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些是金融產品
金融產品指的是各種具有經濟價值,可進行公開交易或兌現的非實物資產,也叫有版價證券,如現金、匯票、權股票、期貨、債券、保單等。比如:我們可以用現金購買任何商品,包括金融產品;我們可以到銀行承兌匯票(變成現金):我們可以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任意買賣(交易)股票、期貨等;我們持有的債券、保單等到期可以兌現(變成現金)。
金融產品分類:
1、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高級)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
2、根據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產權產品如股票、期權、認股證等,和債權產品如國庫券、銀行信貸產品等兩大類。前者是產權關系,後者是債權關系。
3、根據預期收益判斷,金融產品又可分為非固定收益產品如股票、期權、基金等,和固定(也叫結構型)產品如各種債券和信貸產品。
4、根據時間長短,風險程度和交易場所等,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短期產品、長期產品、低風險產品、高風險產品、貨幣(市場)產品和資本(市場)產品等很多類別。
『貳』 華為為什麼不選擇上市
華為現在已經發展成為一家全球知名的高科技公司,但是華為到現在也沒有上市,那麼華為不選擇上市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
不想被資本所左右
華為一直堅持不上市,就是不想被資本所左右。一般來說,資本是逐利的,是想賺錢的,是想要回報率的,這樣的情況下,資本的力量可能跟企業的願景和理想就會存在差距,就有可能導致企業不能夠靜下心來做好技術和研發。
而我們從華為30多年的發展歷程來看,華為就是堅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依靠自身的研發實力,篤定發展理念,投資巨額資金研發晶元,投資巨額資金研發手機,這樣才有現在海思晶元和華為手機的崛起。
而如果華為上市,那麼很大可能資本是逐利的,是非常想賺錢的,可能會讓華為去做房地產或者其他產業,而根本就不會投入巨資研發晶元,可能也不會投巨資研發手機,那麼可能就沒有現在的華為了。
這個可以參考聯想的發展,聯想上市很早,但是到現在聯想研發的投入可能還是不算大。因此,華為堅持不上市,就是不想被資本說左右。
不上市是為了保持華為的凝聚力和活力
華為不上市是為了保持華為的凝聚力和活力。現在來說,華為股權已經高度分散了,華為大概有9萬多人擁有華為公司股權,即使是任正非也就是持有1%的華為股權,這樣的股權結構是為了保持華為公司的凝聚力和活力。
現在華為股權並不是終身制的,如果你在華為幹得好,那麼就能夠獲得股權,獲得分紅的權利。但是如果你離開了華為,那麼華為也會按照股權規定,按照一定的價格回購股權,這樣華為一直能夠通過股權激勵華為員工前進。
但是如果華為上市,對於公司來說,好處是不多的。一個是持有華為股份的那一撥人,一下子成為了巨富,可能因為太富裕了,而失去了奮斗的精神。而對於其他再進華為的員工來說,一般就不會再有股權激勵了,可能對員工激勵的幅度就會減弱。因此,華為上市,對於公司來說,好處不算多。因此,華為不上市是為了保持華為的凝聚力和活力。
結論
綜上所述,華為不上市一個是不想被資本左右,另一個就是為了保持華為的凝聚力和活力。
『叄』 如何設計合夥人股權的進入和退出機制
1、早期創業公司的股權分配設計主要牽扯到兩個本質問題:一個是如何利用一個合理的股權結構保證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另一個是通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取更多資源,包括找到有實力的合夥人和投資人。
2、股權分配規則盡早落地。
許多創業公司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在創業早期大家一起埋頭一起拼,不會考慮各自佔多少股份和怎麼獲取這些股權,因為這個時候公司的股權就是一張空頭支票。等到公司的錢景越來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價值越來越大時,早期的創始成員會越來越關心自己能夠獲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這個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很容易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導致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發展。
3、股權分配機制。
一般情況下,參與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夥人(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投資方。在創業早期進行股權結構設計時的時候,要保證這樣的股權結構設計能夠方便後期融資、後期人才引進和激勵。
當有投資機構准備進入後,投資方一般會要求創始人團隊在投資進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中預留出一部分股份作為期權池,為後進入公司的員工和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預留,以免後期稀釋投資人的股份。這部分作為股權池預留的股份一般由創始人代持。
而在投資進來之前,原始的創業股東在分配股權時,也可以先根據一定階段內公司的融資計劃,先預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權池用於後續融資,另外預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權池用於持續吸引人才和進行員工激勵。原始創業股東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權池的股份由創始人代持。
4、合夥人股權代持。
一些創業公司在早期進行工商注冊時會採取合夥人股權代持的方式,即由部分股東代持其他股東的股份進行工商注冊,來減少初創期因核心團隊離職而造成的頻繁股權變更,等到團隊穩定後再給。
5、股權綁定。
創業公司股權真實的價值是所有合夥人與公司長期綁定,通過長期服務公司去賺取股權,就是說,股權按照創始團隊成員在公司工作的年數,逐步兌現。道理很簡單,創業公司是大家做出來的,當你到一個時間點停止為公司服務時,不應該繼續享受其他合夥人接下來創造的價值。
股份綁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須在公司做夠起碼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創始人),然後逐年兌現一定比例的股份。沒有「股份綁定」條款,你派股份給任何人都是不靠譜的!
