倍市盈率,實現公眾投資者參與的公開增發與特定對象參與的定向增發之間的公平。
『貳』 如何在深交所官網查詢創業板定增再融資流程進展
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信息公開網站(http://listing.szse.cn/disclosure/refinance/index.html)查詢相關信息,具體是在信息披露-再融資裡面查找。
拓展資料:
增發與定增
定增,是「定向增發」的簡稱。在了解定增之前,首先要科普兩個詞:再融資和增發。
通常來說,企業上市、發行IPO是第一輪融資,上市後在證券市場上直接融資的行為是第二輪融資,又稱「再融資」。
增發,是上市公司上市後再次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手段,是被廣泛採用的一種再融資方式。按照增發對象的不同,增發分為公開增發和定向增發兩種。公開增發是面向所有股東,人人都有機會參與;而定向增發則是面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簡單來說,增發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一種手段,而定向增發又是增發的主要形式。
為什麼要增發?一般是為了項目融資、收購資產、補充流動資金、資產注入、配套融資、殼資源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整體上市等目的,企業需要更多資金,於是向投資者再融資。
既然是非公開買賣股票,那麼肯定會有相應的規則來規范雙方行為。根據再融資新規,當前定增主要有三大限制:
一是發行對象不能太多,不得超過35人;
二是定增價格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折;
三是鎖定期內不得賣出。投資者買了打折股後,6個月內不能賣;如果買多了、一不小心成了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那就18個月內不能賣。
『叄』 請問IPO多久後可以進行再融資,比如說非定向募集或者定向募集(增發)謝謝!
ipo以後,再融資沒有一個硬性的規定多久後可以再融資,主要是看你ipo時募集的資金是否已經用完。如果沒用完,不能再融資。
有一個潛規則,一般是6個月,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再融資鎖定期。
『肆』 剛剛看到一段話,增發和再融資為什麼要在股價較低的時候
在股票價來格被高估的時候只需自要增發發行少量的股票就能獲得較多的資金,也就是說上市公司需要同樣的資金,在股票價值被市場價格高估時,比沒有高估時要發行的股票數量要少。
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是指相關股票市場交易價格遠低於股票的合理價值,所謂合理價值是指這股票的一個相對合理的一個市場估值水平。
你第三個問題可能問錯了吧!應該是問為什麼股價低時實施回購吧!這是由於在股票價格低時實施回購有助恢復投資者對持有這股票的信心,一般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是一件好事情。
『伍』 股價與增發價的關系
股價是指股票的交易價格,與股票的價值是相對的概念。股票價格的真專實含義是企業屬資產的價值。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這個價格就是增發價。
股價與增發價的關系:
一:上市公司選擇的增發方式是公開增發還是非公開增發(又叫定向增發),如果是公開增發,那麼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是有壓力的,對資金的壓力就更大,如果在市場不好時增發,就絕對是利空。如果是定向增發,那麼對二級市場的股價影響就小一些,而且如果參與增發的機構很有實力,表明市場對其相當認可,可以看做利多。
二:增發價格,如果是公開增發,價格如果折讓較多,就會引起市場追逐,對二級市場的股價反而有提升作用。如果價格折讓較少,可能會被市場拋棄。如果是定向增發,折讓就不能太高,否則就會打壓二級市場的股價。
『陸』 請問股票增發價格是如何確定的,增發新股有何影響謝謝!
