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南京明發集團工作怎麼樣急急急急急
明發集團是全國500強企業,從福建起家,四兄弟一起打拚,後來在香港注冊,麾下不僅有房地產板塊,還包括了酒店、商業街、裝飾公司、水泥廠等等板塊,近年來打入南京市場,並且還在不斷的對外擴張,在這家公司工作是比較好的選擇,但公司大了,就存在著優勝劣汰的壓力,如果你是塊金子,那肯定沒問題,如果你不行,你也將很快被公司淘汰,公司的發展機會還是很多,只要你可以從房地產板塊脫隱而出,那你的前途就會很光明。
香港明發集團對於上市的問題現在基本已經很明確了,香港的各大證券機構也已經多次到集團旗下各個分公司進行了考察,不出意外的話,今年年底完全有可能上市成功,所以你選擇了這家公司還是比較明智的。
我本人的建議就是你要放低姿態,不要拿一些小的房地產公司跟明發做比較,因為明發可以給你的絕對是別的房地產公司不能給你的。
剩下的意見你可以自己考慮了。
⑵ 明發集團有限公司的簡介
在城市規劃與建設的進程中,明發始終扮演著城市生活開發的拓荒者與運營者的角色,是全國房地產開發百強企業。集團先後在廈門、南京等地投資開發了明發國際新城、明發海景苑、明麗山莊、明發濱江新城、明發珍珠泉度假村、明發國際工業原料城等著名樓盤,在城市化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從2002年開始,明發將戰略重點轉向商業地產的開發和運營。目前,集團成功開發運營及正在開發的項目有廈門明發商業廣場、無錫明發商業廣場、南京明發商業廣場、合肥明發商業廣場、揚州明發商業廣場、漳州明發商業廣場、洪瀨明發商業中心等。明發商業廣場依靠「商業地產+商業巨頭= 城市經濟」的戰略聯盟合作模式,與世界500強在內的國際國內大商團強強聯手,已成為國內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商業地產連鎖品牌。
房地產產業的持續成功運營,使明發集團獲得了「中國馳名商標、中國企業500強、中國城市運營商50強、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全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中國房地產優秀品牌企業、總行級房地產重點客戶」等實至名歸的榮譽稱號,並通過了ISO9002國際質量體系認證。
明發集團在創造豐厚經濟價值的同時,時刻不忘感恩社會、回饋社會,先後投入大量資金支持家鄉建設、興學助教等公益事業,並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大力支持救災、扶貧、敬老、環保、乒乓球賽、馬拉松賽事等社會公益慈善活動。
⑶ 明發是上市公司嗎
廈門明發集團沒有在A股上市。其他市場具體不太清楚
⑷ 明發集團的重大經濟糾紛
台海網4月29日訊自1994年成立開始,明發集團在15年來成功拓展房地產發展業務,至今已在3個省份12個城市共有34項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物業項目。此外,明發集團已與有關政府機關訂立七個框架協議,相關項目的總建築面積約為743萬平方米。
2009年是明發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其主要原因是2009年11月13日在聯交所主板上市,從此走向國際資本市場。
進入2010年的4月份,明發集團馬上公布上市後首次全年業績,雖然說的讓權益持有人心動,但掩蓋不了讓股民失望,因為其股價並非增值。
過去幾年中,坊間經常流傳明發集團開發商業項目的種種敗筆,但媒體記者均是啞聲。日前,有些媒體終於開始「搔動」起來。東南快報、海峽財經導報、廈門商報、廈門晚報、海峽導報、台海網開始批露明發的種種弊端。2007年,與廈門明發商業廣場有關的官司多達上百件。日前,更是從社會上傳出明發集團有勾結黑社會、勾結政府一些職能部門和偷稅漏稅的嫌疑。
一個曾經獲得過中國城市運營商50強、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中國十大商業地產的民營企業,為什麼會讓人如此置疑?
