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產的融資模式有哪些
房地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拉動消費需求。房地產同時也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的產業,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等特點使房地產開發、投資需要大量的資金,因此資金籌措成了房地產企業最關心的問題。而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對銀行貸款依賴過高成為資金籌措的瓶頸,因此,必須認識到拓寬融資渠道的重要性。
一、我國房地產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一覽
(一)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屬於債務性融資,也是一種間接融資。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從外部通過各種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融入開發資金的融資行為。是房地產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其貸款形式多樣,具體分為:
1.抵押貸款。即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信貸抵押的貸款方式。
2.信用貸款。即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須向銀行提供抵押物。
3.擔保貸款。即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4.貼現貸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目前規定申請貸款的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35%。房地產企業開發時所需的資金大部分都來自銀行。銀行貸款可以在企業沒有足夠資金時給予足夠的支持,為房地產企業提供開發所需的資金,使得企業資金的周轉更加靈活,同時使居民的閑置資金得到有效的利用。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銀行貸款,為了降低貸款風險,國家也出台了很多相關的宏觀政策加以規范。如「121」文件,「國六條」,還有2004 年,中央實施了以「管嚴土地,看緊信貸」為主的宏觀調控措施,等等。宏觀調控對銀行貸款的影響是非常的大的。這些對銀行貸款緊縮性的宏觀政策,勢必會引起融資渠道的創新。
(二)房地產信託
從資金信託的角度出發,房地產信託是指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遵循信託的基本原則,將委託人委託的資金以貸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產業以獲取收益,並將收益支付給受益人的行為;從財產信託的角度出發,房地產信託則指房地產物業的所有人作為委託人將其所有的物業委託給專門的信託機構經營管理,由信託機構將信託收益交付給受益人的行為。
房地產信託其相對銀行貸款而言,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有利於房地產資金的持續應用和公司的發展。房地產信託業務的發展,而且有利於提高我國房地產市場直接融資的比重、擴大金融市場的投資品種。
2005年以來,房地產信託市場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據市場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12月31日,信託市場共發行房地產信託121隻,募集資金規模157.27億元,絕對額大幅增加了27.78億元,分別較去年同期增長11%和28.73%。特別是現在國家對信貸加強了管理,信託可以解決企業由於得不到銀行貸款所出現的部分資金問題,其發展潛力相當大。不過現階段由於異常火爆房地產信託融資市場與宏觀政策背道而馳,國家對房地產信託的宏觀政策也接踵而來。「212號文[2]」中,銀監會所設置的房地產信託門檻,包括開發商自有資金在35%以上、四證齊全、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等規定,已經比銀行信貸要求更高。類似的還有「54號文[3]」。
(三)債券融資
債券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資方式。房地產企業債券是由房地產企業發行,表明房地產企業與投資者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承諾憑證。只有在相關政府部門對房地產企業的背景、經濟效益等內容審查合格 後才可以發行債券。
債券融資有利於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因為債務的利息是計入成本的,而發行股票的股息是稅後支付的,這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稅收。債券融資也可以分擔銀行貸款的壓力,同時也為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分散銀行和政府的風險。而且,債券資金的使用相當的靈活,不象銀行貸款那樣,有規定的用途。
(四)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屬於直接融資的一種。股權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這種融資方式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是一種較為現實和便捷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吸納的是權益資本,因此,公司股本返還甚至股息支出壓力小,增強了公司抗風險的能力。若能吸引擁有特定資源的戰略投資者,還可通過利用戰略投資者的管理優勢、市場渠道優勢、政府關系優勢、以及技術優勢產生協同效應,迅速壯大自身實力。
二、融資方式單一是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融資方式單一