6、有的合夥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資,應不應該多給些股份?
創業早期很多創始團隊成員選擇不拿工資或只拿很少工資,而有的合夥人因為個人情況不同需要從公司里拿工資。很多人認為不拿工資的創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為創業初期不拿工資的回報。問題是,你永遠不可能計算出究竟應該給多多少股份作為初期不拿工資的回報。
比較好的一種方式是創始人是給不拿工資的合夥人記工資欠條,等公司的財務比較寬松時,再根據欠條補發工資。
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解決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有的合夥人為公司提供設備或其它有價值的東西,比如專利、知識產權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過溢價的方式給他們開欠條,公司有錢後再補償。
創業公司的發展過程中總是會遇到核心人員的波動,特別是已經持有公司股權的合夥人退出團隊,如何處理合夥人手裡的股份,才能免因合夥人股權問題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1、提前約定退出機制,管理好合夥人預期。
提前設定好股權退出機制,約定好在什麼階段合夥人退出公司後,要退回的股權和退回形式。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持續長期的服務於公司賺取的,當合夥人退出公司後,其所持的股權應該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對於繼續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夥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於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
2、股東中途退出,股權溢價回購。
退出的合夥人的股權回購方式只能通過提前約定的退出,退出時公司可以按照當時公司的估值對合夥人手裡的股權進行回購,回購的價格可以按照當時公司估值的價格適當溢價。
3、設定高額違約金條款。
為了防止合夥人退出公司但卻不同意公司回購股權,可以在股東協議中設定高額的違約金條款。
1、現場有創業朋友問到,合夥人股權分期成熟與離職回購股權的退出機制,是否可以寫進公司章程?
何德文先生認為,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業用他們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權的這些退出機制很難直接寫進公司章程。但是,合夥人之間可以另外簽訂協議,約定股權的退出機制;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盡量不沖突;在股東協議約定,如果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相沖突,以股東協議為准。
2、現場也有創業朋友問到,合夥人退出時,該如何確定退出價格?
股權回購實際上就是「買斷」,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一個原則,一個方法」。「一個原則」,是他們通常建議公司創始人,對於退出的合夥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權;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合夥人的歷史貢獻,按照一定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這個基本原則,不僅僅關繫到合夥人的退出,更關繫到企業重大長遠的文化建設,很重要。「一個方法」,即對於如何確定具體的退出價格,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兩個因素,一個是退出價格基數,一個是溢價/或折價倍數。比如,可以考慮按照合夥人掏錢買股權的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回購、或退出合夥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參與分配公司凈資產或凈利潤的一定溢價,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一定折扣價回購。至於選取哪個退出價格基數,不同商業模式的公司會存在差異。比如,京東上市時雖然估值約300億美金,但公司資產負債表並不太好。很多互聯網新經濟企業都有類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夥人退出時可參與分配公司凈利潤的一定溢價回購,合夥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幹了N年,退出時卻會被凈身出戶;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價格回購,公司又會面臨很大的現金流壓力。因此,對於具體回購價格的確定,需要分析公司具體的商業模式,既讓退出合夥人可以分享企業成長收益,又不讓公司有過大現金流壓力,還預留一定調整空間和靈活性。
3、現場也有創業朋友問到,如果合夥人離婚,股權應該如何處理?
近年來,離婚率上升,企業家群體離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後財產的處理,包括股權,都是棘手的問題。離婚事件,影響的不僅有家庭,還影響企業的發展時機,比如土豆網。婚姻還很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原則上,婚姻期間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夫妻雙方可以另外約定財產的歸屬。因此,配偶之間可以簽署「土豆條款」,約定配偶放棄就公司股權主張任何權利。但是,出於對配偶婚姻期間貢獻的認可,也為了取得配偶的認可,不至於夫妻關系由於股權關系亮紅燈,七八點有他們自己改造設計的「土豆條款」,一方面,確保離婚配偶不幹涉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決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離婚配偶的經濟性權利。
4、現場還有創業朋友問到,股權發放完後,發現合夥人拿到的股權與其貢獻不匹配,該如何處理?
