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後相隔多久可以再融資
上面的回答有誤,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2017年2月發布的融資新規規定,但是版融資規模和時間間權隔要求還是按照《重組辦法》執行,也就是說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後實施再融資的,不受18個月的限制。
依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017年2月18日答記者問。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總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並購重組相關法規執行,但涉及配套融資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具體來看,並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繼續執行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定價。而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
配套融資規模按現行規定執行,且需符合《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此外,配套融資期限間隔等繼續執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
② 募集資金補流是什麼意思啊
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通過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以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流動資金是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佔用的在流動資金上的資金,在企業的日常經營中,需要流動資金購買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資及其他經營費用等。對於IPO或再融資的企業來說,將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通常可以緩解運營資金的壓力、降低財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相較於固定項目建設,補流又具有很好的靈活性。
資料補充:
合理確定募集資金中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規模。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通過其他方式募集資金的,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不得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對於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超過上述比例的,應充分論證其合理性。
而在IPO階段,監管層目前並沒有對企業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比例做出明確規定,比例可以由企業自行決定。因此,大多數上市公司在IPO階段補流的比例參考再融資的限制,將補流資金保持在30%以下。也存在部分上市公司由於資金周轉慢、資金流動性較差等行業或自身經營特點,在IPO階段補流比例超過30%的情況。但是過高的補流比例,會讓投資者感覺企業資金過於緊張,對企業的經營情況產生疑問,從而影響到企業的上市融資。因此,企業在IPO階段,應同中介機構一起,結合自身所在行業特點與經營需求,對募集資金進行合理分配,設置合理的補流比例。
既然是補充流動資金,那就不能拿來用於投資資產端的非流動資產,所以監管部門還需要關注企業過去及未來的非流動資產投資購買情況,防止申請人募集資金用於投資固定資產、購買股權或其他用途。因此需要企業出具承諾,如果未來確實有重大資產投資或購買股權情況的,會用自籌或自有資金投資,不會變相用募集資金投資該類資產。
③ 中國聯通混改方案如何突破再融資新規的
中國聯通混改方案最大的政策疑問被打消。
果不其然,最終公布的方案也是「特事特辦」。
2017年8月20日深夜,中國聯通在上證所網站披露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公告中稱,2016年以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決策部署,中國聯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了混改方案。同時就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與中國證監會進行了溝通。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在依法依規履行相應程序後,同意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中國聯通可以根據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制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
在上述公告披露半個小時後,證監會發聲:中國聯通非公開發行做個案處理。
證監會在這份新聞稿中稱,中國證監會經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後,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適用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
特事特辦利於行。
④ 融資新規對重組股票有什麼影響
1、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這條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繞過借殼約束(受上市公司重大重組管理規定)的做法——這兩年很多公司採用先轉讓上市大股東的持股,同時對新股東定向增發的方式進行變相的買殼,以至於證監會忍無可忍,多次直接發文追問上市公司實質上是否是賣殼。
新規之後,想通過定向增發想要進行大規模的資產注入已經再也不可能了。市場對市值在30億元以下可的追捧或許因此有所降溫。但另一方面,這一條會讓上市公司大搞高送轉行情媽?畢竟只有做大股本、炒高股價,才能在日後融到更多的錢。但是,以後資本運作的時間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長到令人絕望。
2、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按照18個月往前倒推,考慮再融資普遍4-6個月的在會審核期,也就是說上司公司股權融資,隔2年才能做一次。就目前看,16年曾經融資的上市公司,不論是新股還是定向增發,2017年基本沒戲!
按照媒體統計,2016年共有767家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金額高達7628.76億元。也就是說,大概有40%左右的上市公司,在2017年沒資格在融資。
問題是,對於股民來說,不融資的公司是利好還是利空呢?不融資,就沒有擴容壓力,但是,成為題材股的可能性也小了!