目前在土地購置和房地產開發資金中70%~80%的資金都是來源於銀行貸款,企業對銀行的依賴程度非常高,2005年的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04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開發商取得的銀行貸款佔19.1%,企業自籌的資金佔30.38%,定金和預收款佔50.52%。而定金和預收款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消費者的住房消費貸款,在2004年銀行貸款的比例就已經佔到60%,隨著房地產金融產業的不斷發展,消費者融資意識的提高,估計現在這個比例已經到了70%~80%了,而除銀行貸款之外的融資方式所佔比例僅佔20%~30%。例如房地產信託只是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的很小一部分,所佔比例為1%,目前債券融資占房地產企業全部資金的比例不足同期房地產投資資金的1%,雖然偏好股權融資的企業不在少數,但2002年房地產上市企業占房地產企業總數還不到1%。從以上分析我們看出,融資方式單一是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
(二)融資方式單一引發的後果
融資方式單一引發的後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增加了銀行的風險與壓力
融資方式太過單一,資金來源都向銀行集中,很容易造成銀行資金周轉的困難。假如企業虧損,開發企業的開發失敗,銀行便收不回貸款,容易引發金融危機。而有些人通過種種的方式,如重復貸款,貸款的抵押物不存在,以虛假的資料鑽法律的空子等來騙取銀行的貸款,使得貸款中出現壞帳,進一步加重了銀行的負擔,形成銀行的信用風險。而事實上現在銀行不良資產率是很高的,超過了20%,而國外的銀行這一比率不到10%。大量的企業去找銀行貸款,使銀行處於優勢的地位,有礙於銀行的升級。
2.造成房地產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銀行對於前來貸款的各家企業,勢必會選擇實力雄厚的企業,這樣顯然貸款的質量更能得到保證。而在金融市場不夠發達,貸款方式還是以銀行貸款為主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找不到其他的資金來源,也只能期望銀行貸款。因此,往往發生的是他們的資金不能到位,不能進一步發展。
3.對政府產生了很大壓力
金融體制本身的不健全,投機分子的存在,融資又都集中在銀行貸款,這顯然會出現很多違法的行為,政府處理這些行為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壞帳的糾紛也需要政府去解決。一方面浪費政府資源,另一方面在完善金融市場上給政府施加了很大壓力。
4.增加了企業的負債率
依賴銀行貸款的房地產企業,直接融資比重很小,自有資金不多,所以其負債很多,給企業的成長帶來很大的風險。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一組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數據。數據顯示,2005年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產負債率為72.7%。
5.不利我國房地產業和金融業的發展
自加入WTO以來,外資不斷湧入,外商所在的國家,其金融體制已經相當的成熟,他們懂得採取最方便最有效的融資方式,在中國開設的國外銀行也推出各種各樣的金融產品。假如我們融資還是只依賴銀行貸款,在與他們的競爭中將不會有任何的優勢,我們的企業就會在競爭中敗下陣來。
三、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單一的原因
(一)我國金融體制不夠完善、證券市場不成熟
目前我國經濟正處於從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過渡的時期,或多或少都保留了計劃體制的因素。以前的金融機構就只有銀行,且金融市場的運行帶有很強的政策性,政府對房地產干預很大,可以說政府限制了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其他的金融機構,都在改革開放以後才開始發展,可以說還很不成熟,還不能給予房地產企業足夠的資金支持。我國的證券市場,相對於國外已經發展了一,二百年的證券市場來說,時間非常的短,市場發育程度很低,不能完全滿足需要。以往所有制的限制,導致了中國國有銀行壟斷的局面。銀行之間缺乏必要的競爭,導致國有銀行改革動力不足,效率低下,金融產品稀少;非國有銀行發展滯後,難以滿足房地產企業的融資需求。
(二)相關的法律制度缺失
政府對房地產融資的影響很大,對於銀行貸款之外的融資方式,如房地產信託,股權融資,REITS等等,政府都有很大的限制,採取這些方式融資,要麼就需要很多復雜的程序,很長的一段審查時間才能通過,而融資就是為了盡快取得資金,顯然不能拖得太久;要麼就找很多原因,不讓通過。還有的就是政府的工作人員效率低下。這些都使其他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舉步為履,進展緩慢。另一方面政府也沒給其他的融資方式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例如對這些方式進行宣傳,為這些方式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規等。
(三)房地產企業法人融資觀念滯後
在過去的金融機構只有銀行的環境下,房地產企業法人只能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他們過去通過銀行貸款成功的籌集了資金,就會對這一種方式有深入的了解,可以預測這種方式貸款的風險;其他的貸款方式,相對來說就有不可預見的風險了,因此他們很自然的就對銀行貸款產生很大依賴。而且觀念一旦形成就不容易改變,很多的人都把這種觀念延續至今,並繼續影響他們的融資思維方式。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用過去的思維方式來思考現在的問題,明顯地就不適合了。
(四)國有銀行籌集資金的能力居支配地位
銀行吸收的是全國人民的存款,盡管房地產企業所需要的資金龐大,但銀行擁有居民的海量存款,有足夠的能力提供這些資金,其資金的來源穩定,不會斷斷續續。銀行貸款還有其他的優勢,貸款利率穩定,銀行數量眾多,辦理程序比較簡便等等,吸引了很多的房地產企業。
(五)其他的融資方式對人們來說還比較陌生
房地產信託,發展了一,二十年,股權融資,同樣發展不久,更不要說REITS和其他一些更新的融資方式了。任何新事物的發展都要一個過程的,所以它們被人們所認識、接受還需要一個過程。
四、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多元化的途徑
(一) 加快金融改革的進程
融資方式的單一,歸根結底都還是我國的金融市場不夠成熟。因此,完善金融體制十分必要。因此要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推進證券發行、交易、並購等基礎性制度建設,促進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規范運作;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完善市場功能;拓寬資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展創業投資,做好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
