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的無所謂,大股東的大部分股票拍賣才有影響,還要看看接盤的是誰。
『貳』 作為公司股東佔有41%股份,能否請求法院拍賣公司如題 謝謝了
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人認為你可以按自己要求先讓其他股東買你的股份,如果他們不要你再聯系別人購買,如果還不行可以通過法院解決.
『叄』 通過司法拍賣拍得控股權的,是不是企業合並
你只是得到了股份或是控制權。
『肆』 公司對外有債務,股東對外已有債務,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拍賣股東的股份嗎
股東和公司的財產是相互獨立的。公司的債務不是股東的債務。股東對外欠債,其債權人可以申請凍結股東在公司的股權,並且可以強制拍賣。這和公司對外有債務沒有關系。拍賣股權,其實是強制轉讓股權,公司的債務則是強制執行公司的財產。如果說有影響,因為公司對外有債務,會影響股東的股權拍賣,因為可能沒有人願意接手負債較多的公司。
『伍』 企業拍賣股份意味著什麼
執行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點,本案標的巨大,牽涉面廣,涉及在實踐中如何理解和准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一、案外人是否能提出執行其他財產的申請
本案中,被執行人在豐華公司享有3100萬股國有法人,依法應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豐華公司作為案外人提出申請,請求停止拍賣本公司股份,轉而拍賣其提供的紅獅公司的股權,以替漢騏公司償債。對該申請如何允許?這是本案中面對的一個特殊問題。
執行中,有一種意見認為,《規定》第三條規定「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同時第八條又明確規定,「如果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在限期內提供了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應當首先執行其他財產」,豐華股份公司非本案被執行股權的持有人或所有權人,故法院不應准許其暫停拍賣豐華國有法人股的申請,轉而執行其提供的紅獅股權。但《規定》的立法目的,應是在於盡量減少因法院執行拍賣國有法人股而可能導致的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經營和股價等所造成的影響,因此,法院在執行國有法人股時應慎重,只要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就盡量不要執行國有法人股。本案中,豐華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供紅獅股權供拍賣,有其自身的利益考慮,但該行為並不損害冠生園公司債權的實現。從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角度考慮,法院在此情況下停止拍賣國有法人股轉而先執行紅獅股權,符合司法解釋的精神,因此應准許豐華股份公司的緩拍申請。
二、如何審查對被拍賣股權的評估報告
1.對評估報告應進行形式審查還是實體審查
《規定》第九條規定「拍賣股權之前,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同時第十條規定「應當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方法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並說明其應當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但對於法院是否應審查評估報告,以及如何審查,《規定》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人認為,股權評估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只是執行中程序上的一個環節,評估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基於當事人或法院的委託對執行標的進行評估,並非案件的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規定》已要求評估公司對評估報告不實承擔責任,故執行法院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對實體問題不應作審查。
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在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執行法院通常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但如果有人針對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就應具體對待,如異議針對的是評估中的實體問題,則法院應對評估報告進行實體審查。評估工作由法院委託實施,評估報告的質量與執行程序的公正運行和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密切相關,故法院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問題應有審查的義務,只是該審查程序應在一定條件下啟動。
2.如何界定「股權價值」
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審查實際上就是審查其對被拍賣的股權價值的估價是否准確,這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股權價值」。評估機構立信公司認為,股權價值應為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國有法人股變現價格,採用每股凈資產調整法進行評估。法院認為,《規定》第九條所指的「股權價值」並非國有法人股的市場變現價格,因為這一價格受到股權交易市場行情的影響,圍繞股權價值而上下波動,缺乏相對穩定性,不能准確反映國有法人股的價值,「股權價值」應指評估時該國有法人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資產的市場價值。
『陸』 司法拍賣股份對二級市場股價的影響
司法拍賣股份對二級市場股價的影響。司法拍賣公司股份,這屬於消息面上的利空。不過需要具體分析股價所處位置,以及主力資金的堅決度。總體來說偏利空。
『柒』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對股價有何影響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肯定會對價格造成沖擊,但是也有了套利空間。需要你自己自行研究個股的案例,看看司法凍結的前因後果已經是否會解凍何時解凍。風險很大,但是可能潛在收益更大。"
『捌』 股東欠帳被法院拍賣股份是否違法
股東欠帳被法院拍賣股份是合法的,因為股份是股東的個人財產,法院當然有權處置。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51.對被執行人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 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並要求有 關企業直接向申請執行人支付。
對被執行人預期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 以採取凍結措施,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 到期後人民法院可從有關企業中提取,並出具提取收據。
52.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 法院可以扣押,並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 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於清償 被執行人的債務。
53.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 ,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 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 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54.被執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中擁有的投資權益被凍結後,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 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 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 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不影響執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許並監督被執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 讓所得收益用於清償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55.對被執行人在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在征 得合資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的批准後,可以對凍結 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予以轉讓。
如果被執行人除在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的股權以外別無其他財產可 供執行,其他股東又不同意轉讓的,可以直接強制轉讓被執行人的股權, 但應當保護合資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56.有關企業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協助凍結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 支付股息或紅利,或擅自為被執行人辦理已凍結股權的轉移手續,造成已 轉移的財產無法追回的,應當在所支付的股息或紅利或轉移的股權價值范 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玖』 我是法人,股東犯法被抓了,法院拍賣股東股份,法院如何清算公司才產
有意願受讓的人可以把拍賣的股份拍下來,成為你們公司的新股東,法院會根據事實把屬於該股東的權益分割出來
『拾』 上市公司拍賣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股權,股價會有什麼反應
看那家公司的具體情況怎麼樣?
一般為下跌 ,同意. 但不同情況,不同而論版. 如果拍得股權權的大股東是實力雄厚的大公司,未來為給公司業績帶來增長點石 可能會上漲 還有股市處於何種態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