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風險有哪些
(1)對擔保公司自身的風險。對外擔保對上市公司的風險是非常直接的,回一旦被擔保公司答沒有按期履行還款協議,則擔保公司就成了還款的責任人。
(2)對流通股股東的風險。不論是對外提供擔保的公司本身出了問題,還是公司高管出了問題,最後都要涉及到擔保公司的股價,流通股股東只能被動地為這些問題公司「買單」。
(3)對擔保鏈上其他公司的風險。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一旦出了問題,則涉及到的就不僅是該上市公司本身,通常還會牽出擔保鏈上的其他公司,將給整個擔保鏈或擔保圈造成極其不良的後果。
(4)對證券市場的風險。上市公司擔保鏈或擔保圈上的某一環節出了問題後,它所帶來的風險往往不是個別的,會對整個證券市場造成不良的後果。
(5)擔保帶來的金融風險。上市公司的每一筆對外擔保都會牽扯到銀行,擔保圈越大、擔保關系越復雜涉及的銀行也越多。
『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會造成哪些危害
會給市場上面的投資者造成錯誤的引導,如果因此造成虧損,那麼投資者是可以起訴該上市公司的。
『叄』 國內公司因為做假賬而成功在納斯達克上市,如果被納斯達克查出,最壞的後果是什麼
被美國證監會處以巨額罰款,然後灰溜溜退市
『肆』 上市公司股權融資有哪些途徑
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一般要求:
1、運營的規范性:
A. 制度、內控健全;
B. 現任董事、高管最近36個月未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未被交易所公開譴責;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高管不存在涉嫌范圍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
C.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資產、財務、業務獨立;
D. 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擔保的情形;
E. 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財務會計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且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收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情況。(不僅是證監會的處罰,還有海關、稅務等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F. 不存在擅自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用途而未做糾正的情況;
G.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未履行向投資者做出公開承諾未履行的行為。
H. 本期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
A. 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凈利潤以扣非前後孰低為准;
B. 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嚴重依賴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C. 主要產品和市場前景良好,市場環境不存在重大不利變化;
D. 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12個月不存在重大不利變化;
E. 公司重大資產和核心技術穩定,不存在重大不利變化;
F. 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等情況;
G. 最近24個月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一年度下降50%以上的情況。
3、財務狀況:
A. 會計核算規范、真實;
B. 最近3年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所涉及的事項無重大不利影響或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C. 最近三年現金分紅不少於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4、募集資金規定:
A. 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
B. 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
C. 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不得用於財務性投資,或直接、間接投資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營的公司;
D. 募投項目實施後,上市公司不會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
E. 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二、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配股的要求:
1、先滿足主板、中小板公開發行證券的一般要求;
2、配股數量:不超過發行前股本的30%;
3、控股股東需要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購的數量;
4、應當採用代銷的方式發行;
5、配股價格:沒有要求;
6、配股發行失敗的情況:控股股東不履行承諾;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數量未達到擬配售股份總數的70%。發行失敗時,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人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認購人。
三、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增發的要求:
1、先滿足主板、中小板公開發行證券的一般要求;
2、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超過6%,凈利潤以扣非前後孰低為准;
3、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數額較大的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4、發行價格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股票均價。
『伍』 因為違規擔保而導致公司股票成了*ST股票,這種股票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強制執行退
一切可能都存在,但是如果公司正常經營,每年也都有利潤的話,一般都不會退市。
『陸』 公司上市有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回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答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柒』 公司違規擔保合同有效嗎
既然是違規,就要看國家規定,還是私人規定【公司】
『捌』 上市公司違規擔保沒有通過股東大會通過,官司會贏嗎
你好,會受譴責,上市公司官司打不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