(二) 轉變政府職能
過去房地產市場的計劃體制,造成了房地產企業對銀行貸款的過度依賴。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應該以市場為主導,政府對房地產企業融資的直接干預已經不適宜了。現在的政府,應該是房地產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參加者。當然其宏觀調控還是必不可少的,但應該以間接干預為主,而且干預不應該太多,給房地產市場足夠的發展空間,可以豐富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有效的利用宏觀調控,例如提高銀行存款准備金率,適度收緊銀行貸款。
(三)房地產企業要改變融資觀念,盡早與市場經濟接軌、與國際接軌
國際上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都是多樣,靈活的。房地產企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性行業,如果不藉助多種融資手段,單純依靠銀行貸款,開發將變得寸步難行。入世後,房地產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但這也是一個機遇,國外房地產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進入,可以讓我們接觸更多國外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我們要抓住這個機遇,積極探索國外的融資渠道和方式。同時,房地產企業增強自身的實力後,可以趁著海外資金進入我國市場的機會利用外資,但要注意防範其風險。
(四)大力發展融資中介服務機構
房地產融資涉及金融、法律、房地產、投資等方面的專業領域,因此設立提供信息服務的資產評估機構,咨詢公司,律師事務所很有必要。
(五)推廣其他融資方式,進行融資方式創新
銀行貸款在融資中的作用已經得到了公認,不可否定,但是其他的融資方式也有其優勢,如房地產信託相對銀行貸款而言,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股權融資增強了公司抗風險的能力等等,所以要加深個人、房地產企業法人對其他融資方式的認識,並掌握運用。除了發展現有的融資方式,還應該探求更新更有效的融資方式,例如新出現的融資租賃,合夥建房等。
結論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已逐漸現代化,但是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的拓展依然是一項艱巨的工程。為房地產企業開辟更多的融資渠道,既是降低企業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房地產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更是發揮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作用的要求。房地產企業應在充滿風險的市場競爭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融資方式。
② 請教房地產開發融資
因為一套一套的賣房投資回籠太慢。這樣做套現快。這是利用銀行按揭購房採取的套現方法。比如開發商事先同張三談好以張三的名義買一套100萬元的房子,開發商與張三簽定購房合同,並註明張三首付30萬元。餘下的70萬找銀行貸款。實際上張三也不可能真的支付30萬元給開發商(也沒必要支付了),如果銀行具體經辦人這時侯不去核實張三的收入來源或還款能力,從中發現漏洞,那麼,按照按揭貸款程序,那70萬元就輕而易舉就從銀行貸出,進了開發商的賬戶。整個套現操作過程就此完畢。
一般良性的情況下,以後由開發商逐月還貸(還可以由開發商先把錢給張三,再由張三逐月還貸),也有可能開發商還了幾個月貸後,不再還了。時間長了那套房子就成了銀行的了。整個過程除了張三需要裝模作樣的去簽一些必要的購房、貸款手續外,應該來說以後就沒有張三的事情了。
但是,張三幫這個開發商的忙或者由此賺點車馬費要三思,若開房商後來不再還款,那麼你在銀行或整個金融系統里就有不良紀錄了,以後你若真的去銀行貸款,那各個銀行就很有可能不再貸給你了,再或者政府出個法律規定說你是騙貸的幫手,那又得被起訴也說不定。
其實,開發商此法弄錢也可以有風險,比如開發商得到眾多的70萬後老實經營且老老實實的逐月在「幫」張三還款,以後張三死不認帳、不簽定再過戶什麼的,那這個價值100萬的房子就永遠在沒花一分錢的張三的名下了。但一般開發商用此法弄錢,大多目的就是為了套錢,也不打算本分的開發下去了。
③ 我國房地產融資宏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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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其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業的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可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至少有60%來源銀行貸款,房地產開發資金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這種較強的依賴度同時將銀行帶到了極大的風險中。一旦開發商資金斷裂,其連鎖效應會使風險最終全部落在銀行上。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建立以銀行為主的多元化融資渠道,間接融資手段與直接融資手段並用。最重要的是在政策允許條件下與銀行合作創新新的融資工具。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運營成本,節約財務費用,還有利於房地產資金的持續運用和公司的發展。
但是,房地產信託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對我國房地產企業來說,由於缺乏多樣化的融資渠道,上市幾乎就變成企業做大做強的唯一途徑。國內IPO上市具有籌資量大、融資能力強;資金使用時間長、分散風險;提高公司價值等優勢。但其高門檻,高融資成本、增加公司相關義務等缺點使得國內成功上市的案例很少。
(四)境外IPO
現階段,國內企業頻頻去香港上市,其數量超過國內IPO數量,為國內大多數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上市的首選。其上市過程簡單,能與國際接軌。但上市成本高,上市要求高制約了它的發展。總之,國內IPO與境外IPO各有優勢。國內上市對國內企業來說相對簡單,但受政策影響大。境外上市要求高,但國際化程度高,再融資方便。
