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拖欠工人工資,工人告公司,法人和股東各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它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您被拖欠的工資可以向公司主張,公司沒錢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變賣公司財產支付工資,或者公司破產清算後的財產也是首先支付工人工資的。
⑵ 拖欠工資股東有責任嗎
沒有。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⑶ 公司故意拖欠工資,為什麼公司負責人,財務,法人和股東不承擔連帶責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俗稱惡意欠薪罪):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⑷ 為什麼公司欠錢,股東承擔責任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通常情況下公司的債務由公司財產來承擔,股東不對公司債務負責。
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股東無法說明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獨立分開的,對於公司債務,一個股東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股東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⑸ 公司倒閉欠發工資股東全要負法律責任嗎
有限責任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時,必須成立清算組,對公司資產進行清算,並且對員工工資優先進行償付。
在清算過程中,要求股東必須按照章程約定,履行出資承諾,比如股東張三在公司章程里約定出資100萬元,實際上他只出資10萬元,那麼在公司進入清算程序的時候,張三必須補足尚未繳付的90萬元出資。
這就是公司倒閉破產時,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
⑹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和股東故意拖欠工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拖欠工資的主體是法人,即該有限責任公司,並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
不管有限責任公司欠多少錢,都與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沒有之間關系。
⑺ 公司欠債不還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股東通常情況下不用承擔債務責任,特殊情況下要承擔責任。《公司法》第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通常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種,法人是法律規定擬制的人,對於股東來說,公司這種企業法人就是別人,別人的債務當然不需要你來承擔。
原理是這樣的,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無論是用實物、貨幣、知識產權或是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出資,都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簡單的給公司使用。
二、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在股東有限責任的制度下,股東只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幾乎唯一的義務就是出資,如果股東出資不實,就需要在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任,例如,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而全體股東實際出資200萬,有800萬的缺口,而公司欠債1000萬無法償還,那全體股東,應對公司1000萬債務中800萬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公司拖欠工資股東承擔責任擴展閱讀
公司申請破產程序
一、提出整頓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二、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三、和解協議的討論
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通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發布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序。
四、制定整頓方案
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後,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並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五、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
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
對企業整頓的過程,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為,如發現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六、裁決整頓結果
企業經和解整頓後,能按和解協議解決與債權人的債務糾紛,按協議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公告終止破產程序,恢復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反之公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⑻ 責任有限公司在欠下外債或公司欠員工工資時,法人和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和外債,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不以個人資產承擔責任,義氣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即以法人資產即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⑼ 法人拖欠工資,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法人 是能夠獨立對外承擔責任的,所以只能找法人支付拖欠工資,不能找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