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檔案丟失,補辦的流程以及大概需要多久
補辦的流抄程為:補建職工人事檔案,要帶著所有相關材料到市政府政務大廳退休審批窗口,正式補建檔案。大概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要求女職工不超過50周歲,男職工不超過60周歲,並且能在檔案館或相關存檔部門查到原始調配手續、招工名冊的就可以進行補建。如果單位不存在,而補建人事檔案材料需要單位出具證明,這時勞動部門將放寬到由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單位有關的相關部門負責就可以補建人事檔案。丟失檔案的職工從市政府政務大廳退休審批窗口依據獲取的《補建檔案材料卷宗》要求。
(1)理財范檔案擴展閱讀:
個人檔案補辦介紹如下:
依次提供:無檔案原因及證明材料、火災燒毀或被盜的情況證明、調配手續或招工名冊等材料、職工所在單位證明材料、職工在職期間工作履歷、職工所在轄區派出所的證明、職工參保情況證明材料等。
正常情況下市政府政務大廳退休審批窗口,會根據上述材料填寫完補建檔案材料綜合認定表並加蓋公章後,職工人事檔案材料正式補建完成。
② 理財公司如果出事,提前多久離職沒責任
要看離職員工是否參與,如果參與了,無論是否離職,都需要承擔責任。
正常情況下,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和手續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條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
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地方法規主要有:《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及實施若干規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工傷保險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企業民主管理規定》、各地制定的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合法的規章制度等。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程序:
1、查清事實,取得證據。要注意收集保存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證據。(如:勞動者做出書面的檢討或者解釋、說明和承諾,留檔備查)
2、書面通知並作公告。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勞動者本人,可採取直接送達方式,如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可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離職手續的辦理:交接班、結清工資、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社保和各種檔案轉移等。
四、相關通知:
1、解除通知(範文)
XX先生/小姐:
因你試用期未通過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錄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職位的錄用條件。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請於先X年X月X日X點至本單位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XXX公司行政人事部X年X月X日
2、開除通知書(範文)
XX先生/女士:
鑒於您在擔任本單位XX(寫明職務)期間,違反公司XX規定,
1.XXXX
2.XXXX
嚴重違反了我單位的規章制度,損害了單位利益(根據實際原因註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並結合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決定予以除名。
請您於X年X月X日前辦理業務及離職交接手續。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通知。
XXX公司行政人事部X年X月X日
③ 求解畢業幾年後的檔案問題
首先你看下中等專業畢業生的可以辦理轉正定級的要求時間是多長,例如:大學本科和專科都是一年,不知道你的這個中等專業院校是不是屬於這個,假定是一年的話,那你補辦的時間應該寫到2006年7月,也就是距離你正式畢業的時間整一年,如果是兩年或者更長時間,以此類推!~
下邊我回答你如何補辦的問題:
1你現在的檔案放到人事局,同時和人事局簽訂檔案委託管理協議,把費用補交了,估計人事局就可以補辦這個材料!
2單位的章即:出具實習鑒定的章由你原來的畢業時候派遣證的單位的公章來蓋,你自己想辦法吧,原則上應該是你畢業時候派遣單位的章,如果實在沒有的話,只要你工作過的單位也勉強可以~不過說服力不強,如果較真的話人家不一定認!
3轉正定級時間能不能辦不辦到06年,要看你當地對你這種情況學歷的規定,比如說如果有規定你中等專業的畢業生要2年實習鑒定考核期,那你06年畢業的學生,辦理轉正定級的時間就應該是08年了,所以說你還要看你那裡的規定!找到熟人最好!
4。定什麼級別和你現在職位沒關系,現在比如說你從事幼師或者辦公室文員,但在人事代理這方面,職位可能按照統一的稱呼:例如:技術員 或者初級工程師什麼的!你檔案可以先放到人才市場的,你辦理轉正定級的目的是計算工齡,辦理完畢之後你就是幹部身份了,但真正什麼時候是幹部身份,享受幹部待遇 這個不好說~~實際上真正計算工齡有用的是你考上事業單位 和公務員的時候~~祝你一切順利!!