(五)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房地產企業上市的快捷方式。由於直接上市門檻很高,審批時間長,房地產企業上市申請受到宏觀調控影響大,不可能有大批房地產企業上市。因此借殼上市成為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的主流。目前,在國內100家房地產公司中,借殼上市的房地產公司近一半,是房地產公司上市的重要途徑。專家認為,如果能夠巧妙地運用殼資源,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借殼上市是一把雙刃劍。如果能合理選擇殼資源,處理好各種潛在問題,會成為一種好的進入資本市場的方式。否則,則可能不但達到不了在融資的目的,還可能付出慘重的代價。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一種常見和見效較快的重組方式,其主要是用公司的「劣質」資產交換外部優質資產。資產置換重組模式見效快,成效顯著。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式的資產重組關聯交易較多,交易的市場化程度低,短期得益較多,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還有待觀察。 資產置換是一種特殊的資產重組方式。在股權分置改革前,相當一部分控股股東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以劣換優的資產置換,侵佔上市公司資源。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原來的非流通股股東不僅獲得了在未來可以充分流動的權利,更重要的是股改後限售流通股的價格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這大大提高了大股東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積極性。同時,一些績差公司或未股改公司也需要通過注入新資產的方式才能被拯救。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
近年來,房地產產業基金受到業內的追捧,有在境外注冊的基金,有在國內准備注冊的基金。但是,鮮有成功運作的,這主要是受到《產業基金法》沒有出台的限制。雖然產業基金能夠短期籌集大量的資金,而且流動性強,這些是有利於房地產的炒作的因素,但由於產業基金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主題相悖,因此,短期內產業基金法出台的難度較大。
綜合比較:
由於房地產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雖然房地產投資基金被廣泛看好,但由於國內尚無相關政策支持;上市或「借殼」上市過程長,手續復雜,成本較高,是少數有實力大企業可能實現的方式,但受經營特點和預期收益制約不易得到投資者認同,融資效果也不理想;發行股票及上市,對企業資質的要求更為嚴格,大多數的房地產開發商無法接受和實現。故直接融資比重較小。信託融資相對銀行貸款受政策限制少、靈活、創新空間大,但信託產品尚沒有一個完善的二級市場,難於流通。企業債券用途多為新建項目,利息高於同期銀行利率、期限為3~15年。相比之下,很容易就能看出我國大多數企業仍然採取銀行貸款籌集資金的原因。
④ 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及具體處理方式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中國人民銀行12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的頒布實施,在為房地產投資過熱現象降溫的同時,也使資金密集型房地產業產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機感和焦慮感。國家信貸新政策下,房地產業如何沖破融資困境,保持穩定健康發展?本文就這一話題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現狀
(一)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近幾年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房地產業每年的資金來源總量不斷上漲,2001~2005年短短4年裡,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量上漲了1.8倍(參見表1-1)。
(二)銀行信貸是房地產融資的主要渠道
僅以上表2001年數據為例。2001年房地產業資金來源總計7696億元,其中:國內貸款1692億元,佔21.99%;自籌資金2184億元,佔28.38%;其他資金來源3671億元,佔47.69%。可見,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總計占總資金來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態勢,看起來比較合理。但是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發現,自籌資金中只有55%左右為自有資金,30%~40%為企業從銀行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其餘為各種施工企業墊款或材料商墊款;其他資金來源中,80%以上為個人購房者交付的各種定金及預收款。這樣總計起來,有60%~70%資金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信貸的支持(部分企業甚至達到70%~80%)。
(三)股票融資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金融中所佔比例小
2002年以前國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控製得非常嚴格,截至2005年末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只有80家,僅佔全部上市公司總量的2%,佔全部房地產企業總量的0.16%。依據表1-1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來呈現快速下滑的趨勢,平均只佔0.001%左右。
(四)房地產資金信託活躍
