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股東會、董事會通訊會,要議案、決議分別做嗎還是一個通知說明情況和議題然後加一個決議簽名就可
不必分開:
1、例XXX公司《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4年x月x日X時,在XXX地點召開。
本次會議由XX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的15日以前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本次會議應到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人。
會議由執行董事XXX主持,並就以下三項議題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XX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x月x日
2、董事會的表決意見和表決書一般也不需要分作兩份,將表決意見附在決議書的後面。
例: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性質(界次、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召開董事會應當在董事會召開10日以前將通知全體董事)、方式及董事實際到會情況。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3、會議主持情況:會議應當由董事長主持,如果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託書)。
4、議案及表決情況:
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占董事總數的比例(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5、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託書)。
㈡ 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議案(已披露)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需要。
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那麼該專次董事會的最後屬一項議案一般都是召開XXX股東大會的通知議案。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要單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而公司法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
㈢ 董事會議案徵集通知如何寫
各位董事: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暫定於xx年XX 月召開董事會,具體時版間會另行通知。權現向各位董事徵集會議議題。
請於yy年yy月yy日前,以書面方式交給董事會秘書或董事會辦公室。
未盡事項請與RRR聯系。
聯系人:張三、李四。
聯系電話:1234567
傳真:7654321。
㈣ 怎麼寫董事會向股東會提交的議案,比如要投資一項項目,議案內容中需要涉及什麼內容。
直接做成項目議案就好了,簡單明了追要說明問題,不同的部門不同的議案內容,附帶一點總綱就好了,主要靠講解吧。主持人講解,資料附帶的就好了。。
可以參考這個: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