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資金結算中心的應對措施
1、健全內控制度,完善會計核算和操作規程。
一是建立以規范化的會計記錄、財務核對、監督制約、安全謹慎為原則的會計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財務、會計制度、會計准則進行操作,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客觀性和有效性。
二是在業務處理過程中建立雙人交叉核對制度,就是每一筆業務經兩個人審理、核對簽章。業務流程崗位責任明確,實現崗位、工序間相互制約。定期進行內部監督檢查,保證過程式控制制規范的落實,保證各項措施的順利實施。
2、加強資金結算中心內部信貸的監督職能,控制貸款規模。
(1)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資金收付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資金結算中心應配合財務部門、主管部門科學運用財務手段,採取行之有效的資金監督形式,將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及時發現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行為,並按有關規定及時的進行處理;
(2)資金結算中心調劑資金應嚴格按照本中心的融資管理辦法審批和管理,不得隨意放款,要做到即能支持各公司、單位的發展,又能保證資金能安全收回。資金結算中心應對貸款進行分類核算,對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貸款單獨核算,並按貸款的風險程度計提貸款損失准備,計入當期損益。同時嚴格控制貸款規模,根據資金結算中心吸收存款、可動用流動資金的狀況來決定貸款規模;
(3)資金結算中心應及時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單位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借款單位應如實反映情況,否則資金結算中心有權收回資金。
3、建立健全資金結算中心的規章制度,提高資金結算中心的服務和工作效率。
集團公司資金結算中心是為集團公司成員服務的,不能僅僅滿足於完成結算、信貸、出納等工作,還應充分利用結算中心的信貸資源,及時向集團公司領導提供資金信息,資金結算中心人員應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深入各內部單位調查研究,了解其經營狀況,及時向領導提供調劑資金的運用情況。
總之,通過進一步完善資金結算中心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管理模式等措施,使資金結算中心的職能得到加強,提高集團公司整體的資金使用效益。
② 如何加強資金結算中心資金管理
加強資金結算中心資金管理方法:
【1】指定專門的機構或部門負責資金管理;
【2】資金收入及時入賬;
【3】資金支出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
【4】制定資金預算並按預算進行管理;
【5】定期報告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以下是某公司的資金管理制度,供參考。
《資金管理辦法》實例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管理機構
1.公司設立資金管理部,在財務總監領導下,辦理各二級公司以及公司內部獨立單位的結算、貸款、外匯調劑和資金管理工作。
2.結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與下屬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客戶關系。
第三條 存款管理
公司內各二級公司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存款戶,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外,必須在資金部開設存款賬戶,辦理各種結算業務,在資金部的結算量和旬、月末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10萬元以上的大額款項支付必須在資金管理部辦理,特殊情況需專題報告,經批准同意後,方可保留其他銀行結算業務。
第四條 借款和擔保業務管理
1.借款和擔保限額。集團內各二級公司應在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利潤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資金管理部,資金管理部根據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發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各二級公司的資金效益狀況進行綜合平衡後,編制總公司及二級公司定額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額以及為二級公司信用擔保的最高限額,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年度中,資金管理部將嚴格按照限額計劃控制各二級公司借款規模,如因經營發展,貸款或擔保超限額的,應專題報告說明資金超限額的原因,以及新增資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經資金管理部審查核實後,提出意見,報財委、董事會審批追加。
2.集團內借款的審批。凡集團內借款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外幣按記賬匯率折算,下同)以內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同意後,報財務總監審批;借款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財務總監加簽同意後報董事長審批。
3.擔保的審批。各二級公司向銀行借款需要總公司擔保時,擔保額在300萬元以下的由財務總監審批,擔保額在300--21000萬萬元的,由財務總監核准,董事長審批。擔保額在21000萬元以上的,一律由財務總監加簽後報董事長審批,並經董事長辦公會議通過。借款擔保審批後,由資金部辦理具體手續。對外擔保,由資金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加簽後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 其他業務的審批
1.領用空白支票。在資金部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可以向資金部領用空白支票,每次領用張數不超5張,每張空白支票限額不超過5萬元,由資金部辦理,領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在資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2.外匯調劑。集團內各二級公司的外匯調劑由資金部統一辦理,特殊情況需自行調劑的,一律報財務審批,審批同意後,方可自行辦理。
3.利息的減免。凡需要減免集團內借款利息,金額在5.1萬元以內的,由資金部審查同意,報財委審批,金額超過5.1萬元,必須落實彌補渠道,並經分管副總經理加簽後,報財委審批。
第六條 資金管理和檢查
查情況,定期向財委、總經理、董事長作專題報告。
1.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2.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資金部的結算情況;
3.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在銀行存款和在資金部存款的對賬工作;
4.對二級公司在資金部匯出的____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七條 統計報表
各二級公司必須在旬後一日內向資金部報送旬末在銀行存款、借款、結算業務統計表,資金部匯總後於旬後兩日內報財委、總經理、董事長。資金部要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並且每兩天向財務總監及副總監報一次存款余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