2002年底投向房地產業的信託財產共計24.08億元,佔全部信託財產總額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億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號文件後,全國許多房地產開發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產信託業務。2004年我國房地產信託業繼續以較高速度增長,直到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頒發212號文件——《關於加強信託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212號文),對信託融資進行嚴格限制,給我國剛剛有所起色的房地產信託業又上了一道「緊箍咒」。
二、房地產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融資渠道過於單一
從上面對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來源中有60%~70%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只有少數企業的自有資金能達到目前35%的銀行貸款要求,相當部分開發企業的自有資金不足10%。這種高負債的財務結構,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風險,不利於整個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二)銀行體系所承擔的風險與收益不對稱
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銀行對外投資講求的是風險與收益的對等性。而我國目前銀行業從房地產業獲得的僅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擔的卻是整個房地產業高負債的財務結構所導致的行業風險,風險和收益處於極度的不對等狀態,再加上各種違規貸款的存在,整個房地產金融面臨巨大風險,不利於銀行體系的穩定。
(三)缺乏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就房地產體系而言,目前我國仍沒有形成多層次的豐富的房地產金融體系,專業房地產抵押貸款機構、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和保障機構缺位嚴重;缺乏規模化、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產品體系;缺乏獨立有效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缺乏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等等。
(四)房地產金融市場的監管和調控機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的法規建設相對於房地產市場發展而言是滯後的,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資金運用規定外,還沒有專門的房地產金融監管框架,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有待於制訂。
(五)房地產企業融資瓶頸亟待突破
為防範整個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央行於2003年6月頒布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施工企業墊資、自有資金比例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規定,使房地產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資金瓶頸,房地產信貸新政下如何融資成為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必須盡快解決好的關鍵問題。
三、房地產企業融資策略分析
(一)發展多元化直接融資
銀行貸款融資是典型的間接融資,具有短期性特徵,到期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也較大。因此應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除適度放寬股票融資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產債券市場以外,還可以發展市場化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房地產金融體系。
1.大力培育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
房地產信託是信託金融工具在房地產業中的應用。目前我國房地產信託基本上參照銀行貸款的有關條款執行,很大程度上是銀行貸款的變種,但信託公司在委託貸款方面的監控、管理、經營能力和經驗可能不如銀行,因而很難起到有效的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作用。此外,我國目前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投資機構並不多,且絕大多數在房地產信託融資方面並無良好建樹。因此,一方面應建立和培養一批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另一方面應在加強對房地產信託監管的同時,通過完善房地產金融市場,規范和發展信託融資方式,使之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一條主要通道。
2.培育地產金融二級市場,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就是將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抵押貸款證券(主要以抵押貸款作為擔保的債券),並通過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轉賣給市場投資者,以達到融通資金和把抵押貸款風險分散給市場眾多投資者的目的。二級市場(個人房貸市場)的運作不僅使得一級市場(開發貸款市場)有了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極大地增強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有效實現了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的目標,同時也為證券市場提供了一種具有較高信譽的中長期投資工具。在美國,經過聯邦金融中介機構擔保過的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金融產品,具有類似於政府債券的信譽。而且由於二級市場產品相對於政府債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險、養老基金等中長期投資者的歡迎。目前,我國的房貸證券化試點已進入方案設計階段,各地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進程。
