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東大會通過增發,一般多長時間實施
執行時間是「在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六個月內擇機發行」,也就是先股東通過再到證監會審核,然後擇機發行。
以TCL的公告為例:
(一) 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
(二) 發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全部採取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在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六個月內擇機發行。
(三) 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在本次非公開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後至本次非公開發行工作結束之前,若監管機構對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對象數量的上限進行調整,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認購對象數量上限相應調整為屆時監管機構規定的非公開發行認購對象的數量上限),包括境內注冊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其自有資金認購)、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公司股東、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後提交認購意向書的投資者及其他合格投資者等。其中公司股東、董事長李東生先生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認購,認購金額不超過3億元(含3億元)
(四) 發行價格和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為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90%,即不低於2.01元/股。
說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總量。
(五) 發行股票數量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00,000萬股(含100,000萬股),其中,公司股東李東生先生擬以不超過3億元(含3億元)的現金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六) 鎖定期
李東生先生本次認購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特定對象本次認購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七) 上市地點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在鎖定期屆滿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 募集資金數額及用途
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0億元
(九) 本次發行前公司滾存利潤的分配方式
本次發行前公司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享。
(十) 發行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
② 必須由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有哪些
通常,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作出決定: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版資計劃。
2、選舉權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③ 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有效期如有期限,是多長時間
公司法沒有規定股東會決議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包括以後的股東會決議),沒有對股東會決議有效期作出約定或規定,就應當認為長期有效
④ 股東大會會議時間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般多久開一次
股東大會會議時間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開一次。
《公司法》第一百〇二條的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召開流程: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
(1)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6、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
(1)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2)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3)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4)企業集團法律問題也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股東大會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書以書面形式在會議召開前的充分時間內傳送給每位有表決權的股東。
(5)股東大會的出席人一般應是股東本人。股東也可以委託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委託時應出具委託書,一個股東只能委託一個代理人,但是一個代理人可以同時接受多個委託人的委託,代他們行使權力。
⑤ 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有效期如有期限,是多長時間
如果說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是合法合規的,那麼形成的決議是長期有效的,除非公司另行召開股東大會對原有議案進行調整。
⑥ 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 為什麼 12個月
這次會議通過的方案如果1年內沒有實行就過期作廢,要再搞,就要再開一次會討論,就是這個意思。一般沒啥天災人禍的事兒,98%都會通過的,真要是碰到那2%概率,果斷認了吧!
⑦ 網上注冊公司設計登記時股東大會決議時間不能晚於當前時間是怎麼回事 應該填那個時間
公司法
第一百零抄二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⑧ 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根據新修訂的《公司法》第22條,股東會決議違法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這種情形下股東會決議無效。另一種是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這種情形下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依據你所反映的情況,這份股東會決議屬於股東會召集程序違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條的規定,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公司股東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這里的表決權是股東按照出資比例來行使的。也就是說,因為你們公司8位股東均持股12.5%,那麼4位股東的股份總和就超過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但是,同時《公司法》第42條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這次股東會從通知到召開僅11天的時間,召集程序顯然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屬於可撤銷的股東會決議。如果沒有股東申請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東申請撤銷並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麼這份股東會決議將自始無效。 作為公司股東,你有權選擇是否請求法院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若要訴至法院請求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必須注意時效的問題,按照《公司法》第22條的規定,申請期限應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
⑨ 網上注冊公司時的設立登記裡面的股東大會決議時間怎麼寫,顯示不能晚於當前時間
申請表、委託書和決議的時間可以是同一天,可以是申請當天或是前一兩天的日期
⑩ 延長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公告是什麼意思
參考來案例
關於延長股東大會自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2014 年公司推出了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預案,2014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
會第二次會議以現場表決形式逐項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等議案;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開 2014 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表決通過
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等議案,該次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為審議通
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公司 2014 年度派送後,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
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因年度派送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的議案》,對本次
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及數量進行了調整。鑒於通過上述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的股東大會決議
即將到期,為了繼續順利推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工作,現擬決定將公司 2014 年度第
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延長十二個月,相關議案內容未發生變化,並擬提交股東
大會進行審議。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