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財務准則對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時間的規定
上證所:強調披露公司內控制度建設情況
08.1.3 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發布《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布置滬市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工作。除常規的披露要求外,《通知》對今年的年報披露還提出了兩項新要求。
一是上市公司如果在報告期內發生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違反相關規定買賣公司股票,或發生其他涉嫌違規買賣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將收回涉嫌違規所得收益的,公司應在本次年報全文的「重大事項」中披露董事會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時間、金額;
二是上市公司在執行新會計准則過程中,根據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最新發布的規定對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做出變更或調整的,應當作為單獨議案與本次年報同時提交董事會審議,並在董事會決議公告中對變更或調整的具體項目和金額進行說明。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應當於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2007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在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經審計的2007年年度業績情況的,也應當於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年報。上市公司預計不能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報披露的,應當在4月15日之前提交書面報告,並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決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後期限。上證所將自5月1日起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對公司或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通知》規定,在年報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現業績提前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公布2007年度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披露業績快報後,如出現實際業績與業績快報存在重大差異的,應當及時發布業績快報修正公告,並解釋差異內容及其原因。另外,存在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上市公司,須增加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發生時間、佔用金額、發生原因、責任人和董事會擬定的解決措施。
《通知》還特別要求上市公司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情況,在2007年年報全文的「重要事項」部分,說明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情況。上證所鼓勵有條件的上市公司同時披露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報告和審計機構對自我評估報告的核實評價意見。
根據均衡披露原則,上證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2007年報。
深交所:業績預告不得晚於本月底 深交所今日發布《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就新會計准則實施後2007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作出相應的規定。
深交所還要求,上市公司預計2007年度凈利潤為負值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出現大幅變動,且未在此前進行業績預告的,應當及時發布業績預告,公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2008年1月31日。已發布業績預告的公司,如預計2007年度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存在較大差異的,應當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中列示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時,計算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等的增減變化幅度所採用的比較基期的數據,應以按第7號規范問答編制的調整後財務報表相關數據為准。公司須分析模擬執行新會計准則的凈利潤與原准則下凈利潤是否存在重大差異,並應列示說明差異形成的依據和原因。
上市公司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一號》的要求,在年報附註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權益的調節過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項目、影響金額及其原因。 對於上市公司在報告期內發生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違反相關規定買賣公司股票的,或發生其他涉嫌違規買賣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將收回涉嫌違規所得收益的情況,《通知》要求公司應在本次年報全文的「重大事項」中披露董事會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時間、金額,並在財務報表附註相關部分作出詳細披露。
深交所還規定,主板公司應當按照該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對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議評估,作出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鼓勵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參照《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的規定,出具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證券投資達到《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證券投資》第10條規定條件的,應當編制年度證券投資專項說明並提交董事會審議,保薦人和獨立董事應當對證券投資專項說明出具專門意見,並與年報同時披露。 深交所通知還對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對外擔保、非標審計報告、公平信息披露情況、發行可轉債情況,以及執行新會計准則以外原因作出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包括相應的追溯調整等披露事宜,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深交所同時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報的披露工作。深交所將在上市公司預約的基礎上,根據均衡披露的要求安排上市公司披露年報,其中主板每日原則上最多安排25家公司披露年報。不能在此前披露本次年報的,深交所將自2008年5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對公司或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中小企業板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經審計的2007年度財務會計資料的,應當於2008年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報。年報預約披露時間在2008年3月和4月的中小板公司,應當在2008年2月29日前編制並披露2007年度業績快報。
2. 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有何要求
根據《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內修正》(2019年3月修訂)規定容,上市公司應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業績預告。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發行上市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主要財務數據的,應按上述要求披露業績預告。
3. 財政部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麼
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內容:
(1)數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國家頒布的"股份制企業會計制度"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以及行業會計規定,以貨幣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種經濟活動的歷史信息。
