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超額出資與注冊資本、股東持股比例的關系
注冊資本增加是最好辦的事情。出資多少算成占股比例最合理。
你們似乎不願意增加註冊資本,又要明確規定各人股份比例。這可以另立協議,明確你們的意思表述。
⑵ 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2/3以上的股東同意,另持股10%的股東不出現,玩消失,如何處理!
根據公司公司法規定,對於增資,應該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股東同意。專所以你要做的是:屬
1、按照股東會召集辦法通知那個股東,使召集程序合法化;
2、製作股東會決議和會議記錄,是表決程序和內容合法化;
3、在決議作出後,通過公告或者其他通知方式通知那個股東。
他要是還不出現,此時你可以依據該合法的股東決議進行增資。
⑶ 轉增股本會改變股東結構和股東持股比例么
轉增抄股本有3種情形:一是資本公襲積轉增注冊資本,二是盈餘公積轉增注冊資本,三是債權轉股權增加註冊資本。
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均是全體股東按出資比例共享的股東權益,轉增注冊資本時按出資比例轉增,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不變。
公司債權人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當增加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均發生改變。
相關法律、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
⑷ 總股本不變股東戶數在增加而人均持股在減少是為什麼
這是很簡單的數學題目
假設10000股為總股本,100個股東,那麼人均持股就是100股對不對?假設股東人數變為200,那麼人均持股就減少為50股。
⑸ 目前全國共有多少家上市公司A股有多少家第一大股東持股份額占公司總股本超過50%的有多少家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共有2,063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1,379家、中小板531家、創業板153家
大股東這個不好說,現在解禁可以買賣,估計不怎麼好統計
⑹ 散股持有股本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還可以繼續購買么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能參加股東大會么
1、散戶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當任何一個投資者買進某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後,就必須向上市公司通報這件事情,然後上市公司會向社會公告這一事實。
2、可以繼續購買。
3、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即使持有1股股票,也是公司的股東。凡持有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股票者都是公司股東。
4、同股同權,任何一名股東都有權參加公司舉行的股東大會,並具有投票權。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會、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簡式權益變動公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凡是增加到5%的倍數,
例如10%,15%,20%等都要再簽一次報告,否則就算違規,要處罰的。這行為稱作舉牌,舉牌後六個月內不能反向操作,也就是不能賣股票,否則也算違規。這些條例都是防止操縱股價而設的。只要你有1股的股票都是合法的股東,都可以報名參加股東大會。
舉牌後可以買,或者不買。只是不能賣。舉牌後的賬戶,不管是個人的還是機構的賬戶,證監會會監管的比較嚴,戶主的直系親屬或機構法人的相關賬戶都受監控的。
(6)相關股東持股達到公司股本的10擴展閱讀
依據《公司法》對股東大會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提前20日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4、會議決議狀況:股東大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反對、棄權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5、簽署: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⑺ 前10大股東持股比例是指占總股本的持股比例,還是占流通股的持股比例
交易軟體可以查十大股東和十大流通股東,你看的這個寫明了是流通股股東。你是想看有被舉牌潛力的上司公司吧,呵呵
⑻ 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發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一、從《證券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⑼ 注冊資本與公司股權結構關系
你在這里提出的問題涉及到的內容太多了。
1,注冊資本。按現在的公司法,認繳制,所以,你第一要確認的是,這個100萬的注冊資本是不是已經到位 。按照公司法,這個資金遲早是要到位的。ABC三人的股本金必須是到位的。
2,無形資產的屬性和歸屬。公司成立以後的無形資產,例如專利,例如商標,這些要看權屬人是誰,如果是公司,那麼這部分價值是屬於公司的,是屬於未分配的所有者權益,如果變現視同經營收入。按你說的那樣,其實是無形資產量化增資。但是,同樣是屬於ABC三名股東。另外,無形資產在注冊資本中所佔的份額是有法律規定的,公司設立時,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即無形資產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七十。公司在申請發行上市時,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例如:你原來是60 : 15 : 25這樣三個股東100萬的注冊資本。你的無形資產經評估價值 為100萬,現在經過工商變更增資後,公司的注冊資本就是200萬,三名股東的實繳出資變成了120 : 30 : 50這樣的金額,但是,持股比例不變。
3,風投融資。新的股東加入,稀釋的是原有股東的持股比例。當然了,由於資金的進入,注冊資本可以增加,這是增資行為。增資後,所有股東的實際出資凈值在總股本中的佔比將被重新分配,ABC加風投D,這樣,原來三個股東的股份佔比必然會下降 。這就是股權稀釋。例如股東作為種子輪出資人,投資200萬,你們約定的出讓的股權為10%,意味著注冊資本達到了2000萬。這就是溢價估值。D股東接受了這種溢價,認為將來公司將來值2000萬,為了保證公司股本與比例,就需要原來的ABC股東按照同樣的溢價比重新分配認繳和實繳的股本金。
⑽ 十大股東的持股數比總股本還多
你所說的這種單一公司持股情況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一個公司的股權才100%,即便就版十個股東它們一權起對該公司的的持股數量也僅100%,多餘十個就會小於100%。要說她們還持有別的公司股票,計算什麼就與此公司股本無關了,不應加一起