中國的民營企業為什麼沒有百年的企業,很多人都在探討。但無非關呼「良心」二字。
作為廈門市政重點工程、形象工程,號稱全國乃至東南亞最大的商業廣場廈門明發商業廣場,是如何在萬千矚目、眾目睽睽下成為現在整個商業廣場冷冷清清的場面?近日,記者翻開往年媒體的報道,開始探尋其症狀所在。
症狀之一:對業主昧著良心
海峽財經導報第148期曝光:到處積水漏水。交房時,地下一層G區裝修不過關,到處吊頂脫落、漏水嚴重。為避免支付延期交房的賠償金,明發集團在不具備交房條件的情況下匆忙交房。明發集團為什麼在不符合交房條件、不能正常運作的情況下,竟然將商鋪強行交付給業主,以致導致整個廣場無法運作起來?政府到底是在扮演什麼角色?是否存在官商勾結現象?是否涉嫌偽造竣工驗收報告?其實,類似的問題也在南京明發濱江新城上演著,值得深思。
症狀之二:對商家推卸責任
東南快報2007年6月14日批露:一個華僑的噩夢。2006年11月,在幾經周折之下,29歲的歸國華僑陳陳(化名)成為首批進駐廈門明發商業廣場的商戶。但是整整300多萬元的投入,讓他顆料無收,也毀了他回國的創業夢想。他經常在自家空盪盪的西餐廳中悄然落座,陷入沉思。為什麼曾經是廈門最黃金繁華的地段,如今卻是空空盪盪冷冷清清?其實,矛盾的根源在於開發商缺乏統一經營的管理辦法及其面對問題的推卸責任態度。開發商的不負責任讓商家們對未來商場的經營前景感到擔憂。
[1]
症狀之三:對台商不守承諾
廈門商報、廈門小魚論壇和台海網民坊社區:明發集團勾結承包商柯遠鵬非法佔取台商資產。2006年,廈門明發集團在招商時曾承諾明發商業廣場的日人流量可達10萬人,於是,台商林一青(台胞證:0045493602(B))和另兩位台商投資5000萬元創立廈門豪悅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為林一青),並向該集團租賃了明發商業廣場東區163號的一幢12層建築物,投資興辦豪悅酒店和唐潮港式大酒樓),總經營面積共21000平方米,租期15年(租賃合同至今仍然有效)。當年投入裝修後,即正式對外營業。
令人遺憾的是,4年來,明發集團不僅不守承諾,而且對台商投資方採取不友善的態度,致使酒店經營一直處於艱難的境地。更加肆無忌蛋的是,明發集團未經投資方同意,竟然擅自於2010年1月與他人簽訂將酒店連同裝修設備及所有財產再租賃與承包商的非法協議。日前,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廈門商報2010年4月6日報道:要求承包商支付承包金。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廈門分所律師陳奇斌說,根據文中所述,此案應涉及的是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關系,並由此衍生出了無權處分他人財產行為和企業經營權承包的問題。
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應依法依約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台商林先生的陳述,本案中出租方(業主)存在以下違約行為:一是台商林先生3年來交了1000多萬元的房屋租金,業主沒有依法開具相應發票;二是在酒店有兩個樓層存在嚴重漏水的情形下,業主沒有進行修繕,嚴重影響了酒店經營;三是在房屋租期未滿和未經法定程序確定租約解除之前,業主就將房屋再出租給他人,存在一房多租的違約行為。針對上述違約行為,台商林先生有權向廈門仲裁委員會提出反申請,要求業主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確認林先生為房屋的承租人;依法出具相應房屋租金發票;及時修繕嚴重漏水的兩個樓層,以符合作為酒店經營之用途。同時,根據實際經營損失情況,在仲裁反申請中還可以要求出租方減免或抵扣若干數額的房屋租金。
另外,根據林先生所述,出租方將涉案房屋再出租給他人時,將台商林先生所有的酒店裝修設備和財產等也一並出租的行為,屬於擅自處理他人財產的無權處分行為,台商林先生可以書面函告酒店承包商不予認可。而對於酒店承包商與台商林先生之間的酒店經營權承包合同,若沒有其他情形、仍是合法有效的情況下,承包商拒絕支付承包金,台商林先生可依據酒店經營權承包合同之約定,通過法律渠道要求承包商支付承包金。(律師電話:13720890151)
