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湖南大農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唐人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9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5%;湖南唐人神肉製品有限公司出資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
法定代表人:郭擁華
成立時間:2011-09-06
注冊資本:3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20000009080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區黃河北路1291號栗雨高科園辦公樓
『貳』 中國古代社會結構
就中國古代社會的政治結構而言,無論是朝代更迭還是社會變革,也無論是分裂還是統一,高度的中央集權與君主專制都是主體形態。其核心是地方權力歸於中央,中央權力歸於君主。這一政治結構的設計師是戰國時代的韓非。
韓非認為,國家權力運行與管理的實現,應當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這里所說的「聖人」就是君主。中央對於地方,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指揮自如;君主對於全國,則是「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
以對地方與人口的管理為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觀念根深蒂固,中央王朝通過全國劃一的戶籍管理、土地賦稅管理以及嚴格的上計制度,將所有的土地與人口都納於其直接控制之下,地方政府缺少自主權與支配權,實際上只是中央王朝的派出代理機構。
宋朝以後,州縣長官都改作「知州」與「知縣」。「知」就是代理、兼任,這些人的正式職務都是中央官員,是以中央官員的身份兼任地方,如清官包公的第一個職務就是以中央王朝的「大理評事」兼「知建昌縣」。
這一點與歐洲中世紀大相徑庭。歐洲中世紀各國之君與中央政府是小政府與有限君權,地方的控制者是分封采邑而形成的領主,領主對封地內的所有事務擁有全權,國君對於領主封地內的土地與人民無權過問。
當時歐洲流行著一則格言,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與中國自古以來固有的「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觀念的實質正好相反。
與之相聯系,在中國古代的社會管理上,王朝政府幾乎是唯一的主體。中國古代的各級政府是實施社會管理的全能的一元化政府從中央到地方,有著構造齊全、涵蓋幾乎所有事務的機構與管理者。從國計民生的大小事務,到司法、治安以及宗教、教化等,都在各級政府的一元化管理體系之中。
如經濟事務的管理,從農業到工商業,無一遺漏中央王朝既有大農令、大農丞、勸農使,又有均輸官平準官,還有工部、戶部、少府等。縣一級則有工曹、戶曹、市曹等,連縣城中的市場也設有市令與均平令進行市場秩序與物價管理。
社會精神文化生活也是在一元化的管理下,倡導什麼禮俗,尊崇什麼宗教,以至於表彰孝子烈婦,調和鄰里之爭都在政府的統轄之下。與之相應,中國古代歷史上沒有獨立於政府管理之外的宗教體系與宗教組織,也沒有自成體系、相對獨立的工商業行會或居民自治組織。
雖然中國歷史上存在著工商業行會,也有過村社組織,但都在政府的管理之中,實際上是政府體系的末梢或變體,一旦成為異己的力量,政府會毫不猶豫地將其加以革除。
而在歐洲中世紀,則是另一番景象。從經濟體系看,歐洲是典型的二元體系一方面是領主領地內自給自足的庄園經濟體系,另一方面則是游離於其外自發形成的城市工商業經濟體系。無論是君主還是領主,對城市工商業與市民都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工商業行會的自主管理與市民自治是主要的管理模式。
宗教體系也是如此。歐洲中世紀的教權和君權雖然經歷過激烈的斗爭,但從總體上看,是君權屈服於教權。宗教體系獨立於國家體系之外,制約著人們包括君主與領主的精神世界與社會生活,實際上也制衡著君主權力的行使。
『叄』 請問大農主里的成熟果菜怎麼辦
對於西瓜來說,用了膨大劑的西瓜其瓜皮上的黃綠條紋不均勻,切開後瓜瓤顏色特別鮮艷,但瓜子卻是白色的,還容易出現歪瓜畸果,例如,瓜的兩頭不對稱、頭尾出現膨大而中央凹陷,表面色澤不均勻或是有色斑,且色差較大。使用了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西瓜,成熟後個頭比一般西瓜大,一般能達到6—10 公斤,而正常的西瓜在 4 公斤左右。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西瓜口感比正常西瓜差,吃起來沒什麼甜味,有的嘗起來甚至會有麻舌的感覺。
,並不是所有個頭較大的瓜果都使用了植物生長調節劑,有的可能是品種優良而致。對於西紅柿來說,催熟的西紅柿看上去通體全紅,有的顏色鮮艷,有的顏色並不是十分鮮艷,且會出現紅白相間的情況,而自然成熟的西紅柿,在其柿蒂的周圍仍有一些綠色。催熟的西紅柿外形看上去呈多面體,自然成熟的一般呈圓形。將西紅柿掰開觀察其內質,催熟的西紅柿裡面呈綠色或未長子,且瓤內無汁,而自然成熟的西紅柿肉質為紅色,起沙、多汁,且子粒多、呈土黃色。催熟西紅柿用手摸上去感覺很硬,自然成熟的則手感較軟。
『肆』 關於中國古代的農耕經濟的論文
從海權和社會轉型的角度看鄭氏水師——兼對中國古代資本主義萌芽
建國以來,史學界對鄭成功的研究作了大量工作,1這一領域研究的主要特點呈現為:在1960年代的時代氛圍感染下,學者們大致圍繞「抗清復明」、「驅荷復台」兩個核心問題展開自己的選題,對有關人物、事件進行論述和細致的考證補缺。這一時期的研究成果對增強民族自信心,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起了積極的作用。1980年代後,一些學者感到鄭成功研究急需拓寬研究視野,逐漸側重於經濟角度,尤其注重對台灣的經濟、文化開發、以及對東南亞等地的貿易、交往方面的研究,將鄭成功研究向前推進了一步。也有一些學者從純軍事角度出發,主要專注於鄭成功戎馬生涯中的戰略戰術探討,或具體作戰過程之剖析,以及對有關人物、時間、地點進行考證補缺。