公司股權一次性發給合夥人,但合夥人的貢獻卻是分期到位的,確實很容易造成股權配備與貢獻不匹配。為了對沖這類風險,可以考慮:(1)合夥人之間經過磨合期,是對雙方負責。因此,可以先戀愛,再結婚;(2)在創業初期,預留較大期權池,給後期股權調整預留空間;(3)股權分期成熟與回購的機制,本身也可以對沖這種不確定性風險。
『肆』 上市公司治理理念分為哪幾種
為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上市公司運作,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基本原則,並參照國外公司治理實踐中普遍認同的標准,制定本准則。
本准則闡明了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應當遵循的基本的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等內容。
本准則適用於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應當貫徹本准則所闡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細則,應當體現本准則所列明的內容。本准則是評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衡量標准,對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的上市公司,證券監管機構將責令其按照本准則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一章
股東與股東大會
第一節 股東權利
第一條股東作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上市公司應建立能夠確保股東充分行使權利的公司治理結構。
第二條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應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上市公司應建立和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條股東有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通過民事訴訟或其他法律手段保護其合法權利。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侵犯股東合法權益,股東有權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或侵害行為的訴訟。董事、監事、經理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有權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賠償的訴訟。
第二節 股東大會的規范
第五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包括通知、登記、提案的審議、投票、計票、表決結果的宣布、會議決議的形成、會議記錄及其簽署、公告等。
第六條董事會應認真審議並安排股東大會審議事項。股東大會應給予每個提案合理的討論時間。
第七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原則,授權內容應明確具體。
第八條上市公司應在保證股東大會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包括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擴大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比例。股東大會時間、地點的選擇應有利於讓盡可能多的股東參加會議。
第九條股東既可以親自到股東大會現場投票,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投票,兩者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有關條件的股東可向上市公司股東徵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投票權徵集應採取無償的方式進行,並應向被徵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十一條機構投資者應在公司董事選任、經營者激勵與監督、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節 關聯交易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關聯交易應簽訂書面協議。協議的簽訂應當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協議內容應明確、具體。公司應將該協議的訂立、變更、終止及履行情況等事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披露。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關聯人以壟斷采購和銷售業務渠道等方式干預公司的經營,損害公司利益。關聯交易活動應遵循商業原則, 關聯交易的價格原則上應不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或收費的標准。公司應對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的資產屬於公司所有。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各種形式佔用或轉移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上市公司不得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
第二章
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
第一節 控股股東行為的規范
第十五條控股股東對擬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時應遵循先改制、後上市的原則,並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權結構。
第十六條控股股東對擬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時應分離其社會職能,剝離非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機構、福利性機構及其設施不得進入上市公司。
第十七條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主業服務的存續企業或機構可以按照專業化、市場化的原則改組為專業化公司,並根據商業原則與上市公司簽訂有關協議。從事其他業務的存續企業應增強其獨立發展的能力。無繼續經營能力的存續企業,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實施破產等途徑退出市場。企業重組時具備一定條件的,可以一次性分離其社會職能及分流富餘人員,不保留存續企業。
第十八條控股股東應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轉換經營管理機制,建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各項制度。
第十九條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對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第二十條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決策、監督能力。控股股東不得對股東大會人事選舉決議和董事會人事聘任決議履行任何批准手續;不得越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依法作出。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
『伍』 內地車要辦理什麼手續和證件才能上港珠澳大橋
內地車上港珠澳大橋的手續::
第一步:准備商務車輛牌證申請
內地經港珠澳大橋進入香港車牌申請所需材料
第二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我局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請資料
內地車上港珠澳大橋需要提供的證件:
(1)《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業務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完稅憑證;
(4)企業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所有人須與申請公司一致;
(5)駕駛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香港駕駛執照(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
(6)駕駛人《往來港澳通行證》(通行證須有該公司多次往返的商務簽注,且備案單位應與申請企業名稱一致);
(7)機動車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5)股東選擇的原則擴展閱讀:
目前私家車上港珠澳大橋都要先完成這兩件事:
一、所有私家車上橋都必須申請配額
目前兩地牌的車經大橋出入香港境內是要申請配額的,不是有駕照或者有兩地牌就能開上去,就算你是符合條件的用戶,上橋前也要記得上官網申請配額。
在粵港私家車方面,在大橋開通前發出的香港兩地牌私家車及內地私家車配額分別為約10000個和約1000個。
此外,粵港政府也會在稍後適當時間宣布允許目前持有配額使用其他口岸的粵港兩地牌跨境私家車,免手續試用大橋的細節安排。
在港澳跨境私家車方面,香港及澳門跨境私家車配額分別為300個(有效期為三年)及600個(有效期為一年),持配額的私家車可於有效期內多次進出港澳市區。
此外,符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車主可通過「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駕駛香港私家車前往澳門口岸邊檢大樓東停車場停泊(東停車場預設有3000個供跨境私家車預約的泊車位),
然後在澳門邊檢大樓辦理入境手續後,於澳門口岸轉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澳門市區。「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不設配額。
二、購買兩地/三地保險
經大橋來往粵港的車輛須購買香港及內地的法定汽車保險。經大橋來往港澳的車輛,車主須為車輛購買香港、澳門及內地的法定汽車保險。
車主在通過大橋前,必須根據自己的目的地,事先購買兩地或三地的法定汽車保險。
此外,通行大橋不入珠海境的港、澳車輛,經大橋跨界通行時,應購買與通行期限相匹配的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並在提交跨界通行申請時,如實填報保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