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的涉黑案件
澳門賭博
2013年3月20日晚間,四川知情人士透露,劉漢事發澳門賭博,「但究竟是賭錢,還是洗錢,現在還不得而知。」
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5家上市公司股權(其中境內1家,境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國內資本市場上亦有「漢龍系」之稱:劉漢通過漢龍實業控股金路集團,任該上市公司董事長;其堂兄劉滄龍通過宏達集團控股宏達股份。
在劉漢坐大過程中也有高人身影閃現。因此,劉漢及其家屬此次接受調查,遠不止其發家史中的原罪或者澳門賭博那麼簡單。知情者指出,「如果只是賭債問題,抓保姆去幹啥?」 劉漢事發澳門賭博,已被警方控制,其妻子、前妻、部分家庭成員皆被帶走接受調查,甚至連四川家中的保姆亦在調查之列。
金路集團董事長劉漢被捕的消息終於塵埃落定,潛逃多年的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殺人犯罪嫌疑人劉勇(男,43歲,四川廣漢人)於2013年3月被公安機關抓獲。其兄劉漢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2014-1-15日下午的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因劉漢涉嫌犯罪,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劉漢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因張忠元涉嫌犯罪,會議決定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並免去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文體醫衛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2013年3月20日,兩會結束前夕,「漢龍系」舵手劉漢及前妻在北京被警方控制。 3月22日,潛逃多年的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殺人犯劉勇於被公安機關抓獲。其兄劉漢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作為一名65後,劉漢早年曾為廣漢的「江湖老大」,上世紀90年代中期,國內鋼材現貨和期貨價格出現較大落差,劉漢伺機大肆收購數萬噸鋼材,拿到期貨市場沽空,一舉獲利近億元,並躋身億元富豪。
針對媒體傳聞金路集團董事長劉漢被警方控制的消息,金路集團2013年3月20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與公司股東漢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沒有收到相關方面的消息;公司未能電話聯繫上董事長劉漢先生。」
劉漢控制的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為金路集團;海外4家。劉漢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3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辦理該案的公安民警輾轉四川、北京、廣東等10餘個省市,行程數十萬公里,全力偵破此案,追繳軍用手榴彈3枚、各類槍支20支、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依法扣押、查封、凍結劉漢等人及漢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名下的巨額資產,掌握了大量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犯罪和指使殺人等主要犯罪證據。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等3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還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保護,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檢方指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並罰。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2015年2月9日,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⑵ 劉漢的案件審判
2014年3月31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件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2014年4月2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分庭審理劉漢、劉維案。在庭審過程中,劉漢對於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表示質疑,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涉案的沖鋒槍、「六四」式手槍、小口徑手槍、勃朗寧手槍等17支槍械,制式子彈、鋼珠彈2000餘發,手榴彈等物證。在庭審中,劉漢還當庭直指檢方的關鍵證人孫曉東為「黑社會」,稱其被指控的多宗殺人、傷害等罪行實為孫曉東所為。
2014年4月5日起,劉漢涉黑案休庭三天。2014年4月8日繼續在咸寧中院、咸安區法院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在法律面前,無論劉漢如何狡辯,都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2014年5月19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定於2014年5月23日上午9時在該院第一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對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袁紹林、文香灼、張偉、曾建軍、黃謀、劉崗、曠小坪、鍾昌華、桓立柱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死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一定數額罰金。
