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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工資

發布時間:2021-09-10 03:03:54

上市公司退市後,對上市公司自身有沒有懲罰,上市時圈的錢會怎麼處理

1、上市公司來退市,不過是公司源股票不再公開交易了而已,公司未見得就完蛋了。
2、上市公司退市,有時是控股股東自己的選擇,也不一定是壞事,為何要懲罰上市公司?

3、如果退市是因為經營不善,或違反規則,退市本身已經構成了懲罰。

4、如果「上市時圈的錢」是指公司的募集資金的話,那些錢已成為了該公司的法人資產,有一部分成為了公司自己的注冊資本,即使上市公司退市,這一事實也不會發生任何變化。不需要任何處理。

請記住,法律上,除非公司在圈錢的時候說了假話,否則,「被圈走的錢」就不再是你的,而是公司的法人資產,其對價是你擁有了公司的股份。你想要回當初那筆錢是不合理的——就像公司強制你不許做股東,要求你把錢收回去一樣不合理。

投資與借債給別人的區別在於,前者沒有誰來負責償還,在你買股票的時候,一定要記住這個風險。對於已退市的公司,如果有股東想退出,可以找人買(只是不能公開掛牌交易而已,又不是不能買賣),但如果想要退股,就要得到包括大股東在內的其他股東的支持,要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批准公司股份回購(並減資)的決議(一般要參會股東有表決權股份三分之二通過)來實現。

⑵ 上市公司退市有什麼樣的具體規定

目前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退市的另一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到目前為止,滬深兩市被終止上市的公司已經有12家,分別是PT水仙、PT中浩、PT粵金曼、PT金田、ST中僑、PT南洋、ST九州、ST海洋、ST銀山、ST宏業、ST生態、ST鞍一工(均用退市前股票簡稱)。

⑶ 上市公司退市的條件誰知道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⑷ 上市公司退市的條件是什麼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4)上市公司退市工資擴展閱讀:

退市處置: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⑸ 如果上市公司退市,我是否還是他的股東呢

肯定是他的股東啊!
退市了就得清算!公司先發完員工工資,交完稅,還完債之後,有多餘的資產再根據你所佔的股份再分給你!

⑹ 關於上市公司退市的標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專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屬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⑺ 上市公司如何退市

你好,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類型有哪些類型?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退市有哪些標准?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採用多標准比較妥當一些,如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整頓不合格的期貨機構將被進入退市程序:
1、未通過年檢;
2、未達到開業時監管部門制訂的標准;
3、未嚴格執行「四統一」且情況嚴重者;
4、承包、出租、合資、聯營經營;
5、客戶不能正常出入資金的;
6、有透支行為並出現穿倉的。
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期貨機構應立即退市:
1、挪用客戶保證金;
2、設立非法網點;
3、穿倉金額巨大;
4、對機構高管人員一年內談話提醒三次、警告兩次或在約定期限。
5、內兩次拒絕談話的;
6、期貨機構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隱患的;
7、期貨公司被中國證監會吊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退市的流程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⑻ 上市公司退市以後手中的股票怎麼辦

在主板中小板退市的股票,首先會退到老三板市場。這個時候散戶必須要去證券公司開三版板交易權許可權,這樣才可以確保你能夠交易。在老三板的市場依然可以掛牌轉讓,只要有人願意接受你的股份,你也可以把股票轉讓出去換成錢。但是,股票進入老三板之後,轉讓會非常的困難,流動性很差,不一定能轉讓出去。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清算,你就還是股東,但是退市依然會帶來較大的損失。

⑼ 上市公司退市了,買公司股票的股民的錢怎麼處理

首先在A股市場股票被退市後,一般會被轉到新三板的股轉系統上繼續交易,比如以前在A股市場退市的ST欣泰等股票。持有退市股票的股民可以繼續在新三板的股轉系統交易股票。

如果是股票退市後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是股票退市後的公司經營恢復正常再次申請上市獲得批准,或者是公司重組成功獲准重新上市,那麼持有退市後股票的股民有機會翻本,甚至賺到可觀的收益。比如西南證券重組成功借殼ST長運後連續43個漲停板,創造了A股市場連續漲停板記錄。或者是本月24日被批准重新上市的攀鋼釩鈦也有不小的漲幅。

(9)上市公司退市工資擴展閱讀: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

詳細規定說明: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參考資料:退市處置 網路

⑽ 我國上市公司退市標准

我國企業並不都是在境內上市,在哪裡上市就要遵守哪裡的標准.
一.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及其缺陷

1 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的制度

我國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規定,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設定了一些最終可能會導致摘牌的幾個層次:上市公司如果連續2年虧損、虧損1年且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公司股票進行特別處理,亦即ST制度。對ST公司,如果再出現問題,比如下年繼續虧損從而達到《公司法》中關於連續3年虧損限制的,則進行PT處理。PT制度是證券交易所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採取的特別安排,目的是為了增強市場流動性,切實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交易所在採取PT交易制度時又規定:從1998年1月1日起3年內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夠扭虧為盈,則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可以恢復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一節中,暫停上市有四種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出現前三種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出現第四種情形的,交易所暫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交易所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三個工作日內就該公司股票是否暫停止上市作出決定,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上市公司應當根據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所作的暫停上市決定,在指定報刊刊登《暫停股票上市公告書》。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續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仍然應當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關義務,交易所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為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條出路,盡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的制度

我國《公司法》第157、158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將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並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終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資格,又稱為摘牌。《證券法》也明確規定,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應按《公司法》的規定退出市場。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國證監會終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後,應當在指定報紙發布《終止股票上市公告書》,並應載明以下內容:

(1)終止上市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終止上市的日期;

(2)中國證監會終止其上市的決定;

(3)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它內容;

(4)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其它內容。不過,目前我國滬深兩市還沒有出現公司摘牌的先例。

二.境外證券市場關於上市公司退市的規定

1 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許可權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6 04規定,交易所對它認為不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其上市。聯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無須經過證交會批准。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1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標准,同時指出,即使公司符合這些具體標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仍有權對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交易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處理。與香港不同的是,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交易所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前,必須報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

2. 上市公司退市的標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3 上市公司的退市程序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2規定了以下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2)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3)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諜,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東京證券交易所在處理上市公司退市上,採用了逐步退出的辦法。發現公司低於上市標准時,首先對其進行特別處理(類似於我國的ST制度),並要求其在限期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如果公司在限期內未達到上市標准,則對其交易作進一步限制(類似於PT制度),如仍未改善,再將其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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