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公司的崗位問題
你說的抄這種崗位應該屬襲於業務部門負責人的活。把融資項目拿過來,交給手下人去審查、設計產品結構,看看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繼續推進。業務部門千差萬別,做得好的上不封頂,做的不好的可能就發個基本工資,浮動收益很少。
⑵ 公司與信託合作問題
關於條件:每個信託公司的規矩不一樣的,但是抵押擔保,充足有效的還內款來源總是少不了的,有些信託公容司為了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也有其他的保障措施,都和銀行差不多。只要你的項目優質,不一定非要具備什麼特定的條件。
關於期限:募集開始後,最多不會超過一個月,計劃就會成立。當然,不包括前期、後期的項目研究,產品發行准備階段和後期資金劃撥的階段。一般會比銀行稍慢一些
⑶ 信託的問題。
你要搞理才的:話不要瞎投,投得十大保險公司是不錯的。
⑷ 信託問題
通常可以避免.我們從信託法律網了解到,只要信託公司接受了你的資金並且簽訂了信託合同,根據<信託法>,你的這筆財產可以免受追訴.但如果是惡意逃債,則比較麻煩.
⑸ 信託業務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
這得看具體的要具體分析了吧可以多和專業的人聊聊啊像在唯達理財那裡就都是這些方面的人
⑹ 信託公司一旦出現問題 那麼投資的錢誰來還
信託公司出問題的概率小,跟銀行出問題的概率一樣
信託公司(全國僅內68家,比銀行還少)和容銀行,都受銀監會監管
信託產品在設計的時候,一般會有抵押物。如果產品出現問題,信託公司會用自有資金或者資金池裡的資金,剛性兌付。
信託牌照價值目前已經超過50億,不是有錢就能注冊的
⑺ 關於信託公司和三方的問題
其實這個和信託關系也不是很大,這就是一個私企和一個建制龐大的國企的區別,國企版的成本高,但是權私企的成本則較小,因而在費用上面國企會給的少。
但是還需要注意的是兩者的底薪也是不同,一般情況下,信託公司的業務員的底薪比三方的要高
⑻ 關於信託的基本問題
非也~
我是新源時代信託股份公司的,很負責人的說,信託是有風險的
沒風險的說法是被三方,銀行等銷售機構捧出來的
信託都兌付,不意味沒風險~這幾年都有信託出問題
有的用於投資股票一級市場定向增發的信託虧損是很正常的,而且不兜底
房地產類項目出現問題也不是一例
不過中國的信託市場有個非常變態的剛性兌付潛規則
注意,是潛規則,出了問題的項目雖然信託公司兜底了,但是法律上沒有規定這項義務
就是說信託不進行剛性兌付也是合法的~為了少惹事,還是挑選安全的信託比較好
別太在意1個點的收益差距
有什麼問題可以qq問我 249908625
⑼ 關於信託公司部門架構的問題
負責找項目的都是業務部門,具體根據每個公司按不同業務類型或者1、2、3、4的傳統來細分,負責信託項目資金運營的部門一般有信託財務部和運營部門,負責推廣的部門現在一般都有自己的財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