股票增發價定價是按決定增發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作為依據的,不得低於平均價的90%。
上市發布股票增發的公告是給股民朋友們看的,對股票行業不太了解的話,確實不好理解股票增發的意思,對於我們而言,也不知道利好還是利空。解答馬上給大家奉上。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此刻,大家不看簡直可惜了:【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
所謂股票增發,也就是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簡單的講,針對股票的發行量,要讓其變得多起來,用更多的融資,來獲取更多的資金。將會有諸多利好帶給企業,但對市場存量資金是很不友好的,是在給股市抽血。股票的增發類型,一般情況下分為三種,公開增發、配股、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定向增發。區別的具體要素下圖做了詳細講解。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要如何去查詢股票增發的消息、公告呢?使用投資日歷是最好的,它會及時的對我們進行重要信息的提醒,如哪些股票增發、解禁、上市、分紅等,點擊即可領取!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票增發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1、從股票增發的用途來看
相對來說,像是那些用於企業並購的增發,對企業增強整體實力,增長業績是有一定幫助的,跌破增發價格的情況極少出現;可是那些用作企業轉型的增發募集,存在很多不確定的風險;針對融資,有上市公司採用的方法是增發,但主營業務不是它的投資目標,而且把風險高的行業當做投資范圍,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這無疑是一種利空。
2、從股票增發的方式來看
上市公司對於股票的增發,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用定向增發的形式,主要給大股東和投資機構,如果可以引進一些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這樣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市場上的消費者,促使他們買入,推動股價提高。在吸引力方面,一些企業做的項目根本就不具備,定向增發是不能做的,往往會採用配股的方式強制銷售。開始下跌就是因為拋出這樣的方案,因為這種行為擺明了是公開抽市場的血。
三、股票增發定價的影響
我們都知道,必然具有股份數量和增發定價,股票才增發。這個增發定價指的就是增發融資的股票價格。需要提防的是,為了給增發提價,在付諸股票增發的行動以前,可能存在公司串通機構哄抬股價。當確定了發行價格的時候,其股價就不會上漲了:如果是定增,也有可能一些主力為了獲得較低的價格買入,在定增之前是會打壓股價的,定增還沒開始,把一定數量的籌碼賣出去,招致股票下跌,再以較低的價格在定增時買入,使股價升高,並且,在進行股票定增時,市場環境較差,也許致使股票下跌。如果增發的價格高於目前的股價,那麼股價有很大的幾率會漲。(情況極少,很可能增發失敗)倘若比不上當下的股價的話,那麼對於股價的帶動就很小了。把增發的價格單純地當作是投資者入場的成本價也是沒問題的。短期之內,往往股價的最低保底線是增發價,新的一輪就會開始上漲。不上漲的個股,也是有的,然而通常來說,股價是不會跌破增發價格的。假如你覺得自己去研究利好還是利空很浪費時間的話,這里有個免費的診股平台,進入平台後,只要輸入股票代碼就可以迅速得到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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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聽說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出現了新規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點內容有哪些
1、重點一修改哪些內容?三大方面
一是規模。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份的20%。
二是頻率。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資投向理財產品的規則。
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2、重點二何時實施?自發布之日起
對於新政,業界最關注的問題還包括時間上的新老劃斷。
今日的發布會上,鄧舸介紹,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鄧舸指出,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再融資監管政策的調整屬於制度完善,不針對具體企業,所有上市公司統一適用。
3、重點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問題
據了解,現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字2006年實施以來,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現行再融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調整,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資傾向。
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偏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二是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選擇存在較大套利空間,廣為市場詬病。
非公開發行股票品種以市場約束為主,主要面向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因此發行門檻較低,行政約束相對寬松,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投資者往往偏重發行價格相比市價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長性和內在投資價值。
過分關注價差會造成資金流向以短期逐利為目標,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和長期資本的形成。限售期滿後,套利資金集中減持,對市場形成較大沖擊,也不利於保護投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優先股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
非公開發行由於發行條件寬松,定價試點選擇多,發行失敗風險小,逐漸成為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首選再融資品種,公開發行規模急劇減少,同時,股債結合的可轉債品種發展緩慢。
4、重點四著力點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訂《實施細則》和制定《監管問答》,主要著眼於三方面: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積極配合供給側改革,助力產業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
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立足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同時,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
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原則,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5、重點五理財產品敏感問題如何說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要求,繼續強化再融資的發行監管工作,督促保薦機構梳理再審項目並開展自查,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投向,繼續加強監管理財產品等資金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強化證監局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現場檢查。
記者了解到,對於上述提到「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部的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
而「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中18個月的確定,則是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並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來的。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第二部分:幾大敏感問題解讀
統計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審核的再融資、優先股和可轉債總金額在10000億左右,其中,再融資涉及7000-8000億元。
敏感問題一
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關於上述提到「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如募集資金很少但財務性投資很大的就限制,沒有融資合理性和必要性也會受限,旨在控制過度融資。
敏感問題二
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
為避免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如何理解這一問題?