被告人孫華君、繆軍、陳力銘、曾建、詹軍、李波、曠曉燕、鄭旭、仇德峰、李君國、肖永紅、孫長兵、王萬洪、閔傑、車大勇、王雷、劉光輝、劉小平、劉淼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或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並處一定數額罰金或沒收個人部分財產;
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三年、十一年,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
法院共判處5人死刑、5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無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截止到2014年6月3日,劉漢、劉維等七案上訴期滿,劉漢、劉維、唐先兵、田先偉、張東華、劉小平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
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法院復核。 2014年4月14日、15日,在連續兩日的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所指控劉漢串通投標、非法經營、開設賭場等罪名進行調查和舉證質證。為了證明自己不會為金錢去做違法犯罪的事,劉漢在庭上多次陳述,還為自己以前在賭場一擲萬金、糟蹋金錢的行為表示後悔,情緒激動,幾度落淚。
2014年4月16日,在劉漢等10人案的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劉漢、劉小平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應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申請,經法庭許可,另案犯罪嫌疑人楊某、另案被告人劉維先後到庭接受調查。法庭上劉漢一度情緒失控落淚。
⑶ 劉漢案件的進展
劉漢案件最新消息:四川富豪劉漢案件在湖北咸寧受審,受到全國人民的關注。這位「四川首善」、前人大代表等等稱號的劉漢到底犯了什麼罪行呢?在最後他又會受到怎樣的懲罰,小編將會一直關注,為你帶來劉漢案件每天最新消息。
【2014年8月9日】
劉漢劉維上訴案庭審現場:庭辯針鋒相對
8月7日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上訴案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
隨著審判長敲響法槌,宣判結束,劉漢、劉維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完成二審法律程序。以劉漢、劉維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難逃法網,受到了法律的嚴厲懲處。此案的審判,彰顯了黨和國家打黑除惡、嚴懲暴力犯罪的堅定決心,也為我國依法懲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樹立了典範。
【2014年8月7日】
8月7日劉漢劉維等上訴案庭審現場(組圖)
劉漢、劉維等上訴案維持一審判決 宣判死刑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咸寧市對劉漢、劉維等五上訴案依法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劉漢、劉維等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於5月23日一審宣判。劉漢、劉維被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7月中旬在咸寧市對劉漢等10人上訴案、劉維等7人上訴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對桓立柱等3人上訴案、曠曉燕等3人上訴案、劉學軍等3人上訴案進行書面審理。
7日上午9時,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魚縣人民法院同時公開宣判劉漢、劉維等五上訴案。
【2014年8月7日】
劉漢劉維等上訴案件8月7日宣判 多數被告懺悔請輕判
8月7日電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將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今年5 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其中,劉漢劉維等5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4年7月19日】
劉漢劉維上訴案庭審過程曝光 劉維稱「願接受法律的公正判決」
檢方指出:劉維作為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者、領導者,要對本案5起故意殺人負責。劉維在陳富偉被害案中,是犯意的提起者,其作用大於文香灼這個「二傳手」指使者。在周政被害案中,劉維也是犯意的提起者和犯罪的指使者,曾建軍等人在劉維的指使下實施了殺害周政的犯罪活動,造成被害人周政死亡,劉維對該起犯罪應當負主要責任。此外,劉維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故意殺害熊偉、王永成以及故意殺害史俊泉(中止)案負組織領導責任。
【2014年7月18日】
劉漢等涉黑案件二審擇日宣判 經過為期4天法庭審理
經過為期4天的法庭審理,昨日下午5時31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咸安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的劉維等人上訴案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2014年7月14日】
直擊劉漢劉維等上訴案件庭審現場(圖)
7月14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漢等上訴案,在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維等上訴案。這是劉漢在法庭上。
【2014年7月10日】
劉漢劉維等上訴案7月14日公開審理
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北高院7月10日發布公告稱,將於2014年7月14日,分別於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上訴案。
⑷ 安徽阜陽易景國際花園樓房開裂打人事件影響惡劣!