④ 檔案問題
需要盡快辦理,如果不是在事業單位上班,教育局給保存是有年限的,到時候就麻煩了,你可以先把保險上上,到人才交流中心,保險關系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你轉過去就行了。
⑤ 檔案存放
人事局是管不交抄養老保險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其人員的工齡是以檔案來確定的,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就是常稱的社保局,是管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其所謂的工齡在社保局不是以檔案來定的,而是以你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年限來定的,至於檔案中的工入和幹部身份對男的是不重要,都是60退休,養老金多少只與你的繳費指數高低和繳費年限有關,與身份無關,對女的幹部身份是要晚退5年的養老金計算同樣是以繳費年限及繳費指數來定的,對於繳養老保險的絕大多數人員來說,檔案是沒有任何用處的,你退休是不需要個人檔案的,你的繳費記錄是在社保局,而不是在檔案中
⑥ 檔案歸檔長期、永久、短期的是怎麼樣劃分的呢
▲1987 年修訂的《關於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將檔案的保管期限劃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 長期為16~50 年左右、短期為15年(含15 年)以下。
▲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發布施行《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又將保管期限又改為永久、定期兩種, 定期又實行「標時法」, 分為30 年、10 年兩種年限。
▲永久、定期如何界定見國家檔案局第8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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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已經2006年9月19日國家檔案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長 楊冬權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
第一條 為便於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以下統稱機關)正確界定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准確劃分檔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檔案既能反映機關主要職能活動情況,維護其歷史面貌,又便於保管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機關文件材料是指機關在其工作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是:
(一)反映本機關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機關工作、國家建設和歷史研究具有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
(二)機關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在維護國家、集體和公民權益等方面具有憑證價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需要貫徹執行的上級機關、同級機關的文件材料;下級機關報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對本機關工作具有查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機關文件材料不歸檔范圍是:
(一)上級機關的文件材料中,普發性不需本機關辦理的文件材料,任免、獎懲非本機關工作人員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參考的抄件等;
(二)本機關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無查考利用價值的事務性、臨時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歷次修改稿、各次校對稿,無特殊保存價值的信封,不需辦理的一般性人民來信、電話記錄,機關內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機關負責人兼任外單位職務形成的與本機關無關的文件材料,有關工作參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級機關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辦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級機關的文件材料中,供參閱的簡報、情況反映,抄報或越級抄報的文件材料。
第五條 凡屬機關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向本機關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移交,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六條 機關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第七條 永久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機關制定的法規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機關召開重要會議、舉辦重大活動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業務文件材料;
(四)本機關關於重要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重要的報告、總結、綜合統計報表等;
(五)本機關機構演變、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機關房屋買賣、土地徵用,重要的合同協議、資產登記等憑證性文件材料;
(七)上級機關制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於重要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第八條 定期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一般性業務文件材料;
(二)本機關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機關一般性事務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機關關於一般性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一般性工作報告、總結、統計報表等;