雖然以往的研究成果斐然,但亦有明顯之不足,主要是研究視角大多局限於本民族史的范圍,而沒有把鄭氏集團放在世界背景中加以探討。無需迴避,當時這方面的研究同任何一門人文社會科學一樣,在相當程度上受濃厚的意識形態傾向的制約。近年來,一些新銳學者借鑒西方史學方法,從更為宏觀的角度將包括鄭氏集團在內的明、清東南沿海商人群體的崛起,置於世界歷史的背景下加以考察,研究的視野似有新拓展跡象。2本文從戰爭與文化的關系著手,通過中、西歷史比較研究,對鄭氏海上商業——軍事集團進行考察,試圖說明鄭氏海上軍事力量與中國傳統水師的性質區別,以及這一海上軍事力量同西方意義上的制海權的關系;並試圖指出這一軍事現像背後的更為深層的社會意義。為此,本文還將進一步探討鄭氏海上商業——軍事集團同中國古代資本主義萌芽的關系問題,並對傳統的「江南絲織業說」的論證方法提出質疑。
一、
水上武裝力量在西方謂之海軍,在古代中國則稱為水師。兩種不同的稱謂背後代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文明傳統。西方文明基本上圍繞地中海沿岸發生,海上商業貿易是西方文明的主要傳統,它可遠溯到邁錫尼時代,那時克里特島上的居民就往來於亞、歐、非三大洲的沿海地區。3歷史上,地中海文明的特點之一是:當一個國家的生存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商業貿易時,海上航線便成為自己生命線,當這些國家處於戰爭狀態時,控制海上航線便成了雙方勝敗存亡的關鍵。這種情形對軍事產生的直接影響是海軍的誕生和海權意識的早熟,從而成為古代地中海文明在軍事領域的象徵。千百年來,地中海孕育了海軍的原始細胞——海盜和武裝商船,孕育了波斯腓尼基艦隊、希臘雅典艦隊、迦太基艦隊、羅馬艦隊、威尼斯艦隊、西班牙艦隊,培育出現代西方海軍馬漢(Alfred·Thayer·Mahan)的制海權理論。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地中海獨特的地理環境造就了一種跨越歷史時空、在本質上屬於商業殖民擴張的西方文明,海軍既是這一文明的產兒,同時也是這一文明拓張的利劍。
軍事學有海權和陸權之分。海權的重要性,以及海權對陸權的優勢,雖然在19世紀末被馬漢概括為系統的制海權(Sea Power)理論,但早在公元前五世紀,希臘人和波斯人就已認識到海權的重要性。當波斯帝國對希臘諸城邦國家尚未形成威脅時,希臘人崇尚斯巴達武士和由他們組成的步兵方陣,奉行「陸權主義」傳統。萊德島海戰(The Sea battle of Lade )和馬拉松會戰後,雅典人在波斯腓尼基艦隊的機動面前,感到防不勝防。他們毅然拋棄傳統,創建了雅典歷史上沒有先例的強大海軍。公元前480年,希臘海軍在薩拉米斯海戰(The Sea battle of Salamis)中擊敗波斯艦隊。當時情形:愛琴海北半部沿岸地區呈已成為波斯軍的後方,希臘海軍可以在呈大圓弧型的海岸線上任意一點登陸,切斷包括赫勒龐斯特海峽(今達達尼爾海峽)在內的後方交通。波斯陸軍雖已佔領雅典,但因海軍失敗不得不全面撤退。已經集結在薩拉米斯島上,正打算前往西西里島另建國家的雅典人回到雅典城,重建他們的城邦國家。
薩拉米斯海戰不僅如德國海軍史學者H·帕姆塞爾(Helmut·Pemsel)所說:「這是世界上第一次由於海上作戰而影響了歷史進程」4的海戰,也是歷史上最早顯示海權勝於陸權的經典戰例。這次海戰的另一個歷史啟示是:在國家的強大過程中,往往伴隨著從陸權走向海權的現象。希臘人可謂世界史中第一個範例,後來的羅馬人、奧斯曼土耳其人、和近現代英國人、日本人、美國人都可看成「希臘劇」的翻版。
考察內陸農耕型社會,生存和發展依賴土地耕作,極強的土地意識(表現在對陸地生存空間的維護和擴張)派生出軍事上的陸權主義傳統,以及規模龐大的陸軍和步兵兵種。中國和近代的俄羅斯、普魯士都是這方面的代表。尤其是中國,為有效應付長期的水患和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威脅,被迫採取嚴格的指令性社會管理方式,並以儒家、法家等學說作為意識形態,來論證這種社會管理的合理性,以強化指令性管理。由於自由貿易和市場原則本質上構成對指令性社會秩序的威脅,因而商業活動自古以來受到嚴格限制,商業經濟只是農業經濟中的一種必要的補充部分,至於商業精神則在意識形態領域更無立椎之地。另一方面,中國雖然擁有18000公里的海岸線,卻不像地中海文明所表現的那樣,國家完全和部分地依賴大海而生存,因此以商業經濟和海上貿易為基礎的海軍和海權意識,很難在中國社會萌發出來。
在古代,中國農耕文明的生存狀態不僅排斥海軍軍種和海權意識的誕生,同樣也排斥游牧文明的派生物——騎兵兵種。在農耕文明圈內大規模發展游牧文明的兵種,歷史證明後果是災難性的。漢武帝曾建立中國歷史上最強大的騎兵部隊,在大規模反擊匈奴侵略的戰爭中獲得成功,但「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5歷史學家剪伯贊指出:「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功利』,在完成了輝煌事業的同時,也耗盡了文、景以來庫府的余財,」6這無疑給後世留下深刻影響,以後兩千多年裡,再沒看到漢武帝時代具有戰略規模的騎兵部隊。7在我們傳統的農業社會里,要維持一支規模上能與北方草原民族相抗衡的騎兵,意味著大量農業生產性人口變為單純消費性人口,大量的耕地荒蕪。歷史的經驗是:要維持一支能與北方草原相匹敵的陸軍雖然也是一個負擔,但可通過「寓兵於民」、「兵民合一」、「募兵制」(招募剩餘農業勞動力)、軍隊屯田和完善的動員體制等措施,減輕國家負擔,使維持一支戰略規模的陸軍,遠比維持一支戰略規模的騎兵要容易的多。8
民國時期軍事學家蔣百里曾對一個民族的生存狀態與軍事力量之間的關系,作過一個精闢的論斷:「我於世界民族興衰,發見一條根本的原則,就是生活條件與戰斗條件一致者強,相離者弱,相反者亡。」9海軍的戰斗條件與海上貿易的生存條件相一致,騎兵的戰斗條件與草原游牧的生存條件相一致,這二者的戰斗條件與農耕文明的生存條件不僅相離,甚至相反。所以,在古代由騎兵兵種和近代由海軍軍種主宰戰爭舞台的時代里,游牧民族和航海貿易民族總是處於優勢主動的狀態,而農耕民族似乎註定了劣勢被動的局面,在軍事戰略上只能取防禦性姿態。