症狀之四:對股民掩蓋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2009年11月12日報道:另類囤地暗藏風險。據了解,土地儲備量較高的房地產公司通常會有較高的負債率,如今年拿地較激進的綠城負債率就超過100,然而明發的招股說明書卻顯示,該公司截至今年8月31日的資產負債比僅為43.8。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認為,低負債率與明發集團依靠諒解備忘錄獲取土地的方式有關。按照上述方式,明發集團可以在不支付任何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先行「圈地」,待企業有足夠資金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再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要求政府拍地。這意味著明發可以在土地儲備上減少被佔用的資金。
不過,雖然上述拿地模式可以讓開發商以更低成本拿地,但這一做法並非沒有風險。「一旦在土地拍賣時,被其他企業獲取土地,開發商可能前功盡棄。」五合國際智庫總經理鄒毅對上述備忘錄拿地模式知之甚深。鄒毅認為,由於地方政府每5年會換一次屆,上述備忘錄有時會流於形式,並不能幫助開發商真正意義上拿到低價地。如果上述土地儲備在上市前已被計入明發的整體資產價值,便會被估為股價市值。因此,一旦明發最終沒能拍得這些地塊,或者拍得地塊的價格高於目前估計值,將會導致明發的股價下跌。
[2]
症狀之五:對市民施以暴力
海峽導報3月21日報道:三男夜闖酒店瘋狂噴灑「毒粉」。昨天深夜11點左右,位於廈門明發商業廣場的東方豪悅國際酒店內,三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攜帶「噴霧器」闖進保安室對人一陣亂噴,噴出的白色粉末導致10人出現不良反應,其中包括一名民警和一名協警。廈門警方事後調查表示,最近以來,明發商業廣場東方豪悅酒店因承租問題,多次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柯先生與林先生均召集了人員聚集在該酒店,並多次發生摩擦。
其實,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是一種嚴重的刑事事件。如果把事件還原,很明顯,如今掌管經營權的承包人是受明發公司的授權,他們以黑社會團伙蓄意強行霸佔台商投資擁有的財產並威脅到台商及酒店員工的生命安全,這是一起惡意侵害台商權益的嚴重事件。如果嚴重地說,可以上升到一起政治事件。
症狀之六:對國家偷稅漏稅
台商投資方東方豪悅國際酒店至今已向明發集團繳交了1300多萬元的租金,但該集團並沒有開具正式發票。租金發票是作為酒店的成本入帳的,該集團不開發票不僅有偷漏稅之嫌,而且直接導致該酒店無法正常做帳,嚴重影響了其正常經營。
記者看到東方豪悅國際酒店給明發集團的租金支付明細表,包括現金和非現金的,有1300多萬元,這1300多萬元的租金稅並沒有開正式發票,是不是就意味著有關部門沒有收到其正常繳交的稅款?
⑸ 明發集團的集團簡介
集團先後榮獲 「中國城市運營商50強、「中國房地產優秀品牌企業」、「中國建行總行級房地產重點客戶十佳單位」等多項殊榮。
在精準把握城市未來規劃和發展方向的基礎上,明發集團始終扮演著城市生活開發的拓荒者與領航者角色。至今已成功開發「廈門明發商業廣場」「明發濱江新城」、「明發國際新城」、「明發海景苑」、「明麗山莊」等三十餘項高品質項目,開發總規模達1700萬㎡,土地開發總量約12000畝。
2002 年,明發集團憑多年積累的豐富開發經驗,以前瞻性的戰略眼光將重點轉入商業地產的開發。首個項目就全力打造了總建面達40萬㎡的中國最大市中心SHOPPING MALL――廈門明發商業廣場,並榮獲中國十大商業地產MALL殊榮。該項目的成功開發,標志著明發集團從「居住地產」向「商業地產」的戰略性轉變。隨後集團在上海、南京、合肥、無錫、揚州、泉州等地區,又相繼啟動了一系列商業廣場項目,純商業開發總面積達 550多萬㎡。通過「商業地產+商業巨頭= 城市經濟」的戰略聯盟合作模式,明發集團與世界 500 強、東南亞、港、澳、台以及國內知名商家強強聯手,建立戰略合作聯盟,共同構建高價值的財富平台。
在創造豐厚經濟價值的同時,明發集團時刻銘記著回饋社會、報效國家,為此先後投入大量資金支持家鄉建設、興學助教等公益事業,並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大力支持救災、扶貧、敬老、環保、國際馬拉松賽事等社會公益事業活動。作為中國城市運營先鋒企業,明發集團始終根植於城市經濟發展,運營城市,諧進眾贏。
旗下的明發集團(合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成立於2005年11月,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
⑹ 福建明發集團在香港的股市復盤了沒
00846 還沒開盤呢
⑺ 明發集團黃慶祝的簡歷
性格是思想的全部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