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告公司凍結被告公司股份,而原告敗訴,是否要賠償被告股份因被凍結而造成的經
這種情況是需要賠償損失的費用的。法律規定的
⑵ 我買的一隻股票發布公告 部分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 請高手回答 是利空消息還是利好消息
光憑股權被司法凍結,無法判斷是利空還是利好。因為股份公司的股權是各個投資人持有專的,比如大屬股東,你我這樣的散戶等,這個持有人好壞,與股份公司其實沒有任何關系。也就是說,同一個股份公司的投資人張三、李四,如果張三欠了別人的錢,把股票抵押了或者被司法凍結了,這並不影響股份公司的正常經營,更不影響李四持有人的利益。當然被凍結股權的這個投資人,如果與股份公司有千絲萬縷的聯系,那麼壞事了當然對股份公司就有影響了,但這是另外的問題。就你的問題來說,股份公司部分股票被凍結,只對這部分股票的持有人有影響,對股份公司無任何影響。現在理解了吧?祝你投資成功。
⑶ 大股東所持公司股票被輪候凍結公告,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股東所持公司股票被輪候凍結,這種公告是不得不告,當屬於中性偏空,可定不能算利好。
⑷ 實際控制人解除股份質押公告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實復際控制人制(也就是控股股東)要用錢就把手上的股份抵押給金融機構,換得現金,跟抵押貸款差不多,現在錢還清了,抵押這部分的股票又也就回來了
解除質押就是對質押的解除。質押是擔保的一種情形。《物權法》第208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 質押擔保的范圍,是指出質人所承擔的質押擔保責任的范圍。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⑸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什麼意思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意思是股權已經解除凍結狀態,股權自由可以進行買賣、轉讓等正常交易。
1、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2、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3、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債務已經清償的;
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5)實際行動人股份被凍結公告擴展閱讀
一、股權凍結的因素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二、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凍結控制性執行措施,可適用於無形財產。
因此對股權的執行,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對被執行人預期應得的股息進行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執行人支付。對股息凍結的裁定,應直接送達公司和被執行人,此時對股息的支配權人是公司,如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則按民事強制措施予以制裁。
2、對股權本身也可採取凍結的措施。
《執行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凍結股權時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股權的轉移手續及支付股息,凍結股權的措施延及股權的股息。實踐中不僅要通知公司,同時要通知工商登記部門,以防止企業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這樣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凍對。
對被執行人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進行凍結時,除向工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外,還應向企業的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送達,以限制股權的轉讓。
最高院《關於凍對、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為執行股權作了示範,同時還涉及到了一些相關問題,特別是凍結的數量應以股權持有人的債務為限,不能隨便擴大。
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股權怎麼規定的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
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股權凍結後股東的權利
股東基於出資享有的股權,是集合了多種權利的權利束。由自益權和共益權構成。所謂的自益權即股東專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投資收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權等。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提案權、表決權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2008調整)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6)實際行動人股份被凍結公告擴展閱讀:
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而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可見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⑺ 股份公司的股東之一的股份被法院凍結會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一般來說,只要不是大股東,問題都不會太大。如果只是他本人的股份凍結,不凍結公司的銀行戶頭,應當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⑻ 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法人股份因其個人原因被凍結。請問這個情況下,對其他股東有什麼不良影響嗎
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
1、地址異常: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每到年中時候,深圳工商局總會批量將一大批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大量處於異常狀態下的企業,基本都是統一在6月30日被載入異常。原因都是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
公司注冊成功之後,工商會不定期的往注冊地址發送公函。
如果注冊地址不真實,或者不準確的話,將會導致送達的文書無人簽收。
當企業被依法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會導致企業或者法人留下不良記錄,最終會影響公司的誠信記錄。
因為地址經營異常,通常有兩種解決方式:
(1)原地址直接解除這種方式需要確保公司現在的注冊地址,是有公司相關人員在此處辦公,工商局會通過上門或者發送公函的方式,核驗地址的真實性,如果通過則經營異常將得到恢復!
(2)通過變更地址解除變更公司地址是可以直接解除由地址原因引起的經營異常,需要提供資料如下: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變更決定等!
2、未做年報:未按規定期限公示20xx年年度報告。
連續兩年未做年報會被處以罰款,所以現在也要重視工商年報!
3、如果被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的名譽有一定的損失,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後果一 :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將伴隨「終生」;
後果二 : 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後果三 : 日常經營活動受限,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⑼ 我的股份指派在別人名下別人被法院執行能否凍結我指派的股份
那當然是可以的啦,既然你的股份在其他人的名下,那麼就是對方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然是會被凍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