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增資擴股交易雙方有什麼責任
(1)公司股東按原出資比例增加出資額,而不改變出資比例。增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
(2)邀請出資,改變原出資比例。邀請出資的對象,可以是公司原股東,也可以是公司原股東以外的人。
如果是公司原股東認繳出資,可以是另外繳納股款,也可以採取把資本公積金或應分配給股東的股息紅利轉化為出資。
注意事項:邀請出資可能會改變原出資比例,可能會稀釋股權,也可能會增加新股東,這時不能侵犯原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依據立法目的,股東的優先認購權不僅體現在自己出資比例部分,對於其他股東放棄的部分也具有優先認購權。以增資擴股方式吸納新股東難以迴避原告的優先購買權。如果不按照出資比例認購增資,則依法需要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一般要履行以下法律程序:
1、首先,股東會決議公司增資(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變更公司章程。
2、其次,股東認繳新增出資,該新增出資要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
3、再次,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4、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必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Ⅱ 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哪些人要承擔
您好,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其他股東或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的發起人與其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的發起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
公司增資時
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其他股東或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未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而使出資未繳足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後,可以向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
《公司法》第148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Ⅲ 公司增資,需要全部股東同意嗎
對於一個公司的發展來說,資金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失去了資金的支持,那麼很多業務將停止運作。增資是公司基於籌集資金,擴大經營等目的,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資本總額的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殊約定的話,依照《公司法》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增資的決議,只要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即可。在公司增資過程中,公司的原有股東的有優先認購權。該權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公司增資屬於公司法規定的特殊決議事項。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即使某一股東不願意增資,其他股權也不能夠被侵奪。其他股東增資了,未增資的股東的股權將因此被稀釋,但是,該股東仍有權根據其被稀釋後的股權比例享有股東權益,承擔股東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Ⅳ 公司增資必須股東簽字嗎
公司增資必須召開全體股東大會,但是否需要股東簽字主要看這個股東的所佔股份比例,只要股東會同意增資股東所佔比例達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一般佔有比例較小的股東的可以不到會不簽字。
Ⅳ 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資入股的股東對入股前的債務承擔怎樣的責任
承擔出資額相應的有限責任!
除非是跟原股東有其他約定。
Ⅵ 增資是股東的權利還是義務
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繳付成本費用後得到公司章程;繳付合理費用後有權查閱和復印。
(6)公司增資股東責任擴展閱讀:
資產收益權: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在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Ⅶ 已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股東本增資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法人變更、增加註冊資金,可以同時辦理,辦理流程及提交材料規范如下:
(一)辦理流程
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採取直接到江北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工商窗口方式提交申請。
1、申請人依法申領、報送《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和其他有關材料;
2、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後,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根據情況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需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予以核實。經核實後,提交「申請材料核實情況報告書」,根據核實情況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4、登記機關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註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登記機關作出准予公司變更登記的,應當出具《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6、發照。
(二)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1)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或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2)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決議或者決定內容應當包括: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決議內容應當包括: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的具體方式,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上述內容可在一份決議(或決定)里體現。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