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問題
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公司股東在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你理解的:最初出資的50萬元有限責任,用完就沒了,和自己的個人資產無關;
2、股權轉讓後,王五和孫六也只在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法院不能將王五和孫六的個人資產強制凍結和拍賣。
3、按照你的說法,張三和李四把注冊資本用完了,事實上,屬於抽逃注冊資本,是刑事犯罪行為。
Ⅱ 公司股東內部價侵犯隱形股東權益嗎
公司裡面的員工內部價格或者股東就是投資人的價格,並不會侵犯隱形股東權益的。這個在國外很常見,比如很多企業可以用很低的價格或者一個折扣價格購買公司的股票,這個時候,也不會侵犯隱形股東的權益再有就是公司內部會專門有公司股東形式的權利和義務的范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管股東,還是個人員工來說,內部價格不可以放大量放出,他是有比例的,比如員工可以買公司股票,用70/100的價格購買,這個時候就會規定不能超過多少,而不是無限制。總之,行使一切權力和義務的時候,都有一個范疇,不可以逾越
Ⅲ 兩家公司的股東都一致,能否說明這兩家公司是有關聯的.
肯定是關聯企業。
如果你能夠舉證其利用關聯關系逃避債務,可以向執行機關舉證。
Ⅳ 第5任股東可以向第2任股東主張權力嗎
抽法律上來說,第五人股東應該不可影響第二任股東主張權利
Ⅳ 公司關系證明怎麼寫 現兩家公司的股東有交疊,法人代表不同,
第一個掛機點——龍宮,這里雖然
Ⅵ 相同股東的兩家公司能否對同一個項目進行投標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6)報價公司存在股東重疊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
投標截止後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六條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招標人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並存檔備查。
第三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並進行資格預審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資格預審後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
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Ⅶ 《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有限公司股東有優先認股權,那麼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同樣的情形呢
你好,股份公司如果向社會公開募股,那麼發行的股票多是無記名股票,這種情況下公司法沒有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有優先認股權,而且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規定有限公司股東的優先認股權是為了保障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份公司沒有這個保護必要,所以股份公司的股東應該是沒有優先認股權。
縱橫法律網 王科峰律師
Ⅷ 股東入股公司業務上存在交叉競爭如何處理
不需要特別處理,完全合法。公司法立法宗旨之一就是為了鼓勵投資,促進經濟的發展。
投資人可以將資金分散投資在多個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公司,現實中很多風險投資都是這么做的。
只是將資金投入多家業務上有競爭關系的公司,股東權利會受一些限制。
例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現這種情況,在股東知情權方面會受一些限制。
而根據公司法解釋四的規定在具體訴訟中,這種情況很容易被認定為有不正當目的。
遇見這種問題有兩個解決辦法,一個是在章程中特別約定,還有一個辦法是採取隱名股東的方式。
當然,如果股東是控股股東,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股東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免除大部分的董事,自己當上董事長,自己都當上董事長了,股東知情權還會受影響嗎?
Ⅸ 股票中成本分布疊加什麼意思
疊加是指疊加顯示,就是把軟體估算的市場成本疊加在價格圖上顯示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