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買公司原始股,公司被重組怎麼辦!
原始股: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原始股和普通股票的差別僅體現在版收益方面,其他基權本沒有差別。
當公司重組之後:
1、股票依然會在市場上交易。(有可能會有短暫的停牌)
2、按照重組協議,根據一定比例轉換相應股票。
3、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一定的途徑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這是一種大規模改變公司資本結構的方式。股票回購有兩種基本方式:一是公司將可用的現金分配給股東,這種分配不是支付紅利,而是購回股票。二是公司認為自己企業的資本結構中股本成分太高,因此就發售債券,所得款項用於購回本公司的股票。
最終採取哪種措施要看重組協議的規定。
『貳』 股票質押回購是重大資產重組嗎
不是資產重組。復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制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叄』 上市公司股份回購期間能否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但依照有關規定發行優先股的除外。因此,如果資產重組涉及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則不得在回購期間進行。
『肆』 公司買自己股票回收的本質作用
可以復幫助公司實施並購制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收購本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是公司實施並購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的重要手段,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公司法》有關公司股份回購的規定進行專項修改,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訂頗具針對性,如適當補充完善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適當簡化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將回購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上限由5%提升至10%,允許持有期限由1年提升至3年。
(4)上市公司重組前會回購股票嗎擴展閱讀:
有些上市公司還借勢加碼回購。如新湖中寶將擬回購金額由不低於3億元提升至不低於5億元,由不超過10億元,提升至不超過15億元。回購價格也由不超過4元/股修改為不超過4.5元/股。
此外,如吉鑫科技、輝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維信息、精工鋼構、合鍛智能、浙江廣廈等公司也都披露了回購公告。
上市公司掏真金白銀去買自家股票,回購的股份可以注銷,也可以作為庫存股,用於員工持股計劃。簡單來說,實施股份回購,公司股本將會暫時或永久減少,在上市公司業績不變的情況下,每股凈資產將增厚,每股含金量提高。
『伍』 股份回購屬於A擴張型公司重組B收縮型公司重組C調整型公司重組D控制權變更型公司重組
D控制權變更
『陸』 企業重組方式有哪些 股票回購有幾種基本方式
公司上市的途徑
1、首發股票上市(IPO上市)
首發上市(IPO上市)是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向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證券管理部門經過審查,符合發行條件,同意公司通過發行一定數量的社會公眾股的方式直接在證券市場上市。
為抑制房地產開發過熱,去除經濟泡沫成分,我國1995年開始禁止房地產業公司IPO上市。經歷多年的調整,房地產市場面臨新的發展良機,2001年始,隨著天鴻寶業的上市,國家開始解禁,資本市場在時隔八年後重新對房地產企業開放。2001年至今,中國房地產行業共有天鴻寶業、金地集團、天房發展、棲霞建設四家公司通過了證監會的發行申請進行IPO上市。
2、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買入一個已經合法上市的公司(殼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該公司的控股權後,通過資產的重組,把自己公司的資產與業務注入殼公司,這樣,無須經過上市發行新股的申請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資格。
3、IPO上市與首發上市的比較
