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和董事的訴求分別是什麼
股東和董事的訴求分別是要求企業每一年的產值遞增
㈡ 企業管理訴求是什麼啊有這方面的成型資料嗎
看看時間,估計有點懸了...
你沒有說明你是什麼類型的軟體公司,所以我也不太方便替你判斷企業的訴求,畢竟不同類型的軟體所實現的功能是不同的,所針對客戶的訴求也當然會不同,比如一個財務軟體、HRM的、CRM的或者是ERP的等等,都會完全不同。
但是整體而言,客戶的訴求大致會有以下幾個方面:
1、提升管理效率,這個是採用軟體最難以替代的優點,像很多職能模塊的軟體,財務/HRM等
2、提升決策質量,管理軟體中經常那個會包含各種的分析功能,這些功能是採用數據的方式對決策予以輔助,如百勝這樣終端銷售的軟體
3、提升運營效率很多管理軟體中隱含著業務的流程,那麼客戶對軟體的使用也就意味著對於流程的接受,一定程度上對客戶的整體運作起到了規范化和優化的作用
簡單說了幾點,關鍵是你們領導說了,要你根據企業的背景和現狀來進行分析,也就是說,你要從企業的背景和現狀中能夠分析出來企業在管理中那些方面存在短板,而這些方面恰恰是可以通過你們的軟體的使用得到解決的。
㈢ 什麼是利益訴求
利益訴求是指利益表達的方式和途徑,它包括個體利益訴求和群體利益訴求兩個方面
㈣ 公司股東發生矛盾鬧上法庭,但是原告和被告都是法人,應該怎麼辦
這些年隨著國家對工商業的開放,很多人都做起了生意,公司越做越大,實力越做越強,為了讓公司有更好的資金鏈,很多人會想著將公司變成股份制,這樣可以給公司籠絡一大批流動資金,股份制有好有壞,但是公司股東之間其實是很容易發生矛盾的,大部分就是因為在投資理念不和經營方向不同,再或者是因為公司步入不景氣,很多人因利益分配出現意見,如果公司股東中間出生矛盾很容易對公司的運營造成很大的影響。很多公司股東之間出現矛盾,會將法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進行裁判,大部分都是經濟原因造成上訴。
三、被告和原告都是法人,怎麼辦?
其實法人是相對於公司層面來說,如果被告和原告都是法人,那說明這個訴訟是起因於公司內部的紛爭,可能因管理有失誤也可能是因經濟層面的原因,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訴求與結果,依照法律事實和法律判定來判定哪一方是勝訴方,哪一方是敗訴方,勝訴一方代表著公司,經法律承認有效力。
所以從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公司股東之間發生矛盾,原告被告都是法人,不用驚慌,只需要按照正常的訴訟流程在法院進行審理,勝訴的一方將會獲得法律支持。
㈤ 職工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利益訴求有哪些
餐飲服務員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利益訴求
㈥ 已有股東的利益訴求和潛在股東的利益訴求
前者希望在最高值清倉拋出,獲取最大利益;後者希望抄底,等牛市最旺時拋售套現。
㈦ 解決 利益訴求 的做法
解決利益訴求的做法。立有利益訴求的做法是尋求政府機關的幫助,或者就起訴到法院。
㈧ 大股東市值訴求強烈什麼意思
中國大牛股的產生需要有三個因素:一是有大股東強烈的市值管理訴求;二是有靈魂人物;三是這些行業或者這些公司、板塊處在特定階段的風口上面,所謂風口,其實就是大機構資金的合力所在的板塊。
大股東市值訴求強烈:大股東股權質押+定增增強股價訴求。某公司2014年-2016年實現EPS分別為0.63元、0.68元和0.72元,對應當前股價的PE分別為30.7/28.3/26.7,估值相對較為合理。但是,我們認為,公司控股股東於今年1月12日將其所持公司198,5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10%,占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為97.54%)質押,質押期限至2015年7月13日,疊加本次向二級市場融資情況,大股東市值訴求強烈。維持「增持」評級。
㈨ 公司其他股東侵佔我的股權 屬於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 我要以什麼案由去起訴 提什麼訴訟請求合理
你好!依照我的理解,其他股東侵佔你股權的行為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原因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侵佔股權的行為不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如果斷定其他股東的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那麼必然承認他的行為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必然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但是實際上它並沒有將公司的財物據為己有。
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補充】另外看了下你的追問,說的是利用職務便利,攜公司資金潛逃,這樣他的行為就構成了職務侵佔罪,可以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要求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