他們和阜陽形象就沒有關系,我不承認他們是阜陽的,阜陽有這壞種嗎
⑸ 劉漢涉黑案的案件進展
2013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辦理該案的公安民警輾轉四川、北京、廣東等10餘個省市,掌握了大量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犯罪和指使殺人等主要犯罪證據。
2014年2月20日該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於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其中劉漢、劉維涉及15個犯罪罪名,情節惡劣、危害嚴重,是近年來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
2014年3月31日上午,劉漢、劉維等36人在湖北咸寧的5個法院受審。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出,被告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串通投標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咸寧市檢察機關對劉漢等36人分7案提起公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時立案受理,在7個審判庭同步公開開庭審理案件。
2014年4月1日、2日、14日,劉漢等36人涉黑案中,陳力銘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軍等5人案、曠曉燕等3人案、劉學軍等3人案、劉維等7人案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
2014年4月19日,劉漢等10人案4月19日上午結束了法庭辯論,劉漢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審判長宣布休庭,法庭將依法擇期宣判。至此,劉漢等36人涉黑案歷經17天審理,一審全部休庭。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出示了大量證據,多數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2014年5月23日上午,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劉漢、劉維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均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共判處5人死刑、5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無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其中,劉漢劉維等5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4年6月3日,一審宣判後,劉漢、劉維等七案上訴期滿,劉漢、劉維、唐先兵、田先偉、張東華、劉小平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4年7月10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將於2014年7月14日,分別於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上述被告人及被告單位上訴案。
2014年7月14日8時30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漢等上訴案,在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維等上訴案。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將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
⑹ 劉漢怎樣
劉漢,男,四川廣漢人,(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原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連續三屆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常委,其資產高達400多億元人民幣,曾被《福布斯》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劉漢在上世紀80、90年代市場經濟初起、價格雙軌時,從木材運輸和建材等貿易中賺得第一桶金,此後1994年在期貨市場中一戰成功,躋身億元富豪之列。1997年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2015年2月9日,劉漢被執行死刑。[1]
⑺ 綿陽小島2011年11月20日,上千人群毆事件的真相是什麼是否是開發商買兇有知情的嗎
今天才11月3日,不曉得你做的什麼春秋大夢
⑻ 劉漢案件審理中,所涉企業股份怎樣處理
這個具體要看法律上最後如何認定,非法所得的肯定是會被收歸國有的,企業很大,處理過程會很長,下面的資料給你參考 :
資料顯示,有92家漢龍集團及相關公司或劉漢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被凍結,凍結期限不等,有的股權凍結半月,有的股權則凍結兩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機關凍結漢龍集團資產的同時,其所持股的部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已悄然發生變化。
一位接近案情的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目前官方在資產處置上也未形成統一意見,四川和湖北方面在凈資產統計口徑不一樣得出的結果也不一樣,四川方面計算的結果是負資產,但總負債與總資產兩相抵,負得不多,基本是平衡的,湖北方面統計的結果是約40億人民幣的凈資產。這與漢龍集團核算出約77億凈資產有較大出入。
2013年9月,宏達集團將其所持有金路集團3133.66萬股授予德陽國資委代為行使,德陽國資委成為金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託管期限自2013年9月至2014年底。當時宏達集團是大股東,持股5.14%;德陽國資委是二股東,持股3.54%。
「因為我們此前就沒有擔任金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德陽國資委是第二大股東,所以現在也就沒有行使實際控制人的權利,由德陽國資委代管。」宏達集團高層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2009年9月-2012年12月期間,宏達集團是金路集團的第一大股東,但是實際控制人仍為二股東漢龍實業。
而在漢龍集團統計的總資產391.23億中,並未統計加入漢龍礦業(澳大利亞)投資有限公司、中非國際礦產資源有限公司、漢龍(非洲)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三家海外公司的資產情況。
2009年起,漢龍集團共花費5.8億美元購買國外礦產股權。2009年,2.6億美元收購西澳澳洲鉬業56%的股權;2010年在澳大利亞花費2000萬美元購買了納米比亞兩個鈾礦探礦權;2012年2億美元收購桑德斯16%股權,同年1億美元收購通用鉬業20%股權。成就當時中國民企在澳洲的最大收購項目,這一系列收購使漢龍集團擁有的鉬礦資源量成為世界第一。
這些海外資產的股權尚未在被專案組凍結的公司股權清單中。是否涉及更復雜的控制權關系,目前還有待查證。
⑼ 為什麼在劉漢劉維涉黑案件中孫曉東一直被稱為孫某某
孫某某應該就是漢龍集團的總經理孫曉東~~個人覺得劉漢案不會就這么結束了,還會有更大的魚出來,而這個孫某某就是釣出幕後大魚的活餌,或者說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