薩拉米斯海戰還將西方歷史上後來不斷重復的另一個重要特徵凸現了出來:海軍艦隊的命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民族的命運。10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人類歷史進程。波斯帝國的衰退和希臘人的崛起都是從薩拉米斯海戰開始的,埃克諾姆斯角海戰成了羅馬強大和迦太基衰亡的起點,11勒潘托海戰則是奧斯曼土耳其人衰落的先聲12而西班牙無敵艦的沉沒,「好像是一個耳語一樣,把帝國的秘密送進了英國人的耳中,」13從而開創了「日不落帝國」時代。
中國古代水師從生存狀態和文化類型上看,根本不是西方意義上的、「地中海型」的海軍,姑且稱之為「東方亞細亞型」的海軍14,同西方海軍的根本差異在於:它以大河流域灌溉型農業為生存之基礎,15與農耕生活方式不構成相互依賴之關系,其性質是文化傳播和政治炫耀,是傳統禮制觀念和中央極權在海上的軍事兌現。西方海軍與其國家生存構成相互支撐、相互依賴的關系,是國家商業行為在軍事領域的延續。
比較古代中國水師和西方海軍,還有一個明顯的差異:西方歷史上的強大艦隊大都在對抗中被殲滅,直接的後果是國家或民族的衰敗。但是中國古代的強大艦隊,不是在同對手的決戰中消失的,而是被農耕社會自身對海軍天然的「排斥性」給毀滅的,並且無關社稷盛衰。例如西漢、隋、唐三代征高麗、元代征日本、明代鄭和下西洋、施琅收降台灣鄭氏集團等,都屬中國古代水師的黃金期,但同西方相比較,大都曇花一現,一旦海上有事則偶爾為之,動用農業社會的資源,勃然興起,一旦事平,即消聲匿跡。這一現像也說明:農耕民族和農耕社會缺乏發展海軍持續而根本的動力,因為持續的航海貿易是發展海軍最根本、最強大的動力。
二
在初步考察了西方地中海文明的興起同海軍、海權的關系後,將古代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水師與之比較,便會發現:鄭芝龍、鄭成功家族的海上武裝力量具有不同尋常的意義。鄭氏水師的社會經濟基礎是海上商業貿易,16鄭氏水師的性質是一支維護海上貿易的軍事力量,從海盜船、武裝商船發展成規模巨大的海軍,這和古代希臘乃至近代英國所發生的情形性質十分相似,它的生存狀態、經濟運作和社會功能同傳統意義上的水師有質的區別。可以說,鄭氏水師是中國古代唯一的西方意義上的海軍,16
從軍事學角度看,鄭氏海上力量能先後與大陸的明廷、清廷相抗衡,並且一度使大陸軍事力量對之無可奈何。清王朝在很短的時間里,將李自成、張獻忠、李定國、吳三桂、耿精忠等消滅,但同僅控制東南一隅水域的鄭氏集團相持了23年,最後清廷被迫大規模營造水師,啟用原鄭氏集團的降將施琅,經過海上會戰,佔領澎湖列島,控制了台灣海峽的制海權,才迫使鄭氏集團投降。17這一現象的軍事學意義是:一、海權比陸權重要的戰爭規律並非西方地中海文明之特產,在中國本土亦能自發地誕生。二、鄭氏水師是中國古代海權意識代表。18三、用現代軍事學眼光看,鄭成功的部隊屬於數量龐大的海軍陸戰隊,公元1657年,鄭成功北伐路線和鴉片戰爭時英國海軍的路線如出一轍,補給於舟山群島,扼長江口而據天下之險,溯江而上軍鋒直逼南京,以動搖江南半壁。這表明:海權意識制約下的戰略戰術具有一致性。
17世紀以來,西方的海外貿易、殖民、海軍強盛以及制海權理論的出現,與近代資本主義的崛起是密切相關的,西方國家尋求廉價勞動力、原料、商品傾銷市場的政治經濟行為,貫穿於整個資本主義發展過程。要做到這一切,就必須依賴海上武力。英國近代的海軍為其資本主義打開了通道,資本主義能在歐洲最先發展起來而言,是以歐洲擁有強大海軍、和在制海權方面對世界其他地區佔有絕對優勢為前提的。於是我們看到了這樣的歷史景像:一方面:西方的近代海軍、海權意識、制海權理論和貿易、殖民、尋求海外市場、原料一樣,構成了資本主義的重要內容;18另一方面:歐洲近代海軍成了近代資本主義的開路先鋒,也可以看成是海軍為商業開道的古代地中海傳統的現代版本。西方文明特徵的海軍和海權意識居然在中國本土自發地產生,這足以激起我們進一步思考。顯然,鄭氏水師的意義已超出純粹的軍事學范圍,我們應在更為廣闊的社會歷史范圍加以討論。鄭氏集團是從傳統農耕社會分離出來的另一種社會類型,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海上商業活動,而非土地耕耘。既然商業經濟構成這個社會的經濟基礎,必然派生出與之相適應的組織管理、價值觀念、人生信仰、群體心理、道德倫理、行為規范,於根本上同傳統農業社會格格不入。19由於依賴大海而生存,在軍事領域也就合乎邏輯地派生出旨在維護這個社會根本利益的軍種——海軍。所以,鄭氏集團所代表的、後來半途夭折的社會,其性質同古代希臘和迦太基、以及代表西方近代資本主義崛起的荷蘭、英國有著驚人的相似。
美國學者麥尼爾(William H McNeil)認為:近代資本主義崛起的關鍵是市場原則突破指令性社會結構並凌駕上,軍事領域是最關鍵的突破口。20軍事對資本主義的產生和發展起著無法替代的作用。這樣我們不得不將鄭氏集團同中國古代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聯系起來。在展開新一輪討論前,先對過去的討論思路作一簡單評述:
以往史學界在探討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時,往往局限於經濟范圍,如許滌新、吳承明在問題展開前就先認定:「資本主義萌芽是一種社會經濟現像,」21用經濟分析代替社會分析的思維方式完全主宰了當時的史學界,已成為人們共識的觀點——明末清初的江南蘇、杭地區絲織業中的生產關系代表著古代資本主義的萌芽——既是這一思維方式所導致的主要結果。筆者認為:資本主義與其說是一個經濟學的概念,不如說是一個社會學的概念更准確,客觀地講,過去的討論屬於資本主義經濟萌芽的討論,不能代替資本主義萌芽的討論。關於後者,應在社會整體上進行綜合考察。例如,馬克斯·韋伯就從精神領域探討資本主義的發生,認為清教禁慾主義是其進行中的關鍵因素;泰格(Michael E·Tigar)和利維(Madeleine R·Levy)從法律體系進行考察;黃仁宇先生則從「數目字管理」上分析資本主義的社會管理特徵。這些多角度考察之重要性不亞於經濟學。
基於以上立場,筆者認為:研判中國資本主義萌芽,不僅包括對資本主義經濟形態的確認,還包含對資本主義發展程度的判定,這就必須超越在經濟范圍內確立標準的傳統作法,到包括社會其他重要方面確立新的標准。在軍事領域,進行這種嘗試顯然是合理的。
恩格斯說過:「火器的採用不僅對作戰方法本身,而且對統治和奴役的政治關系起了變革作用。……,火器一開始就是城市和以城市為依靠的新興君主政體反對封建貴族的武器。以前一直攻不破的貴族城堡的石牆低不住市民的大炮;市民的子彈射穿了騎士的盔甲。貴族的統治跟身披鎧甲的貴族騎兵隊同歸於盡了」22從西方近代史看,只有當工商資本培育出自己的軍事力量時,才能對傳統的經濟體系和政治體系發起有效的沖擊,才能促成封建社會全面徹底地向資本主義轉型,無論是農業社會的法國還是商業社會的英國都是如此。因此,工商資本能否「孵」出自己的軍事機器,似可作為資本主義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標志,似應成為衡量資本主義發展程度的重要標志之一。
