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人詐騙股東如何處理
公司法人詐騙,其他股東應當承擔民事或者經濟責任,法定代表人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貳』 法人股東都涉嫌詐騙但公司又欠股東債怎麼辦
這完全是二種法律關系
一、法定代表人,股東都涉嫌詐騙的,屬於刑事法律關系。
相關人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公司將被判處罰金。
二、公司欠股東債,這屬於民事法律關系。
如果欠債與詐騙之間沒有關系的,那公司欠股東的債,與公司欠其他人的債,在性質上是一樣的。如果跟詐騙有關聯的,在性質上屬於贓款,依法應當予以沒收。
三、如果公司就此倒閉了,公司要進行清算。
1、《破產法》第三十七條: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執行。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 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 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三) 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在詐騙案的審理時,如果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予以賠償;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參加普通債權的分配。
在企業破產的情況下,罰金通常是無法追繳了,因為企業肯定沒錢交了。
『叄』 公司涉嫌詐騙股東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公司涉嫌詐騙罪,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責任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以河南省為例,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對於詐騙犯罪,我們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3)股東派詐騙嗎擴展閱讀:
案例:兩男子隱瞞公司債務轉讓股權涉嫌合同詐騙犯罪被批捕
為還舊債欠新債,私自拿公司土地作抵押借款,負債累累後隱瞞債務轉讓公司。近日,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合同詐騙案。
犯罪嫌疑人廖敏和金江因欠了很多債務,被債主催還,四處借錢以新賬還舊賬。金江向放高利貸的陳振借400萬,遭到拒絕,陳振表示要借給「身份硬的人」才有保障。兩人於是找到江西省信用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鎮分公司總經理彭某,由其向陳振借款400萬,再轉借給金江和廖敏。
借款時,二人根本沒有還款能力。兩人當時是天源陶瓷太陽能燈具有限公司股東,遂告訴彭某,他們只是需要打土地款435770元到高新區政府,用於公司辦土地證相關手續。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高新區政府會全額返回給該公司。
就這樣,廖敏與金江在未告知公司股東蘇勇的情況下,私自以天源公司土地作抵押,給彭某打欠條借得400萬。並欺騙彭某說,政府一打錢給公司,就立即還款,註明借期一個月。而事實上,高新區政府將400萬返還給公司後,兩人並未還錢給彭某,而是把錢用來還其他私人債務。
此後,廖敏與金江又私自以天源公司名義欠了200萬元,債主找到公司大股東蘇勇催帳。蘇勇怕二人瞞著他讓公司負債累累,急於賣掉公司。三人在隱瞞公司土地被抵押和各種隱形債務的情況下,與他人簽訂了天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2014年7月6日,廖敏在珠海市被抓獲歸案,並被景德鎮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拘留。經調查,廖敏與金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涉嫌合同詐騙罪,由昌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肆』 公司股東有試用期嗎
試用期是我國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建立勞動關系時約定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期間,是專門針對勞動者而言的。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為其提供一定的工作,並發給一定報酬,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公司的總經理也是公司招聘以為其提供一定的勞動報發給其工作報酬的人員,也適用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也可以有試用期。
公司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和投資者,享有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收益的權利,並承擔公司虧損的風險,當其不被公司聘用時,不是勞動者,因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試用期制度。
一個人可以同時是公司的股東和總經理,但如果沒有特別同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即不能視為公司聘用的勞動者,不在公司拿工作報酬,因而就沒有試用期一說。
公司應當承擔其對外債務,與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的個人行為無關,除非該個人是以個人身份而非公司職員身份與你進行交易。如果他以公司總經理身份、以公司名義收取你的押金,公司應當承擔歸還責任;如果他個人收取了你的押金,沒有出具任何與公司有關的文件,你也沒有證據證明其行為是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那麼你應當向其個人而非公司追究法律責任。
無論如何,這與錢進沒有進公司的賬目無關。
『伍』 營業執照詐騙我是股東犯什麼罪
營業執照怎麼詐騙,你要把情況說清楚,別人才好回答。你可以在追問裡面詳細說下
『陸』 團伙詐騙沒有參與只是股東應該怎麼定性
之前我哥和你一樣。被認定為帶頭大哥。判的最重。最後找了人撈出來的
『柒』 股東私自轉讓其他股東股份能告他詐騙嗎
不算詐騙吧,但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可以起訴導致你的股權轉讓無效。另外,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後的工商變更也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和其他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的文件,否則不予辦理的,這個過程如果你偽造文件就涉及犯罪了。
『捌』 股份合作,其中一股東私下拿回扣夠成詐騙罪嗎
您到底是想查他們呢?還是想把公司大換血?還有,您丈夫還有沒有權利?給那個掌權的人旁邊安插一個你的親信,公司內部的命脈(財務部與銷售部)也裡面的主管也必須是自己人.如果不能換掉現任的,那就往裡面安插人!至於安插人的理由就隨便給一個吧.實在不行就以你老公的名義說給部門主管分擔壓力(借口一定要像打太級一樣)還要了解民情,如果員工對現任CEO有算不滿,找到借口煽風點火一下字踢走他們!中國古代打仗一樣,必須出師有名,有了民心你才能贏!如果你一個女人沒有縱覽全局的能力,那就麻煩去請個幫手.你丈夫的朋友?家裡親戚?動手前一定要打太極,一旦動手毫不留情.絕對要以絕後患!關於補充問題:時間緊迫嗎?如果時間非常緊迫那就找警察經濟犯罪科的.時間比較寬余那就找心腹把他們安插在公司的重要部門內,給予一定權利.或者找污點證人
『玖』 公司涉嫌詐騙刑事案件,掛名股東會坐牢嗎
公司涉嫌詐騙罪,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責任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以河南省為例,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對於詐騙犯罪,我們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案例:兩男子隱瞞公司債務轉讓股權涉嫌合同詐騙犯罪被批捕
為還舊債欠新債,私自拿公司土地作抵押借款,負債累累後隱瞞債務轉讓公司。近日,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合同詐騙案。
犯罪嫌疑人廖敏和金江因欠了很多債務,被債主催還,四處借錢以新賬還舊賬。金江向放高利貸的陳振借400萬,遭到拒絕,陳振表示要借給「身份硬的人」才有保障。兩人於是找到江西省信用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鎮分公司總經理彭某,由其向陳振借款400萬,再轉借給金江和廖敏。
借款時,二人根本沒有還款能力。兩人當時是天源陶瓷太陽能燈具有限公司股東,遂告訴彭某,他們只是需要打土地款435770元到高新區政府,用於公司辦土地證相關手續。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高新區政府會全額返回給該公司。
就這樣,廖敏與金江在未告知公司股東蘇勇的情況下,私自以天源公司土地作抵押,給彭某打欠條借得400萬。並欺騙彭某說,政府一打錢給公司,就立即還款,註明借期一個月。而事實上,高新區政府將400萬返還給公司後,兩人並未還錢給彭某,而是把錢用來還其他私人債務。
此後,廖敏與金江又私自以天源公司名義欠了200萬元,債主找到公司大股東蘇勇催帳。蘇勇怕二人瞞著他讓公司負債累累,急於賣掉公司。三人在隱瞞公司土地被抵押和各種隱形債務的情況下,與他人簽訂了天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2014年7月6日,廖敏在珠海市被抓獲歸案,並被景德鎮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拘留。經調查,廖敏與金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涉嫌合同詐騙罪,由昌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拾』 我是公司股東,公司法人范詐騙罪,是否會牽連我
如果沒有參與犯罪活動,不承擔刑事責任。是否會因股東身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視公司具體情況而定,如出資是否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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