在我國,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通過IPO申請達致上市目標的。首先,《公司法》對企業的IPO申請上市有比較苛刻的條件限制;其次,有關管理部門對民營企業IPO申請的審查相當嚴格;尤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申請的審查更是審慎有加。2001年恢復房地產企業IPO上市至今,中國股市IPO的公司接近180家,房地產行業IPO公司卻僅僅只有四家,而且清一色是由國有股份控股,就說明了這一問題。因此,預計民營企業進行IPO申請上市的路途將會是比較坎坷、艱辛的。尤其是2003年9月2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通知提高IPO首發上市公司的門檻,明確要求除國有企業及有限公司整體變更外,必須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滿三年方可申請IPO,等等 ,這就基本上堵死了民營企業通過IPO申請上市,較快進入資本市場的的途徑。
相比之下,買殼上市的優勢在於:不因出身是「民企」而受法規歧視;避開IPO對產業政策的苛刻要求;不用考慮IPO上市對經營歷史、股本結構、資產負債結構、贏利能力、重大資產(債務)重組、控股權和管理層的穩定性、公司治理結構等諸多方面的特殊要求;只要企業從事的是合法業務,有足夠的經濟實力,符合《公司法》關於對外投資的比例限制,就可以買別人的殼去上市。
買殼上市具有上市時間快,節約時間成本的優點,因為無須排隊等待審批,買完殼通過重組整合業務即可完成上市計劃,對比之下,完整的一個IPO上市計劃預計最快也要耗3-5年。
買殼上市後,通過對資產與業務的重組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保持良好的融資渠道,可以向社會公眾籌集發展資金,通過向持控股地位的我集團公司購買優質資產,既可以使上市公司獲得良好的經營項目,進一步提高經營業績,維持再融資的可能,又可以使民營企業獲得寶貴的發展資金,積極開拓市場,迅速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同時,由於經營業績的提高也可以提升公司的市場形象,尤其是有促使股價高於每股凈資產,獲得「溢價」收入,並在合適的時機賣出股票兌現其「溢價」增值部分,實現投資的保值增值。
4、香港與內地證券市場的比較
買殼可以選擇在國內買,也可以選擇在香港買。上市地點的選擇很重要,其中,對股票流通性的考慮是極其重要的因素。由於歷史原因,內地的深圳、上海兩個交易所,其上市的1400多隻股票中,除了方正科技、興業房產、飛樂音響、愛使股份、申華控股等5隻股票是全流通的外,其餘上市公司的股票都有相當部分暫時不能流通,而且大多數都是不流通股占控股地位,要買殼就不得不買入暫時無法流通的股份。而對市場而言,「任何的買入都是為了賣出」,對民營企業的長期經營策略而言,將來選擇合適的時機將持有的上市股份退出也是目前必須考慮的問題,鑒此,股份流通性差、退出機制先天不足的國內股票市場對比於香港證券市場略顯不足。
相反,在香港聯交所買殼上市後,由於其股份是全流通的,上市公司退出機制相當完善,從而也為前述的股價「溢價」收入的兌現提高了良好的保障,單從流通性考慮,在香港市場買殼比較符合民營企業將來退出的需要。
『柒』 解除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解除質押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應根據不同的情形辯證看待此問題:
一、控股股東質押比例過高,容易導致平倉風險,對股價存在利空的可能。
一般財務狀況健康的控股股東大概率不會選用激進的質押比例,退一步來講,控股股東質押比例過高,很有可能是因為用盡了其他的融資方式,可選用的融資手段已不多。如股票價格下跌觸及平倉線,控股股東需及時追加擔保品,過高的質押比例容易出現「無票可補」的情形,假使又碰上控股股東流動性緊張的局面。
此時出資方將進入平倉處置程序,平倉中的巨量賣單將逼迫股價進一步下跌,股價下跌又將引起另一個出資方的股票也觸及平倉線進入違約處置程序,又一輪的巨量賣單使得股價加速下跌,進而發生多米諾骨牌效應,股價將應聲下跌,將造成「跌跌不休」的負面影響。
二、控股股東質押比例較低或其他非控股股東的股權質押情形,不應過度解讀。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股權質押方式融資是當前資本市場常見的做法,股權質押由來已久,2013年6月滬深交易所推出場內股票質押業務以來,股權質押變得愈發普遍。根據滬深交易所數據,截至2017年11月,場內股權質押待購回融資金額已達到1.58萬億元,股權質押佔比超過10%(已質押的股份數量/上市公司總股本)的公司已達到1733家,佔全市場上市公司數量的50%。
對於處於正常范圍內的質押情形,股權一旦被質押,則不能參與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行為,股東在還清債務之前,股票將會被質押凍結不能買賣,上市公司可供賣出的股份數量減少,根據供求關系,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減少股票的供給可以適當推高股票價格。
(7)上市公司重組前會回購股票嗎擴展閱讀:
因上市公司不得為股東提供擔保向銀行貸款,越來越多的大股東正尋求以股權質押的方式來獲得貸款。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是補充流動資金的一種手段。
作為內幕消息橫行的市場,大股東的動向一直是股民關注的焦點。而「股權質押」,作為上市公司大股東開展資本運作的一種工具,在A股市場已經相當普遍。因此,透過「股權質押」來分析上市公司後續的動向已經成為投資決策時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捌』 精誠銅業股票質押回購是重大資產重組嗎
不是,但是利好。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