江南絲織業處於傳統社會嚴密控制下,建立在暴力機器之上的封建專制政治的重要職能,是決不允許商業經濟發展到足以動搖傳統經濟基礎、進而造成其上層建築崩潰的規模。中國歷史表明:在嚴密控制商業勢力、防止商業資本培育出軍事機器方面,歷代王朝因奉行「重農輕商」原則,無意中做得非常成功(劉濞是個特例,後面將討論之)。和軍事構成互動關系的商業和沒有這種關系的商業,其規模和性質上的差距是不能相提並論的。若無外部世界的介入,江南絲織業的工商資本能否孕育出能與傳統社會暴力機器相抗衡的軍事力量?就象克侖威爾的模範軍、法國大革命的民軍?歷史已無法提供答案,但鄭氏海上商業資本已孕育出強大的軍事力量,後者有效地保護著前者。二著構成了相關互動的關系(如前面所論述的那樣,這種關系是古代和近現代西方文明的基本特徵之一),所以,鄭氏集團不僅在經濟結構上、而且在軍事上以及二著關系的特徵上,遠比江南絲織業更接近西方近代資本主義的模式,它的資本主義發育程度遠比後者成熟得多。
三
借鑒西方學者威廉H·麥尼爾關於近代資本主義產生於「軍事——商業復合體」的觀點,就會發現以往討論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時,鄭成功海上商業——軍事集團的歷史意義遠遠被低估了,就會更加意識到它在中國歷史上的特殊意義。
麥尼爾主要觀點可以概括為:市場原則凌駕於君權和指令性社會結構之上是歐洲資本主義萌芽發展壯大,並最終將封建社會逐出歷史舞台的必要條件。中國落後的關鍵並不在於沒有發達的市場經濟,而是市場原則始終無法突破君權和指令性社會結構。23他指出:歐洲封建社會的裂變發生於11世紀左右的「軍事——商業復合體」的萌發。歐洲長期政治分裂,迫使從事長距離貿易少數商人和小販組織有效的武裝護送。這樣歐洲社會除了騎士武裝外,出現了第二支武裝。這就是公元11世紀,在歐洲出現的「軍事——商業復合體」的萌芽,其社會管理性質是現代社會管理性質的最初源頭,其運作特徵是政治、經濟、軍事互為動力源,互相支撐、擴張著形成一種「社會迴路」。歐洲資本主義歷史在本質上是「軍事——商業復合體」不斷膨脹的歷史。24麥尼爾的另一結論是:「軍事——商業復合體」在海上的生存發展能力比內陸強得多。威尼斯、米蘭等資本主義發源地在地理上都背靠海洋,近代資本主義的先鋒型國家荷蘭、英國也屬於海洋國家25這是因為海上貿易比陸上費用低、利潤大、成本計算明確,所以財富和軍事在海上結合要比陸地容易得多。
不難發現,鄭氏集團是中國古代最典型的海上「軍事——商業復合體」。它最初由海盜性質的武裝商船發展而來,最後割據台灣,在其實際控制區域建立地方政權,具有「准政府」的性質。在其後來的事業發展過程中,政治、經濟、軍事三者之間相互支撐、擴張、形成反饋迴路同歐洲所發生的情況性質是一樣的。
鄭氏「軍事——商業復合體」崛起的背景同歐洲有些類似,即長距離貿易和政治分裂。它主要同遠距離的東南亞、日本進行貿易,用巨額商業利潤來支撐政治、軍事的運作,有別於中國歷史上大多數政治——軍事集團依賴傳農業稅收的現像。國內政治方面,李自成起義、北方女真族的崛起使明廷被迫放棄強硬措施,實行招安政策,使鄭氏勢力乘機得到發展。然而大陸一旦政治統一,鄭氏集團的生存就岌岌可危了。
透過政治、軍事對抗的表面現像,從社會轉型的角度看,鄭氏集團是向傳統指令性社會結構發起強有力沖擊的一股社會力量,是中國歷史上最典型的市場原則的代表。鄭氏集團覆沒的重要歷史意義在於:中國古代社會內部自發的市場原則,在企圖突破指令性社會結構的嘗試中遭到了慘敗。當然,根據北方少數民族一旦進入中原農耕區域便被同化的歷史現像,來自海上的鄭氏集團如果接過大陸王朝的遺產後,是繼續奉行市場原則?還是被迫修復指令性社會結構?卻是一個無法解答的難題。
漢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發動「吳楚七國叛亂。對這一事件,我們似應給予重新研判。西漢初期,商業勢力十分強大,史書載:「……而富商賈或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給焉。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26這條史料反映出當時的實際情況是:中央王朝一方面財政處於困境,另一方面對大量的社會財富、和掌握這部分財富的商業勢力是失控的,而這也就意味著對社會的部分失控。但更不妙的是:商業勢力已經控制了地方封國諸侯,或同劉濞這樣的地方政治勢力合流。如果任其發展下去,中央政府也將仰其鼻息。當時人們的共識是,商業勢力一旦控制整個社會,中央王朝政治運作和整個農業社會正常運作就會崩潰(今天看來農業社會向商業社會轉型雖有暫時的麻煩,但前景未必如此糟糕)。
晁錯主張削藩的理由是劉濞「即山鑄錢,煮海為鹽,誘天下亡命人,謀作亂。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27平心而論,劉濞叛亂的動機至少一半是朝廷促成的。冶鐵、煮鹽、鑄錢未必將來一定作亂,但按正常邏輯推論,誰控制了社會經濟命脈和社會財富,誰就在政治、軍事斗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中央王朝出於政治上的萬全之計,以及維護農業社會正常運作(這點常常使中央王朝打擊商業勢力的行為在道義上站住腳),只有選擇削藩,並且晚動手不如早動手容易。劉濞或許起初並無叛逆之心,只想聚財,但朝廷卻按政治運作的邏輯來理解和推理他的經濟行為所引起的政治後果,並根據推理結果採取削蕃措施。准確地說,朝廷先把劉濞當叛逆對待,終使後者扮演起朝廷預先想像中的角色。
現在問題已經清除了,根源來自經濟領域。在這一政治、軍事斗爭背後,是一場無法調和的經濟利益的沖突,即地方自由貿易與中央王朝壟斷貿易的對抗,從根本上看,這是一場市場原則同指令性原則在商業領域的沖突。據史書雲:「吳所誘皆無賴子弟,亡命鑄錢奸人,故相率以反。」28剔除其中的貶義傾向,說明劉濞「叛亂集團」代表著從事商業貿易活動人們的利益。借鑒麥尼爾的觀點,劉濞的「叛軍」和「鑄鐵煮鹽」的工商業可能是我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規模較大的「軍事——商業復合體。現在我們提出同樣的難題,如果劉濞叛亂成功,完成了由地方諸侯向中央集權制皇帝的角色轉換後,難道不會像漢武帝哪樣,對商業勢力採取一連串抑制措施嗎?