不過,18日晚證監會網站又發了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的最新解釋:本次政策調整後,並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不變。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也就是說,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行為屬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規范范疇,借殼上市,實際上是不受本次再融資新規影響的。
3、「明確定價基準日只能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取消了將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作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的規定。
這點是大家討論最多的,新規改成市價發行,假如參與定增的機構還想低價拿籌碼,只能在定增實行前打壓股價。
整體來看,如果《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並沒有影響到並購重組,只是影響到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減少那些不差錢的融資行為,應該視為利好。
⑤ 2018年11月前定向增發時間間隔小於18個月的公司是怎麼通過證監會審核的有大佬給提供個解釋么
11月9日,證監會修訂發布《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內為的監管要求》,新的發行容監管問答放寬了企業再融資限制,一方面,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定向增發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
另一方面,定增、配股的間隔時間限制從原來的18個月改為「原則上不得少於6個月」。業內專家認為,此舉有利於緩解上市公司融資困難,上述限制放寬,可能使定增市場再次升溫。
定增募資可全用於補流和償債
新的發行監管問答稱,上市公司應綜合考慮現有貨幣資金、資產負債結構、經營規模及變動趨勢、未來流動資金需求,合理確定募集資金中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規模。
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
⑥ 聯通混改最新消息:裁員補償後的員工如何安置
聯通公布的混改和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定增價格和定增比例,與今年2月17日證監H修訂的定增新規不符。
但好消息是,聯通獲得了「綠燈」,作為個案處理,特事特辦。
同時,很有意味的是,我國互聯網巨頭基本悉數參加聯通混改。其實一大類是騰訊、網路、京東、阿里四大互聯網公司,二是蘇寧雲商、光啟、滴滴、網宿科技、用友、宜通世紀等和運營商相關的垂直行業公司。
互聯網巨頭們意欲何為?
1、具有國企改革先行先試的重大意義,聯通所以獲特批,也就可以戰勝市場規則
重點就在於,深化國企改革先行先試的重大意義。
我國證監會8月20日深夜發布消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D中央、國W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刻認識和理解中國聯通混改對於深化國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試的重大意義。中國聯通已在我國發G委等部門指導下制定了混改方案。
——意思是,這事定下來了,別再爭論。
因此,經與發G委等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後,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適用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
——翻譯一下,還是依法依規的,並不違反舊規則。
繞了半天,一句話,聯通獲得「綠燈」。至此,一波三折的聯通混改方案塵埃落定。8月21日,在上海、香港兩地均有上市的中國聯通股價大漲,聯通滬市漲停,並帶動混改概念股。
而在此前,中國聯通上交所撤下混改方案時稱,有關事項尚需進一步修改確認。
當然需要確認,按照年初證監會修訂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也就是俗稱的「定增新規」: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發行前總股本的20%。
可此次中國聯通的混改方案,定增股份數量占發行前股本的比例已到42.63%,大大超過定增新規上限。
不僅如此,發行價格方面,新規要求,定價基準日,只能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而中國聯通想要的是,不低於定價基準日(8月17日,即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90%,6.83元/股。
說起來很繞,也就是鎖定價格發行,搞個對自己、各方期待的價格。這不符合新規,但符合「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官方如是說。
確確實實,杠桿游戲也認可,聯通要混改,不少國企、央企要深入推進混改,很多時候需要突破定增新規,否則如何體現改革的決心和誠意?