3.建立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幹預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以促進我國房地產金融業發展,加速銀行資金周轉,降低銀行金融風險。
4.建立和完善相應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規范各種融資行為並加強監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銀行風險的同時產生新的隱患,引發新的金融風險。如對房地產證券化給予明確的法律依據;加快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盡快出台《產業投資基金法》等等。
(二)進一步完善間接融資
我國是一個間接融資占絕對比重的國家,在較長的一段時間里銀行間接融資仍然是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銀行間接融資渠道,更好地為房地產企業提供服務。
1.推進間接融資形式多樣化
目前雖然各大銀行在個人按揭貸款方面創新不斷,但在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上缺乏創新。建議銀行業針對房地產企業的特點和現狀,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貸服務,如建立一種將中外銀行、擔保機構有效結合,為企業提供貸款的融資方式,具體可採取的模式,如:中資銀行+外資銀行;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擔保企業;中資銀行+擔保企業甲+擔保企業乙,等等,為企業提供各種擔保和抵押貸款。
2.創新變直接融資為間接融資的方式
直接融資雖然形式多樣,但對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來說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卻不多,相反,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這種最為普通的間接融資方式是多數開發企業比較容易接受和實現的融資方式。建議更多的開發企業積極嘗試探索將直接融資轉化為間接融資的新融資途徑。
(三)探索建立組合式融資模式
組合式融資就是將各種融資方式在房地產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進行有效合理的組合,使其不但能夠滿足房地產企業發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採取自有資金+吸收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吸收新的投資者進入,成立項目合資公司,實行利潤分成,進行原始資本積累;在成長期採取銀行信貸+商業信用或吸收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在成熟期採取信託融資+國外投資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適當收縮投資規模或吸收實力雄厚的開發企業或投資機構的加盟。
⑤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⑥ 房地產融資的相關政策
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這也催生了一個新產業的繁榮—融資服務。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
但是,房地產融資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四)境外ipo
(五)借殼上市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等
綜合比較:由於房地產融資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
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渠道可以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
1.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2.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和融資工具有:
(1)上市融資:股份制房地產企業上市發行股票融資現已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上市融資包括直接發行上市和利用殼公司資源間接上市。
(2)房地產開發債券:發行債券可以聚集社會閑散資金,為房地產開發帶來大規模的長期資金,用於土地開發和房地產項目投資等。當房地產企業在開發中有長期的資金需求時,債券是一種重要融資渠道。
(3)銀行信貸:從銀行借款是開發商的主要籌資渠道,短期信貸只能作為企業的流動周轉資金,在開發項目建成階段,可以以此作為抵押,申請長期信貸。我國的開發商向銀行申請貸款,可分為土地貸款和建築貸款。常見的開發貸款有:短期透支貸款、存款抵押貸款和房地產抵押貸款。
(4)房地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採取公司或商業信託的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房地產(一般為收益性房地產)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有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它實質上是一種證券化的產業投資基金,通過發行股份或收益單位,吸收社會大眾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門管理機構進行經營管理。它通過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各種不同的房地產證券、項目和業務進行組合投資。
(5)商業抵押擔保證券(CMBS):這是一種商業證券化的融資方式,及將不動產貸款中的商用房產抵押貸款匯集到一個組合抵押貸款中,通過證券化過程及債券形式向投資者發行。
(6)其他融資方式:利用外資、回租融資、回買融資、租賃融資、夾層融資等等。
⑦ 房地產公司融資對銀行那一握主要注意哪方面報表要如何調呢求個祥細點的方法!