這一設問並非毫無意義,種種跡象表明,遏制商業勢力,是中央極權統治的經濟、軍事和政治的需要。例如國家對鹽鐵業的壟斷經營,在財政上保證了對匈奴大規模作戰的軍事行動。「漢連出兵三歲,費仰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澹之」、29「昭帝即位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視以儉節。弘羊難,以為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30可見國家對鹽鐵的壟斷經營是西漢對匈奴長期作戰的財政基礎。
也許歷史已經證明:指令性社會結構和管理方式是中原農耕文明對來自北方草原游牧文明挑戰的必然回應,31國家對鹽鐵的壟斷經營和對商業勢力強有利的遏制,正是這種必然回應在經濟領域的體現(宋代則是一個很好的反證。宋代商業發達卻無法有效應付北方草原民族的入侵,這同漢代商業受摧而軍事強盛形成鮮明對比。過去常把宋代積弱的原因歸咎為防止唐代藩鎮割據重演,朝廷對軍人採取種種肘制,導致社會性「重文輕武」現像,這種解釋非常膚淺。筆者看法是:宋代社會已大規模商業化,但市場原則尚來不及將社會進行重新整合,而同時中央王朝的指令性社會管理已嚴重失調,故不能有效調動社會資源進行長期戰爭。明代似接受了宋代教訓,明顯地向指令性傳統回歸)。討論至此,我們發現對外戰爭在中國和西方歷史上具有不同的社會整合功能。在中國,對外戰爭直接或間接地強化著指令性社會結構,壓抑著中國古代市場原則的崛起;在西方,對外戰爭迫使君權和指令性原則向市場原則屈服。
與劉濞相比,鄭氏集團更接近西方「軍事——商業復合體」模式,也符合海上比陸地更容易發展的西方情形。參考西方市場原則首先在軍備生產領域突破的事實,鄭氏海商集團失敗的原因在於:在主、客觀兩個方面,都沒有條件使自己成為封建王朝必不少的依賴性因素,形成類似於歐洲君主國必須依賴列日等軍火製造業城市那種關系(這是歐洲君主們致命的弱點,也是市場原則坐大的主要原因)。鄭氏海上「軍事——商業復合體」的覆滅說明,以大河流域灌溉型農業為基礎、以不斷得到強化的指令性原則為社會管理基礎的傳統農業社會,具有異常強大的生命力,它同以市場原則為基礎的「軍事——商業復合體」社會在本質上是水火不相容的。
四
最後討論一下中國在沒有西方文明介入的情況下,能否自發地產生資本主義?
國內學者對此大都持否定態度。我注意到顧准先生的態度尤其鮮明,他斷言中國不可能自發地產生出資本主義。32他認為:「中國從來沒有產生過商業本位的政治實體,而且也不可能產生出這樣的政治實體。……在中國,誰要是聽到商團要打天下成大事,那就是天大的笑話了。」33他在考察了義大利諸商業城邦衰落後認為:「僅僅經濟上的優勢,而沒有強大的軍力和適當規模的民族國家來保障這種經濟上的優勢,那種商業城邦是發展不出資本主義的。」34他在考察了西班牙經歷航海、商業、殖民事業而最終沒有發展成資本主義後總結到:「商業城市,唯有在合適的政治權力和強大的武裝保護下才能長出資本主義來。」35
筆者深為顧准敏銳而寬闊的學術視野所折服,他也是那個時代國內為數不多的、用自己頭腦來思考問題、能多方位考察中國資本主義問題的學人之一,39而且是國內罕見的能注意到資本主義發展與軍事力量之間關系的學者。遺憾的是,顧准完全忽視了鄭成功海上商業——軍事集團的存在,而這個集團正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極為罕見、用強大軍事力量對商業進行保護的地方割據政權,也正是顧准所說的「商業本位的政治實體」和「商團要打天下成大事」的社會群體。因此他的結論未免下得太匆忙。
也許我們長期習慣於用「武裝走私」、「海盜集團」的有色眼鏡來看待類似鄭氏性質的海上集團,至於王直、徐海、吳平等不成氣候者,更屬一群不值考究的「海賊」。歷史學者潛意識里的正統道德意識,常常使人忽略了這些「異質群體」在傳統社會變遷過程中特殊的意義和作用。在歐洲,資本主義萌芽正是那些在公元11世紀的庄園間,手持刀槍、走村串戶的小商販們培育起來的。
今天回過頭來看歷史,17世紀中葉以後,當歐洲文明同中華文明因頻繁接觸而形成特定的環境和條件後,中國似乎只等著跨出最為關鍵的一步:代表商業社會的軍事力量打敗代表傳統農業社會的軍事力量。遺憾的是,鄭成功海上集團沒有做到,而在180年後的鴉片戰爭中,卻讓英國海軍在瓦解傳統農業社會時,充當了一次「不自覺的歷史工具」。中國從此開始了向近代化社會轉型的緩慢過程。中國近代史表明:無論從時間還是邏輯順序看,軍事崩潰是促成傳統社會
『伍』 桑弘羊的人物生平
漢景帝中葉(前155—前152年),桑弘羊出生於洛陽的一戶富商家庭。 洛陽前身是西周都城「洛邑」,居民主要是商朝的舊貴族,他們有著經營工商業的傳統,至西漢年間,洛陽號稱「天下沖扼,漢國之大都」 ,人口超過三十萬,「富冠海內」 ,成為一個以商業著稱的大都會。 悠久的商業傳統對洛陽的民俗產生了巨大影響,洛陽人多以善於經商而著稱,如戰國時期的白圭和西漢的師史。
洛陽人文薈萃,許多先賢的傳奇事跡深深打動了幼年時期的桑弘羊。蘇秦刺股、佩六國相印的傳說給桑弘羊曾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出相入將、封土拜爵的出仕立功思想一直牢牢占據桑弘羊的頭腦,並對「富貴則親戚畏懼之,貧賤則輕易之」的看法也深有感觸。 賈誼的「非和親主義;積貯之重要;非放鑄論(統一幣制)」的政治主張也被桑弘羊所接受與繼承。
家鄉獨特的社會環境對桑弘羊的思想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在家庭的蒙學教育與父輩的熏陶下,桑弘羊自幼對數學及商業有著濃厚的興趣,少年時期的桑弘羊就深諳算術和經商之道,並能幫助家庭進行一些理財活動。 漢景帝末年(約前142年) ,年僅十三歲的桑弘羊以「精於心算」名聞洛陽。 漢廷詔書,特拔桑弘羊入宮(一說捐官入宮),任為侍中,侍奉漢武帝兼陪讀。 桑弘羊的入宮對他的一生產生了重大影響。這使他沒有再像他的父輩那樣走上商賈的道路,而是踏上了仕途。而長期在武帝身邊伴讀,使桑弘羊與武帝形成了親密的君臣關系,並逐漸成為武帝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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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入宮不久,武帝開始逐漸實施「獨尊儒術」的政策,在學習上對經學表現出很大的積極性。 在這樣的環境下,桑弘羊也開始研讀《五經》,並有很深的造詣。 藉助在皇宮伴讀的有利條件,桑弘羊還得以廣泛涉獵儒學以外的諸子百家學說,尤其精通法家和管商之學 ;在史書方面,因為秦漢時隔並不久遠,並有著閱讀皇家檔案的便利條件,桑弘羊的歷史知識則顯得更為豐富。