定增對象又都是戰略投資,不是一錘子買賣,當然也需要一個鎖定的價格。根據聯通的公告,各位桿友肯定已經注意到了,互聯網巨頭扎堆:
騰訊、網路、京東、阿里巴巴、蘇寧、光啟、中國人壽、結構調整基金之外,滴滴出行、用友網路、宜通世紀和前海基金通過淮海方舟基金參投,網宿科技和中車金證投資則通過興全基金參投。
他們為何要參與聯通混改?因為聯通是我國三大通信企業,雖然排名最末。互聯網巨頭和通信業互為衣缽、攜手同行。
正因為聯通在三大通信企業中的尷尬位置,其成為混改試點。上述投資者將共同持有中國聯通35.2%股權,計劃核心員工持股2.7%,聯通集團合計持有的股份減少至36.67%。
如此大力度的股權出讓,這不是一般央企混改可見。難怪可以引來我國互聯網行業的巨頭們紛紛參股,沒有誰願意錯過這么好的機會。
更重要的是,為了讓聯通混改得以推進,連定增規則也可以暫時放一邊,特批、綠燈。有綠燈,一定吸引資本,誰不願意暢通無阻、戰勝市場規則。互聯網巨頭們堅信,跟著央企混改有肉吃。
就算沒肉吃,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企業有著復雜的關系,合縱連橫巨頭不參與也不行。總不能讓自己處於不利位置。
2、定增規則的統一和穩定,有利於資本市場建設,有利於公平保護其他投資者
問題來了,如果聯通可以,其他企業是否可以?央企可以,地方國企是否可以;國企可以,民企是否可以?
沒錯,以後的混改如何一視同仁。
問題出在我們的定增新規一刀切,本身存在爭議。但又不得不一刀切。2016年,我們各項定增1萬多億元,佔到整個股市融資的八九成。IPO說起來光鮮,卻在整個資本市場中的額度如此之低。如果不是2016年加快了發審節奏,恐怕更慘。
特別是徐翔案,讓大量上市公司高管和私募聯合定增套利的操作細節曝光。定增、忽悠式重組割韭菜,幾乎是人人喊打。所以,證監H也是不容易,限定定增額度,可謂和央媽一樣,股媽用心良苦。
至少這樣做,表明上給了散戶和機構投資者一樣的權利,後者不享有過多的低價入股炒作特權。
但話說回來,彼時國企混改雖然暫時停滯,但也是要啟動的。難道就沒考慮過今天?如果要混改,要拿出誠意,註定就得像聯通一樣拿出較多的股權。當時其實也有反對和爭議……
不僅如此,杠桿游戲注意到,企業引入戰略投資,適當股價打折,這是全球資本市場通行規則,否則怎麼叫戰略投資。
當然,對於股價操縱、割韭菜的行為,應該嚴格監管。而我們的監管部門,恰恰此前被各路大神俘獲或影響。監管無法做到不被干預,只好定增之前一刀切。真實無奈。
要走出這個困境,可能需要鼓勵更多的市場主體進入資本市場,互相挾制、對沖,讓少數人不可以胡作非為;加快IPO市場化改革,有更多的標的,資金也就更分散,注意力不至於盯著幾個垃圾公司炒;強化退市制度,爛公司、違規者就要受到懲罰;對監管者本身要強化監督問責,減少監管俘獲。
於定增新規而言,事已至此,難道接下來又快速修改規定?豈不成了兒戲。如果不改,一些迷茫中的上市公司,如何調整戰略方向、戰略重組,如何走出市場周期?總不能每次靠特批。
無論如何,中國聯通的混改提出了這個問題,接下來必須去面對這個問題。解決好這個規則公平問題,實際也有利於我國資本市場建設,有利於公平保護其他投資者,更有利於一些企業的轉型和再次做大、做強。
3、互聯網巨頭扎堆的聯通混改成功與否,是國企改革誠意試金石
成功與否看從什麼層面來說。
1、於中國聯通而言,補充了現金流,也改善了股權和債務結構,混改的成績是一定的。特別是目前和中國移動、中國電信的競爭處於絕對下風,數百億元的定增,本身就是繼續「作戰」的重要彈葯補充。
不僅如此,下半年,漫遊費、長途費全面取消,聯通的營收壓力肯定會有。此時定增,可謂是及時雨。
2、當然,從公司治理、效能層面而言,民資未來能否很好制衡國資,股東權利如何得到尊重,且是否可以利用各自資源做大、做強企業?還有待驗證。
譬如,摩根士丹利就認為,中國人壽持有的股份超過10%,旨在保證聯通的國有控股成分,而互聯網三大巨頭網路、阿里、騰訊的所持有的份額較少或讓一些投資者失望。
考慮到中國移動的市場佔有率,可能還會挫敗投資者與中國聯通進行獨家合作的信心。於聯通而言,要利用互聯網巨頭進行業務創新,就必然需要真金白銀,還需要考慮其他互聯網小夥伴股東的感受和想法。
問題的關鍵還不僅僅在於真金白銀,而在於業務創新背後,本身需要創新主體有發言權。有消息說,混改完成後,騰訊、阿里、網路有可能性獲得聯通董事會席位。
中國聯通集團董事長王曉初先生,在16日下午的香港中期業績發布會上透露,通過混改之後,預料中國聯通集團在董事會的席位將會減至2人,民營企業增加3人,國有企業加1人,而國家亦會派出3人;另外亦設有獨立董事,而整體人數亦比現時增加。
目前中國聯通A股公司的董事會共有7名成員,其中聯通佔4席,獨董3席。你懂的。
杠桿游戲數了一下,如果未來這么多董事會席位,即便幾大互聯網巨頭獲得董事會席位,也不佔董事會多數。而且有個問題,各自股權佔比其實都不高,利益協調可能不容易。哪家互聯網巨頭不想自己和聯通的融合多一些呢?
