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的類型有哪些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可以分為哪些類型?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但是對於公司而言,股東有各種類型的。按照不同的標准,可以做出以下分類:(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在本文中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延伸閱讀:股東知情權的內容是什麼少數股東權益如何計算股東會決議生效工商變更不了怎麼辦
2. 公司股東有哪些許可權
公司股東有知情質詢權、決策表決權、選舉權、收益權、解散公司請求權、股東代表訴訟權、優先權等。
1、知情質詢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2、決策表決權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提議召集權
全名為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在非股東會的定期召集時間,但是又有特別情況時,為了能夠更大程度的擴大公司利益和實現股東利益,若符合一定條件時,股東可以提議召集臨時股東會。
4、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5、解散公司請求權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東代表訴訟權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7、優先權
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8、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3. 什麼是股東代表
股東代表是幾復個股東推選出來的股制東,,代表所有股東對外行使權利。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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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
4. 股東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股東可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5. 阿里的股東有哪些急
日本軟銀797,742,980股,佔比34.4%;雅虎523,565,416股,佔比22.6%;阿里巴巴馬回雲持有答206,100,673股,佔比8.9%;阿里蔡崇信持有83,499,896股,佔比3.6%。
集團當前最大股東是日本的軟銀總裁孫正義,總計持有7.977億股股票。據了解,正是這10億美元,幫助阿里巴巴集團奠定了中國電子商務領導者的地位,逐步建立起整個電子商務社會從交易、支付再到雲計算的生態鏈。然而,近年來日漸勢微的雅虎技術以及動盪不已的管理層已無法適應和幫助到阿里巴巴快速決策的中國電子商務市場,反而成為制約因素。
阿里巴巴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阿里巴巴集團)是以曾擔任英語教師的馬雲為首的18人於1999年在浙江杭州創立。排名如下(公司或個人排名):
第一:軟銀
第二:雅虎
第三:馬雲
第四:蔡崇信
6. 什麼是聯名股東
簡單點說就是幾位股東利益捆綁,成為一致行動人。聯名股東里任何一位股東都可以出面代替其他所有股東行使權和義務。
7. 支付寶股東是誰
支付寶股東是馬雲和謝世煌,其中馬雲占股80%,謝世煌占股20%,支付寶股權轉移如下:
1、在2009年6月份以前,支付寶由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AlipayE-commerce公司70%控股。同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億收購剩下的30%股權。
2、2009年6月份,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由馬雲持股80%,另一位阿里巴巴創始人謝世煌持股20%)以1.67億收購支付寶的70%股權,2010年8月又以1.65億收購剩下的30%股權。由於浙江阿里巴巴在今年一季度前由阿里巴巴集團協議控制,故兩次轉移屬於集團內資產劃轉。
北京時間7月29日晚間,阿里巴巴集團、雅虎和軟銀就支付寶股權轉讓事件正式簽署協議,支付寶將向阿里巴巴集團支付巨額補償,在支付寶未來上市時向阿里巴巴集團支付一次性現金回報,約定金額為支付寶在上市時總市值的37.5%(以IPO價為准),回報額將不低於20億美元,不超過60億美元。由此反推,對支付寶的總估值在53億-160億美元之間。
三方聯合發表聲明2011年06月22日,阿里巴巴集團及公司主要股東雅虎和軟銀一直就支付寶一事進行著持續建設性的溝通和討論,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我們的目標是盡早達成符合公司和各方股東利益的決議。在適當的時間之前,阿里巴巴集團,雅虎及軟銀將不再發表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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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1日,雅虎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會(SEC)的經營業績詳細報告(10-Q)中指出,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子公司支付寶所有權被轉移到了馬雲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幫助支付寶獲得在中國境內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集團隨即發表聲明解釋,早在2009年7月的董事會上,就跟股東們討論並確認了支付寶70%股權轉入一家獨立的中國公司的事情,而後又在2010年8月將剩餘的30%股權再次轉讓。
8. 股東性質怎麼填
股東按照實際填寫。如果股東是個人,性質就填自然人;如果股東是公司或者國有企業等有法人資料的組織,性質就填法人。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
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
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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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資格取得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來講,股東資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處分性,法律所禁止處分的股份不能構成善意取得;
(3)須從無權利人處取得,如果轉讓人為正當權利人,則無需啟動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時主觀上善意,無惡意或重大過失,若明知或怠於注意讓與人無權利之事實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權;
(5)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資格喪失
股東資格的喪失是指股東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喪失股東身份。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公司法人資格消滅,如解散、破產、被合並;
2、自然人股東死亡或法人股東終止;
3、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轉讓;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購;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贈與、納稅、被善意取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