嶄露頭角
武帝即位後,憑借西漢前期七十多年的積蓄,國家財政本來非常富裕 ,但由於武帝的「有為」,尤其耗費巨大的對外戰爭,兼之大興功業和救災 ,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僅僅二十年後,國家財政就開始頻頻出現虧空。 在財政困難面前,武帝採取了一些應急措施,如元朔年間,為增加收入,專門設置「武功爵」,共值三十餘萬 ;還專門樹立了一個獻財典型——卜式,號召百姓向國家捐獻錢財。 這些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上仍是杯水車薪,而且還造成了吏治敗壞等弊端。
元狩三年(前120年),為了應對因對外戰爭造成的財政虧空問題,武帝採納鄭當時的建議,下令實施鹽鐵官營政策,將原屬少府管轄的鹽鐵劃歸大農令,由國家壟斷鹽鐵的生產,並任命大鹽商東郭咸陽、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丞專門負責此事。桑弘羊由於善於計算經濟問題,參與鹽鐵官營規劃,負責「計算」和「言利」之事。 元鼎二年(前115年),鑒於桑弘羊在理財上顯示出的突出才幹,武帝提拔桑弘羊為大農丞 ,擔任大農令(掌管財政的最高官員)的副手 ,統管會計事務。桑弘羊在出任大農丞的五年裡,先後參與並圓滿完成了幾項重要任務,初步展現出卓越的理財才能。
●算緡告緡
算緡是封建國家向商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告緡是對商賈隱瞞資產、逃避稅收的懲罰措施,兼具保障算緡和剝奪商賈的特殊意義。最初提出這個辦法的是御史大夫張湯,元狩四年(前119年)曾頒布了推行法令。但由於當時的大農令顏異不贊成此事,所以未能認真貫徹執行。
元鼎三年(前114年),桑弘羊出任大農丞一年後,在漢武帝的大力支持下,算緡告緡迅速在全國展開,尤其楊可所主持的告緡更是雷厲風行。 到元鼎六年(前111年)宣布告緡停止,前後僅僅三年的時間,告緡便取得了巨大成效。政府得到以數億計的財物,成千上萬的奴婢;沒收的田地,大縣數千頃,小縣百餘頃,還有很多房屋。中等以上的工商業者紛紛破產,而政府的國庫卻充實起來,再加上鹽鐵的收益,有力地支援了漢武帝的對外戰爭。
●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即國家把一部分公田(官田)以租借的名義分給喪失土地的農民,然後向他們徵收相當於田租的「假稅」,是安撫內地流民的一項舉措。 在桑弘羊的領導下,大大擴充了租借於民的公田數量。除了大農所掌管的公田、原有荒地(「草田」)和興修水利增加的溉田,還增加了算緡告緡時沒收貴族、官吏犯罪和商賈的田產 ,並開放部分園池和苑囿的土地租借給貧民。
假民公田的實施,使相當一部分喪失土地的農民又重新得到了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土地,使得大批流民得以自食其力,緩和了由於土地兼並所激化的階級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內地許多荒地得到開墾,從而擴大了全國的墾田面積。還使許多流民不再成為國家救助的對象,不僅節省了開支,還為國家恢復和增加了稅源。
●移民屯墾
漢武帝在對匈奴的戰爭中取得勝利後,為了鞏固邊防,從根本上解決邊防軍的糧食供應問題,沿襲西漢前期的民屯政策,繼續大規模地執行漢文帝時晁錯提出的移民實邊策略。為了進一步鞏固內地軍事要塞,武帝時又開發出軍屯。元鼎六年(前111年),又派吏卒五、六萬人到今甘肅永登一帶屯戍,接著不斷擴大到上郡、西河,及新建的武威、張掖、敦煌、酒泉四郡,人數增加到六十萬人。
在桑弘羊的謀劃和組織下,這次大規模的軍屯活動得到了圓滿成功。多達六十萬人的屯田卒一邊從事於農業生產,一邊肩負著邊塞保衛任務,為保證戰爭的勝利作出了很大貢獻。 發揮出了安置流民、開發西北邊疆、減少軍費開支和鞏固邊防的重要作用。
●幣制改革
漢承秦制,法定貨幣也是黃金和銅錢,漢初銅錢仍繼續名為「半兩」。 由於經濟凋敝,國家對鑄錢採取了放任自流的政策。 雖然對恢復和發展經濟曾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導致了貨幣輕重不一,幣值混亂的問題。 到了文帝五年(前175年),政府更撤除了禁止私人鑄錢的命令,因而盜鑄錢的風氣盛行,影響了經濟的正常流通;一些地方割據勢力也藉此極力擴張自己的經濟實力,以作為與中央王朝相抗衡的資本。 漢武帝為了整頓財政,曾在元狩四年(前119年)造了三種貨幣:皮幣、白金(銀、錫作的合金幣)、三銖錢,但效果不好,形勢已發展到近乎完全失控的地步。
元鼎四年(前113年),為了徹底整頓貨幣,漢武帝接受桑弘羊等人的建議,禁止郡國和民間鑄錢,由政府指定上林三官(掌管上林苑的水衡都尉下屬鍾官、技巧、辨銅三官)分別負責鼓鑄、刻范和原料;廢除過去鑄的一切錢幣,而以新鑄的五銖錢(三官錢)為全國唯一通行的貨幣。
這次幣制改革基本解決了私鑄銅錢、幣制混亂的問題,不但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而且穩定了市場和流通,起到了鞏固西漢統治的作用。 同時,這次幣制改革還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將鑄幣權完全收歸中央政府的一次創舉,它最終將漢朝的幣制穩定下來,使漢朝的五銖錢成為質量穩定的錢幣,一直流通至隋朝七百餘年而通行不廢,這與桑弘羊的經濟思想是分不開的。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由於在理財方面所表現出的卓越才能,漢武帝任命桑弘羊為治粟都尉,並代理大農令。從此之後,直到漢武帝去世,桑弘羊獨掌財權二十三年,開始為漢武帝的文治武功出謀劃策,提供物質上的支持。
●結構改革
