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注冊資本金的來源在評估時是否會查
財務會平賬 但是資金不夠的話一般都會做企業徵信 驗資
『貳』 上市公司所有權和資金的來源是什麼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又稱財產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權利.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資金來源包括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內部融資指公司
『叄』 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原始股,關系
這么說不完全對,這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有關。具體分析如下:
1、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分為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實際操作中其實多用一種特殊的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設立(也可以認為是一種特別形式的發起設立)。
2、嚴謹的說,沒有「原始股」和「原始股東」這兩個概念。與之相關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和「發起人股」的概念。發起人也稱創辦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申請,認購公司股份,並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者。
3、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是「發起設立」的,設立股份公司的時候,如果每股面值1元,那麼發起人認購公司股份的價格就是每股1元,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總股本=發起人股東的全部出資。
4、如果是由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而來的,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均是「發起人」,其股份認購價格就不一定是每股1元。比如原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新增股東認購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價格超過注冊資本的相應份額,則增資款項的一部分要作為資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金,由新老股東共享,這可能會造成新股東享有的凈資產值低於其出資額。
當原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需以全部凈資產折股,但折股比例不一定為1:1(不可低於,但可以更高)。如果折股比例高於1:1,相當於原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股東的認股價格均高於每股1元。此時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總股本,但小於公司凈資產。即使折股比例為1:1,由於前述增資股東在增資原有限責任公司時付出了額外的溢價,所以其實際認股價格也高於1元每股。
而至於募集設立方式,由於這種方式在目前幾乎已經絕跡,也就不必細說。
請參見《公司法》: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10/28/content_85478.htm
『肆』 為什麼相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非上市公司會成為創業風險投資資本的主要來源呢
創業風險投資,ipo是個分水嶺。做preipo 預期在ipo後套現出場。你已經是一個上市公司的話,你只能做買方,去買那些優秀的非上市公司來幫你豐滿業績、降低估值。這樣大股東等 才能高位套現。
『伍』 中國股市資金 來源
一、個人投資者
1、長線價值成長投資者
2、部分投機為主的老股民版
3、新權股民和准新股民
二、機構投資者
1、QFII
2、基金
3、券商自營資金
4、地方資金和中小投資機構。
『陸』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是為了什麼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全是來源於股本嗎
暈,不是你想的那樣,發行股票是為了圈錢,將廢紙變成真實的現金。
『柒』 上市公司怎麼獲取資金
一、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二、股份公司上市時,扣除股票發行費用後,中簽股民的資金劃歸該上市公司。因而,上市後股價的漲跌對上市公司資金流沒有直接的影響。
三、禁售期過後,公司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場自由變現,公司才可以通過出售或買入公司的股票從而影響公司的現金流。
四、當公司有投資於股票時,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股價的漲跌僅表現為投資收益的變化。
五、股票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