(六)上級機關制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制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於一般性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九)下級機關報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計劃、總結、統計、重要專題報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條 機關形成的人事、基建、會計及其他專門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機關對應歸檔電子文件的元數據、背景信息等要進行相應歸檔。
機關應歸檔紙質文件材料中,有文件發文稿紙、文件處理單的,應與文件正本、定稿一並歸檔。
第十一條 機關聯合召開會議、聯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辦機關歸檔,其他機關將相應的復製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歸檔。
第十二條 各機關應根據本規定,結合本機關職能和各部門工作實際,編制本機關的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執行。
有垂直領導關系的中央、國家機關應依據本規定,結合本系統工作實際,編制本系統的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並經國家檔案局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十三條 在編制本機關或本系統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時,應全面分析和鑒別本機關或本系統文件材料的現實作用和歷史作用,准確界定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和劃分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軍隊系統、民主黨派、企業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頒發的《國家檔案局關於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和《機關文件材料歸檔和不歸檔的范圍》同時廢止。
附件:《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
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級黨的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工會、共青團、婦聯代表大會的文件材料
1.1 請示、批復、通知、名單、議程、報告、領導人講話、選舉結果、討論通過的文件、決議、紀要、公報、主席團會議記錄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大會發言,人大代表建議和意見、人大議案及答復,政協委員提案及辦理結果,簡報,快報 永久
1.3 重要的賀信、賀電,籌備工作、選舉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組會議記錄、會議服務機構的計劃、總結等文件材料 30年
1.4 討論未通過的文件 10年
2 本級黨委、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紀律檢查委員會、共青團、工會、婦聯的常委會、執委會、主席團、全體委員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辦公會議的文件材料
2.1 公報、決議、決定、記錄、紀要、議程、領導人講話、討論通過的文件、參加人員名冊 永久
2.2 討論未通過的文件 10年
3 本機關黨組(或實行黨委制的黨委)會議和行政辦公會的紀要、會議記錄 永久
4 本機關召開工作會議、專題會議的文件材料
4.1 請示、批復、通知、名單、日程、報告、講話、總結、決議、決定、紀要
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 30年
5 機關聯合召開會議的文件材料
5.1 本機關為主辦的
5.1.1 請示、批復、通知、名單、日程、報告、講話、總結、決議、決定、紀要
永久
5.1.2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 30年
5.2 本機關為協辦的
5.2.1 請示、批復、通知、名單、日程、報告、講話、總結、決議、決定、紀要的復製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的復製件或副本 10年
6 本機關承辦國際性會議、大型展覽會、博覽會的文件材料
6.1 請示、批復、申辦和籌辦組委會主要活動安排、議程、名單、主報告(原文及譯文)、輔助報告(原文及譯文),上級領導人賀辭、題詞、講話,會徽設計
永久
6.2 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新聞報道 30年
6.3 委員會、分會會議和學術會的討論記錄,會議代表登記表、接待安排 10年
7 上級機關、上級領導檢查、視察本地區、本機關工作時形成的文件材料
7.1 重要的 永久
7.2 一般的 30年
7.3 本地區、本機關工作匯報材料 30年
8 本機關業務文件材料
8.1 本機關制定的方針政策性、法規性、普發性業務文件,中長期規劃、綱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8.2 本機關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
8.2.1 重要業務問題的 永久
8.2.2 一般業務問題的 30年
8.3 同級機關、下級機關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8.3.1 重要業務問題的 永久
8.3.2 一般業務問題的 30年
8.4 本機關代上級機關起草並被採用的重要法規性文件、專項業務文件的最後草稿 30年
8.5 機關聯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8.5.1 本機關為主辦的
8.5.1.1 重要業務問題的 永久
8.5.1.2 一般業務問題的 30年
8.5.2 本機關為協辦的
8.5.2.1 重要業務問題的 30年
8.5.2.2 一般業務問題的 10年
8.6 本機關編輯、編寫的文件材料
8.6.1 大事記、組織沿革等 永久
8.6.2 簡報、情況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8.7 行政管理、執法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規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2 執法檢查情況匯總、通報,整改通知等 永久
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審批、審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資產投資、科技計劃等項目的審批(核准)、管理、驗收(評估)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3.2 不動產、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使用權確認的文件材料 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註明有效期的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的審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的審批、管理文件材料 30年