桑弘羊出任代理大農令不久,立即奏請漢武帝設置了「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 由大農部丞負責監管和指導各個郡國的財經事務,改變以往對財經多頭管理的弊端,同時建立起從中央到地方的財經管理系統,為保障和推行新的財經政策做好人員上的准備。 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大農令改稱大司農後,大司農系統又進一步擴大了組織機構。除了大司農中丞外,大司農的屬官增加了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和斡官、鐵市兩長丞。分工明確,各司其職。
在擴大大司農屬官的同時,桑弘羊對地方上的有關財經官員也進行了改編和重組。以往隸屬於郡國的諸倉(主管倉庫)、農監(主管農桑)、都水(主管水利)等六十五官長丞,都被劃歸大司農直接管轄。這就進一步統一了全國的財經管理,不僅加強了中央集權,也使桑弘羊可以有效地實施自己的理財措施。
●鹽鐵官營
早在元狩六年(前117年),孔僅和東郭咸陽就提出了一個實施鹽鐵官營的具體方案。 鹽的官營採用募民煮鹽而官府專賣的做法; 鐵的官營,則由官府徹底壟斷。 漢武帝還是很快批准了這一方案。 在最初幾年鹽鐵官營特別是鐵的鑄作曾取得明顯成效 ,但由於他們多選用商賈擔任鹽鐵官,所以不但執行的不徹底,還造成了嚴重的吏治混亂現象,
桑弘羊掌管財政大權後,增設大農部丞數十人對郡國鹽鐵官分別予以整頓,並增加了鹽鐵官的設置地區。據統計,經過桑弘羊的努力,一共設置了三十五處鹽官(一說三十六處),分布在全國二十七個郡 ,鹽鐵官營前,這些地區的私營鹽業都非常發達,國家對它們採取徵收鹽稅的政策 ;鐵官則至少設置了四十八處,分布於四十個郡國,所有鐵官均由大司農所屬鐵市長丞掌管,基本完善了鹽鐵官營的管理系統和經營網路。由於資金雄厚和人力充足,在鹽鐵官營全面實施後,它們的生產規模都迅速擴大起來。
官營鹽鐵業的規模化生產,無論其資金、設備和人員方面,還是降低成本、實行標准化生產和工藝技術改進方面,對於規模一般很小的私營鹽鐵業來說,都具有無可比擬的優越性。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和總結後,桑弘羊對大生產的優越性已經有了清醒的認識。在二十多年後的鹽鐵會議上,桑弘羊為了捍衛鹽鐵官營政策,就指出官營鹽鐵業的大規模生產要優於私營鹽鐵業的小規模經營。
然而,由於官僚體制所不可避免的種種弊端,鹽鐵官營也存在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 為了完成規定的任務,官營鐵器只注重產量,所生產的鐵器多為應用很少的大農具,根本不適合農民使用。 不僅如此,官營鐵器還存在成本高、質量低、不準挑選、購買不便、強買強賣和強迫農民服役等問題。 更重要的是,官營鹽鐵的價格昂貴,許多貧民都根本買不起。
●推行均輸
均輸法最早由桑弘羊於元鼎二年(前115年)創立 ,並在部分郡縣試行五年。 均輸法規定,凡郡國應向朝廷貢納的物品,均按照當地市價,摺合成當地土特產品,上交給均輸官,由均輸官運往其他地區高價出售。 這種做法既可以避免商賈的中間盤剝,大大降低收購的成本,又可以免除郡國向朝廷輸送貢物人力和物力的浪費,同時還可以流通物資,並隨時調劑國家所需要的物品。 而朝廷不費分文即得到了各地的土特產品,並通過這些物品的轉運販賣獲得巨額的利潤。
元封元年(前110年),由於官府自行買賣,互相競爭,從而導致物價,為了平抑物價上漲,桑弘羊在全國普遍推行均輸。 設置數十個大農部丞,分別掌管各個郡國的農業和官營工商業;在縣一級設置由大農部丞領導的均輸官,負責物資的轉運和販賣,以統一管理全國的物資轉運和貿易。 太初元年(前104年)後,各地的均輸官統一接受大司農均輸令丞的領導後,均輸官的分布應相當普遍(如黃霸就擔任過均輸長)。
自元封元年全面推行均輸法後,在短短一年之中即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史載國家向急需糧食的地區調運糧食,而大農諸官則都向京城運送糧食,結果使山東漕運由漢初的數十萬石竟猛增到六百萬石。同時,太倉和甘泉倉這兩個著名的國家糧庫都裝滿了糧食,邊郡糧庫也都有餘糧,通過均輸所直接獲得的贏余有五百萬匹帛。
均輸法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有些均輸官徵收貢物,不是徵收當地能夠生產的土特產品,而是徵收當地沒有的物品。 二是在上交物品的驗收上有些均輸官故意刁難百姓,在買賣貨物時又往往採取欺詐手段,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給農民造成了更大的負擔和痛苦。
●創立平準
元封元年(前110年),為了配合鹽鐵專營和均輸的推行,桑弘羊創立了一項新的財經措施—「平準」(由國家控制全國的物資和買賣,以平衡物價),並專門在京城長安設立了一個隸屬於大農的機構——平準,由平準令掌管。 大農諸官以各地均輸的物品和工官生產的車船、器具為後盾,當京城某種商品過分漲價時,就以平價向市場拋售,使其物價下降;反之,如果某種商品價格過低,就大量買進,促使物價回升。
桑弘羊實施平準法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穩定物價,但也有營利作用。它與均輸相輔相成,是控制市場、平抑物價政策的兩個不同側面。平準要靠均輸來提供貨源,均輸官所徵收或收購的物資,運往京師後也要通過平準出售,兩者如影隨形,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
平準法的推行,對於穩定物價、打擊投機商操縱市場的不法行為具有比較明顯的作用。但同樣也出現了一些弊端。一方面,官府亂發號令,強迫收購各種物品,導致物價上漲,為商賈牟利創造了條件;另外,官吏直接從事貿易,也必然會出現營私舞弊、官商勾結甚至囤積居奇的現象。
●納粟拜爵
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出任大司農後,又奏請漢武帝批准,大力推行納粟拜爵、補官及其贖罪政策。 秦漢時期的納粟拜爵最早始於商鞅變法,開始實行多交粟帛可以免除徭役的政策。 及至西漢建立後,納粟拜爵的政策被繼續沿襲,並增加了贖罪的內容。 武帝前期為解決財政危機還採取過「募民買復」、「入羊為郎」的措施 ,桑弘羊出任大農中丞後,進一步擴大了納粟補官的范圍,不再限於官吏,普通百姓也允許買官。