1992年頒布的《公司法》中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2個月」,但該規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訂中被刪除,而此次新政重啟了時間限制的規定,並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18個月這一考量,是給當前市場上部分上市公司頻繁融資帶上了「緊箍咒」。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敏感問題三
如何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融資需求
「此次再融資新規是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的重要舉措。」上述業內人士指出,此舉不僅疏堵結合促再融資方式多元化,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還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捌』 股價低於再融資價格 是什麼意思
打個比方容易理解:現價蘇寧如果是40塊,蘇寧宣布5月1日增發新股,增發價格
42元,而到了下個月15號,蘇寧價格可能還是在42元以下的狀態。
『玖』 定向增發如何定價為何產生高折價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定向增發有利於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定向增發也改變了以往增發或配股所帶來的股價壓力格局,這是因為定向增發有點類似於「私募」,不會增加對二級市場資金需求,更不會改變二級市場存量資金格局。另外,因為定向增發的價格往往較二級市場價格有一定溢價,這也有利於增加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持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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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5月8日再融資新規頒布後,昨日首批兩家公司再融資方案出爐,其中,G中信向10名以內機構投資者增發不超過5億股,蘇寧電器則向特定機構投資者增發不超過2500萬股。再融資成為現實,同樣並未影響市場的做多激情,反而成為股市上漲的催化劑,當天上證指數放量輕松躍過1500點,收出一根中陽線。這兩只個股開盤即告漲停,成交量也大幅減少。另外,與昨日同時公布定向增發意向的G寶鈦也以漲停報收。
其實,早在四月中旬,證監會發布再融資的意見徵求稿時,市場對定向增發的利好已初步形成共識,對有定向增發預案的公司也大為追捧,如G泛海、G廣電等均有一波不小的上漲。
公司質地得到提升
具體來看,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將獲得大量現金,並有利於實現資產證券化、引入新戰略股東等戰略意圖。以G中信為例,據國信證券的朱琰測算,以8.36元增發將募資41.82億元,凈資本金將達到82.81億元,僅融資融券一項可能產生1.66至2.48億元的利潤。蘇寧電器募資主要用於新建100 家連鎖超市,建設江蘇物流中心項目等。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達72.33%,此次募資無疑將大大緩解資金壓力,且增發股份數量僅占原有總股本的7.5%左右,分析師普遍認為對業績的攤薄效應較小。G寶鈦資金將用於收購集團2500噸快鍛生產線等7個項目,國信證券的鄭東分析師認為此舉對提高公司承接日益增長的航空和軍工訂單的能力具有積極的意義。而此前G華新向第二大股東HOLCIM 定向增發1.6億股後,二股東得以成為第一大股東,實現了引入新的戰略投資者。
從流通股東的角度來看,由於定向增發並不需要流通股東出資購買,而且收購新資產、開拓新業務有助於公司業績的持續增長,從而成為未來股價上漲的重要動力,而部分持股數量較大、持股期限較長的戰略投資者進入,也有助於公司治理的改善。與以前增發不同的是,當前已公布的增發價格並沒有給予機構投資者太多折價,如G寶鈦甚至規定增發價不低於董事會決議公告前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105%,如G長電以權證形式增發,則能在短期內就給投資者帶來套利機會。另外,有不少公司的增發預案中,控股股東有不同比例的認購承諾,這在說明大股東看好公司未來發展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封殺了股價的下跌空間。
將提供諸多題材
對於市場本身而言,定向增發將提供諸多題材,進一步活躍人氣。根據證監會安排,首批露面的將是定向增發和以股本權證方式進行的遠期再融資,其次才是面向公眾的其它方式再融資,且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實施對公眾的再融資。因此,短期來看,投資者無需太多擔心擴容壓力,而且定向增發也容易成為外資並購、整體上市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不僅不會對股價有負面影響,反而會提供更多可供挖掘的熱點。
總之,定向增發是皆大歡喜、互利互惠的買賣,無怪乎市場各方參與者均趨之若騖。市場人士指出,鋼鐵、資源、機械、金融、地產等行業存在更多定向增發的機會。
當然,有些公司增發價格如果遠遠低於當前股價,則有一定的沖擊。如分析師對G中信的增發價預測基本沒有超過10元的,而昨日該股收報於12.98元,加上短期內漲幅過大,不排除股價有回調可能。聯合證券的張大威指出,由於參與增發的機構投資者有一年的持股鎖定期,按市價有一定折扣也屬正常,即使定向增發價格對二級市場價格造成短期負面沖擊,這種沖擊也非常有限,一旦股價出現大幅下跌,反而將提供新的買入機會。
此外,更多的擔憂在對公眾的非定向增發。「現在市場處於相當樂觀的狀態中,大家都從好的方面來看,一旦行情出現逆轉,隨著再融資的更多推進,擴容壓力會漸漸明顯起來,」平安證券的李先明表示,「而且大量放開後,容易出現魚龍混雜,最終只有那些定價合理、有助於公司發展的增發才能獲得市場的認可。」
『拾』 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後相隔多久可以再融資
上面的回答有誤,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2017年2月發布的融資新規規定,但是版融資規模和時間間權隔要求還是按照《重組辦法》執行,也就是說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後實施再融資的,不受18個月的限制。
依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017年2月18日答記者問。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總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並購重組相關法規執行,但涉及配套融資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具體來看,並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繼續執行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定價。而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
配套融資規模按現行規定執行,且需符合《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此外,配套融資期限間隔等繼續執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