3、從國企混改的誠意,以及試點鋪開層面而言,聯通定增、混改方案的推出,已經是跨出重要一步。至於什麼算成功,最後取得什麼效果,那都是後話了。起碼目前,中國聯通拿到了需要的錢。市場參與者,各自也找到了一塊肥肉。
⑦ 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2017定向增發新規有哪些 最新定增股票一覽表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回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答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日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⑧ 聽說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出現了新規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點內容有哪些
1、重點一修改哪些內容?三大方面
一是規模。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份的20%。
二是頻率。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資投向理財產品的規則。
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2、重點二何時實施?自發布之日起
對於新政,業界最關注的問題還包括時間上的新老劃斷。
今日的發布會上,鄧舸介紹,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鄧舸指出,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再融資監管政策的調整屬於制度完善,不針對具體企業,所有上市公司統一適用。
3、重點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問題
據了解,現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字2006年實施以來,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現行再融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調整,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資傾向。
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偏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二是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選擇存在較大套利空間,廣為市場詬病。
非公開發行股票品種以市場約束為主,主要面向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因此發行門檻較低,行政約束相對寬松,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投資者往往偏重發行價格相比市價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長性和內在投資價值。
過分關注價差會造成資金流向以短期逐利為目標,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和長期資本的形成。限售期滿後,套利資金集中減持,對市場形成較大沖擊,也不利於保護投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優先股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
非公開發行由於發行條件寬松,定價試點選擇多,發行失敗風險小,逐漸成為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首選再融資品種,公開發行規模急劇減少,同時,股債結合的可轉債品種發展緩慢。
4、重點四著力點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訂《實施細則》和制定《監管問答》,主要著眼於三方面: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積極配合供給側改革,助力產業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
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立足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同時,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
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原則,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5、重點五理財產品敏感問題如何說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要求,繼續強化再融資的發行監管工作,督促保薦機構梳理再審項目並開展自查,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投向,繼續加強監管理財產品等資金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強化證監局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現場檢查。
記者了解到,對於上述提到「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部的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
而「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中18個月的確定,則是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並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來的。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第二部分:幾大敏感問題解讀
統計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審核的再融資、優先股和可轉債總金額在10000億左右,其中,再融資涉及7000-8000億元。
敏感問題一
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關於上述提到「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如募集資金很少但財務性投資很大的就限制,沒有融資合理性和必要性也會受限,旨在控制過度融資。
敏感問題二
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
為避免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如何理解這一問題?
1992年頒布的《公司法》中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2個月」,但該規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訂中被刪除,而此次新政重啟了時間限制的規定,並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18個月這一考量,是給當前市場上部分上市公司頻繁融資帶上了「緊箍咒」。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敏感問題三
如何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融資需求
「此次再融資新規是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的重要舉措。」上述業內人士指出,此舉不僅疏堵結合促再融資方式多元化,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還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