這些措施的施行,增加了財政收入,特別是增加國家糧庫的儲存,僅僅是元封元年一年,國家糧庫即堆滿了糧食。 但是這種做法卻造成許多嚴重的惡果:一方面,納粟拜爵使得許多地主和富農可以免役,不但導致貧富異役,而且減少了國家征發徭役的來源 ,最終便把徭役的征發攤派到農民身上。 另一方面,破壞了司法制度和選官制度,造成貧富異刑,進一步擴大了司法不公,同時也導致了管理效能的下降和吏治的敗壞。
盡管如此,從總體上看,桑弘羊的理財措施仍可以說取得了巨大成功。武帝對此也非常滿意,所以特別給桑弘羊賜爵為左庶長,黃金二百斤。
●酒類專賣
天漢元年(前100年),桑弘羊被正式任命為大司農 ,除了繼續推行鹽鐵官營、均輸平準等財經政策外,所採取的最有影響的理財措施就是實行酒類專賣。
中國古代的釀酒業源遠流長。 酒的產量和銷量也很大。 早在殷商時期,釀酒業就相當發達 。到了西漢時期,隨著農業的恢復、發展和糧食的不斷積累,釀酒業又有了新的發展 ,飲酒之風盛行,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釀酒業非常興盛,私營酒酤的利潤也相當豐厚。
天漢三年(前98年),為了更多地增加財政收入、鎮壓農民起義和更加壟斷市場,桑弘羊奏請武帝實行了酒榷(酒類專賣),由官府對酒類實行專營,以獨占釀酒和銷售的利潤。
酒榷政策實行後,對於增加財政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僅僅是通過銷售,國家即可以獲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如果再加上高額的釀造利潤——每生產一千釀酒,至少可得到二十五萬二千錢的盈利,其收入將是一筆很大的數字,確實能夠「贍邊,給戰士」,解決很大的問題。 從天漢四年(前97年)到武帝後元二年(前87年),是桑弘羊在武帝時期繼續獨掌財權的十年。雖然天漢四年,桑弘羊因受到其昆子弟犯法的株連 ,被貶為搜粟都尉。 但武帝只是降低了他的職務,以示懲戒,並沒有真正追究他的責任。桑弘羊雖然被貶,武帝仍對他非常信任,讓他代理大司農的職務,即降職留用。這一時期,他仍然大力推行鹽鐵等各項理財措施,並積極為解決各種新問題而出謀劃策。
征和四年(前89年),漢軍出兵西域,再次攻破車師後,為了鞏固勝利成果,確保中西商路暢通,桑弘羊與田千秋等聯名上書,建議武帝擴大輪台屯田,加強輪台、渠犁的屯田規模 ,以保障軍糧供給。 對桑弘羊的建議,武帝最終卻沒有採納,相反還批評了桑弘羊等人,並自我檢討,下詔承認遺忘戰爭正常的錯誤,同時要調整政策,認為當務之急應是與民休息(輪台罪己詔),執政理念發生重大變化。 後元二年(前87年)二月十二日,漢武帝病重,將年僅八歲的劉弗陵立為皇太子。 二月十三日,武帝詔近臣託孤,任命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接受遺詔輔政。加封桑弘羊為御史大夫,金日磾為車騎將軍,上官桀為左將軍,共同輔佐少主。 二月十五日,劉弗陵登基為帝,是為漢昭帝。遵照武帝遺詔,由大將軍霍光主持國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 左將軍上官桀為其副手。
霍光是的驃騎將軍霍去病的異母弟,霍去病去世後,霍光升任奉車都尉、光祿大夫等職位,侍奉漢武帝左右,前後出入宮禁二十多年,未曾犯一次錯誤,因此得到漢武帝的信任。 昭帝即位後,霍光受武帝《周公輔成王》圖輔政,實際上已掌握了漢朝政府的最高權力。 霍光與輔政大臣上官桀有聯姻關系,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娶了霍光長女為妻,生有一女上官氏,兩家關系密切。
桑弘羊和霍光的經濟理念不同,自從桑弘羊推行一系列官營政策以來,由於國家幾乎完全控制了生產銷售和市場,地主官僚、貴族和商賈,都對這些政策表現出強烈的反對和抵制。霍光掌權後,為了緩解統治集團內部的壓力,主張對國家壟斷的工商業稍微放鬆一些,不要管的太死,而桑弘羊則堅決主張嚴管。 但桑弘羊的理財政策並未隨著武帝去世而廢除,相反,是一直貫徹執行下去的。桑弘羊因此經常自誇功勞,並以此作為替子弟某官的資本,卻屢屢被霍光拒絕,因而桑弘羊與霍光矛盾也慢慢激化。
始元四年(前83年),昭帝十二歲,鄂邑長公主為其選皇後,上官安打算讓年僅六歲的女兒上官氏入主後宮,遭到霍光反對。上官安與鄂邑長公主的情夫丁外人關系要好,轉而通過公主立女上官氏為皇後(即上官皇後)。上官家族為了回報鄂邑長公主,想將丁外人封為列侯(漢代有規定,非列侯不能娶公主),被霍光以「無功不得封侯」駁回。雙方因而結怨,成為政敵。 於是,上官桀等就與桑弘羊聯合起來,反對霍光獨攬大權。 主詞條:鹽鐵會議
始元五年(前82年)六月,杜延年建議行文帝時期政策,提倡節儉、對民寬和 ,霍光採納,詔令三輔、 太常各舉「賢良」二人,各郡國察舉「文學」一人。 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召集抵達京師的賢良文學(賢良方正所選拔出的人才),商議罷黜鹽、鐵、酒等專營政策,會議在京師隆重召開。
鹽鐵會議是在霍光一手策劃下召開的一次討論國家現行政策的大會,霍光召開鹽鐵會議,其主要目的在於利用賢良文學對鹽鐵等政策的攻擊,從政治上打擊桑弘羊。 在會議上,從民間來的賢良文學對鹽鐵官營等財政措施進行了全盤否定,並進而攻擊漢武帝輪台詔以前的內外政策。作為這些財政措施的經辦人,桑弘羊堅決捍衛漢武帝的內外政策,不僅就鹽鐵等政策的存廢與賢良文學展開了激烈論辯,而且充分肯定了諸如抗擊匈奴、加強中央集權、抑摧豪強和農商並舉等政策的作用。
始元六年(前81年)七月,會議結束。通過這次會議,霍光成功利用賢良文學批評和打擊了自己的政治對手,贏得了比較廣泛的輿論支持,經濟上也使得官營政策有所收縮,罷黜了郡國酒榷和關內鐵官 ,是鹽鐵會議的一個最大贏家。會後,霍光任命參加會議的賢良文學為列大夫,賢良文學活躍一時。 始元六年(前81年),上官桀等人勾結燕王劉旦,密謀燕王上書昭帝揭發霍光謀反,由桑弘羊組織朝臣彈劾霍光,被昭帝識破。昭帝也因此更加親近霍光而疏遠上官一派,霍光的輔政地位愈加穩固。
元鳳元年(前80年)九月,上官桀等籌劃政變,由鄂邑長公主設宴邀請霍光,命埋伏的兵士將霍光殺掉,廢除漢昭帝,擁立燕王劉旦。公主門下的稻田使者(管理稻田租稅的官員)燕倉發覺了他們的陰謀,於是昭帝、霍光在政變未發動之前,先發制人,將主謀政變的大臣統統逮捕,桑弘羊亦牽連被滅族。
『陸』 有誰知道安陽大農集資的處理情況嗎
被大農騙啦的人應多多聯系啊.自己的正當權利應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