8.7.4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備案文件材料 10年
8.7.5 行政處罰、處分、復議、國家賠償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 永久
8.7.5.2 一般的 30年
8.8 計劃、總結、統計、調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永久
8.8.2 年度以下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10年
8.8.3 重要職能活動的總結、重要專題的調研材料 永久
8.8.4 一般活動的總結、一般問題的調研材料 10年
8.9 出國或出境訪問考察、參加國際會議,接待來訪等外事活動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發表的公報,簽訂的協議、協定、備忘錄,重要的會談記錄、紀要等
永久
8.9.2 出國審批手續、執行日程、考察報告、一般性會談記錄 30年
9 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黨、團、紀檢、工會、保衛、信訪工作文件材料
9.1 機構設置、機構撤並、名稱更改、組織簡則、人員編制、印信啟用和作廢等文件材料 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規定、辦法等文件 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9.4 先進單位、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縣級(含)以上表彰、獎勵的 永久
9.4.2 受縣級以下表彰、獎勵的 30年
9.5 對本機關有關人員的處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處分的 永久
9.5.2 受到警告處分的 30年
9.6 職工錄用、轉正、聘任、調資、定級、停薪留職、辭職、離退休、死亡、撫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7 人事考核、職稱評審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9.8 職工調動工作的行政、工資、黨團組織關系的介紹信及存根 永久
9.9 職工名冊 永久
9.10 黨、團、工會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報告、總結,換屆選舉結果 永久
9.10.2 重要專項活動的報告、總結等 永久
9.10.3 黨團員、工會會員名冊,批准加入黨團、工會組織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0.4 情況反映、工作簡報 10年
9.11 紀檢、監察工作中形成的綜合性報告、調查材料
9.11.1 重要的 永久
9.11.2 一般的 30年
9.12 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調查記錄 10年
9.13 本機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領導重要批示和處理結果的 永久
9.13.2 其他有處理結果的 30年
10 本機關事務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產、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2 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定、協議、議定書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 永久
10.2.2 一般的 10年
10.3 接待工作的計劃、方案
10.3.1 重要的 30年
10.3.2 一般的 10年
10.4 機關財務預算 30年
10.5 機關物資(辦公設備及用品、機動車等)采購計劃、審批手續、招標投標、購置等文件材料 ,機動車調撥、保險、事故、轉讓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國有資產管理(登記、統計、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 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職工承租、購置本單位住房的合同、協議和有關手續 永久
10.8 職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規定、方案、細則,職工住房情況統計、調查表、職工住房申請 30年
11 上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11.1 上級機關制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級機關制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1.3 上級機關制發的關於本機關機構設置、領導人任免、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級機關制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下級機關報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問題的專題報告 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10年
⑦ 人事檔案在自己手裡8年了怎麼辦 急急急!!!!
畢業後,如果一時找不到正式工作單位,可以將檔案寄託到戶口所專在地的,市、縣、屬鄉鎮政府的社保或者勞動人事部門,三險基金暫時自己負擔,待正式單位落實後再轉入單位。你的檔案既然一直自己拿著,說明這幾年的"三險"一直未繳。現在有了單位,丶你可以把手中檔案交給單位,由單位開始辦理"三險″。以前沒有辦理,不能補交,只能從頭開始辦理。
⑧ 畢業後檔案在哪
大學畢業生的檔案通常有三個去向:
1、畢業後檔案存放學校(注意2年期限):如果畢業後沒有及時找到工作或考研,可以到學校申請暫緩就業,在兩年內找到工作的,一定要及時回校辦理檔案轉移,到學校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兩年過後,學校就會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檔案丟失;
拓展資料:
一般而言,檔案袋裡主要裝著高中階段和大學階段的經歷,具體包括個人簡歷、工作履歷表、學生檔案(包括學歷檔案)、單位證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黨員材料)等。
對於畢業生個人來說,考研、考公務員、出國、升學、結婚、生育等,都要用到檔案,否則,將無法辦理相關證明。
當公務員或進入事業、企業單位工作時,在職業生涯中定級、調資、任免、晉升、獎懲等方面的呈報、審批材料都要記入本人檔案,作為評價依據。如果有考公務員的意向,檔案必須保管好。如果未歸檔,今後會影響到入黨、升學等,影響自己評定職稱、考研政審、勞動保險及日後的離退休手續辦理,也會影響到出國留學。
另外,工齡、待遇、社保受保時間等也是以個人檔案的記錄為依據的。如退休時需要依據檔案認定個人出生時間,從而確定退休時間,需要確定個人參加工作時間,從而確定開始繳費或視同繳費的時間,以計算養老金金額等。除了養老金外,其他社會保險,如領取失業金等,也與個人檔案相關。
資料來源:網路:畢業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