(2)非數量性信息。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重要變化說明、會計政策的使用說明、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其影響等等。
(3)期後事項信息。這主要包括:直接影響以後時期財務報表金額的事項、嚴重改變資產負債表計價連續性嚴重影響資產權益之間關系或嚴重影響以前年度所呈報的有關本期的預測活動的事項、以及對未來收益和計價的影響不明了或不確定的事項等。
(4)公司分部業務的信息。它們是隨著公司多元化經營、跨地區經營的業務發展,而導致的一種信息聚合。如果僅僅在財務報表中揭示這些數量性的數據,很難准確揭示公司這部分業務的經營、以及未來的發展情況。因此,上市公司必須在對外報表中公布這部分數據,以及數據的口徑、揭示的原則、管理的要求等眾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關信息。上市公司在發行、上市、交易過程中,除了公布上述佔主要地位的財務、會計信息之外,還應披露相關的:公司概況、組織狀況說明、股東持股情況、經營情況的回顧與展望、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重要事項揭示、公司發展規劃以及資金投向、股權結構及其變動、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和意見等信息。
4. 上市公司業績預增或預減怎樣公告,公告時間有何規定
業績預告:每年11月1日至來年1月31日之間,上市公司若復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要對全年業績進行預告。
條件一:預計全年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或者與上年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條件二:在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經上市公司財務核算或初步審計確認,公司全年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與上年同期相比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如果規定時間內沒有預告,說明該公司全年業績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會超過50%。
(4)上市公司預披露規則擴展閱讀:
關於業績預減的幾點思考 1 不是預虧,還有盈利, 2 預減的一個原因是,訂單不及預期,訂單有波動很正常。
前段時間,已經預告中標中移動大單,中標名次為第二名。至於中標單價,因為是帶量采購,中標單價下降 很正常,誰會做虧本的買賣。
帶量采購省掉很多中間環節,利於企業組織生產,就是企業你只管生產。不用管銷售。采購也一樣,對上游供應商,一樣會把價格降下來。
所以帶量采購是對整個供應鏈的一次改革,省掉很多中間環節,提高效率。3 業績預減的另一個原因是財政補貼及確認的投資收益較去年同期下降。財政補貼,這個有時候跟政府辦事效率有關,有可能二季度就下來了。
至於投資收益,通鼎兩個投中的企業上科創板,這不是傳聞吧,都有見到上交所正式的公告。有幾個公司可以投中兩個科創板的。
而通鼎一下投中兩個,也可以看出大股東確實是有眼光,有遠見。 企業的環境確實在改善,央視網消息:國家發改委昨天(29日)下發通知,自4月1日起將降低成品油價格、一般工商業電價、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天然氣跨省管道運輸價格。
5. 年報,中報,季報的法定披露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披露。
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條 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5)上市公司預披露規則擴展閱讀: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年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報告期末股票、債券總額、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四)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年度報酬情況;
(六)董事會報告;
(七)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八)報告期內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九)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全文;
(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中期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情況;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五)報告期內重大訴訟、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六)財務會計報告;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季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監事會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說明董事會的編制和審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的內容是否能夠真實、准確、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者存在異議的,應當陳述理由和發表意見,並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第二十六條 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露,或者出現業績傳聞且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
第二十七條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作出專項說明。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意見,證券交易所認為涉嫌違法的,應當提請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第二十八條 上市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的,中國證監會應當立即立案稽查,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股票上市規則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的格式及編制規則,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6. 上市公司半年報最晚什麼時候披露完畢!
你好,半年報是上市公司按每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財務報表。半年報包括描述公司回經營狀況,以答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等的會計報表。一般半年報的披露時間是在每年的7月到8月期間。
上市公司半年報公告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報告期末股票、債券總額、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年度報酬情況;董事會報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等等。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如果,上市公司在規定披露時間結束日前,並未披露上市公司年報。上市公司在下個月的第一個交易日,中國證監會立即立案稽查,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股票上市規則予以處理,交易所會將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處理。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7. 上市公司預披露更新是什麼意思
預披露更新,是新股發行改革中新加入的一個環節。根據《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內部首次公開容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目前首發審核工作流程為九大環節,即受理和預先披露、反饋會、見面會、預先披露更新、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准發行。
8.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應當根據《公開發行版股票公司權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一號編制,並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中期結束後60日(2個月)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在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並在得到核准後,再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說明事件的實質。
9. 上市公司預披露更新是什麼意思
預披露更新,是新股發行改革中新加入的一個環節。根據《中國證專監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屬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目前首發審核工作流程為九大環節,即受理和預先披露、反饋會、見面會、預先披露更新、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准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