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股東為什麼違規減持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一致行動人及實際控制人違反法律規定減持的行內為叫違規減持。容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中規定,股改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在一年的鎖定期滿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
《管理辦法》的出台,為所謂「大非」、「小非」的減持確立了明確的規則。所謂「大非」,指的是股改後,占總股本5%以上的限售流通股,在股改兩年以後方可流通;「小非」則指的是股改後占總股本5%以下的限制流通股,在股改一年後即可流通。
違規減持的特殊情況,在股市特殊時期,如股價非理性大跌時,證監會也會規定持股在5%以上的股東、一致行動人及實際控制人在一定時間內不得減少自己持有的股票,違犯時即違規減持。
❷ 控股股東減持股份有幾個原因啊
這個問題有些模糊。造成的原因很多,但是歸根一點,減持股份肯定是一個利專空消息。一般減持的原屬因有:控股股東對公司的前景不看好;公司內部的領導權力的轉移;抑或發現新的其他投資項目,急需資金;或者是股市動盪,目前公司股價已經處於歷史高位,預期會下跌的情況下,先套利了結;一般控股股東持有股票都有一定的封鎖期,1-3年左右,當解禁後,控股股東減持套利的情況時有發生。當然如果公司是一個高成長公司,一般而言股東是不會減持的。
❸ 大股東為什麼減持
大股東減持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為他自己了解公司的運營現狀,當他認為公司的市值已經超過公司的實際價值的是偶就會選擇減持套現
❹ 業績這么好,大股東為什麼還減持
1 業績好,主力把股價拉高,配合大股東減持
2 業績好,大股東先減持(轉讓給聯系好的另一個公司或賬戶),主力再把股價拉高,接手的一方盈利就非常漂亮了
❺ 大大股東減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有哪些呢
大股東撤復離有幾個原因 第一制 是自身資金緊缺 所有要套現 第二 是戰略性撤離 第三 是對該公司未來發展的趨勢沒信心 主要就這三種原因 對股價有沒影響那就要看大股東的撤離原因是什麼了 如果是第三種的話 那麼就會導致散戶恐慌性拋盤 自然會跌了 如果是第一 第二種的話 那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❻ 股票常熟車飾最近為什麼會大跌
因為今年以來,汽車的銷售形勢急劇下降,所以汽車裝飾行業也不會太好的,所以這個股票下跌也是正常的。
❼ 大股東減持,意味著什麼
股東減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降低內持股比例就稱之為減持容,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
大股東減持具有以下方面的意義:
第一: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缺錢用用減持來補漏洞,還有一方面就是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
第二:在牛市暴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減持,意味著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
第三:就是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以及公司高管減持,是純粹的套現,按照人家的話來講,創業這么多年了,拿點錢出來花很正常,這句話好像我記得是某個傳媒公司的老總說的,這種類型的減持,只要公司是屬於朝陽產業,那麼即使有波動那也是短暫的,對於長期的走勢影響不大。
❽ 上市公司大股東要減持股票都有哪些原因
你好,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回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上市公司答減持即減倉是指賣掉一部分的股票,從中贏取利潤。一般來說,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從這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方面可能是公司由於缺錢用減持來補漏洞,或是有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進行減持,這種情況屬於較麻煩的,對普通散戶來說是不好的信號;另一方面是,在牛市大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卻進行減持,那麼散戶們也要關注了,因為這可能是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情況,進行及時退市。
還有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重要股票持有人以及公司高管進行純粹的套現行為,正常情況下,長期影響不大,但是這種情況短期可能影響價格波動。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❾ 大股東減持為什麼這么著
我國現行《公司法》第141條明確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同時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事實上,上市公司股權適度分散,無論對國有控股企業或是家族控股企業而言,可以避免「一股獨大」,有利於法人治理結構的優化。正因如此,我國現行《證券法》及滬深股票上市規則還對大股東及公司高管合計持股比例的上限作了明確規定,即「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人」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75%,對於公司總股本在4億股之上的,則大股東及高管合計持股比例不得高於90%。否則,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就要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
由此可見,我國法律並不禁止上市公司大股東及高管減持。從國外成熟股市的情況來看,也是如此。在國外,一般上市公司不僅股權較分散,而且大股東及高管減持(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