房地產融資,主要看房開本身的資質,資質越高越容易貸款,一般2級資質都內是比較容容易操作,新房開或2級以下房開,主要就是看抵押物然後走借殼的方式貸款,直接申請開發貸基本行不通了。房開貸款打個比喻和耍朋友一個概念,如果你是一個優秀的人,家庭背景差點物質提供不足,但還是有人願意和你耍朋友,當然又優秀又有背景的肯定願意和他交往的更多,如果你僅僅背景好物質豐富但自身表現惡劣也沒人願意和你耍。 房開貸款按照這個思路去做吧,如果有項目可以給我留言具體給你分析。
⑧ 給銀行的融資報表怎麼做
首先要了解本公司基本情況,經營方式,產品競爭力;其次要明確公司的回資金缺口如何產答生才能制定合適的融資方案;然後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編制出較為合適的財務報表。其實這就跟銷售是一樣的,如何將企業介紹給銀行,能讓銀行知道公司的實力,並能放心的將貸款發放到企業。
⑨ 房地產項目融資的主體有哪些
每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都是一個多方參與的過程。就房地產項目融資而言,主要有以下9個參與主體。 (1)項目發起人(Proiect Sponsors) 即商業房地產丌發商,是項目的實際投資者和真正主辦人,可以是單獨一家房地產丌發企業,也可由多個投資者組成聯合體。他們通常因為自身資金不足或不願承擔全部項目風險而選擇項目融資,在有限追索項目融資中,開發商除了擁有項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形式為項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因此,開發商是項目融資中的真正借款人。 (2)項目公司(Proiect Company) 即項目的直接主辦人。通常,由項目發起人出資,專門為該項目成立一個單一目的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對外融資,直接參與項目投資和項目管理,並直接承擔項目的債務責任和風險。開發商投入的資本金形成項目公司的權益,項目公司把項目I丌發風險與開發商的其他資產相隔離,實現貸款銀行對開發商的有限追索。在整個項目丌發經營過程中,項目公司作為法律和經濟上獨立的主體與各參與方發生經濟關系。項目公司也可以在經營期間轉型為商業管理公司,持有物業繼續經營。 (3)貸款銀行(Lending Bank) 貸款銀行,可以是單獨一家余融機構,也可以是多家金融機構的聯合體,這主要由貸款規模和項目風險等決定。在由多個金融機構聯合提供融資時,往往需要設立一個經理銀行(Manager),其他為參與銀行。項目公司更多的是與經理銀行進行接觸、談判,由經理銀行負責各參與銀行之間的協調工作。這樣大大降低了項目公司工作難度。 (4)產品購買者或設施使用者(Buyers or Users) 即項目房產的銷售對象。在房地產項目融資中,入駐零售商與開發商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項目的出租面積和租金收入,從而保證項目建成後能夠產生穩定的用於還貸的現金流,為貸款提供重要信用保證。零售商既可以作為項目發起人之一,成為項目公司股東,分享開發利潤:也可以只作為項目建成後的運營商,規避開發風險。 (5)工程承包商(Contractors) 通常,承包商通過與項目公司簽訂承包合同,負責商業地產項目的設計和建設工作,並承擔延期誤工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風險。承包商的資金情況、工程技術能力及經營紀錄,會影響貸款銀行對項目建設期風險的判斷。 (6)擔保受託方(Security Trustee) 由於貸款銀行主要以項目公司的資產及項目未來收益作為還款保證,因此為防止項目公司違約或轉移資產,貸款銀行一般都要求項目公司將其資產及收益賬戶交由一個具有信託資格的機構保管,這家機構被稱為擔保受託方。擔保受託方一般由境內商業銀行獨家或境內、外商業銀行聯合擔任。 (7)房地產項目管理公司 項目建設只是商業房地產開發投資的開始階段,最重要的是後期的經營管理。項目管理公司的專業水平和經營業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貸款銀行對項目經營期風險的判斷。 (8)項目融資顧問和法律、稅收顧問(Financial,Law or Tax Adviser) 項目融資是一項系統的專業工作,需要聘請專業顧問負責融資方案的設計、分析、比較和談判,幫助開發商實現有限追索和表外 融資,並充分利用稅務虧損降低資金成本,並能保證相關法律文件的嚴謹。 (9)其它 此外,項目融資的參與方還包括保險公司、有關政府機構等等,這些都會直接影響貸款銀行對項目建設期和經營期風險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